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尼苏达这件事来看,在美国到底有没有所谓的“暴力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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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未名空间)

从明尼苏达这件事来看,在美国到底有没有所谓的“暴力执法”?
 
发生在美国明尼苏达州的这次一名疑似嫌疑犯遭到了警察的“膝盖”暴力,在长达7分
钟的情况下最终因为窒息而憋死这件事情依然在美国目前看起来没有就此了结的意思,不断的发酵和蔓延着,其中针对这名黑人男子被警察活活憋死的事情,明年阿波利斯的大量市民跳出来表示对警察的抗议同时对那位被压死的黑人男子感到惋惜。
 
不少人肯定包括我在内,都认为即便知名男子是罪犯,当他没有任何对警察产生威胁的情况下。这名警察是否会不分青红皂白,是否有权力的不给对方呼吸的权利,将他牢牢的压在身下?并且身旁还有无数的围观群众为黑人求情的情况下,见证这一幕的情况下。烦人警察的执法更是暴利到让人震惊。
 
突然我脑海中浮现出一个词,那就是暴力执法在美国到底有没有传说中的暴力执法呢?很明显大家在我们大部分的认知中这位被活活压死的男子绝对是遭受到了警察的暴力执法,但是考虑到如果换成一名男子嫌疑犯,这名白人警察是否还会这么做?就不得而知了,换句话说,在美国没有所谓的什么暴力执法,有的只是警察的无上特权加上种族歧视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