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斥“爆眼女”滥用法援 林郑:须定期检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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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在立法会接受议员质询时指出,本港法律援助制度并非完美,需要定期检视。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发言人回应表示,会尽快展开相关工作。法援署署长邝宝昌说,法援署曾拒绝右眼受伤女子相关的申请。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在立法会会议上提问说,“爆眼女”竟可申请法援,利用司法覆核挑战警方索取其医疗报告进行调查,又可以自选资深大律师,以公帑帮助她为输掉的官司“埋单”,“这证明我们的法援制度出现问题。”

  对此,林郑月娥表示,任何制度都要与时并进,法援制度也要定期检视,政府可以重新检视现有制度下的行政、案件分配及选择律师安排。本届政府就法律援助署架构作出改动,其负责当局由民政事务局转至政务司司长办公室,相信政务司司长会按近日有关讨论表达看法。

  政务司将展开跟进

  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发言人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正如行政长官在立法会质询时间表示,会检视目前法援制度中例如行政、分配案件、选取律师等细节,会尽快展开相关工作。

  法援署署长邝宝昌昨日亦首度回应“爆眼女”案件,称法援署原拒绝其法援申请,不过由於申请人其后上诉得直,因此在去年9月获批法援,法援署是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