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何拒絕用香燭祭品拜祭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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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未名空间)

讀到一位網友對我的《天主的「撈人」方法》一帖的評論,言簡意賅地形容出天主的聖潔、仁慈的性格與我們人類是非觀的差距,深有共鳴,忍不住在此分享給大家:

「伊羅興文明的這種情懷常常讓我深受感動。前些天我在讀神學的時候,就讀到了人類通姦(adultery)的行為在上帝的眼中是極受譴責的。雖然在很多人類的眼中,通姦不過是『玩一玩』,但是在上帝的眼中,這是對共同體的破壞和犯罪。正所謂『人間私語,天聞若雷。暗室欺心,神目如電。』這裡樓主又提到了Ezekiel 33:11段落上帝所說
的『我決不喜歡惡人喪亡』。按我們凡人的心思,惡人做盡了壞事,巴不得他早日覆亡、早日掛歪脖子樹。而惡人的喪亡卻不給上帝帶來歡喜。相反惡人歸正卻能給上帝帶來歡喜。這種寬恕罪惡的耐心和不以惡制惡的道德原則,大概就是天國裡聖潔的無罪狀態。劉仲敬說過,他研究史學若干年,悟出的是世界『很可能是一個贖罪的地方,或者是鑑別靈魂善惡的試煉場』。我越想越覺得他講的有道理。世間的罪惡和苦難大多都是人類自己造的。世上的靈魂有可能在前世都是犯下過很多罪行的,因此才被扔到這個充滿苦難的煉獄裡。在這個世界上的人,祗有認天識主、脫鬼成人的,才能死後由天使接至天國。」

對於網友的上述觀點,有一點我必須指出:網友本人及劉仲敬關於人生在世的「前世今生」猜想,只屬於他們自己「悟出」的「可能」及「或者」,不符合《聖經》的教導。就算真有前世,也肯定不是人們常說的那種輪迴模式。是什麼模式?既然天主沒說,就肯定是我們不應該知道的事情,就像父母不會將他們製造新生命的程序細節巨細無遺地告訴年幼子女一樣,因為子女還未有足夠能力承受這種知識。

關於輪迴問題,我也曾多番深入思考過。我認為輪迴理論除了不符合《聖經》之外,它本身也充滿了邏輯性的矛盾。在各種層次的矛盾中,民間信仰所表現出的矛盾最為有趣。試想想:如果靈魂必須輪迴,那麼人們每年清明、重陽拜祭祖先時所燒的香燭紙錢等祭品,早已隨業力變成神仙、別姓家庭成員、或禽畜昆蟲的祖先們可以收到嗎?如果先人已投胎別姓家庭,他們還認識以前的家人嗎?如果不認識,這些祭品又會燒給誰呢?墳墓、靈位裡的現「居民」又是誰呢?如果掃墓時所燒的祭品只是明確指向身處地獄(
而非「上三道」)的祖先,那麼是否有燒祭品習慣的人都認定包括祖先在內的所有人死
後必下地獄(如果是,這是多麼絕望的一種信仰啊)?如果祭品是指向「六道」全境,那麼從遠古一直不斷地輪迴過來的人,受到自己遠古及近代的「子孫」們拜祭時,可以同時收到他們的祭品嗎?這些祭品會自動變現成現今世界的通貨進入其的口袋嗎?輪迴過來的人都會在清明、重陽節期忽然暴富嗎?……,這些問題,越深入思考,就越迷惘越悲觀,細思極恐,人生何價?

綜上所述,我認為用香燭祭品供奉祖先沒有意義,我們應該用心靈去懷念祖先及已逝去的長輩,紀念他們存留下來的善良與美好,並將這「善」繼續傳播下去。

當然,我並不完全排除輪迴的可能性,天主掌管著一切,「在天主前沒有不能的事」(
路1:37)。如果耶穌基督死後的三天內下到陰府憐憫諾厄時期的亡者時,特別恩准他們
再世輪迴有機會經歷現在恩寵時期的歷練(純屬猜想),我一點也不覺得意外,因為天主耶穌基督說:「天上地下的一切權柄都交給了我」(瑪28:18)。因此,無論我們對前世
今生來世的猜想如何迷惘,如何悲觀,如何灰暗,只要將一切交付給耶穌基督,信靠祂,就能看到希望,走向光明。

耶穌對瑪爾大說:「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從我的,即使死了,仍要活著;凡活著而信從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麼?」(若11:25-26),我們跟隨基督的人,必須聽從他的教導,聖潔自己,好能與聖潔的天主共融,因為耶穌要求我們:「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瑪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