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基金申请中的皮条客

a
abattoir
楼主 (未名空间)


最近非常惊讶的注意到了一个新现象---在美国政府基金(DOD或NASA)中出现了靠“拉皮条”或“对缝”获得利益的行为。

有一faculty(定义为A)提到被自己的朋友(定义为B)邀请和一个小企业(Startup)一起申请NASA的创业基金(SBIR或STIR),但他和小Starup的负责人 (定义为C)并不认识。基金
标书由A和B写好后,但投出的标书上却没有B,最后由A和并没有参与准备标书的C投出。

不知道花费几个月花时间写标书的B能获得啥好处,不可能不获得回报吧?!再就是这
算不算违规操作,个人觉得这是一种类似于代写论文的欺诈行为,就是实际想法
的提出人和署名人和操作人不一致。也许C能看懂或者知道部分标书内容,但相比其他
人来说至少还是一种不公平竞争。

不知道DOD或NASA对这种行为有无觉察还是毫不介意,有无监督这方面的机制。现在对
华人科研人员盯得很紧,很是惊讶于为了一点小利益竟然冒蹲监狱献菊花的风险的基金申请拉皮条行为。奉劝Faculty注意甄别,一定在和别人申请类似基金时提前问清楚,
当写完基金再问就晚了。尤其是刚入职的新人,被人利用或花些时间都是小事,一旦接受美国政府盘问就有了不良记录。不知道大家对此有什么理解,也许本人太敏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