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转载煽暴煽“独”文章涉违国安法

h
h20102010
楼主 (未名空间)

  《立场新闻》日前转载了一篇由“欧洲再出发大联盟 La Union Européenne En
Marche”所写、名为《从北爱尔兰抗争经验 看香港抗争运动的未来》的文章。这篇文
章的主旨是要香港学习爱尔兰共和军(IRA),虽然文章指香港与爱尔兰武装反抗的形
势有别,但又表示“北爱武装反抗的土壤和环境并非绝无可能出现在香港。”“现况的剧变虽然短期内会为香港带来巨大的危险,长远而言却说不定带来转机,让香港人有条件亦有必要背水一战。”显然,这篇文章就是要鼓动、呼籲香港的所谓“抗争者”借鉴北爱尔兰“抗争经验”,以暴力以至“恐怖主义”的手段达到分裂香港、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

  毫无疑问,这不单是一篇分析北爱尔兰“抗争经验”的文章,更是一篇煽动暴乱、“港独”的文宣及行动方略,而且文中扬言香港应学习北爱做法,不惜以武装手段达致目的。从任何一个角度看,这篇文章已经触犯了国安法的底线,猖狂挑战国安法,执法部门理当依法追究相关组织人士以及转载有关文章的媒体。

  文章下架不等於一笔勾销

  不过,很快《立场新闻》就将这篇文章下架,并没有说明是什麼原因,但显然,《立场》是知道这篇文章闯了大祸。以这篇文章的内容而论,至少触犯了国安法三条大罪,包括第二十条:“任何人组织、策劃、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之一的,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属犯罪”;第二十七条:“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即属犯罪”;第二十九条第五款:“通过各种非法方式引发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对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憎恨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欧洲再出发大联盟”这个组织,一直名不见经传,在2020年11月3日才设立
facebook专页,主要从事“港独”、“分裂”的煽动和宣传工作,发表了大量分析学习外国暴乱的文章,而这篇文章,更是当中最猖狂、最摆明车马煽动暴乱的一篇。这个组织的facebook本来乏人问津,知道这篇文章的人本就不多,但多得《立场新闻》的广泛转载宣传,让这篇鼓吹暴乱“港独”文章得以在网上广泛传播,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对於这个“港独”组织,执法部门必须果断执法,以国安法将相关人士绳之以法,对於协助转载、宣传、推广的《立场新闻》,同样需要承担刑责。

  根据国安法,不论身处境内或境外,只要触犯相关法例就要承担法律后果。在网络犯案,国安法依然适用。如果有人在社交媒体发布、转载“港独”文章,或参与讨论“港独”,从而达到宣传、煽动的效果,同样有机会触犯国安法。国安法的实施细则亦列明,警务处处长如有合理怀疑,可要求有关电子平台的平台服务商,移除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若果有关服务商没有规管“播独”,同样有机会违法。

  当然,这次《立场新闻》眼见势色不对急急将这篇文章下架,但文章仍然存在於该组织的facebook专页及网上,仍然需要处理。而且,《立场新闻》将文章下架,亦不代表其协助“港独”宣传的行为就可以一笔勾销。

  警方国安处须严肃跟进

  国安法第二十三条列明:“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犯罪的,即属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立场新闻》利用自身的网页、平台为这篇鼓吹暴乱“港独”文章提供宣传转载上的“资助”,而这篇文章又是“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立场新闻》转载文章,本质上并非是单纯的转载文章,而是资助“港独”,涉嫌触犯国安法第二十三条。在国安法下,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不是违法的挡箭牌,执法部门完全有理由依法追究《立场新闻》。

  必须指出的是,在国安法出台之后,“黑暴”各种“硬对抗”基本已偃旗息鼓,但各种“软对抗”、“擦边球”依然存在,更不断在试探、挑战国安法的底线。“港独”商人周小龙的童装店Chickeeduck,早前因为摆放“黑暴雕像”而不获商场续租,最近
他又在荃湾开设新店继续展示“黑暴雕像”,并且在外墙喷上“光时”的“港独”标语,在店内更张贴了大量“煽暴煽独”文宣,公然宣扬“港独”,就是一种试探和挑战,最终警方果断围封调查,显示出执法寸步不让的姿态。这种的果断姿态是必须的。

  对於一些媒体在国安法实施后继续打“擦边球”,挑战国安,煽动“港独”,警方更加不能投鼠忌器,该执法的执法,该检控的检控,该取缔的取缔,不能让国安出现一丝死角。对於一些别有用心媒体的试探更需要重槌出击,以正视听,让他们不要再心存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