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真的能成为杀人犯罪的免死金牌吗

N
Nikhila
楼主 (未名空间)

精神病真的能成为杀人犯罪的免死金牌吗?
 
近日在国内再一次发生了一个非常悲惨的事件,一位疑似精神有疾病的男子,将一名小孩活活打死。当然了,这件事情除了让人悲哀与当时围观的一些群众,没有一个人上去施以援手对精神病殴打小孩进行制止之外,更多的还是,让人们将目光再一次的对准了所谓的精神疾病患者。
 
在我国有一个非常有趣的法律条款规定,那就是精神疾病患者似乎不能对自己的行为民事能力负100%的责任,换句话说就是如果有迹象表明,在他打人犯罪的过程中,证明他是在一个发病的过程中,他将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也正是这样的一种条款,让不少杀人犯罪的嫌疑人在被收监之后,第1个想到为自己脱
罪的就是对法官表示,别打我,别抓我,别杀我,我是一个精神病,慢慢的精神病患者被当成了一个免死金牌的说法在社会广泛的流传。那么问题来了,我们真的允许这样的事故不断发生吗?真正允许那些将一个人活活打死或者是放了其他重罪的人,仅凭一个精神病证明就能逍遥法外吗?
 
我又想到了最近一个少年犯罪的故事,难道18岁犯罪和14岁犯罪真的就有那么大本质的区别吗?难道说小4岁真的可以成为他不被法律制裁的原因吗?


c
catch333

这也太让人生气了吧
C
Celtics2

建议直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