抛砖引玉谈“生命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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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tian
101 楼
这是我们明显分歧的地方。不存在完美的人和制度,不代表不存在相对合理的人和制度。标准可以修改,但不要标准就是无政府主义。你不能因为标准可能被滥用就不要标准自由心证,也不能因为政府可能滥用职权就不受政府和法律管辖处处怀疑反对政府。政治正确并不是造反有理的理由。现在人都时髦地谈一修二修,都没人提正章了吗?司法权归于法庭,这么明确的论述,还要写多少人民天然不相信政府来歪扯?反抗政府并不天然代表正义。

说来说去,还是觉得你们都是造反有理的好学生

【 在 Ghostouch (鬼涧愁)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明确的标准,本身就是“政治正确”的套路。
: 政治正确就是确立一个标准,然后不允许批评质疑这个标准,但凡有人敢触犯就拿这个
: 大棒来打人。
: 当然,我的最低标准就是美国宪法包括第一修正案和第二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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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frost
102 楼
我一开始就问了他,是不是要把细节都贴出来。可是飞天要的是一个大概。懂?
啊,湾仔,你连别人的贴都不看,连基本事实都搞错。
【 在 anda2015 (笑看众生) 的大作中提到: 】
: 唉,萝卜,不看我的科普贴的后果就是:连基本事实都搞错!
: “父母于是告医院,然后各级法院都支持医院的决定。”
: 不是父母告,是医院告。医院告的是希望法官同意拔管,如果是父母告,顶多是要求同
: 意离院出国,怎么会闹到被拔管?
: 这一点我在版上多次指出,可惜你自以为聪明不肯读贴。
: 谁是原告有什么重要?医院提告,这事很不寻常,何必花这力气去杀一个病人?人家又
: 不是付不起医药费,捐款好几百万,有没有?
G
Ghostouch
103 楼
你又误解我的意思了。

我的意思是所谓“一个明确的标准”不容易实现,而且容易被利用。

社会体系那么复杂,人际关系那么复杂,司法体系政府运作都那么复杂,你想只用“一个明确的标准”就可以判断是非?开玩笑吧?

毛泽东时代,忠于毛主席就是一个明确的标准,只要符合这个标准,其它事情都可以放一边,甚至杀人犯罪都可以宽恕,但要是不符合这个标准,你其它方面再强再好都是罪人,而且其它方面越强越反动(知识越多越反动)。

所以,我的意思是,无法给你“一个明确的标准”,但如果非要找标准,那就美国宪法一修二修以及所有经过民主审议的法律都是标准,我们日常社会伦理也都是标准。我们在这里讨论非移问题和英国小男孩案例,依据的都是这些标准。

司法权归法庭没错,但可没说人民不能说三道四不能监督批评法庭。相反人民监督批评的权力用一修牢牢保障!而你在这里不停的批驳我,说我没有资格批评法官的判决,没有资格讨论法律,要求大家只能绝对服从法庭,不能有任何质疑和批评。这是严重违背宪法精神的。

我看你是迫不及待的想把我往无政府主义坑里推,连我的话都不好好看。

【 在 feitian (一剑西来十五年)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是我们明显分歧的地方。不存在完美的人和制度,不代表不存在相对合理的人和制度
: 。标准可以修改,但不要标准就是无政府主义。你不能因为标准可能被滥用就不要标准
: 自由心证,也不能因为政府可能滥用职权就不受政府和法律管辖处处怀疑反对政府。政
: 治正确并不是造反有理的理由。现在人都时髦地谈一修二修,都没人提正章了吗?司法
: 权归于法庭,这么明确的论述,还要写多少人民天然不相信政府来歪扯?反抗政府并不
: 天然代表正义。
: 说来说去,还是觉得你们都是造反有理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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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tian
104 楼
你有资格,不代表你说的就有道理。这么简单的事还要说多少遍?要想有道理,拿出专家意见和法律判例来。用资格代替道理的,不是造反有理是什么?

人际关系再复杂,法律标准就是那么简单。你硬要说法律标准就是“一个”标准,不能涵盖所有情况,你是说法律应用应该留下实际操作的空白区?

