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事件不应仅停留在“娱乐八卦”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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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未名空间)

一些自媒体在传播这次事件的时候,往往在标题里加上“如果是真的”这样的字眼,因为内容实在太过耸人听闻。如果是真的,根据中国的法律,吴亦凡就应该坐牢;反过来说,如果不是真的,在网上爆料的人就涉嫌诬告和诽谤。

这种传播上的谨慎是不多见的,说明发帖的人都认识到,此事已经超越娱乐八卦、明星绯闻乃至丑闻的层面,涉及实实在在的法律问题。

就像一些律师所说的,指控强奸面临着难以取证的问题。喝酒后晕倒,很难证明是“恶意灌酒”,而都女士爆料中有很多隐秘的细节,似乎也证明她并非“人事不省”。目前,她已经选择报警,但是证据可能仍然是一个问题。

但是,都女士也公布了一些看起来比较有力的内容。她称吴亦凡方面想花钱摆平此事,自己也收到了50万,现在正分批把这些钱退回,宣称要和吴亦凡“堂堂正正战斗”。她在网上也公布了相关转账记录,而吴亦凡方面对这一点没有做出正面回应,为自己辩护的声明也略显单薄。另外,都美竹还公布聊天记录指控吴亦凡所在的公司买通了水军,对她进行骚扰。

就现在都美竹公布的内容而言,公众对都美竹感到同情,对吴亦凡有相当深的怀疑,这些都是正常的反应。但是,公众仍然无法就此宣布吴亦凡就是法律意义上的“罪人”,越是众声喧哗,越需要冷静理性,公共情绪不能“裹挟司法”。

但是,这种“公共情绪”也不是无中生有。长期以来,仅就媒体公开报道过的内容来看,不少人气偶像和粉丝的关系越来越畸形。在饭圈文化中,明星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这其中不排除经济剥夺,也不排除潜在的、很难察觉的“性剥夺”。

这样的事情在娱乐圈的其他角角落落可能还会发生,但是就“都美竹指控吴亦凡”的事件来说,出于公平、谨慎而尊重证据的态度,需要证据才能为吴亦凡“盖章”。

强奸、迷奸、诱奸这样的指控,很有可能因为举证难而最终成为“捕风捉影”的“娱乐八卦”,但是这次事件如果真有这样的情形,如果真的涉及未成年女孩,就决不能大意,明星也绝不可妄想通过“公关”来化解。

根据中国法律,当一个女孩未满14周岁时,不管她是否“自愿”发生性行为,都会认定为强奸。而对警方来说,要掌握一个人的年龄,并不困难。

就这一点来说,人们有理由相信会有一个结果,而不再是又一场无聊、无趣的“看热闹”。这也正是围观网友所期待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