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背后的问题

l
langren
楼主 (未名空间)

“网红”现在是一个非常火的名词,上到80岁的老奶奶,下到八岁的小学生都知道网红,“网红”原意是指网络红人,现在的“网红”不只是网络红人,现在有网红景点、网红餐厅、网红书店、网红食品等。2019年成为直播元年,各种直播纷纷登台,最出名的就是李佳琦的直播带货,淘宝直播5分钟,就卖掉了15000支口红;1分钟卖出5000支小
金条;5个半小时卖货353万都是他创下的最高纪录。这确实是带动经济发展,同时出现一些虚假宣传、产品质量低劣、数据造假等现象。

网红经济就是一种跟风潮。网红餐厅、网红食品大部分都是一些网红收到了广告费给他们做一些推过,这种广告就好像不经意间说出来,看到的人多了,大家就开始好奇,然后就去试试,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还有就是排长龙的网红食品,这是在运用“饥饿效应,有时候商家还会雇人来排队,造成排长龙的现象。

网红产品质量不能保证。一些网店在不具备分装资质的情况下自行对食品进行分装销售,安全卫生难以保障。陕西美食界的“龙头老大”——擀面皮,也在互联网发展下成了“网红食品”,无论是在电商平台还是微信朋友圈,真空包装的擀面皮频频亮相,成为商家和代理手中的热饽饽。其中部分擀面皮并没有生产厂家、食品生产手续等信息,可以说是三无产品,这样的网红食品很容易出现食品安全事件。

网红市场监管不到位。网红经济是通过网红来进行营销进而盈利,对网络的监控一直是难点,网络具有即时性、虚拟性,这是网络产业的监督都存在的问题。一些商家堂而皇之地进行虚假宣传,或虚构荣誉、合成照片,先把顾客吸引过来,却不顾产品质量与服务品质。消费者即便发现上当,有的考虑到维权成本而不与之计较,更助长了不法商家的气焰。如此一来,不仅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也让市场面临“劣币驱逐良币”的危机。虽然我国在2019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社交电商及网红经济作出了有力的法律约束,但我国仍然缺乏覆盖面广、针对性抢的法律法规等网红经济监管的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