就算说到毛主席,也不是只有忠于毛主席才是唯一标准。知识越多越反动并不是指其不忠于毛主席才反动的。这扯远了。在西方制度下,不知你硬要说不能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是为什么

这里要是专家和法官不许拔管,父母希望孩子安乐死。不知你是否还觉得父母是更主张孩子最大利益的人

【 在 Ghostouch (鬼涧愁)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又误解我的意思了。
: 我的意思是所谓“一个明确的标准”不容易实现,而且容易被利用。
: 社会体系那么复杂,人际关系那么复杂,司法体系政府运作都那么复杂,你想只用“一
: 个明确的标准”就可以判断是非?开玩笑吧?
: 毛泽东时代,忠于毛主席就是一个明确的标准,只要符合这个标准,其它事情都可以放
: 一边,甚至杀人犯罪都可以宽恕,但要是不符合这个标准,你其它方面再强再好都是罪
: 人,而且其它方面越强越反动(知识越多越反动)。
: 所以,我的意思是,无法给你“一个明确的标准”,但如果非要找标准,那就美国宪法
: 一修二修以及所有经过民主审议的法律都是标准,我们日常社会伦理也都是标准。我们
: 在这里讨论非移问题和英国小男孩案例,依据的都是这些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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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ostouch
105 楼
好,专家意见。意大利医院愿意接收继续治疗,这就是一种专家意见。而法官那边的专家意见医生说拔管之后小孩会在几分钟之内无痛苦死去,但实际上拖了四天用了多种药物才死去。这样的专家意见你有多大信心?

其次,你一直在批驳我的说法,所有依据都基于我不是专家,而法官脑门上写着“法”字,又有所谓“专家意见”。本质上,你就是在否定我的资格从而否定我的观点。

毛主席的啰里八嗦先不说了,历史细节本就被篡改掩盖了很多,估计谁也说不服谁。

最后,父母是孩子的天然利益代言人。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这父母有不称职或伤害小孩的行为,就不能推翻他们为小孩作出的任何决定。不管这决定是什么。

【 在 feitian (一剑西来十五年)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有资格,不代表你说的就有道理。这么简单的事还要说多少遍?要想有道理,拿出专
: 家意见和法律判例来。用资格代替道理的,不是造反有理是什么?
: 人际关系再复杂,法律标准就是那么简单。你硬要说法律标准就是“一个”标准,不能
: 涵盖所有情况,你是说法律应用应该留下实际操作的空白区?
: 就算说到毛主席,也不是只有忠于毛主席才是唯一标准。知识越多越反动并不是指其不
: 忠于毛主席才反动的。这扯远了。在西方制度下,不知你硬要说不能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 是为什么
: 这里要是专家和法官不许拔管,父母希望孩子安乐死。不知你是否还觉得父母是更主张
: 孩子最大利益的人
C
CornucopiaX
106 楼
哈哈哈哈哈哈。。。
我有美国学历,你不敢这样对我。。。番薯是啥?

【 在 fishingarden (Edward Blum门下老王) 的大作中提到: 】
: 番薯仔,你要是有美国学历,俺自杀我的ID。
C
CornucopiaX
107 楼
我是你的道具吗?
你能不能不要利用我。。。。你把我当傻逼?

【 在 fishingarden (Edward Blum门下老王) 的大作中提到: 】
: 番薯仔你的发言接近师太了。
: 莫非你真的也有精神疾病。
C
CornucopiaX
108 楼
看到了没有。。。。
自己的事情自己take care....哭泣装可怜是没有用的。。。

【 在 CornucopiaX (VE  RI  TAS) 的大作中提到: 】
: 请各位华裔同胞们,关注一下我的战役吧。。。。。
: 为什么我的每一天都是战斗啊。。。。。
: 我感觉我今天的fight back 效果会不错,因为我lose nothing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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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ingarden
109 楼
飞天最后一段表明了你对右派的理解不够。

在这个英国娃娃案子里,众右派只是卑微地期望一个自治权。如果父母觉得娃娃可以安乐死了,那也是自治权的一种啊。

在这个英国娃娃案子里,没有任何的证据表明法院比父母更适合替娃娃代言。不能证明这一点,那娃娃的生命当然由娃娃父母做主。

如果是基于医保开支的原因,那么法院就要画出道道来。多少钱就可以不治了。

【 在 feitian (一剑西来十五年)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有资格,不代表你说的就有道理。这么简单的事还要说多少遍?要想有道理,拿出专
: 家意见和法律判例来。用资格代替道理的,不是造反有理是什么?
: 人际关系再复杂,法律标准就是那么简单。你硬要说法律标准就是“一个”标准,不能
: 涵盖所有情况,你是说法律应用应该留下实际操作的空白区?
: 就算说到毛主席,也不是只有忠于毛主席才是唯一标准。知识越多越反动并不是指其不
: 忠于毛主席才反动的。这扯远了。在西方制度下,不知你硬要说不能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 是为什么
: 这里要是专家和法官不许拔管,父母希望孩子安乐死。不知你是否还觉得父母是更主张
: 孩子最大利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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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tian
110 楼
父母对孩子的自治权是在孩子的法定最大利益之下的,否则孩子就无法受到法律保护。虐童父母被剥夺抚养权就是例证,这你没有异议吧?主张父母对孩子绝对自治权的,就和主张对自己有绝对自治权一样,
你不适合这个法治社会。法治社会里法律最大,法网无漏。

