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以下五点事实,请发表你的建设性意见。
1)十几年前,父母有换房子的想法,该房(A)的产权人是父母二人;
2) 我姐(在美国),当时刚博士毕业工作不久,便出资5万美金给他们买了新的房子(B)居住,100平米,房产证上是我姐一个人的名字;卖掉房A后,父母名下不再有任何房产;
3)新房子B的户口簿上有父母,我姐和我四人在上面;
鉴于以上3点事实,我什么想法都没有,就一直认为这房B是我姐的,买了给二老居住的。直到了2015年夏天回国探亲,我父亲对我讲了以下2点,让我产生了疑惑。
4)当年买这个房B时, 买房+装修的款项是用二老卖掉自己名下房A 的所得款+兑换了其中1万美金,其余4万美金当时放在银行没有动;
5)在买了房的以后十几年间,我母亲单独和父母同行去美国有7次之多,每次机票都是二老自己承担,而且每次刚到就会给我姐5千美金,算是他们旅美期间的生活费,旅游费用以及回国时给亲朋好友买礼物的钱。(备注:不是我姐的意思,是老人怕给孩子添负担的主动行为; 但是父母来我这儿,我是坚持我们支付飞机票,也不收其它钱的)。 最后一次赴美时,我爸头天给了我姐5千美金, 第二天我妈又拿出5千美金给了洋女婿,当时我爸在场,想告诉我妈他已经给过来了,但怕尴尬,就算了。至此,当年买房余款中的4万美金就花完了。
当时与父亲有这样的对话:
我:姐姐知道她的5万美金的支配情况吗?
我爸:没有告诉她。
我:那这么说这个房子不应该全是姐姐的,
我爸:哦,房子还应该是她的。
我:那爸你要告诉我这些信息干什么?
我爸:就想让你了解情况。
我:真奇怪,既然你认为房子是她的,那又要告诉我这些做什么?不是破坏我们姐妹俩的关系吗?
我爸:沉默。
**********************************************************************************
以上是我知道的事实,如果我爸讲的是实情的话。 我 先来剖析反省一下自己:
由于是学区房,目前房价已经涨到接近400万人民币;
a)即便如此,基于以上1,2,3 点,我还一直认为房子是姐姐的;
b) 可当得知4,5点时,心里不免有了想法;
c) 父母健在,有必要现在就和姐姐沟通这些她所不知道的情况吗?
d) 如果现在不说,等老人不在了,说还有什么意义了?明摆着是要伤害姐妹情呀。
希望我以上表述是清晰的。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处理这件事了?
谢谢先!
你应该也不差那点钱了
好比我有5块,借了5块,然后花了5块,你说我花的是哪个5块钱?你父母买房子的钱也是这个道理。
说,你姐每次收父母的钱,那是他们之间的事。你不收是你和父母的事。我要是你,会把事情说清楚。不清楚才会有误会,才会伤感情。趁着父母在,说清楚了,有什么不好?不过,没有看到法律问题。至少现在还没有。
作人,第一要老实,第二要聪明。老实,实话实说,绝不欺瞒;聪明,话有三说,巧说为妙。
给姐写一信,如此如此:
姐,
这次回国,最大感觉是,爸爸妈妈真的老了,二老越老,心事也越多,越重。夕阳生活真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轻松愉快。
---- 以下陈述,如你贴所言---
。。。。。。
姐,我知道,那房是你出钱给爸妈买的,房主是你。爸妈走了,那房也是你的。我给爸妈讲了这个理,似乎还没有解除他们的心事。你有机会再给爸妈说说,好让二老放下心事,轻轻松松地过好晚年。拜托您了,姐。
---- 你能否得到钱,全看你姐的心,是黑?是白?是红?是绿?只有天知道。
如果我是你姐,我就这样回你:。。。。。。 。。。。。。
国内的房子上加名字还是可能的,但你这种情况可能比较麻烦。比如你姐是否同意,如果不同意,就有可能要打官司,这是大家都认为不能为了房子而丢了亲情。
如果单纯按道理,比如,当时的5万美金,到底多少用作了房子的购入,是应该有银行的流水的。那么大数额的美元,不可能在黑市兑换,如果老人比较仔细,保存着流水,或者银行的存款流水,比如即使在房子购入之后,寄来的5万美元里仍然有大部分没有动,并且兑换出来的美元不够买当时的B)房产的款。
