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很多被捕暴徒被轻判,香港民间力量发起“法庭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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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m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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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有资深法律界人士说,香港警方拘捕了2700多名暴徒,但暴徒不仅绝大多数获得保释,迄今更无一人被判入狱。这些被捕暴徒,经过结案程序后又重归暴动前线,正因为如此,蒙面黑衣暴徒才会肆无忌惮。该人士呼吁,“司法公义无法得到体现,法治也就离沦亡不远。民间发起‘法庭监察’的行动,法官与裁判官,是时候接受市民的合理监察了。”

该法律界人士说,法庭对不同冲突案件的裁决,往往令市民感觉涉嫌双重标准。在沙田新城市广场践踏国旗,将国旗投至垃圾手推车内再弃于城门河的暴徒,法庭轻判200小
时社会服务令;而一名来自中国内地的男子,因在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大门喷字,就被
指控一项刑事毁坏罪,不获保释速审速判,3天之内送入监牢监禁4星期。

报道称,这位法律界人士最不满法官对保释问题的处理。他历数:7月14日沙田新城市
广场暴徒捣乱中,一名港大毕业生涉嫌咬断警员手指,法官竟然批准保释;还有黄之锋
,两度被拘捕、两度很快被保释,法庭还允许其出境继续搞反中乱港活动,实在令人匪夷所思;更离谱的,7月28日发生在上环的暴力事件中,有17人被控但获得保释,保释条件宽松,包括允许离境,结果其中两个被告弃保潜逃,主审的裁判官才急忙增加不准离境的保释条件。

《文汇报》称,这位法律界人士说,“暴徒违法代价太轻,仍自由自在进出香港,还有机会弃保潜逃,难怪香港暴乱难息。”他表示,引入‘法庭监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正当选择。”

报道引述该人士的话称,“法庭监察”至少应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公开案情,让公众了解案子的来龙去脉,有助于做出公正的裁决;第二,要求明确主审法官名字,有助
于提升审判“透明度”;第三,要求明确轻判、重判的法律依据。

这位法律界人士还提到,在世界各国的刑事司法领域,公众对司法进行有效监督,以及量刑的平衡和公正性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法庭监察”已成国际惯例。这种监督机制有效防止量刑不准、裁决不公的现象,香港有必要借鉴,增加香港司法系统公众参与度,筑牢香港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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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徒都没有收到惩罚,谈何司法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