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健律师谈疫情与H-1B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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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健律师 ([email protected])

Covid-19疫情对人类的影响巨大,不仅涉及生命健康,经济和日常生活,它还深远影响H-1B工作签证的方方面面。

一、 远程在家办公与H-1B

疫情下远程在家办公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然而正常的抗疫远程办公可能带来一系列H-1B相关合规问题。

1. 工资标准

H-1B要求雇主必须符合实际工作地现行工资标准(Prevailing Wage)。如果正常情况
下的公司办公地点所要求的现行工资标准比住家所在地的现行工资标准低,那么法律要求雇主必须满足较高的居家所在地工资标准。这一要求看起来有点过于苛刻,但是在实践中有人居家工作可能要搬回千里之外的家中工作, 例如,一个在俄亥俄公司上班的人
,现在搬到加州与家人一起居住工作,原来俄亥俄的现行工资要求要有5万美元,而加
州当地现行工资水平可能是十万美元,现行工资规则本来就是为了保护一个限定工作市场中的工资情况,如果不按实际工作地发工资,就无法实现保护当地劳工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目的。

在另外一种情况下,如果本来在加州公司工作的员工回到俄亥俄家中工作,即使实际工作地(俄亥俄)现行工资较低,我们在实践中也会要求雇主达到加州公司所在地较高的现行工资要求。因为用俄亥俄州居家工作地低工资极有可能收到移民局补件,质疑雇主是否以此规避公司所在地较高工资。

2. 递交新的LCA和H-1B更改申请

根据目前的LCA规则和H-1B法规,如果实际工作地点有变化,包括从公司办公点变为居
家工作的情况,雇主应该向劳工部递交新的LCA申请,并向移民局递交H-1B变更申请(
Amendment or Change Petition)。

过去有做法是对于在同一个MSA工资区域内的工作地址变化不一定提交LCA或H-1B变更申请。但是近年来的劳工部 LCA规则和移民局关于工作地址变化的规定要求任何工作地点变化需提交新LCA并通过H-1B变更申请使移民局系统有真实工作地址。

对于因疫情导致的居家远程工作,移民局目前为止还没给出特例豁免规定,所以按正常规定,雇主应及时递交H-1B更新申请,变更工作地点申请还可与延期一并递交,一次申请可要求3年期限(如果六年H-1B总期限中还剩三年,或有移民案进行中所适用H-1B超
六年之特例)。

3.  实际和法律的雇佣关系

移民局对于雇员不在公司办公场所上班的情况一直是补件要求证明真实的雇佣关系的重点,这项关于真实雇佣的规定最初是针对间接雇佣的Staffing Company (劳务公司) H-1B申请而起,由于劳务公司本身没有直接需要雇佣H-1B员工,而是依下家劳务需求公司需要进行调配H-1B员工的工作,所以经常会出现H-1B申请的雇主对H-1B员工实际工作内容,质量,时间并无实际控制的情况,这是目前H-1B法规所不允许的。

在家办公的H-1B申请由于在工作地点上与公司地址不一样,极容易招致移民局挑战雇主是否对员工有实际工作内容控制。所以,在居家工作申请案中要主动介绍居家工作情况,日常如何接受工作任务,如何报告工作进程,如何报告工作时间,直接监督H-1B员工工作的上级如何与H-1B员工进行交流沟通,如何评估工作成果。另外,还须介绍公司人事和税务制度如何对待H-1B员工,对于有公司员工手册的应该提交相关在家工作规定部分内容。在我们所实践中,经过精细准备的居家工作H-1B申请案,没有因为居家工作情况被拒绝。

二、 H-1B减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

在一年前疫情开始后,很多H-1B工作职位面临减少工作时间,降工资,甚至临时停工的情况,本来期待移民局能在特殊时期给出特别豁免,但事实与之相反,特朗普总统任内最后一年(也是疫情发展的一年)不仅没有任何针对疫情来缓解H-1B员工所遇到困难的举措,反而给H-1B员工制造更艰难的法律环境,如停止H-1B境外签证返美等。

拜登总统上任后,整体移民法环境有宽松之势,但是对H-1B的各项现有法律要求应不会有大变化,所以对于H-1B有减少工作时间,降薪等情况,如有一定持续时间,雇主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否则可能会因为违法而导致长期的不良后果(如被令禁止申请H-1B等)。

三、新的H-1B申请

对于今年即将递交H-1B名额抽签的H-1B申请案,对于上述所提几点疫情下的特殊情况要有充分的分析和准备,从一开始就要计划好如果抽中签后怎样才能顺利获得H-1B审查批准。今年抽签可能是不按照工资等级进行筛选的最后一年,所以大家应把握好机会,有备而战,胜算趋多。

作者介绍: 

周健律师(Attorney Jian Joe Zhou)是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有着近20年的职业商务移民法律实践经验,成功办理过上千个各类移民法律案件,包括H-1B,
PERM, EB-5, L-1, EB-1,NIW, I-485, 及其他复杂的学生,工作,投资类移民法案件。同时周健律师深谙国际商业法律,为跨国交易提供法律和策略帮助。想了解更多的法
律服务信息,请联系周健律师, 他的电子邮箱是[email protected]

美国驻加拿大温哥华、中国沈阳和巴西里约热内卢的前领事馆官员及签证官,吕思齐律师于2017年6月26日正式加盟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

在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吕思齐律师专长于领事处理程序案件(Consular
Processing)和商业拓展。吕思齐律师还在TN类签证、E类签证、海关行政诉讼(货币
没收,延期检验),以及海外金融合规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加入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之前,吕思齐律师曾在美国国务院作为中文和葡萄牙语外交官工作多年。他先后担任过美国驻加拿大温哥华、中国沈阳和巴西里约热内卢的领事馆的签证官,处理过30,000多件的签证案件,并且在海外领事事务相关的各个部门都曾工作过(欺诈预防、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美国公民服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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