这样就是有证据他们那个A)房子的房产的钱放到了B)里,那么,B)的产权当然有你父母的。
如果房产里有你父母二分之一,你可以有四分之一的继承权。
所以该权衡的有没有必要为了这部分所得而去这么大动干戈去做有可能和你姐伤感情的事儿。
误会害死人?,说清楚了,比互相猜疑好。
也许,还有洋女婿的财产权,呵呵
就丧失了姐妹情。将错就错,劝阻无辜的人,帮助...,有失公证。不过,或许你姐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所以还是说明白的好。他人如果想帮助解决问题,还是从事情的根本说起,而不是无辜忍辱负重。
但她有继承父母的财产的权利呀。
而他却跟小女儿说这些,制造姐妹间的矛盾。姐姐当年给的$5万,他们怎么花法是他们的事,却去跟小女儿说房子只用了1/5的$5万,他们也没有将钱还给姐姐。以后他们去姐姐家做客又为了自己的面子,自己花钱买机票+出生活费,却又来告诉小女儿,加深姐妹间的隔阂。
父母当年也许是想持有美元,所以用卖房款付了房款,相当于把自己的钱换成了美金存起来了。所以,那四万美元才是你父母的财产,应该你们两姐妹分的,但你父母拎不清,全给你姐了。按道理来说,房子应该是你姐的,但你姐应该给你两万。就是看怎么沟通这事,谁去说。
从你的描述,我觉得你家里人都比较通情达理,所以问题应该能解决。
应该说你父母是非常好的不自私的父母,这从他们逐步把姐姐的钱还给姐姐可以看出来,当然也要看到,他们还给你姐姐的4万美元里也有他们来美后的生活费的成分,虽然这可能是你父母为了还钱的说法。
同时也觉得你父母也分的比较清,就是他们觉得你姐有钱在他们那里,所以来美时给你姐钱,但你没有钱在他们那里,所以来美时,并不给你钱。
而现在,你姐姐的钱,他们基本上全还回来了,所以你和你姐在钱的这方面上就平等了。
那么,当他们百年时,就有财产继承的问题,现在的中国,房产成了大头,从你爸爸和你说这件事儿来看,你父亲应该是觉得对你有所愧疚。
应该说,如果你父母在房产上出钱了,而且他们已经把没有用到房产上的你姐姐的钱都还给了你姐姐,而房产没有你的份额,确实是亏欠了你。
所以我觉得你不应该那样和你父亲说话,你父亲不会愿意你们姐妹反目的,他是愿意平等对待你们姐妹,但这是件麻烦事儿,他是在看你的态度。如果你真心说我不在乎那么一点点财产,给了我姐姐吧,他也就安心不再碰这件事情了;但如果你说爸爸我在乎,因为我觉得这标志父母愿意给予我的那份情,我想你父母亲应该会去为你争取。我觉得这是你父亲和你说这件事儿的原因。
那么问题的关键要看你姐对待财富的看法。如果她很在意,她可能会不同意,这就比较麻烦。
但我感觉你姐应该是比较大方也比较大条的人。当年对于一个刚刚毕业工作的博士生,一下子拿出5万美元也不是特别容易的,可能是全部家当,你姐拿出来了,应该当时也没有提一定要只写她的名字吧,所以觉得她挺大方的。但是几次下来你父母给了她4万美元,她也没觉得什么大问题,则是有些大条了,当然也是因为她也没想要这4万美元。
所以,我觉得你家人都挺好,挺通情达理的。这件事儿如果能够把感情放在前面,把话说到位,应该能比较容易解决的。但是如果产生误会,让人心里不舒服就很难办了。
所以我觉得你应该建议你父母和你姐沟通一下来解决这件事儿。如果你父母希望给你留一些,他们会做的,从你父亲说这件事儿,也说明他在想这件事儿。
从你的描述,觉得你姐同意解决的可能性很大,如果你姐的态度太强硬,也就只能算了。
但是无论何时都不是你该来解决这件事儿的。
你现在说这件事儿,父母还在,房子和你没有关系,是不可行的;你在父母百年之后说这件事儿,基本就是要在姐妹绝交的前提下了。
最艰巨的。如果不出力养老,更没资格抢财产了。如果出力给父母养老了,父母应该按比例分财产。
房子是你姐的,这个不论你怎么想不开,可能都不会有什么变化。你就别伤神了,别对家里人期望太高,都势力着呢。该干麻干麻,有没有份分房产,你都应该过得快乐。
姐姐的钱。这样其中的大部分是父母的财产,这位妹妹是有权继承的。
买房,但是他父母用卖房子的钱,再加上姐姐的一万美元买了第二个房,这就和她有关系了。因为大部分房款是父母的,楼主是有权力继承的。不是律师吗?
