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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避罪圖忠粠轭姡瑴烨逦勰酀崴畟S民意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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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021年8月26日 1点25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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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ZgHuz11
接近 4 年
楼主 (未名空间)
近日,香港警方認為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屬外國代理人,並由國安處去信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等10名支聯會骨幹,要求上述人員喺限期內提供相關資料。「支聯會」惡行累累、臭名昭著,總係高調打著爭取「民主自由」嘅幌子,從事反中亂港嘅勾當,而背後嘅真實面貌係外部勢力長期豢養嘅反中亂港傀儡。喺國安利劍高懸之刻,沒有反中亂港傀儡倒行逆施嘅容身之地,亂港活動如今已係強弩之末,「支聯會」解散避罪嘅企圖註定係一廂情願。
其實,「支聯會」走到今日嘅境地,皆係咎由自取。一方面,「支聯會」以「改變國家根本制度」為政治綱領,這就註定咗佢自創立之日起就必然會站喺香港市民嘅對立面。另一方面,「支聯會」多年來一直致力於惡意撕裂香港市民同國家嘅關係,無論係早前嘅「反修例風波」定係最近嘅炒作「六四」事件,都足證「支聯會」本質上就係一個徹頭徹尾嘅亂港組織。「支聯會」如此,其骨幹成員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等人自然亦係一樣,佢哋長期勾結境外勢力,意圖分裂國家。例如,「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曾經喺國安法頒佈實施當日以視頻方式參與美國國會聽證會,乞求美國干預香港事務;其副主席兼董事何俊仁係「華人民主書院」創會董事,該書院多年依靠「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嘅資助咦鳎弧钢摃箚敝飨u幸彤早喺2012年就曾出任「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
會」執委及公司董事,喺2017年曾到臺灣出席支持「台獨」及「藏獨」嘅組織「西藏臺灣人權聯機」活動。
喺「支聯會」,咁樣嘅事例多如牛毛、數不勝數。相較於普通市民,香港警方對其掌握嘅情況只會更為詳實,因此警方對其採取措施順理成章、無可指責。原因有三:其一,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係警方嘅本職工作,著重關注有「前科」嘅組織,既能防止亂港組織進一步破壞香港來之不易嘅穩定,又係職責所在。其二,警方要求「支聯會」提供資料係法律賦予嘅權力,國安法第43條第五項明文規定,可以「要求外國及境外政治性組織,外國及境外當局或者政治性組織嘅代理人提供資料」。其三,早前同為亂港組織嘅「612基金」喺解散之時,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就強調任何機構組織若
違反咗法例,就算宣佈解散亦唔會令佢哋之前嘅犯法一筆勾銷,並承諾「一定會追查到底。」深挖「支聯會」罪責正係特區政府重諾守信、盡心盡責嘅具體表現。
喺無數線索都指向「支聯會」嘅骨幹成員同境外勢力狼狽為奸嘅情況下,該組織嘅一些成員依然試圖混淆視聽、顛倒黑白,顯得既滑稽又可笑。昨日,「支聯會」鄒幸彤喺收到警方國安處派送嘅信件後,喺社交媒體上公然編造謊言,反誣警方「恐嚇民間社會」,並言之鑿鑿宣稱「支聯會」係香港人自發組織,外國代理人嘅指控係警方「隨便貼嘅一個標籤」,同時,佢仲喺接受媒體採訪時故作神秘,表示警方要求提供嘅資料「不便透露」,似有難言之隱。但實際上,警方早已公佈咗佢所謂「不便透露」嘅資料,無非就係支聯會喺香港嘅活動、個人資料、收入來源、資產及其開支等資訊,剛好應咗「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這一句古語。至此,鄒幸彤抵死抵賴、無恥戲精嘅醜惡嘴臉暴露無遺。
