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清北奖10万”确定不是在助长“考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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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未名空间)

这两天,“北大退学复读生二次考取北大后未报到:校长承诺奖10万未兑现”的消息引发舆论关注。

  据媒体报道,来自贵州毕节的小陈2019年考入北大护理系,被高中母校奖励10万元,但入学半年后退学。2020年,他又参加高考,在高中校长建议下,继续填报了北大护理系,但被录取后并未报到,准备再次复读。因校长承诺的10万元奖励迟迟未兑现,近**求助媒体。10月26日,据媒体披露,小陈已收到学校10万元奖励。

  有网友质疑小陈是为了钱才选择复读。小陈本人则回应,复读真的不是为了钱,下次高考准备冲刺北大数学系。据报道,小陈出身贫困家庭,想通过读书、高考来改变自己和家庭的命运。

  在此事件中,讨论个体的选择,意义不会太大,更该反思的问题是:激励“考霸”的重奖机制,还有必要存在下去吗?

  “考霸”现象其实是“清北崇拜”的畸形附属物。这些年来,全社会弥漫着的“清北崇拜”现象非常严重,这体现在各个方面,比如不少地方都有重奖考上北大清华学生的政策,并把有多少学生考进北大清华作为地方和学校最重要的办学政绩。

  一名学生考进北大清华后,会收到包括当地政府、社区、企业等多方的奖励,比如东莞市东城温塘社区就有个“传统”,对考取清华北大的社区学子奖励20万元。

  这种奖励机制固然能体现社会对优秀学子的高度认可,也有其进步意义,但也不可避免会刺激“名校情结”,尤其是“清北崇拜”。

  为体现“北清至上”,各地各校还拉开奖励差距,设置为北清、其他“双一流”大学等不同奖励档,这无疑会加剧升学竞争,也助推高分复读现象。

  由此看,要消除“考霸”现象,还要回到“北清崇拜”这个根子上。前不久发布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指出,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出台这一规定,就是致力于治理扭曲的升学政绩观,但这一规定要得到落实,还需要进一步配套措施。比如,如果地方政府坚持以高考成绩奖励学校、教师、学生,谁来追究其责任?这问题就该有答案。

  需要指出的是,总体看来,社会舆论对于重奖高分学生并不反对。一些民办学校、复读机构、企业奖励高分学生,属于企业自主行为,用的也是企业自己的钱,很难约束。

  但此举的导向问题却值得思考:鼓励努力学习当然没问题,可如果是助长“清北情结”,那就过了。

  一言以蔽之,一边是禁止炒作高考分数、状元,政策要求政府部门、公办学校不重奖高分学生;一边是各地和有关方面我行我素,由此而带来的政策落实处于尴尬境地,不能不正视——这需要改革教育政绩观,不能再把高校分为三六九等,而应推进人才评价改革,扭转用人中的“唯名校”、“唯学历”导向,形成多元人才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