可是房子已经给了大女儿。手里没排了。又想回来找小女儿了,又不好意思,因为房产权给大女儿了,小女儿什么也没落下,机关算尽太聪明,最终不要落个孤家寡人就好。
大女儿。 自己需要钱住养老院,可是要看两个女儿的眼色。
养老,最终卖房进养老院。也不断报道子女拿走房子,不对老人敬养的纠纷。
你姐姐孝顺父母,与其父母不分彼此,与你无关了。不要节外生枝。
你爸想让你了解情况 而不让你姐了解情况? 你应该要求你爸把这些情况也告诉你姐. 既使你"没有"b房的"继承权", 但也有对卖掉房A 的所得款的继承权,因为该款的投入是B房。
与她无关, 为什么她爸要把这些情况告诉她而不告诉她姐?
产权证可是白纸黑字,其它都是狡辩。
它体现了当初各方的意愿,也间接说明姐为何当初可以(无视姐夫,如果已经有的话)把全付身家压出去。
第一,当初买房时就要明确说产权各半,不能只写姐姐一个人的名字;第二,事已至此,应该自己去找大女儿明晰产权问题,改过来后再跟楼主讲;第三,实在改不了产权,其他财产归楼主也可以平衡一下。这下倒好,啥都没落实,倒是让姐妹倆生嫌,这叫什么事啊?楼主你就别掺合了,该你的才是你的,生气力争没有用,破坏了姐妹情不值当。本来你就没指望过这钱,不是?安安生生过自己的日子就是啦。
有问题吗?她姐不在国内,在国内可能户口什么的都没有了,不允许买房的地方很多呀。本来就是她父母要买房钱不够,不是她姐想买房委托她父母买来暂时借住呀。
至于父母当初怎样分配资金, 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姐姐给的钱就是买房子的。
我看现在孝顺的孩子反而吃亏。 我也是这样的, 出钱给父母买了两套房子, 还给弟弟也买了一套, 当然钱都是我出的, 房产也是在我名字下面, 但是他们总惦记这些房产, 想让我把给弟弟买的房子送给弟弟, 弟弟一家住了10多年一分钱租金没出, 现在反而惦记着要产权了。
想开了,不要节捡过日子,也不要太替别人着想,最后结果就是人心不足和嫉妒。试想,如果不是楼主姐姐出钱的这套房子翻了十倍,而是跌了十倍,只值五千了,父亲和妹妹,会怎么想?可能一家子关系好得很,所以说还是贪心造成的。
卖,弟弟能接受,就卖给他;接受不了,直接上市。弟弟白住了这么久,你早已仁至义尽,不能由着他。是他沾你的光,他早已得罪你,或欠你的情。亲兄弟明算账!
如果弟弟能满意,俺觉得还可以。就怕这样一来,你弟弟可能还惦记着另外两套。
如果当初是父母“买房钱不够”?那么$5必然不够买那套房. 但十几年前,$五万相当人民币40多万,事实是足够的,你有何理由“不是她姐想买房。。。”
哎,你的理由,妹妹想想都很美好,只是有点异想天开啊!
应该是父母的错(能力问题),造成的结果就是父母的资产全给了姐姐。父母是能力问题,跟楼主说是由于内疚,又不好意思跟姐姐提。所以父母是最需要帮助的,否则他们会一直内疚。楼主应该帮助父母(显然父母比较柔弱),写个遗嘱,把相关事宜写清楚,并表明他们的心愿,这样父母才会释然。遗嘱一式两份,以合适的方式在他们去世后给姐妹,当然房产最后还是有姐姐决定,楼主只能超然一点了。
“这样惦记也是有充分事实基础的:当初你发迹,离不开父母的养育,那些培养费用按理就有弟弟的一份。”
这是什么意思?