至于你们说没有任何证据说专家和法院比父母更适合代表孩子利益,那就是直接挑战法官写在结案书里的理由了。说实话比起专业的专家和法官,我无法更相信你们。不过因为我没看过结案书,所以不先下判断。如果你能提供链接,我不胜感谢。看完以后再说

【 在 fishingarden (Edward Blum门下老王) 的大作中提到: 】
: 飞天最后一段表明了你对右派的理解不够。
: 在这个英国娃娃案子里,众右派只是卑微地期望一个自治权。如果父母觉得娃娃可以安
: 乐死了,那也是自治权的一种啊。
: 在这个英国娃娃案子里,没有任何的证据表明法院比父母更适合替娃娃代言。不能证明
: 这一点,那娃娃的生命当然由娃娃父母做主。
: 如果是基于医保开支的原因,那么法院就要画出道道来。多少钱就可以不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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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tian
111 楼
愿意接受继续治疗,并不代表专家保证能治好或减轻孩子痛苦,这和英国专家做出的活着是继续受罪不矛盾,这不是显而易见吗?我对专家的信心要超过任何一个网友,我生病会去找专家而不是网友,这不也是显而易见吗?

我对你无法理解资格不代表正确正义而感到遗憾,这在我看来是显而易见的事。很多美国人都有资格当总统,不代表他们就能当或我们应该选他们。不因人废言,也不以人取言,这是常识。你提到一修二修,可知道一修二修给的也是资格而不是内容的天然正确性。你能持枪,不代表你反抗政府就是正义的。你能自由说话,不代表你的话就是正确的。你能分清法律的目的和你合法行为的目的并不一定是一回事吗?

我已经拜托老王提供结案书了,我现在看到的你们的证据都是法庭没有证据,这不足以动摇对法庭的信心

【 在 Ghostouch (鬼涧愁)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专家意见。意大利医院愿意接收继续治疗,这就是一种专家意见。而法官那边的专
: 家意见医生说拔管之后小孩会在几分钟之内无痛苦死去,但实际上拖了四天用了多种药
: 物才死去。这样的专家意见你有多大信心?
: 其次,你一直在批驳我的说法,所有依据都基于我不是专家,而法官脑门上写着“法”
: 字,又有所谓“专家意见”。本质上,你就是在否定我的资格从而否定我的观点。
: 毛主席的啰里八嗦先不说了,历史细节本就被篡改掩盖了很多,估计谁也说不服谁。: 最后,父母是孩子的天然利益代言人。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这父母有不称职或伤害小孩的
: 行为,就不能推翻他们为小孩作出的任何决定。不管这决定是什么。
f
fishingarden
112 楼
离开任何具体的案子,父母权利当然不是绝对。但是在英国娃娃这个案子里,父母没有任何被剥夺权利的理由。

判决书我读了一遍,里面无非就是列出双方专家意见而已。最让我感慨的是,父母拍了孩子打哈欠的录像,法官说他理解为啥父母这么投入,以及他看到了父母在拍到这个哈欠录像时有多开心。

在通篇毫无感情,平铺直叙,让人哈欠连天的的法院判决书文字里,突然提到了父母做出的努力,那一刻,我泪流满面。

【 在 feitian (一剑西来十五年) 的大作中提到: 】
: 父母对孩子的自治权是在孩子的法定最大利益之下的,否则孩子就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 虐童父母被剥夺抚养权就是例证,这你没有异议吧?主张父母对孩子绝对自治权的,就
: 和主张对自己有绝对自治权一样,
: 你不适合这个法治社会。法治社会里法律最大,法网无漏。
: 至于你们说没有任何证据说专家和法院比父母更适合代表孩子利益,那就是直接挑战法
: 官写在结案书里的理由了。说实话比起专业的专家和法官,我无法更相信你们。不过因
: 为我没看过结案书,所以不先下判断。如果你能提供链接,我不胜感谢。看完以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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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a2015
113 楼
大概?你给一个大概也不能说成是父母告医院啊?(还有,不要老是用 “懂?” 这种写法,很没礼貌。)

萝卜,不要强辩,错了就错了,不知道就不知道。我因为我的错误被王缩头损了多数次,但我绝不否认。不要强辩,强辩的结果就是沦为王缩头。

【 在 robertfrost (robertfrost)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一开始就问了他,是不是要把细节都贴出来。可是飞天要的是一个大概。懂?
: 啊,湾仔,你连别人的贴都不看,连基本事实都搞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