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点不和谐的话!急于切割的中兴、杰瑞、西南政法,太心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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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未名空间)

4月8日,澎湃新闻报道了《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养女四年 警方立案》的消息。爆料
人称,烟台一上市公司高管自约2016年起性侵14岁养女小兰(化名),公安部门已经办理。

据了解,该涉案高管名为鲍毓明,自2018年起任中兴通讯独立董事,为杰瑞股份及附属公司(合称“杰瑞集团”)副总裁,负责杰瑞集团法务工作。

14岁少女、高管、养父养女……这些刺激的字眼,撩拨着公众的愤怒情绪。

于是,一则报道引发连锁反应。与鲍某相关的机构很快与之做出切割,生怕沾染上一丝的联系。

4月9日晚,烟台杰瑞集团发布声明称,已和鲍某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4月10日,中兴通讯发布声明:在获悉相关媒体报道后,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已收到
鲍毓明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的申请。

4月10日,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发布声明,商学院法治企业研究院已解除鲍毓明兼职研
究员的聘任,并已通知本人。

看到西南政法大学也出来表态,笔者不由笑了。笑完后,心中却暗自有些苦涩。

中兴通讯的声明尚且发的很有技巧,似乎在暗示鲍某的辞职是自愿行为。但杰瑞、西南政法的声明,更颇显赤裸成分了。

我们的法律规定,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不然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目前,鲍某只能算是犯罪嫌疑人,也就是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

只是到了现实中,这种本来应当成为的大众一致认同的法制观念却完全是失效的。

弱者的发声在互联网上能够成为最有力量的“炸弹”。弱者的发声,也会让亲自讲述的情况被公众直接判定就是百分百的事实。

固然,笔者感性上认为鲍某大概率是真的干了不耻之事了,但理性上还是认为要等到司法机构做出板上钉钉的判决后,再来决定其接受的司法、社会、道德的惩罚。

因为目前的公开信息来看,还会有其他的可能,毕竟现在是女孩单方面发声。弱者的陈述未必完全会是事实,媒体报道也未必完全会是事实。一个真正开放的网络环境,应该给恶人陈述的机会;一个真正公平的社会,也应该给恶人为自己辩解的机会。而不是马上惩罚恶人的“快意恩仇”。

在法律没有对恶人判刑前,我们的公众、机构没有权利给当事人就地“判刑”。

因为,万一错了呢?如果真错了,这些为了避嫌的切割,岂不是会成了一个笑话;对当事人的决定也会成为难以挽回的伤害。

何不耐心等一等。等一等,司法机构的调查结果再做出回答。法学界的高等学府——西南政法,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