首先你能为父母和弟弟买房,很讲亲情,赞一个。
都是奇高的房价惹的祸,他们感到如果不是由于你給买了房,他们就不会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赚钱机会,尽管白住了,还是觉得应该有点儿回报。而你呢,如果没有在美国为此交税,则是占了他们的光,报税时认为是他们的房子。相信你当初不是为了获利,现在既然赚了,为什么不继续讲亲情,和他们平分呢?
其实这家人都很好,只是受到奇高房价的考验,当初没有人知道会有今天。五万美元对一个刚工作的人还是一笔巨款,姐姐拿出来孝敬父母,很温馨,父母也把户主写在姐姐名下。如果房价没涨,什么事也不会有。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没有姐姐当初的介入,父母的A房也会涨很多,或者独资换B房,妹妹都会有一份继承。父母在低房价时转让了房产,无意间就剥夺了妹妹的继承权。现在父亲有点自责,所以告诉小女儿。我之所以把责任挂在父亲身上,是因为看到他未通告母亲就给大女儿钱,以至于母亲又给一次,似乎是做主之人。那就请他尽快和两个女儿讲清楚,相信大女儿会和妹妹分享这笔意外之财的。如我在前面跟帖里说的,美国报税是要报全球收入的,把B房归作父母的,就不用为获利交美国政府一大笔税,所以也是沾父母的光,分妹妹一部分也是应该的。但妹妹没有权利自己去争要,全看父母和姐姐了。
基于以下五点事实,请发表你的建设性意见。
1)十几年前,父母有换房子的想法,该房(A)的产权人是父母二人;
2) 我姐(在美国),当时刚博士毕业工作不久,便出资5万美金给他们买了新的房子(B)居住,100平米,房产证上是我姐一个人的名字;卖掉房A后,父母名下不再有任何房产;
3)新房子B的户口簿上有父母,我姐和我四人在上面;
鉴于以上3点事实,我什么想法都没有,就一直认为这房B是我姐的,买了给二老居住的。直到了2015年夏天回国探亲,我父亲对我讲了以下2点,让我产生了疑惑。
4)当年买这个房B时, 买房+装修的款项是用二老卖掉自己名下房A 的所得款+兑换了其中1万美金,其余4万美金当时放在银行没有动;
5)在买了房的以后十几年间,我母亲单独和父母同行去美国有7次之多,每次机票都是二老自己承担,而且每次刚到就会给我姐5千美金,算是他们旅美期间的生活费,旅游费用以及回国时给亲朋好友买礼物的钱。(备注:不是我姐的意思,是老人怕给孩子添负担的主动行为; 但是父母来我这儿,我是坚持我们支付飞机票,也不收其它钱的)。 最后一次赴美时,我爸头天给了我姐5千美金, 第二天我妈又拿出5千美金给了洋女婿,当时我爸在场,想告诉我妈他已经给过来了,但怕尴尬,就算了。至此,当年买房余款中的4万美金就花完了。
当时与父亲有这样的对话:
我:姐姐知道她的5万美金的支配情况吗?
我爸:没有告诉她。
我:那这么说这个房子不应该全是姐姐的,
我爸:哦,房子还应该是她的。
我:那爸你要告诉我这些信息干什么?
我爸:就想让你了解情况。
我:真奇怪,既然你认为房子是她的,那又要告诉我这些做什么?不是破坏我们姐妹俩的关系吗?
我爸: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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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知道的事实,如果我爸讲的是实情的话。 我 先来剖析反省一下自己:
由于是学区房,目前房价已经涨到接近400万人民币;
a)即便如此,基于以上1,2,3 点,我还一直认为房子是姐姐的;
b) 可当得知4,5点时,心里不免有了想法;
c) 父母健在,有必要现在就和姐姐沟通这些她所不知道的情况吗?
d) 如果现在不说,等老人不在了,说还有什么意义了?明摆着是要伤害姐妹情呀。
希望我以上表述是清晰的。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处理这件事了?
