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竞争,妥协或许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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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未名空间)

7月30日消息,据华尔街日报报道,高通公司表示已经解决了与华为之间的许可纠纷。
高通将在第四财季获得18亿美元的追补款,这是华为公司一次性付款,以支付此前未支付的许可费。此次和解还包含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将授权高通公司的专利技术供华为使用。

18亿美元,只是和解,这在当下国际环境复杂的背景下,显得非常的扎眼。不过,要是对高通公司稍微了解一下的话,就不能不说,华为的选择是非常明智的。

高通是全球领先的无线科技创新者,高通的发明开启了移动互联时代。可以说高通的基础科技赋能了整个移动生态系统,每一台3G、4G、5G智能手机中都有其发明。高通的技术使用授权,涉及全球所有电信设备和消费电子设备的品牌。

多年来,因为专利技术,高通与不少头牌企业有争执。比如说,堂堂的苹果公司就因为专利使用,而支付了高通公司40多亿美元的和解费。我国的华为公司,尽管与高通公司,也有专利技术的争执,甚至相互之间也有交叉,但是此次能够和解,用18亿美元一次性了解,算是非常明智的选择。

说实话,如此类头部企业之间的竞争,肯定要保护知识产权的。毕竟,研究发明是需要成本的,法律法规若不能保护知识产权,就意味着没有企业愿意承担不确定的发明研究。如此以来,就只能是低阶发展,或者盗版山寨盛行了。这华为与高通和解的18亿美元,既有专利纠纷的和解费,也包括专利使用的新协议。

何况,华为公司作为我国最具有创新力的高科技企业,有且只有与世界头部的高科技企业合作,才能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实现大的发展。当然了,这样的和解,或者说妥协,并不是说谁对谁错,只是经济利益的考量,尤其是新技术的发展进步,需要的是头部企业之间有分工与合作。比如说,三星、苹果、高通之间此类的冲突也很多,但是,基本都是以和解为主。

毕竟,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是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而更多的是多赢的竞合选择。企业能够发展起来,本来就是各有特点的,没有足够的核心竞争优势,是无法成为如华为、高通、苹果样的国际化大企业的。而当相互之间,因为专利技术,或者因为市场竞争,而出现矛盾时,适当的妥协与合作,应该是最理性的选择。

就说从去年到现在,老美政府已经限制了我国300多个经济体和科研院校。尽管理由千
奇百怪,有巴统协议的依据,有各种揣测与所谓的证据,但是,任何一个企业,包括老美自己的企业,肯定不愿意出现此类情况。再咋说,这切实的经济利益在此,一旦禁止后,其上下游的市场将会受到重大的损失。比如说,高通的芯片将会缺少一个大客户,此经济损失可是政府无法弥补的。

何况,被“逼上梁山”的华为公司也会放手一搏的。每年将近上百亿的研发投入,相当数量的研究队伍,华为公司的技术实力本就不容小觑。一旦确定要自我研发,HMS系统
,各种“备胎”,总是能够将这些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研发成功的。2019年华为公司的净利润627亿,2020年上半年环境如此逼窄之下,也实现了4540亿的营收,其消费者业务
占了一办,高达2558亿。

很显然,华为公司是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投资于研发,实现核心技术的突破的。光刻机已经购买,人才正在招聘;HMS系统已经推出;半导体方面的投资也开始。不过,相比
而言,我更赞成华为公司在国际竞争中,没有必要“赌一口气”式的行事。比如说这次与高通公司的和解,其“性价比”就很高。

想当年,中兴公司被老美政府制裁,中兴公司也是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甚至允许老美安排合规官的存在,但是企业总算“活过来”了。如今,也是我国5G领域的有竞争力的企业。反正,只要是法律问题,肯定会有结果的,但是这打官司的代价,或者被制裁的后果,恐怕会比和解或者说妥协要高出很多的。

企业与企业之间,学习借鉴肯定会是有的,而因此出现专利技术的纠纷,也很正常。有纠纷,总有解决办法的,无法就是和解的代价大小衡量。就说当下国际环境的极端复杂,我国很多高技术企业处处被动,但是依然还有很多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游刃有余”的。这方面的例子很多,相信所有人都能有判断的。

总之,在国际上市场竞争,重要的是要遵守规则。同时,对企业来说,适当的妥协或许更为重要。就如近期华为公司与高通的和解一样,起码,老美的高通公司肯定会在政策的极限范围内,尽力与华为公司合作的。比如说手机的芯片继续卖给华为,顶多不售卖基站的芯片而已。实际上,任正非先生早就说过,你们要是卖,我还会买的,不会全部自研的。毕竟,分工合作才是王道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