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国共享情报,印度会不会引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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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未名空间)

编者按:10月27日,印度和美国在新德里举行两国外长和防长参加的“2+2”对话会,双方签署共享地理空间情报的“基本交流与合作协议”(BECA),进一步加强军事领域合作。

印度媒体认为,“基本交流与合作协议”的签署意味着印美今后将共享重要敏感情报和信息,印度也可以从美国购买最先进的武器装备,如武装无人机等。同时,这一协议正式签署生效,也标志着美印深度军事合作的三个关键协议全部签订。
近年来,美印军事合作日渐密切,但是这些协议能否落到实处还有待观察。有分析人士指出,一系列军事协议的签署将对印军独立性造成损害,甚至有损于印度主权和国家安全。

三大关键协议

2014年莫迪上台执政后积极推行“东向行动”,与美国“亚太再平衡”形成高度契合,两国军事关系迅速升温。2015年,美印续签《防务合作框架协议》,并首次明确了开展技术与军工生产的合作内容,使得美印的防务合作不断拉近。这之后,一向被外界视为美国对外深度军事合作的三大关键协议陆续签订。

2016年8月,美印签署“后勤交流协议备忘录”(LEMOA),规定两军可进行加油和补给等方式的相互协助,打开了停靠对方军事基地并进行补给的大门。根据该协议,2017年11月美军在日本海为一艘印度护卫舰加油;2018年“马拉巴尔”军事演习中,印度海军一艘油船与一艘美国军舰进行了补给训练;今年,美国海军一架P-8A“海神”反潜巡逻机降落在安达曼群岛并由印军为其提供加油等后勤保障。

2018年9月,美印又签署了“通信、兼容与安全协议”(COMCASA),允许印度在从美国进口的武器装备上安装和使用美制高端通信设备,并有助于印度从美国获取更加先进的技术和装备。该协议签订后,时任美国防部长马蒂斯指出:“该协议具有里程碑意义,美印两国可分享最先进的防御技术”,而印度国防部长也表示,“防务合作已成为两国战略伙伴关系最重要的方面和双边关系的重要推动力。”

地理空间情报的“基本交流与合作协议”是美印深度军事合作三大协议中的最后一个,也是谈判难度最大的一个,涉及双方地理空间情报侦察与信息共享,非一般关系不能签订。2020年2月,特朗普访问印度,双方在联合声明中表达了要尽快签订该协议的愿望。经过谈判,印度政府于8月下旬批准了该协议,并在10月27日正式签署。

共享情报合作链

所谓“地理空间情报”,通常指用于军事防御和国家安全的地理空间技术与基础数据,包括:国家和城市地图、数字高程模型、重力数据、全球定位系统、海事和航空导航等等。地理空间情报是现代战争的重要支撑,尤其是远程精确打击武器、无人作战装备高度依赖三维地理坐标、精确制导技术等地理空间情报。

美印共享地理空间情报的“基本交流与合作协议”签署生效后,美印可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合作:

一是共享部分卫星情报。目前,美国和印度都发射有多颗可见光和合成孔径雷达侦察卫星,通过共享地理空间情报信息,可向对方提供针对特定地区、特殊领域的高质量卫星照片。卫星照片需要经过识别和处理才能使用,这既考验人员专业素质,也对技术手段装备提出更高要求,美印通过交流合作,可直接向提供对方测绘信息、目标判读成果等,减少情报业务工作量,提升情报使用率。

二是推进情报装备贸易。由于该协议已许可美印共享目标定位与导航等情报,即意味着美军对印不再“物理隔绝”侦察定位系统,这为印度引进美国侦察监视武器,乃至“察打一体”武器装备扫清了障碍。特朗普政府已批准向印度出售MQ-9B无人机,这将使印度成为第一个获得该装备的非条约盟友。该无人机配备了美国先进的光电、雷达和卫星通信设备,可在万米高空实施长航时巡航,这将极大提高对印度洋的不间断侦察、监视及反潜能力。

三是培训情报分析人员。美国国防部国家地理空间情报局是“9·11”事件后整合相关部门组建的专门负责地理空间信息分析与发布的机构。该局现掌管着4颗在轨的“锁眼”侦察卫星,全天候收集海量高清卫星图片,并拥有最先进的判读识别技术。该局下设业务培训机构——“国家地理空间情报学院”,主要开设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中级地理信息系统分析、地理空间信息和服务、意象开发支持系统、高级遥感图像等培训课程。未来,美可能通过该学院为印度培养地理空间情报人才。
协议背后各怀心思

2001年10月,印度加入了美国领导的反恐联盟,美印两国与英、德、以三方成立了反恐工作组,开启了印度历史上与美国的首次军事情报互享。但是,美印长期以来的诸多隔阂难以根除,两国情报合作仍处在较低水平。

美国情报合作历来讲究“分层设级”,而印度并不在优先层级。在对外情报合作中,美国根据自身国际利益,将合作伙伴划分为不同等级。第一等级是“五眼联盟”,它构成了美国对外情报合作的核心层,美国可根据需要分享最高至绝密级的情报;第二等级是以日、韩为代表的其他军事盟友,当针对特定国家或特定领域时,美可与它们共同制定行动计划、同步展开侦察、分享情报成果,是一个真正的“情报行动组织”;第三等级是利益相关的地区大国,印度即处于该等级,这是建立在利益交换基础上、有选择的情报分享机制,美国期望这些大国提供其所关切的情报,同时也想通过情报交换增进关系。

长期以来,印度国防高度依赖进口,印度希望美国转让包括情报技术在内的先进军事技术。尽管双方已签订了多个协议并采取了增进合作的具体措施,但在技术转让方面依然困难重重。美国只希望印度购买价格高昂的成品装备,以美国批准向印度出售的MQ-9B无人机为例,单价高达近亿美元。

三军之事,莫重于秘。各国对情报合作均较为保守,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侦察手段被掌握、情报体系被破坏。因而,各国开展情报合作时,天然存在着索取对方情报、而非赠与情报的心态。同时,各国情报系统自成体系,与本国相关部门尚且存在信息不通畅等问题,更何况合作方是国外情报机构。

事实上,美国在情报共享中的一贯做法就是“多索取、少共享”。伊拉克战争中,英国情报部门将收集的情报毫无保留地提供给美国,之后这些情报被存储在一个名为SIPRNET的保密系统中,英国却一度无权浏览该系统中的任何信息。据英国《每日电讯报》披露,一些盟国对美国打着“情报共享”旗号但情报却只进不出的做法十分不满。

有分析指出,印度与美国签署的一系列军事协议看似公平,但实际上,美国凭借更加先进的情报获取能力,始终处于有利位置,在收集情报方面更加便利,印度稍有不慎还可能会“引火烧身”。(俞俊系陆军指挥学院副教授,金印标系陆军指挥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