谢谢先!
當初購買房子,除非你也出了錢,這事事實上與你無關,錢自己可以賺,上一代的財產就不要想要分一杯羹,你有權繼承,但是上一代沒有義務一定要給你
法律上,房產產權不在你與你父母手上,投鼠忌器,不要弄巧成拙,弄得兩老日後住的地方都沒有,就算是真正要爭也是你的父母與她之間的問題,你根本不應該管.
所以由1,2,3决定房子是你姐姐一人的。
你应该也不差那点钱了
好比我有5块,借了5块,然后花了5块,你说我花的是哪个5块钱?你父母买房子的钱也是这个道理。
说,你姐每次收父母的钱,那是他们之间的事。你不收是你和父母的事。我要是你,会把事情说清楚。不清楚才会有误会,才会伤感情。趁着父母在,说清楚了,有什么不好?不过,没有看到法律问题。至少现在还没有。
作人,第一要老实,第二要聪明。老实,实话实说,绝不欺瞒;聪明,话有三说,巧说为妙。
给姐写一信,如此如此:
姐,
这次回国,最大感觉是,爸爸妈妈真的老了,二老越老,心事也越多,越重。夕阳生活真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轻松愉快。
---- 以下陈述,如你贴所言---
。。。。。。
姐,我知道,那房是你出钱给爸妈买的,房主是你。爸妈走了,那房也是你的。我给爸妈讲了这个理,似乎还没有解除他们的心事。你有机会再给爸妈说说,好让二老放下心事,轻轻松松地过好晚年。拜托您了,姐。
---- 你能否得到钱,全看你姐的心,是黑?是白?是红?是绿?只有天知道。
如果我是你姐,我就这样回你:。。。。。。 。。。。。。
国内的房子上加名字还是可能的,但你这种情况可能比较麻烦。比如你姐是否同意,如果不同意,就有可能要打官司,这是大家都认为不能为了房子而丢了亲情。
如果单纯按道理,比如,当时的5万美金,到底多少用作了房子的购入,是应该有银行的流水的。那么大数额的美元,不可能在黑市兑换,如果老人比较仔细,保存着流水,或者银行的存款流水,比如即使在房子购入之后,寄来的5万美元里仍然有大部分没有动,并且兑换出来的美元不够买当时的B)房产的款。
这样就是有证据他们那个A)房子的房产的钱放到了B)里,那么,B)的产权当然有你父母的。
如果房产里有你父母二分之一,你可以有四分之一的继承权。
所以该权衡的有没有必要为了这部分所得而去这么大动干戈去做有可能和你姐伤感情的事儿。
误会害死人?,说清楚了,比互相猜疑好。
也许,还有洋女婿的财产权,呵呵
就丧失了姐妹情。将错就错,劝阻无辜的人,帮助...,有失公证。不过,或许你姐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所以还是说明白的好。他人如果想帮助解决问题,还是从事情的根本说起,而不是无辜忍辱负重。
但她有继承父母的财产的权利呀。
而他却跟小女儿说这些,制造姐妹间的矛盾。姐姐当年给的$5万,他们怎么花法是他们的事,却去跟小女儿说房子只用了1/5的$5万,他们也没有将钱还给姐姐。以后他们去姐姐家做客又为了自己的面子,自己花钱买机票+出生活费,却又来告诉小女儿,加深姐妹间的隔阂。
父母当年也许是想持有美元,所以用卖房款付了房款,相当于把自己的钱换成了美金存起来了。所以,那四万美元才是你父母的财产,应该你们两姐妹分的,但你父母拎不清,全给你姐了。按道理来说,房子应该是你姐的,但你姐应该给你两万。就是看怎么沟通这事,谁去说。
从你的描述,我觉得你家里人都比较通情达理,所以问题应该能解决。
