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给译著打差评后遭举报,学校该不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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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未名空间)

3月16日,某影评网站用户@高晗给外国文学《休战》的翻译打了个差评,没想到,此举却引发一场风波。
这事原本是两人间的私人纠葛:先是高晗给翻译打差评“机翻痕迹严重,糟蹋了作者的作品,还是老话,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后是译者韩烨本人次日发帖,表示作为非科班出身译者,愿意虚心接受所有人的意见,但“机翻”属于道德问题,如此说法近乎人身攻击。
可没成想,越来越多人搅了进来:长期从事西班牙文学翻译和研究的知名学者汪天艾,替韩烨抱不平,高晗因此成为很多网民的批评对象。而自称韩烨好友的网友,还直接将高晗举报到所在学校。
随后,学校方面对高晗进行了批评教育。汪天艾透露,此事闹到学校,惊动了学部,所以高晗的系主任找她谈了,并未涉及出版方威胁。3月27日,高晗发表道歉声明,表示
“经批评教育后,删除短评,并向韩烨女士和出版社道歉。”
高晗被批评后,许多网友认为,这是自称韩烨好友者滥用举报权,于是又将矛头对准了韩烨一方,并纷纷给《休战》打低分。
目前《休战》这本书已经无法打分。对于此事,涉事学校并无回应。
私域纠纷归私域纠纷,学校本不必插手
就因为打了差评后被举报,便遭到学校处理,这事让人无语:无语的是举报者动辄上纲上线、诉诸公权介入,而学校听风就是雨、看到举报就处理。
如果说,在举报前,高晗的评论和译者的观点是围绕作品翻译好坏的正常交锋,那到了网友举报至学校、学校向高晗施压要求道歉这一层,事件性质已经演变至:公权对私域议题的干涉。
涉事学校在该事件中的做法,于情于理都令人难以接受:人家有举报的权利,可学校也有基于是非去公平处理的权力,有对举报不予理会的权力。
事实上,学生用自己的钱买了书,在公开的打分平台,打几颗星、怎么评价,都是学生个人的私事。
对待学生被投诉举报事件,学校处理时应该秉持公平公正的处理态度,认真衡量举报内容,既能保护学生的利益,也能及时矫正学生行为。拿此事来说,学校完全可以在聆听学生讲述原委的基础上,给学生提出有效应对举措方面的建议。如果因为一句投诉,为了息事宁人就向学生施压,有失草率。
回归常识,让艺术评价回归艺术评价
就目前看,学校批评教育之后,高晗道歉,又引发舆论新的反弹,网友几乎一边倒地为高晗的遭遇抱不平。
“评价冰箱的好坏需要会制冷吗?”“评价一个演员我还需要自己会演戏吗?”网友类似的留言并不少见,这些舆论折射出来的情绪,还是网友对差评权的维护。
退一步来说,对于翻译类作品,翻译的好坏,翻译通顺与否,读者当然有根据自己的偏好打分的自由。学校不该用“批评”去阻断这样的权利。
不仅仅是翻译类书籍,还有电影、话剧等等任何需要读者或者观众的艺术形式,当呈现在读者或者观众面前时,读者和观众都有表达观点的自由。
演员的声台行表、作者的文笔、作者的逻辑,这些都是读者或观众审视评价的对象。
“台词不行、演员好胖、上镜太丑”,长期在观众审视下的演员们,不会因为观众一句评价就说观众没眼光,要观众道歉。
不能要求每一位读者都公允地评价,在此事上,高晗的“机翻”说法也未必妥当——把个人翻译说成偷懒式的机器翻译,难免会让译者很受伤。
但你一言我一语,附着在个人阅读体验下的短评可以为后来的读者提供参考意见,这也是书评存在的理由。
高晗认为机翻痕迹严重,王晗、李晗们可能会觉得言辞达意、翻译精巧,但无论如何这些都是读者的看法。在这事发生前,《休战》的评分还挺高,足见跟高晗持不一样意见者不少。
归根结底,“学生给译作打差评被学校要求道歉”事件,折射出的读者差评权如何界定保障的问题和学校对学生私域权益的干涉,都需要我们回归常识,让艺术评价回归艺术评价,让权利归权利,不必附着太多恶意和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