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5.31截止-浙江省“千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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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千人计划”是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简称,是浙江省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实施实施的,主要设有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海鸥计划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外专千人项目。在每年5月31日前完成申报,逾期的不纳入当年遴选。

报名链接:http://techtalentsuk.mikecrm.com/IMozQDJ

引进对象和项目

围绕浙江推动高质量发展需求,面向海外引进具有国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富有产业化发展潜力的科研成果,能够带动新兴学科、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重点引进人工智能、柔性电子、量子通信、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先进材料、清洁能源等前沿科学和重点技术领域高层次人才,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紧缺急需的领军人才,以及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积极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和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

引进人才分创新长期项目、海鸥计划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和外专千人项目等四类。

创新长期项目:主要面向全职到浙江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包括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科、文化艺术、经济金融等领域)。

海鸥计划项目:主要面向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短期到浙江从事创新工作、或全职到浙江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创业人才项目:主要面向到浙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外专千人项目:主要面向全职到浙江从事创新工作的非华裔外国专家。

申报条件

申报人所在用人单位或创办企业应当成立1年以上。对特别优秀或者紧缺急需的人才,
经省专项办批准,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三项条件上可适当放宽,但破格不得超过一项。申请破格的,应当有连续3年以上的海外全职工作经历。除有重大创新突破
外,累计申报不超过2次。

具体条件如下:

(一)创新长期项目申报条件

1.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

2.一般应当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金
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

3.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3月1日后出生);

4.应当在2019年5月3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5.引进时未全职在浙江工作,或者在浙江工作不超过1年(2018年3月1日以后),引进时回国(来华)时间不超过3年(2016年3月1日以后);

6.引进后应当在浙江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二)海鸥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1.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含浙江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工作,且符合创新长期项目其
他申报条件;

2.应当在2019年5月3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3.引进后应当在浙江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或全职在浙江企
业的海外分支机构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三)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1.一般应当在海外取得学位;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3月1日后出生);

3.拥有国际领先的技术成果,符合浙江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
业化;

4.有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
能力;

5.在国内时间不超过6年(2013年3月1日以后),其创办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即2014年5月31日以后在浙江创办企业,并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产品拥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

6.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本人投入企业的实到货币
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5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四)外专千人项目条件

1.申报人为非华裔外国专家,且符合创新长期项目其他申报条件;

2.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4年3月1日后出生)

政策支持

对省“千人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和外专千人项目入选者,授予“浙江省特聘专家”称号,提供相应工作条件和特定生活待遇,主要有:

省政府给予100万元科学技术人才奖励,地方政府予以相应配套;
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
可直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优先推荐参评有关荣誉称号和各类奖励;
可根据需要聘请担任有关平台和载体的重要职务;
提供签证、居留、子女入学、住房等便利。
对海鸥计划项目入选者给予50万元省政府科学技术人才奖励,根据引进人才实际需要,可为其提供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方面便利。

由浙江申报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各类创新长期项目、创业项目的引进人才作为“浙江省特聘专家”的当然人选。由浙江申报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创新短期项目的引进人才作为海鸥计划项目的当然人选。此外,在外省申报入选创新类国家“千人计划”、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0年3月1日后出生)、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或聘期结束不再续聘、全职到浙江从事创新工作的人才,可申请直接认定为省“千人计划”人才。

申报材料

申报人网上申报时需填报以下材料:

1、《浙江省“千人计划”申报书》,具体以网络版为准。

2、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

3、附件材料

创新长期项目、海鸥计划项目、外专千人项目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2)身份证或护照;(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或证明材料;(6)主持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8)用人单位注册登记材料;(9)其他需
要提交的材料。

创业人才项目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2)身份证或护照;(3)在海外任职的证
明材料;(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或证明材料;(5)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出资证明、股权构成材料);(6)公司章程;(7)商业计划书;(8)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等);(9)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完税证明;(10)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直接认定包括:(1)外省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证明材料;(2)身份证或护照;(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4)到岗证明材料(工资清单、个税证明、社保证明等材料);(5)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或者聘期结束不再续聘的证明材料;(6)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以来的业绩证明材料;(7)用人单位注册登记材料;(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海外进修的,应提交相关进修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证明。申报截止日前不能提交的,应当承诺提交时间并上传承诺书。)

注意:上述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均通过申报系统,按规定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书面材料,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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