应该说你父母是非常好的不自私的父母,这从他们逐步把姐姐的钱还给姐姐可以看出来,当然也要看到,他们还给你姐姐的4万美元里也有他们来美后的生活费的成分,虽然这可能是你父母为了还钱的说法。
同时也觉得你父母也分的比较清,就是他们觉得你姐有钱在他们那里,所以来美时给你姐钱,但你没有钱在他们那里,所以来美时,并不给你钱。
而现在,你姐姐的钱,他们基本上全还回来了,所以你和你姐在钱的这方面上就平等了。
那么,当他们百年时,就有财产继承的问题,现在的中国,房产成了大头,从你爸爸和你说这件事儿来看,你父亲应该是觉得对你有所愧疚。
应该说,如果你父母在房产上出钱了,而且他们已经把没有用到房产上的你姐姐的钱都还给了你姐姐,而房产没有你的份额,确实是亏欠了你。
所以我觉得你不应该那样和你父亲说话,你父亲不会愿意你们姐妹反目的,他是愿意平等对待你们姐妹,但这是件麻烦事儿,他是在看你的态度。如果你真心说我不在乎那么一点点财产,给了我姐姐吧,他也就安心不再碰这件事情了;但如果你说爸爸我在乎,因为我觉得这标志父母愿意给予我的那份情,我想你父母亲应该会去为你争取。我觉得这是你父亲和你说这件事儿的原因。
那么问题的关键要看你姐对待财富的看法。如果她很在意,她可能会不同意,这就比较麻烦。
但我感觉你姐应该是比较大方也比较大条的人。当年对于一个刚刚毕业工作的博士生,一下子拿出5万美元也不是特别容易的,可能是全部家当,你姐拿出来了,应该当时也没有提一定要只写她的名字吧,所以觉得她挺大方的。但是几次下来你父母给了她4万美元,她也没觉得什么大问题,则是有些大条了,当然也是因为她也没想要这4万美元。
所以,我觉得你家人都挺好,挺通情达理的。这件事儿如果能够把感情放在前面,把话说到位,应该能比较容易解决的。但是如果产生误会,让人心里不舒服就很难办了。
所以我觉得你应该建议你父母和你姐沟通一下来解决这件事儿。如果你父母希望给你留一些,他们会做的,从你父亲说这件事儿,也说明他在想这件事儿。
从你的描述,觉得你姐同意解决的可能性很大,如果你姐的态度太强硬,也就只能算了。
但是无论何时都不是你该来解决这件事儿的。
你现在说这件事儿,父母还在,房子和你没有关系,是不可行的;你在父母百年之后说这件事儿,基本就是要在姐妹绝交的前提下了。
最艰巨的。如果不出力养老,更没资格抢财产了。如果出力给父母养老了,父母应该按比例分财产。
房子是你姐的,这个不论你怎么想不开,可能都不会有什么变化。你就别伤神了,别对家里人期望太高,都势力着呢。该干麻干麻,有没有份分房产,你都应该过得快乐。
姐姐的钱。这样其中的大部分是父母的财产,这位妹妹是有权继承的。
买房,但是他父母用卖房子的钱,再加上姐姐的一万美元买了第二个房,这就和她有关系了。因为大部分房款是父母的,楼主是有权力继承的。不是律师吗?
可是房子已经给了大女儿。手里没排了。又想回来找小女儿了,又不好意思,因为房产权给大女儿了,小女儿什么也没落下,机关算尽太聪明,最终不要落个孤家寡人就好。
大女儿。 自己需要钱住养老院,可是要看两个女儿的眼色。
养老,最终卖房进养老院。也不断报道子女拿走房子,不对老人敬养的纠纷。
你姐姐孝顺父母,与其父母不分彼此,与你无关了。不要节外生枝。
你爸想让你了解情况 而不让你姐了解情况? 你应该要求你爸把这些情况也告诉你姐. 既使你"没有"b房的"继承权", 但也有对卖掉房A 的所得款的继承权,因为该款的投入是B房。
与她无关, 为什么她爸要把这些情况告诉她而不告诉她姐?
