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就是吴亦凡以谈恋爱名义睡了几个年轻女孩儿

p
poyang
楼主 (未名空间)

如果有证据证明,吴亦凡QJ,MJ 未成年了,那就交给法院吧,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哦对了,当年汪峰跟模特葛荟婕谈恋爱的时候,葛也就17岁吧?要不然怎会18岁生了小苹果?17岁算是未成年吗?算的话,这回借吴亦凡案子的东风,就都一块儿办了吧。娱乐圈是该好好整整了。

话说,不管你是主动扑的还是被追的,被分手了都会感觉到被伤害被骗,拿多少分手费,也不能抚平被分手的伤痛和愤愤不平。就算不是被骗,俩人真爱过,分手后也还是要默默疗伤。

都美竹不一样,她被分手后,微博里大闹,又是得抑郁症了,又是讨公道了。最后还替吴的那些前女友出头,索要赔偿金200万,300万,500万,一个亿,两个亿。。。没完
没了。吴方想尽快解决,尽快结束降低影响,谈判中一再让步。都美竹一共当了10天女友,要价太高了。

说来说去就是谈恋爱被分手了。谈恋爱分手不犯法阿。好歹跟明星分手还有不菲的分手费拿。

如果跟咱这儿的吴主席分手,那也就是圆桌会议一下而已,哪有什么分手费,没倒贴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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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ylake

靠人气吃饭的明星,坏了名声就废了。广告都撤了,基本上死翘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