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也有价值观,不能游离于现实法治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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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yx2
楼主 (未名空间)

根据用户网络行为数据分析,对应呈现的“数据画像”“兴趣点”等模式,是平台搜集用户数据挖掘商业价值的重要方面。

根据这些大数据展现“标签”,平台既可以通过精准营销推送商业信息,也可以依据用户偏好推送相关内容,还可以通过数据分析来引发、引导和转移社会舆论。

从这个角度看,数据分析兴趣点等模式属于平台核心商业价值范围。但新规明确,平台不得将违法和不良信息作为关键词计入用户标签,更不得向其推送相关信息。

为此,平台想留住用户,获得更多的流量,就不能仅依靠对个别用户低俗需求的满足,更在于鼓励创新,创作和传播具有积极社会价值的作品。

从实践来看,很多低俗、庸俗和媚俗的短视频、公众号等信息最容易形成“爆款”,很难根治的核心原因,不仅在于内容生产本身,更在于算法的推波助澜。有什么样的算法,就有什么样的内容,有什么样的用户,就会出现什么样的算法。

这种算法、人群与内容之间相互影响的逻辑关系,将从算法本身被彻底打破。低俗不能成为爆款的标签,黑红不应红,更不能红,算法的价值观和方法论不能游离于现实法治之外。

再进一步讲,互联网产出价值,也输出了价值观。价值观源起于网络内容,内容依靠传播,算法既决定传播,也影响内容生产。

因此,“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的重点,就在于对算法的治理工作,只有让好的作品广为流传,让不好的信息无人问津,才能“更好凝聚社会共识”,防止互联网价值观的偏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