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宏晟药店违规销售“甲类非处方药”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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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6月4日讯 昨日,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市监北宁罚〔2021〕9号)。

  处罚决定书显示,天津市河北区宏晟药店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甲类非处方药(复方金银花颗粒一盒),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构成违法行为,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