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育出尔反尔?说好不用刑法112条,却仍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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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今年6月,泰国总理巴育上将曾经透露,拉玛十世国王禁止政府动用刑法第112条。当时他的出发点可能是希望民众们感受到国王的宽宏大量,进而更为尊重王室。
但事与愿违。尽管王室与政府总体上以理性态度对待学生集会,通过多种方式释放妥协善意,以避免局势恶化,但反王派学生骨干们毫不妥协,“舍得一身剐,誓把皇帝拉下马”,其言辞愈加激烈,行为不断出格。这样的做法不仅令王室蒙辱,而且让长期接受忠君爱国教育的民众们感到愤怒。

11月19日,巴育警告不断升级的反王室集会者,政府有必要使用所有法律武器。他说,之前一直对集会者保持克制,但是随着集会者的做法越来越过分,超过了绝大多数国民的容忍程度,因此必须要尊重大多数人的声音,执法者要依章办事。当记者问他,其中是否包括刑法第112条?巴育反问:“你们媒体明不明白所有法律意味着什么?难道听不懂泰语吗?”

21日,“取缔112条”一跃成为泰国推特趋势榜头条。其后,至少30人因在多个集会场合公开批评王室而被起诉,其中囊括了此次反政府集会活动的所有头面人物。

出于对刑法112条的忌惮,不少此前活动积极的反王派骨干近期有噤声之势。但已经官司缠身的反王派急先锋们,诸如帕里.奇瓦拉(即“企鹅”)、巴娜萨亚(即“彩虹”),则选择一条路走到黑,继续高举反王大旗,不断在国际国内造势,试图引导多方施压政府,从而达到自我营救。

首先,继续在社交媒体上对王室和政府进行强烈批判,并试图离间二者。帕里在脸书账号上写道,野蛮的112条是利用王室的神圣性来打压人民,就像用刀子去砍石头。每次砍石头,刀子总是被磨损。刀子其实就是王室的神圣,被用来砍了一百次石头之后,就快折断了。如果你们胆敢再砍,就试试看,将验证这把刀是否还锋利如初?帕里还向巴育政府发出警告:“不要用一把钝刀子砍人,因为不仅无法砍动,刀子还会折断。”

另一位集会骨干,Wevo卫队领导人比亚拉.中太则发帖称,之前国王还假慈悲地说不允许使用112条针对民众,但是现在又重启112条。那么,究竟是巴育总理违反圣旨呢,还是国王重新改变主意了?无论答案如何,矛盾将会更为剧烈,国王与异见者之间的矛盾将不可避免激化,妥协不再存在。

其次,组织集会在国际国内造势,施压泰国当权者。12月10日是泰国“宪法日”,也是国际人权日。当天,帕里.奇瓦拉(企鹅)和巴娜萨亚(彩虹)率“112条受控诉人群体”在“10.14运动纪念碑”前发表联合宣言,指出:王室事务是公共事务,人民必须有权检查并且评论王室所作所为。他们要求即刻废除刑法第112条,停止对反政府集会者使用此条款,还其政治清白,并对曾经因为这条“野蛮落后”的法律条款而获罪的人们给予补偿,还社会以公正。帕里透露,目前他们正在建立一个名为NO112的网站,以采集曾获此罪者的数据,建立刑法112条数据库,为推动取缔此项条款而创造条件。

帕里还表示:“使用112条,将激化政治矛盾,使其无限延宕。尤其是是现在,人民要求对王室进行改革,废除112条,因此,如果继续使用112条,我们的王室将会陷入舆论的攻击,认为王室使用此条款的目的是封住希望改革王室的人民的嘴巴”。

同日,一个名为“民主6.24”的组织也向联合国驻曼谷办事处提交请愿信,希望联合国人权机构能向泰国政府施压,终止对反政府学生和民众们立案,并且要求泰国政府废止112条。这个组织的领导名为颂由,他曾是一本刊物的主编,因在刊物上刊载涉嫌批评君主制的文章而被控诉违反刑法112条,入狱7年,2018年释放。但是,最近他因9月19日在王家田广场集会上公开发表反王言论,再度被控触犯112条。

泰国反政府集会者向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请愿并非首次。十年之前,红衫军集会之时,2010年4月19日,红衫军代表乍露潘便曾请求联合国派员作为红衫军集会的观察员,以证明红衫军集会完全是和平集会,不携带武器。同时,他们还要求联合国派遣维和力量保护红衫军,并且呼吁联合国调查2010年4月10日阿披实政府驱散集会的真相。甚至在潘基文访问泰国之时,他们还希望当面向潘请愿。而前不久,激进的学生们还去德国驻泰大使馆请愿,要求德国政府调查他们的拉玛十世国王在德国是否遵纪守法,并且呼吁德国政府禁止拉玛十世国王入境长期居住。

此外,12月10日下午,反王派阵营的核心智囊,原新未来党秘书长、法政大学法学教师毕亚卜在一个学术研讨会上就刑法112条发表观点。他认为,刑法112条存在6大问题,包括:112条在法律中被归为涉及王国安全,所以一旦定罪,则是严重犯罪行为,违反此条者无法得到保释。112条最初时判处监禁不超过7年,但是1976年10月6日之后,将此条法律的量刑修改为3-15年。没有豁免情形,尽管大多数时候都是出自真心,出于公心而批评王室。允许任何人作为起诉者,很多人为了政治倾轧而利用此条。等等。

毕亚卜认为,刑法112条“不是普通法律”,而是“政策性法律”,由国家机关控制对其进行运用。而且,他认为,保王派并未将112条视为防止蔑视君主的法律,而是将其视为对付那些冒犯神圣之物的法律。毕亚卜指出,现代国家已经没有那些有关冒犯神圣之物的法律,因为强迫举国上下信奉同一神圣之物,几乎是不可能之事。他还说,使用法律仅为停止批评是不可能的,停止批评最好的方法是自我改革以适应时代、适应民主。

究竟刑法第112条会不会被取缔,笔者认为,仍有很长的路要走。毕竟,泰国国内并非一边倒地反对王室,忠君者大有人在。只有拉玛十世国王本人同意取缔112条,才有希望推动此项改革。目前来说,暂时可能性几乎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