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立竿见影 台驻港机构及相关团体人士勿以身试法

h
h20102010
楼主 (未名空间)

  10月10日即将到来,以往台当局驻港机构及本港一些有台湾背景的团体和人士在期间搞所谓“庆祝中华民国国庆”、“升中华民国国旗”等凸现“中华民国国格”的活动,在香港国安法出台后,已涉嫌违法。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二十条“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之一的,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属犯罪。”而“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包括:(一)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任何部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二)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等。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近日接受媒体专访时呼吁市民切勿趁着“双十”,意图做出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行为,或鼓励甚至煽动其他人做这些行为,全属严重罪行,警方定会严正执法。台驻港机构、相关团体及人士应遵守香港国安法,不要以身试法。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香港国安法实施一年多以来,一些反中乱港头目和骨干分子先后落网,香港告别动荡不安的局面,社会已恢复安定。香港国安法震慑效果立竿见影,与香港特区相关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以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行为,最高刑罚可判处终身监禁。该法不仅针对“港独”,也适用“台独”等其他分裂国家行为。

  也许有人会认为,庆祝“双十”是为了“纪念辛亥革命”。然而,以往在这些所谓“纪念辛亥革命”的活动中,有人唱“中华民国国歌”、升“中华民国国旗”,台驻港机构人员带头高喊“中华民国万岁”,现场布置“反攻大陆”政治标语,政治意图不言而喻。由此可见,“庆祝‘双十’是为了纪念辛亥革命”的说法是混淆视听。邓炳强近日接受媒体时表示“任何人有意图想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是严重罪行,你首先要问清楚自己,你有否这个意图,如果你无这个意图,为何要庆祝这个日子(‘双十’)呢?”

  台当局乱港谋“独”种种行径仍历历在目,其驻港机构相关派驻人员虽然已全部离港,但仍有意利用相关团体和人士作为“代理人”,实现其未竟之政治功能。而本港一些团体和人士尚不自知,仍盲从配合。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附表5“关于向
外国及台湾政治性组织及其代理人要求因涉港活动提供资料的细则”指出:台湾代理人指在香港活动,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人──(a)受台湾当局或台湾政治性组织直接
或间接指使、直接或间接监督、直接或间接控制、雇用、补贴或资助,或收受台湾当局或台湾政治性组织金钱或非金钱报酬;及(b)为台湾当局或台湾政治性组织的利益而
进行其全部或部分活动。不论是台驻港机构剩下的本港雇员,还是本港一些有台湾背景的团体如果搞所谓“双十庆祝活动”,不禁令外界质疑其是否为“台湾政治性组织代理人”。

  另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为所谓庆祝“双十”活动提供场地,明知“双十”等活动违反香港国安法而继续为违法活动提供场所,可能被视为参与实施或提供协助,也涉嫌违法。

  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而所谓庆祝“双十”其实是“庆祝中华民国国庆”,具有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意图。

  香港市民应认请庆祝“双十”的本质,不要参与违法活动。香港国安法不是用来摆设的花瓶,不少违反香港国安法的人士已被检控、判刑。台当局驻港机构及本港一些有台湾背景的团体和人士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