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溯源: 一九五0年春东北农村互助合作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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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波:伟大的理论光辉的实践: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
  
Year: 2013

第一卷《文革溯源》(上册)
第二节: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对官僚资本予以没收,将官僚资本控制下的企业直接转为社会主义国营企业。没收官僚资本,具有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双重性质。这样国家就掌握了经济命脉,奠定了人民政权存在的经济基础。

  由于建立了人民政权,国营经济控制着经济命脉,民族资本主义在原料来源、产品销售等方面又与国营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资本家的生产又处于工人阶级的监督之下,因而这时的资本主义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资本主义,而是国家资本主义。

  通过“银元之战”、“米棉之战”后,民族资本家再也无力发起进攻,已经处于守势。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通过“三反”、“五反”暴露出来的资本家的“五毒”行为已经触目惊心,资本主义对经济基础(指国营经济)和上层建筑的侵蚀作用日益显现,这使它对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方面更显得暗淡无光。国家对粮、棉、油实行统购统销后,进一步压缩了资本主义的生存空间。农业合作化的实施又进一步隔断了资本主义与农民的联系。这时的资本主义不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和阶级力量对比上,都已经处于监控之下。国民经济又已经得到恢复和发展,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时机日益成熟。

  鉴于此,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除了前述几次争论外,没有遇到什么大的波折,这样就通过加工订货,统购包销为特征的初级国家资本主义发展到公私合营为特征的高级国家资本主义,同时在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中掀起了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高潮,通过全行业的公私合营,顺利实现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是这样,此不赘述。

  由于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工农业产值中占主导地位,农民占中国人口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因而进行农业合作化,难度之大,情况之复杂,在三大改造中居于首位,对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能否实现农业合作化不仅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改造的成败,同时也关系到国家工业化的命运。这样在是否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问题上的争论就首先并多次表现在农业合作化上,最终通过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促进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改造的高潮,顺利实现了社会主义改造。因而我们这里就重点分析在农业合作化上进行的三个回合的斗争,并进一步分析农业合作化后,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问题上进行的斗争以及这种斗争对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问题上进行的第一次斗争—土地改革后,要不要进行农业合作化?

  土地改革后,进行农业合作化的任务就历史性地摆在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面前。在是否立即进行合作化及合作化的速度问题上,在我们党内产生了严重分歧。这种分歧导致了三个回合的斗争,最终在毛泽东的坚强领导下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1、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斗争的第一个回合—一九五0年春东北农村互助合作的争论。

  我们知道,土地改革,是民主革命时期反封建的任务之一,就是废除封建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将地主土地无偿分配给农民耕种,建立农民土地所有制。这样土地虽然从地主手中转移到了农民手中,但土地制度仍然是私有制,可以自由买卖。由于农村仍然是个体经济,土地归农民个人所有,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有的农民因为生活窘迫,不得不卖掉土地,给人当雇工。有的富裕农民就乘机买地,添置骡马、大车和犁等生产工具,开始雇工。这样新的阶级分化又重新出现在农村中。

  面对农村中的阶级分化,是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还是积极领导农民开展互助合作,建立生产合作社,走集体化道路,就鲜明地摆在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面前。

  一九四八年东北大部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土改后大部分农民生活上升,新的阶级分化就较早地出现于东北地区。因而关于互助合作的争论就首先于一九五0年春在东北
出现了。

  一九五0年春关于东北互助合作的争论,薄一波有一个详细的回忆,我们引述如下:

  东北局常委、辽东省委书记张闻天与东北局书记高岗有不同认识。

  闻天同志经过调查研究之后,于1949年5月间,分三次打电报给东北局并转呈毛主
席,陈述了自己的观点。

  5月17日电,重点谈农村的阶级分化问题。闻天同志认为,东北农村土改后,“阶
级分化趋势已经开始,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土地的所有与使用有更趋于合理的新调整,这是农村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要求向上发展的不同表现。”对此,“既不要粗心大意,熟视无睹,也不要过分夸大它的危险而表现恐慌,或采取不必要的行政手段来加以限制。”他的意见是:凡有利于土地的合理使用、工矿事业和农村副业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分业分工的租佃、买卖及移居,我们不应反对;但要发展供销合作与劳动互助,从各
方面帮助雇农,解决其生产中的困难,使之免受新富农过分的剥削;同时对不愿从事生
产的地主富农分子和二流子加以监督,使之在劳动中得到改造。

  5月22日电,专谈互助合作问题。中心思想是:反对强迫命令和急性病,反对那种
以为要农村不走资本主义道路,就必须把所有的农民都依照我们的愿望组织在生产互助组内的“左”的观点。认为在当时的农村,主要是因时因地组织农民乐意接受的各种换工组和供销合作;农民最关心的是供销合作,因此,我国农业集体化道路,先是供销合
作,然后才是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是当前农业集体化的中心环节。

