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恩图报,假仁假义 ——报恩道德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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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恩”涉及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一致,施恩是正常意义的行善,要不要报恩呢?

我先问一个问题,人为什麽会施恩,行善,愿意无偿付出自己劳动或牺牲自己的利益,去帮助他人?这似乎是一个逻辑原点的问题。

孟子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恻隐之心”。他举的一个例子是“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憷惕恻隐之心”。据说,林肯先生一次与人在林间散步。一头小猪掉进路边陷阱里,嗷嗷叫唤。走出半里路后,他折回来救起了小猪。同伴问他为什麽,林肯先生说,如果不这样做,他的心不会安宁。这则轶事,也可以是一个说明“恻隐之心”的事例。

从心理学上说,恻隐之心就是一种同情心、同理心。即他人的感情投射入个体内心,激发个体产生同样情感记忆和体验的心理活动过程。对他人面临的苦难,感同身受,于心不忍,因而做出帮助。帮助他人,即是解脱自己。

所以, 孟子也认为“恻隐之心”是没有缘由,不带功利的,它是人的一种本能。所谓
“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无恻隐之心,非人也”。

需要指出的是,“恻隐之心”,当然是行善最普遍的缘由,但它只关注了人们同情、同
理的心理需求。除此以外,行善还能满足人们另外两种心理需求。

一是自我救赎心理,如果一个人自觉对人社会有亏欠,灵魂有罪,施恩行善就是他自我救赎的途径和手段;另一种则是自我价值的实现,从帮助他人脱离困难,成就他人走向成功的结果中获得满足,实现自我价值。

无论出于怎样的缘由,发自怎样的心理,施恩行善,都只是一种自发、自觉、自愿的行为,如鸟儿从天空飞过,它理应不留下一点痕迹。

我要问的第二个问题是,施恩行善的结果是什么?社会学的描述和解释是,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一定关係的人们组成的利益共同体,行善自身不会增加社会财富,它只是财富的转移。比如灾荒年,施粥救济飢民。这碗粥谁吃不会影响社会财富总量的变化。如果没有这次施粥,飢民饿死了,生命的非正常消失,是社会财富总量的损失;如果饥民得救了,则社会财富总量维持不变;而饥民度过灾荒后,从事劳动生产的财富,就是社会财富的增加量。这就是行善的意义。社会中普遍的行善,利他心的相互感染和扩散,使每个社会成员在可能遭遇困难时,都有机会受到他人的帮助,社会财富总量得以一步步增长,然后水涨船高,使每个社会成员的生活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受益。 所以,施恩行善不只是有助于帮助对象改善、提高生活质量,也有助于社会稳定
和持续发展,它是一种双赢和多赢的行为。

既然行善会对社会稳定和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和意义,它必然受到社会公共意识的肯定和鼓励,并成为社会道德,在社会成员间鼓励和倡导这种行为。只是,天道见远,人道看近,社会对行善机制及其发展过程的认识程度和水平不一样,倡导行善的方式和手段以及与之相应的道德要求也会不同。

所以,第三个问题是,社会应该如何提倡行善?

一个社会,一个民族如果能立足于行善的原因和动机,从整体,连续、发展的角度看待行善,对待善行的正确态度就是提倡“博爱”、“忘恩”。

“你施舍的时候,不要让你的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 (《马太福音六章第三节》)《
圣经》的这一教义,不仅尊重了行善的动机和原因,影响、造就了基督教文化的“公益”、“慈善”、“利他”、“博爱”精神,是西方社会重视公民“义工”服务的道德基础。施恩人忘记自己的善行,则受惠人不会汲汲于回报所受的恩,而是受行善人的利他心影响,去帮助他人,传递、延续利他精神。当社会中人人在困难时有机会得到帮助,受到善待,其同情同理心更容易被激发和强化,主动、积极地去帮助他人。这样,行善就成为一种社会思维、行为的模式与准则,由此形成一个博爱、互利的社会。

打个比方,就像自然界的水循环一样,水从溪流入江河,从江河入海洋,从海洋蒸发进入天空,从天空凝结再落入溪流江河一样。一个社会的行善过程,也应该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一个循环的过程,这样,施恩、行善才有辐射、增长,可持续发展的可能。

在这种机制中,个体施恩也会受益,只是从时间来说,受益不在当下,而在未知的将来;从空间来说,受益不是来自正面的回报,而是来自环境的回馈;从行为主体来说,不是眼前的此人,而是社会任何可能的成员。

如果一个社会将“行善”作为一个个孤立事件看待,将它与社会发展过程割裂,从社会环境中分离出来认识,行善的原因和结果就是一个“施恩–报恩”,一一对应的简单的封闭过程。建立在这种认识上的道德就会强调“报恩”,并通过故事、历史等话语形式从社会生活中不断选择、截取这样的片段来重复、强化这一认识。中国许多广为流传的民间故事中,如《牛郎织女》、《天仙配》、《白蛇传》等,报恩说教是其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史记》中对荆轲、聂政等刺客侠士的颂扬也都是建立在报恩的情节基础之上,由此建立起社会的报恩道德观、形成了报恩文化。

同样以水循环为例,报恩道德的要求,就像像汉水流入长江后,要立刻在长江立刻筑起一个水坝,以使江水回流补偿汉水河床。这样的认识,是见树木不见森林,只看到水往前流,没看到雨往下落。

基于这样一种肤浅、短视认识的报恩道德,在社会实践中产生的危害是忽视、弱化了施恩行善的自觉、自愿的心理动机,对行善形成一种利诱,激发、强化了施恩者获取回报的心理预期,它让行善者对收益的期望就在当下,在对面,在此人身上。

当施恩者在行善时指望收益回报, 施恩就成为一种投资和交易 。尤其是当社会对报恩的要求提高到一个极高的层次, 以至于“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成为社会的普遍信
念,要求人们对接受恩惠 “必须无条件的回报,无限期的回报,无限的回报”的时候
,施恩,就不只是一种等价的交易,一种获取平均利润的投资,它成了社会中利息最高,收益回报最大的高利贷。在报恩道德要求下,“恩”成为 一座道德大山,是进行人
格控制,要求人身依附的手段和工具。当受恩人无力偿还“恩”的本息时,“斗米结恩,担米结仇”就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善行,不但没有改善对象的困境,而将其置于更艰难的处境。

所以,一个社会倡导、鼓励报恩的结果,就是污染了人的心灵,使行善变成有条件,功利化的道德伪善。一方面,出于利益追逐的目的,会出现行善泛化的形象,将社会各个行业职位正常的工作内容、职责据为个人的施舍的恩惠,医生治病有救命之恩;教师教学有培育之恩,提拔人才有知遇之恩……人人可以恩惠向他人期望、要求回报。另一方面,在无利可图的情形下,人们又见义不为,见死不救,加剧了人际关系的冷漠。

契诃夫说,“专制是冷漠的根源。” 除了制度因素,报恩道德的话语强势是造成中国
社会冷漠的另一个重要的文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