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教授论文《话说“急急如律令”准确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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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otosizumot
楼主 (未名空间)
话说“急急如律令”准确含义

看到这一题目的人,百分之九十九会将其念成“急(jí)急( jí)如( rú)律( lǜ )令( lìng)”,我也曾上百次、上千次地亲耳听一些道士、术士、佛教徒这么念过。如果说,民间方士们“不识字”尚且情有可谅的话,那么大学者们本不该出现这种错误了。然而,事与愿违。大陆新近出版的《中国方术大辞典》,扉页上写明该书经中国大陆古典文史学界四位博士生导师、教授作审读,在“急急如律令”词条下,解释为:“意味勒令鬼神按符令火速遵循”。真乃天大笑话,误人子弟!此书现已成为权威性工具书,据说在海外也将发行繁体字版。诚如是,众多学者也据以为说,简直成了国际玩笑。此并非危言耸听,大家翻几本时下的武侠小说,在佛光的倒影中,总可以找到和上述解释同出一辙的内容。这一误解,自古而然。

这五个字的正确读音是:急(jí)急( jí)如( rú)律( lǜ )令( líng)。请注意这“令”的正确读音。它的真正含义是:符咒见效之快,如同善于奔跑的律令鬼一样。看来,有必要对这一文化史上的重大误解进行一番溯本清源的考察。

一、道教符咒派的产物

“急急如律令”是道教符咒派的产物。源于先秦道家的道教,在塑造道教诸神时,大量吸收了先秦中国神话传说人物加入道教诸神谱中,如西王母、彭祖、太上老君等等,乃至于日中赤兔、月上吴刚等等,每一自然现象总有一个人格神作为主宰而出现。这里的律令鬼,主司闪电的奔走。即,古人认为下雨时出现的闪电现象,是因为古人认为下雨时出现的闪电现象,是因为有一位名叫律令的鬼神在空中奔跑,把闪电送到四面八方。雷神每看到律令鬼把闪电送到某一地方,就击鼓一次。当古人看到闪电出现后必有雷声响起时,就主观地认为这是主司闪电的律令鬼比主司打雷的雷公善于奔跑的缘故。

起初,在道教的符咒中,并不存在律令的位置。道教的神仙谱中,雷公、雷神、雷帝的三位统一是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他是道教的雷神诸仙中的至上神。

这幅风水镇宅光明神符,就代表了道教中的雷神崇拜。在符中,只有雷和令两个符字,而光明和镇宅则是此符的目的所在。从此符上下字安排和分析,这里的令字是命令,而不是律令。这一符以后又发展成了两个成熟化、复杂化的风水镇宅光明神符。对比这个符,对雷神崇拜仍然作为这一符的核心内容而存在着,但是“令”字却被变形化了,这里的两个变形字即“令”的上部部首“入”字。图的右图中还有雷字出现。不同的是,又增加了八卦符号作为镇宅之宝。这是古代易学文化史上“鬼避《周易》”说的产物。这里的令字变形也也同样不是律令,而是命令。

二、“律令”的误解

第一次出现“急急如律令”的准确年代,现已不得详考,下图的字符完全是以律令而出现的,而非命令。 令字纯粹当成命令使用的符,如图。

这里的令字,特地和勒字的异体字组成一体,这是消灾降福符,这里面的两个“口”字,代表了对八仙之一吕洞宾的信仰。这里没有出现雷字,对双口吕字的使用而又不出现雷字,反映了道教神仙信仰中,从雷神崇拜向人的(得道成仙)异化崇拜的变迁。即由自然的人化向人的超自然化的审美观的变迁。但是,正因为这一变迁,反而使方士们误以为图中的令字和前述的作为律令而出现的令字是同一意义的延续。误解就正式产生了。请看图这幅至今仍挂在台南市......东宫内的镇宅光明符,就是这一误解典型写照。
这也是迄今为止这种符的最完美、成熟的表达形式。符的内容由以下几个方面:(1)
日月星晨崇拜,(2)八卦崇拜,(3)道教诸神崇拜,(4)雷神崇拜,(5)道教奇字崇拜等五大部分内容组成。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此符右下角的一段文字,“令到此即去邪煞速除”,左右两旁的“五雷勒令”、“斩阴妖精”代表了雷神崇拜和钟馗崇拜。在这里的符上文字 “令到此即去邪煞速除”,即今天“急急如律令”的译文,它的误解
,明显可见。此符来历不详,但对“急急如律令”的误解,可见是自古而然的。在一部名叫《资暇录》的明清笔记体文集中,如此写道:
案:律令之令字,宜平声读为零。律令是雷边捷鬼,学者岂不知之?此鬼善走,与雷相疾速,故云如此鬼之疾走也。

请注意,这里的“学者岂不知”正反映了当时大量的方士和读者不知律令为何,反以符令、法律、命令等来理解之的错误现象,是普遍存在着的。这里的“急急”二字,古代多作 ......急,前一个字多一个口子偏旁,为什么有这么一个急的异体字存在,这是笔者百思不得其解之所在,这里提出来,敬请同道教我。换句话说,正确的写法和读法应是: ......(jí)急( jí)如( rú)律( lǜ )令( líng)。《中国方术大
辞典》的解释和用字全不对,该辞典计有八十余处重大的错误,这部出自广东省知名学者和专家之手的辞典也和前述“不识字”的民间方士相差无几了!读者看完此文后,不妨听听身边的方士们、术士们、道士们的发音和讲解,否则,镇宅不成反招来厉鬼,岂不南辕北辙,有悖初衷?
写此文的时候,我又想起了当年陈寅恪先生在港主讲武则天置面首论的情景:那时,很多“不识字”的民间方士们以为陈寅恪先生要大谈女皇淫乐之道了,那料想陈先生引佛教的女性舍身超度说,证明武则天本不在于床第之乐,而是皈依佛法,舍身超度。听者大异其趣。想想看,这种误读,在现代社会难道只是这“律令”一处吗?这是个误读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