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港独”的跑路宣言,都是一个套路?

o
onews
楼主 (未名空间)

可能是受不了1个月内被拘捕2次,前立法会议员、“港独”分子许智峯于12月3日在脸书上正式宣布自己退出香港民主党,开启流亡生涯。

11月30日,许智峯向法庭提出申请,拟前往丹麦与外国官员“交流环境政策同气候变化”意见,并对媒体称不会寻求庇护。然而12月2日,有港媒爆料其父母、妻子和2个孩子已乘晚班飞机离开香港,预测许智峯有可能长期离港。

果不其然,没过几小时许智峯宣布“正式流亡”,还称此举是“仓促决定”。呵呵,连家人都跑了,还好意思说没准备?真是嫖客的腿,“港独”的嘴,没一个靠谱的。

看着许智峯发在脸书上的“流亡公告”,总感觉有些似曾相识,再翻翻陈家驹、罗冠聪等人的“老黄历”,有理哥“恍然大悟”,哦~原来这种东西,都是有套路的。

今天有理哥就给大家拆解一下他们的“行文套路”,无论是“逃亡声明”,还是“割席声明”,都离不开这几点:抹黑国安法、绑架“民意”、十痛然离、不忘抗争、期待再聚。

通过这些套路,最终给网友呈现的就是一副被迫流亡(割席),仍心系“抗争”的“凄惨”画面。
抹黑国安法。如果你够仔细,就会发现抹黑国安法是此类行文的“灵魂”,也是“港独”分子流亡、割席的重要原因,好像没有国安法,他们就不用四处躲藏,也无需为自己的反中乱港恶行负任何法律责任。

绑架“民意”。在“港独”分子的文中,你总会发现,他们都以代表香港人的“民意”自居,好像所有香港人都支持他们,而他们之所以反中乱港,是经过所有“香港人”的“民意授权”。

“港独”分子也知道,就算是做坏事,也要“师出有名”,也要有“国际声音”的支持,否则怎么扯起“道义的大旗”?怎么蛊惑年轻港人上街“抗争”?

十痛然离,即对放弃某件事十分痛心,然后还是决定离开的意思。作为“港独”分子中“有头有脸”的人物,跑路这种事,怎么能直接说出来呢?必须得是“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然后被很多手足劝阻,最终不得已才决定“留有用之身,从长计议”。

罗冠聪逃亡后,曾在英国《每日邮报》发文,称“自己不想离开香港,从来没有离家的心愿”,逃亡是逼不得已云云。许智峯的脸书上,也写着“手机传来市民、好友一句又一句‘求你千万别回来’,我不懂以笔墨形容,强忍不了眼泪”的话。

只是,以前把“兄弟爬山,齐上齐落”喊得那么响,怎么到自己身上就秒变怂瓜了呢?不仅变怂瓜,还硬要找出个理由,“是别人让我走的”。呵呵,这帮“港独”分子,真是又要当婊子,又想立牌坊。

经过了前面的铺垫,就到了“不忘抗争、期待再聚”的阶段:虽然我身不在香港(或退出某某组织),但永远心系“抗争”,希望大家不要放弃,为了香港美好未来继续“抗争”,总有一天,我们能再相聚。
这就是“港独”分子的可恶之处,典型的“让人冲,自己松”,嘴上说的好听,什么“只要有一息尚存,必当抗争到底”,有本事别跑啊!像罗冠聪这种,7月初还发脸书,假装什么事都没有,都逃到英国好几天了,才发出照片假惺惺的告诉大家“人已安全,勿惦念”,演给谁看?

整天妖言惑众,满嘴“道德公义、自由民主”,忽悠别人上街“抗争”时,“大道理”懂的比谁都多,真到自己身上,一个比一个怂,都是软蛋!

像黄之锋,知道自己难免牢狱之灾,故意装出一副“大义凛然”“18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样子,开庭前还不忘再忽悠一把,让大家继续“抗争”,其实早就吞了异物,妄想逃避应有的法律责任,就是最好的例子。

在大家笑看这些“港独”分子“临别感言”后,有理哥想说,香港的相关部门是不是也重新审视一下规定,做好审批把关,像许智峯这种身负9宗刑案的人,怎能轻易放他出境?

像这样今天走一个,明天跑一个,法治社会如何体现?到最后,又丢的是谁的脸?

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