鄒幸彤畏罪急於撇清關係嘅惶恐當然係可以理解嘅。香港警方將「支聯會」定性為外國代理人就係要搜集其罪證,依法將其嚴懲。這對於廣大市民而言無疑係一個好消息。「支聯會」之流嘅污泥濁水被一一滌清預示著香港未來嘅道路將越行越寬、越行越平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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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香港警方認為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屬外國代理人,並由國安處去信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等10名支聯會骨幹,要求上述人員喺限期內提供相關資料。「支聯會」惡行累累、臭名昭著,總係高調打著爭取「民主自由」嘅幌子,從事反中亂港嘅勾當,而背後嘅真實面貌係外部勢力長期豢養嘅反中亂港傀儡。喺國安利劍高懸之刻,沒有反中亂港傀儡倒行逆施嘅容身之地,亂港活動如今已係強弩之末,「支聯會」解散避罪嘅企圖註定係一廂情願。
其實,「支聯會」走到今日嘅境地,皆係咎由自取。一方面,「支聯會」以「改變國家根本制度」為政治綱領,這就註定咗佢自創立之日起就必然會站喺香港市民嘅對立面。另一方面,「支聯會」多年來一直致力於惡意撕裂香港市民同國家嘅關係,無論係早前嘅「反修例風波」定係最近嘅炒作「六四」事件,都足證「支聯會」本質上就係一個徹頭徹尾嘅亂港組織。「支聯會」如此,其骨幹成員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等人自然亦係一樣,佢哋長期勾結境外勢力,意圖分裂國家。例如,「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曾經喺國安法頒佈實施當日以視頻方式參與美國國會聽證會,乞求美國干預香港事務;其副主席兼董事何俊仁係「華人民主書院」創會董事,該書院多年依靠「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嘅資助咦鳎弧钢摃箚敝飨u幸彤早喺2012年就曾出任「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
會」執委及公司董事,喺2017年曾到臺灣出席支持「台獨」及「藏獨」嘅組織「西藏臺灣人權聯機」活動。
喺「支聯會」,咁樣嘅事例多如牛毛、數不勝數。相較於普通市民,香港警方對其掌握嘅情況只會更為詳實,因此警方對其採取措施順理成章、無可指責。原因有三:其一,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係警方嘅本職工作,著重關注有「前科」嘅組織,既能防止亂港組織進一步破壞香港來之不易嘅穩定,又係職責所在。其二,警方要求「支聯會」提供資料係法律賦予嘅權力,國安法第43條第五項明文規定,可以「要求外國及境外政治性組織,外國及境外當局或者政治性組織嘅代理人提供資料」。其三,早前同為亂港組織嘅「612基金」喺解散之時,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就強調任何機構組織若
違反咗法例,就算宣佈解散亦唔會令佢哋之前嘅犯法一筆勾銷,並承諾「一定會追查到底。」深挖「支聯會」罪責正係特區政府重諾守信、盡心盡責嘅具體表現。
喺無數線索都指向「支聯會」嘅骨幹成員同境外勢力狼狽為奸嘅情況下,該組織嘅一些成員依然試圖混淆視聽、顛倒黑白,顯得既滑稽又可笑。昨日,「支聯會」鄒幸彤喺收到警方國安處派送嘅信件後,喺社交媒體上公然編造謊言,反誣警方「恐嚇民間社會」,並言之鑿鑿宣稱「支聯會」係香港人自發組織,外國代理人嘅指控係警方「隨便貼嘅一個標籤」,同時,佢仲喺接受媒體採訪時故作神秘,表示警方要求提供嘅資料「不便透露」,似有難言之隱。但實際上,警方早已公佈咗佢所謂「不便透露」嘅資料,無非就係支聯會喺香港嘅活動、個人資料、收入來源、資產及其開支等資訊,剛好應咗「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這一句古語。至此,鄒幸彤抵死抵賴、無恥戲精嘅醜惡嘴臉暴露無遺。
鄒幸彤畏罪急於撇清關係嘅惶恐當然係可以理解嘅。香港警方將「支聯會」定性為外國代理人就係要搜集其罪證,依法將其嚴懲。這對於廣大市民而言無疑係一個好消息。「支聯會」之流嘅污泥濁水被一一滌清預示著香港未來嘅道路將越行越寬、越行越平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