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不让黎智英离港赴美?香港法官理由好“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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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起官司缠身的乱港头目黎智英,上周第三次申请更改保释条件、企图“跑路”,仍以失败告终。6月18日,处理此案的法官李运腾颁布书面理由,解释拒绝原因。

据《星岛日报》报道,李运腾认为,黎智英没有要到纽约探望女儿及新生孙儿的迫切性,目前不少商业会议均以视频形式进行,黎智英不必亲自到美国。且如果他获批赴美后返港要接受14天强制检疫,万一感染新冠肺炎也会影响即将于8月审理的刑事恐吓案的
进展。

书面理由中提到,黎智英申请在6月24日至7月19日离港赴美,以到纽约探望居住在当地的女儿及新生孙儿,另需到纽约水牛城与其加拿大酒店职员会面以讨论业务计划。

黎智英又称,他要到美国首都华盛顿与《苹果日报》服务供货商会面,再与不同的社交媒体代表宣传《苹果日报》近期开拓的英文版,又需讨论位于弗吉尼亚州华盛顿某酒店的收购程序。

观察者网查阅香港高等法院文件发现,李运腾还着重提及了黎智英前往美国面临感染新冠肺炎的风险。他指出,美国是目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最多的国家,而黎智英报告的行程需要他“在该国受疫情影响最严重的地区广泛旅行”。

李运腾表示,新冠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而目前还有没有针对这种疾病的疫苗。他“贴心”提醒道:在美国或飞机上的传染风险不容忽视,“尤其当申请人恰好属于最脆弱的年龄段”。
李运腾法官的书面理由指出,黎智英属于易受感染的“最脆弱”年龄段

此外,若黎智英没有感染,其返回香港时也要接受14天的隔离检疫;若他“不幸”染上新冠,那么审判几乎肯定会被中断,这样会对司法产生不利影响。

现年72岁的黎智英,牵涉4宗案件、共面对6项控罪,包括“刑事恐吓”、“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但只有发生在3年前的刑事恐吓记者案有禁止其离港的保释条件
。该案排期在8月19日审讯,为期3天。

除了认为黎智英有新冠感染风险,李运腾还认为,虽然代表黎智英的邓乐勤资深大律师指出,黎智英的本地连系强,也没有案底,但证据显示黎家人身处美国,而且在加拿大、英国及台湾地区亦有大量的营商利益。同时也不可忽视目前美国暂停与香港地区的逃犯引渡协议。

李运腾指出,法庭应进行全面评估,亦需考虑黎智英提出的特定情况,及禁止其离港的必要性与比例性,才决定是否适合暂时解除其旅游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