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捕 至少可彰顯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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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媒大亨黎智英、前民主黨主席楊森及工黨副主席李卓人,終於被正式起訴。他們三人涉嫌參與去年8月31日一個未經批准的遊行,一同被起訴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
集結罪」。另外,黎智英被指於2017年6月4日出席六四祈稌岢鲅钥貒樢幻稏|方日
報》的記者,被控以一項「刑事恐嚇罪」。

據筆者觀察所得,消息傳出來之後,泛民媒體大都表現得十分「平靜」,期後有時評人批評政府,但網上及朋友間的討論亦不見得很激烈,縱然是泛民支持者,亦對消息表現得很「冷淡」。另一邊廂,雖然有建制支持者以「開香檳慶祝」為題,但網民留言中亦有人表示「不看好」。與朋友談及此事,由於早前「佔中」的被告,最終判刑仍不算重,不少人還獲判「緩刑」,普遍人估計就算黎智英被起訴,亦不一定會被重判,亦不見得會坐牢。此外,黎智英是身家豐厚的商人,絕對可以輕鬆負擔高昂的訴訟費,與一般中產不同,又怎會怕被起訴?

筆者認為,黎智英等人是否有罪和具體刑罰是如何,一切留待法庭判決。但至少,今次律政司正式起訴三人,算是彰顯了香港的法治精神。

一直以來,黎智英不僅辦報紹過二十年,與本地政界中人關係微妙,亦不只一次的獲美國政客接見,是本地政治份量比較重的人物。黎智英牽涉其中的兩宗案件,又絕對不是大眾難明的復雜案件。其中一宗是「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另一宗是「刑事恐嚇罪」。恰巧兩宗案件都發生在公開場合,有多人在場,甚至乎有傳媒在場拍攝,先後曾被廣泛報道。黎智英是否罪有應得,當然是交由法庭判決。但由其是那宗「刑事恐嚇罪」,已是兩年多前發生之事,為何律政司遲遲沒有作出檢控呢?黎智英被起訴的新聞傳出之前,作為小市民亦會感到疑惑,為何港府不起訴他呢?莫非黎智英有什麼特權?

無論如何,港府正式起訴三人,可算是給大眾消除疑慮,並釋放出正面訊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凡犯法,任何人都可能會被起訴!」這至少算是彰顯了香港的法治精神,始終算是「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