  5月23日电,重点谈富农党员问题。大意是:教育农村党员坚决为农村合作化的方
向奋斗,凡农民党员有向富农转化趋势时,给以事前的警告,使其转变;如不可能,允
许自由退党或开除党籍。

  从这三封电报的内容摘要中可以看出:闻天同志对所谓阶级分化趋势的估计比较冷静,认为党在农村互助合作等问题上,应坚持新民主主义政策,防止“左”的偏向。

  高岗1949年12月10日在东北农村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系统地阐述了他的观点。

  面对土改后农村出现的新情况和干部群众提出的问题,高岗的回答是:“我们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是使绝大多数农民上升为丰衣足食的农民。而要做到这一点则又必须使绝大多数农民‘由个体逐步地向集体方面发展’。组织起来发展生产,乃是我们农村生产领导的基本方向。”高岗虽然也批评了农业社会主义思想,但重点是批评各种各样的“要求单干,对单干、对旧式富农感兴趣,对组织起来感苦恼”的思想;虽然也提出允
许单干,允许拴独犁,允许雇工借贷,原则上允许土地买卖、出租,但重点是强调限制,强调加强领导,组织起来。高岗提出:现时的互助合作,“在获得生产工具的改进之后,还可以进一步提高与发展”;以小型为主的变工互助组,根据当地农业与副业生产
的需要,根据群众要求与干部强弱等条件,“逐步地提高为联组”。会后,《东北日报》关于互助合作的宣传报道,就把高岗的这些思想概括为“把互助合作组织提高一步”。高岗宣布了五条奖励互助合作,实际上也是歧视单干的具体经济政策,例如:农贷,除水利、防疫等贷款外,全部贷给好的、但生产上有困难的变工组;新式农具,应首先
贷给变工组,或变工组自购时给予优待;各种优良品种及国家可能的农业扶助,一切变
工组有优先权;劳模的奖励基本上应奖好的变工组等。关于党员雇工、单干问题,高岗
说,从原则上讲,党员是不允许剥削的,党员要雇工时,要说服他不雇工,党员不参加变工组是不对的,但这些问题主要是采用教育的方法解决,非在必要时,不采用组织手段。高岗的总结表明,他实质上主张土改后立即起步向社会主义过渡,无须有一个新民主主义阶段。

  高岗的总结发言,发表在1950年1月4日的《东北日报》上。在这次座谈会后,东北局就有关党员雇工问题,写报告向中央请示。

  少奇同志于1950年1月23日,即高岗总结发言发表的20天后,签发了中央组织部答
复东北局的信,并于当晚与安子文等同志谈了他对东北农村土改后出现新富农等问题的意见(1949年秋,少奇同志访苏归来,途经哈尔滨时,曾对东北农村的新情况作过调查
了解)。

  中组部复信提出:“党员雇工与否、参加变工与否,应有完全的自由,党组织不得强制,其党籍亦不得因此停止或开除。”“在今天农村个体经济基础上,农村资本主义的一定程度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党员向富农发展,并不是可怕的事情,党员变成富农怎么办的提法,是过早的,因而也是错误的。”

  少奇同志1月23日晚的谈话,据安子文同志整理的记录,大意是:

  东北土改后农村经济开始向上发展了。有三匹马一副犁一挂大车的农民,不是富农,而是中农。今天东北的变工互助是建筑在破产、贫苦的个体经济基础上的,这是一个不好的基础。将来70%的农民有了三匹马,互助组就会缩小,因为中农更多了,他能够
单干了。这是好现象。现在的变工互助能否发展成为将来的集体农庄?我认为是不可能
的。这是两个不同的阶段。不能把新民主主义阶段同社会主义阶段混为一谈。由个体生产到集体农庄,这是生产方式上的革命。没有机器工具的集体农庄是巩固不了的。……现在对富农雇人买马不要限制,三、五年之后再限制,用国家颁布劳动法,把雇农组织起来,提高雇农的待遇,征土地税,多累进一些,多加公粮等办法予以限制。党员成为富农其党籍怎么办?这个问题提得过早了。有剥削也还是可以做社会主义者的,圣西门
是一个资本家,但他也是一个社会主义者,虽然当时是空想的。现在是私有制社会。党员生产发家了,要将财产交公也交不出去,将来在实行集体(化)时,将自己的财产交公,这种富农党员也是好党员。因此,即使东北将来有了1万富农党员也不可怕,因为过
几年,东北可能有100万党员,这1万人若都不好,被开除也不要紧。认为(当)党员便不能不剥削,是一种教条主义。

