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国际、陈独秀与中东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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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torZhao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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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路即中东铁路,是沙俄为侵略中国、控制远东而在中国东北境内修建的一条铁路。该铁路是依照“中俄攻守同盟密约”、“中俄合办东清铁路合同”(1896年)、“中俄续订东三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1898年)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修建。这些条约中还指明,由中国清朝政府出股金500万两,沙俄政府修建经营。1897年7月动工,1901年11月竣工,与俄国境内西伯利亚大铁道相连。1917年十月革命后,苏联政府曾发表声明,废除沙俄在华一切不平等条约和各种特权,还明确表示:中东铁路“归还给中国,不受任何报酬”。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苏联政府的这些宣示并没有落实,以致后来出版的“苏联对外政策文件汇编”时,竟将“归还中东铁路……”这段文字删除了。根据1924年中苏协定,铁路经营业务由中苏共管。

1.中东路事件

中东路事件,是指1929年中国为收回苏联在中国东北铁路的特权而发生的中苏军事冲突。1929年7月,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张学良以武力强行收回当时为苏联掌握的中东铁路
部分管理权。17日,苏联政府宣布从中国召回所有官方代表,要求中国外交官迅速撤离,断绝外交关系。9月至11月,苏联远东特别集团军进攻中国东北边防军,东北军战败
。12月22日,东北地方当局代表蔡运升受张学良委派,与苏联代表谈判,达成“伯力议定书”。 双方同意按照1924年签署的中苏协定,恢复中苏合办中东铁路。

在本次事件中,东北地方当局虽损兵折将,实力大为削弱,但张学良获颁青天白日勋章。这场冲突持续近5个月之久,双方动用的一线兵力超过20万,使用了重炮、坦克、飞
机和军舰等重型装备,其规模和持续时间远远超过1969年的“珍宝岛事件”,成为中苏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武装冲突,其结局对于东北的局势乃至全国的时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共产国际与中东路事件

共产国际,也称赤色国际或红色国际,是一个共产党和共产主义组织的国际联合组织,1919年3月在列宁领导下成立,总部设于苏联莫斯科。成立之初有32个国家作为成员国
加入。

在中共发展史中,特别是建党初期,共产国际一直起着重大的影响作用,可以说中共诞生、发展、曲折的过程无不与共产国际的指导密切相关,共产国际对中共指导的正确与错误直接反映在中共发展过程的顺利还是曲折中。

在中东路事件的过程中,苏联借共产国际这个工具做出决议,指示各国共产党组织人民群众,开展“保卫苏联”的运动。

3.当时的中共与中东路事件

当时的中共,受共产国际领导,又与国民党政府敌对。中共当时的实权掌握在李立三手中,由于他对形势做出了错误的估计,因而积极执行了共产国际指示。当时在中共的机关报上发表一系列宣言、决议和文章,如“反对国民党帝国主义进攻苏联宣言”、 “
中央通告第41号 - 中东路事件与帝国主义国民党进攻苏联”、“中央通告第42号 - 动员广大群众反对进攻苏联”、“中央通告第49号 - 目前形势中的两大任务——拥护苏
联与反对军阀战争”、“进攻苏联与瓜分中国(李立三)”、“反对国民党向苏联挑战”、 “帝国主义进攻苏联瓜分中国要开始了(罗绮园)”等。

4.陈独秀与中东路事件

作为中共的主要创始人及前中共中央总书记,陈独秀对于李立三为代表的党中央在中东路事件上的这种策略颇不以为然。他终于打破一年多来的沉默,在1929年7月28日,致
函中共中央,指出在中东路问题的宣传上,要考虑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应该把矛头紧紧指向国民党政府的误国政策。因为,不管是对苏联的战争,还是苏联退让后帝国主义各国间为争夺东北的战争,都要在中国做战场,“在战争中最受直接蹂躏的自然是中国人民”。他指出:“帝国主义的走狗国民党政府,对于收回中东路的宣传,是戴着民族利益的假面具来欺骗民众,并且收了效果,不但小资产阶级的群众,甚至有许多劳动群众也受了欺骗……这种情形不用说是于我们不利的。”

在如此复杂的情况下,陈独秀认为“我们如何宣传才能获得广大的民众同情”,要特别慎重!他直率地批评中央拿“反对进攻苏联”及“拥护苏联”做动员群众的中心口号,“太说教式了,太超群众了,也太单调了”;“离开具体问题说教式的单调宣传,只有最觉悟的无产阶级分子能够接受,而不能够动员广大的群众,反而使群众误会我们只是卢布作用,而不顾及民族利益”。

如此尖锐地批评党中央(实际批评的是背后的共产国际和苏共中央),在当时的中共党内,除了陈独秀没有第二人。在当时各方精神都十分亢奋的形势下,他保持着清醒的头脑。

但是,8月3日,中共中央在给陈独秀的复信中,却认为陈与中央的分歧,“不只是部分的策略问题的讨论,而且包含了很严重的原则的问题”。 当时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工作
的王明,在中央机关报上发表一篇长文,猛烈批判陈独秀的意见,攻击陈是“反共产国际”、“反苏”,是“机会主义”。 这是王明第一次直接攻击陈独秀。此后,他对陈
就咬住不放,直到抗日战争爆发后,他奉莫斯科之命,诬陷陈是向日本间谍机关领取津贴的“汉奸”。

陈独秀当然不能接受党中央及王明等的批评。他于8月11日,再次致函中央,重申自己
在中东路问题上的意见,并指出中央在这个问题上的宣传方法,在战略上有缺点和错误。这样,本来是一个具体问题上的宣传方法和策略上的分歧,就很快严重升级和大大激化了,以致成为陈独秀很快被开除出党的一个重要原因。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中东路问题上,托洛茨基和中国托派,也是持“保卫苏联”的立场。

在中东路问题上,陈独秀能同时超越当时中共内的斯大林派和托洛茨基派,进行独立思考,是难能可贵的。

1929年9月,陈独秀成立了自己的托派组织,取名为“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又称
“中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列宁派”,他担任总书记。由于陈独秀与中共中央在中东路等问题上存在一系列分歧,以及他积极从事托派活动,1929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开除陈独秀党籍的决定。由于陈独秀的特殊身份,共产国际于1930年2月8日,致电中共中央,要它转告陈独秀,给他一次去莫斯科“申诉”的机会。但陈独秀予以了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