产权证可是白纸黑字,其它都是狡辩。
它体现了当初各方的意愿,也间接说明姐为何当初可以(无视姐夫,如果已经有的话)把全付身家压出去。
第一,当初买房时就要明确说产权各半,不能只写姐姐一个人的名字;第二,事已至此,应该自己去找大女儿明晰产权问题,改过来后再跟楼主讲;第三,实在改不了产权,其他财产归楼主也可以平衡一下。这下倒好,啥都没落实,倒是让姐妹倆生嫌,这叫什么事啊?楼主你就别掺合了,该你的才是你的,生气力争没有用,破坏了姐妹情不值当。本来你就没指望过这钱,不是?安安生生过自己的日子就是啦。
有问题吗?她姐不在国内,在国内可能户口什么的都没有了,不允许买房的地方很多呀。本来就是她父母要买房钱不够,不是她姐想买房委托她父母买来暂时借住呀。
至于父母当初怎样分配资金, 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姐姐给的钱就是买房子的。
我看现在孝顺的孩子反而吃亏。 我也是这样的, 出钱给父母买了两套房子, 还给弟弟也买了一套, 当然钱都是我出的, 房产也是在我名字下面, 但是他们总惦记这些房产, 想让我把给弟弟买的房子送给弟弟, 弟弟一家住了10多年一分钱租金没出, 现在反而惦记着要产权了。
想开了,不要节捡过日子,也不要太替别人着想,最后结果就是人心不足和嫉妒。试想,如果不是楼主姐姐出钱的这套房子翻了十倍,而是跌了十倍,只值五千了,父亲和妹妹,会怎么想?可能一家子关系好得很,所以说还是贪心造成的。
卖,弟弟能接受,就卖给他;接受不了,直接上市。弟弟白住了这么久,你早已仁至义尽,不能由着他。是他沾你的光,他早已得罪你,或欠你的情。亲兄弟明算账!
如果弟弟能满意,俺觉得还可以。就怕这样一来,你弟弟可能还惦记着另外两套。
如果当初是父母“买房钱不够”?那么$5必然不够买那套房. 但十几年前,$五万相当人民币40多万,事实是足够的,你有何理由“不是她姐想买房。。。”
哎,你的理由,妹妹想想都很美好,只是有点异想天开啊!
应该是父母的错(能力问题),造成的结果就是父母的资产全给了姐姐。父母是能力问题,跟楼主说是由于内疚,又不好意思跟姐姐提。所以父母是最需要帮助的,否则他们会一直内疚。楼主应该帮助父母(显然父母比较柔弱),写个遗嘱,把相关事宜写清楚,并表明他们的心愿,这样父母才会释然。遗嘱一式两份,以合适的方式在他们去世后给姐妹,当然房产最后还是有姐姐决定,楼主只能超然一点了。
“这样惦记也是有充分事实基础的:当初你发迹,离不开父母的养育,那些培养费用按理就有弟弟的一份。”
这是什么意思?
首先你能为父母和弟弟买房,很讲亲情,赞一个。
都是奇高的房价惹的祸,他们感到如果不是由于你給买了房,他们就不会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赚钱机会,尽管白住了,还是觉得应该有点儿回报。而你呢,如果没有在美国为此交税,则是占了他们的光,报税时认为是他们的房子。相信你当初不是为了获利,现在既然赚了,为什么不继续讲亲情,和他们平分呢?
其实这家人都很好,只是受到奇高房价的考验,当初没有人知道会有今天。五万美元对一个刚工作的人还是一笔巨款,姐姐拿出来孝敬父母,很温馨,父母也把户主写在姐姐名下。如果房价没涨,什么事也不会有。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没有姐姐当初的介入,父母的A房也会涨很多,或者独资换B房,妹妹都会有一份继承。父母在低房价时转让了房产,无意间就剥夺了妹妹的继承权。现在父亲有点自责,所以告诉小女儿。我之所以把责任挂在父亲身上,是因为看到他未通告母亲就给大女儿钱,以至于母亲又给一次,似乎是做主之人。那就请他尽快和两个女儿讲清楚,相信大女儿会和妹妹分享这笔意外之财的。如我在前面跟帖里说的,美国报税是要报全球收入的,把B房归作父母的,就不用为获利交美国政府一大笔税,所以也是沾父母的光,分妹妹一部分也是应该的。但妹妹没有权利自己去争要,全看父母和姐姐了。
至于令你纠结的4,5条也没什么想不开的。你姐姐把钱给了父母买房,那么这钱就是用来买房的,至于你父母如何花他们自己的钱,则完全是他们自己的事,与房子归属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