  少奇同志的上述谈话表明:他认为,现在是新民主主义阶段,要实行新民主义政策。东北土广人稀,情况与关内不同,处理东北农村问题,更应考虑东北的特点。看得出来,少奇同志不同意高岗的观点,而比较接近张闻天的观点。但对闻天同志在合作社问题上的独到见解:先供销合作,后生产合作,少奇同志是不赞成的。这从他7月3日批语和7月5日讲话中就可以看出来。他们两位在供销社问题上有不同意见,我在建国前后就有所察觉。

  记得有一次中央开会,讨论供销合作社可不可以给社员分红问题。闻天同志认为应当分红,少奇同志反对分红,争论得很激烈。在去吃饭的路上,毛主席对少奇同志说:“在这个问题上,我同意洛甫(张闻天)的意见,不能同意你的意见。”

  据高岗说,他收到少奇同志1月23日晚的谈话记录后,在北京面交毛主席,毛主席
批给陈伯达看,对少奇同志谈话的不满,形于颜色。后来,这个谈话记录就成为高岗反对少奇同志的重要藉口。[13]

  以上这个回忆给我们提供了详实的资料。

  我们看到,面对东北农村出现的阶级分化,张闻天、高岗和刘少奇表现出不同的态度。

  张闻天认为不必去阻止农村中出现的阶级分化,主张通过供销合作社来帮助雇农,而不是将农民组织起来,走集体化道路,领导农民通过生产合作社的方式来解决农村中出现的阶级分化。他主张富农党员不能留在党内。

  高岗主张要对农村中出现的阶级分化不仅要采取限制措施,更重要的是将农民组织起来,从经济政策上提供帮助,通过变工互助组,提升为联组,将互助合作组织提高一步,走集体化道路。对党员参加变工组和雇工问题,主要采取教育手段,一般不采取组织措施。关于党员雇工问题,高岗表示要向中央请示。

  刘少奇认为不要干预农村出现的阶级分化,资本主义有一定程度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以后可以通过政策予以限制,等到进行集体化时再解决这个问题。在没有机器设备的情况下,通过变工互助是不可能走上农业集体化道路的,因而反对组织合作社。他认为不能强制要求党员参加变工组,对富农党员雇工不要干预,更不能停止或开除党籍。

  富农党员能不能雇工,这就涉及到共产党员究竟能不能有剥削行为。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就是要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可是刘少奇却明确表示富农党员可以雇工,这是与党的性质不相容的。我们从薄一波的回忆中可以看到他也认为“共产党员不能有剥削行为,这是党的性质所决定的,不能认为这是‘一种教条主义’”[14],这表明薄一波也并不赞成刘少奇富农党员可以雇工的意见。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刘少奇与张闻天的观点比较接近。这主要表现在面对农村出现的阶级分化,他们基本上采取放任自流态度,而不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组织农民采取互助合作的方式予以解决。在反对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上他们的意见是一致的,分歧在于张闻天主张组织供销合作社。在党员雇工问题上,张闻天反对党员雇工,刘少奇则主张富农党员可以雇工。

  高岗认为面对农村出现的阶级分化,要把农民组织起来,通过组织变工互助组,将互助组织提高一步,走上集体化道路,以此来解决农村中出现的阶级分化问题。虽然在组织供销合作社方面高岗与张闻天具有一致性,但在组织农民生产互助合作方面高岗与刘少奇、张闻天是存在严重分歧的。在党员原则上不能雇工方面高岗与张闻天观点较为接近,而与刘少奇却存在分歧。

  这样看来,他们三人之间的分歧主要表现在:面对农村出现的阶级分化,究竟要不要组织农民,将农村互助合作组织提高一步,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使农民走上集体化道路;富农党员可不可以雇工,有剥削行为。这种分歧的实质是向社会主义过渡,还是
要搞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有剥削行为的人究竟在党内能否存在。这不仅关系到中国农村的发展方向,也关系到党的纯结性乃至党的性质与未来。

  根据七届二中全会决议的精神,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后,就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逐步实现农业合作化。在这个精神的指导下,结合当时中国农村的发展状况以及党的性质的要求,我们发现刘少奇的观点是错误的。当东北局党委向中央请示关于农村互助合作及党员可不可以雇工这些关系到农村发展方向及影响到党的性质的问题时,刘少奇在未向毛泽东请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了答复。这在组织程序上也是不妥当的。由此我们也就能够理解因何毛泽东在看到刘少奇的谈话后产生的不满态度了。

  这样我们看到,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方面毛泽东与刘少奇是存在严重分歧的。这方面的分歧在一九五一年山西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问题上又一次表现出来。

to be contin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