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德国/欧盟商标,为中国优质产品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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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贸易谈判
2020年9月14日,中德欧领导人举行了首次视频会晤,确认加快中欧投资协定谈判,重
申实现年内完成谈判的目标,早日开启中欧自由贸易合作进程。而就在日前,德国联邦统计局最新报导,中国今年第二季度从德国进口了总额近230亿欧元的货物,首次超过
美国成为德国最大的出口目的国。
近年来随着中国和欧盟贸易往来关系密切加深,进出口额不断增加,双方市场及消费者呈现出追求更高质量产品的偏好。在此基础上,中国和欧盟于9月14日签署了《中欧地
理标志协定》,对中国和欧盟之间相互出口的产品提供产地,品质及品牌名誉的保证,这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双边协定,也是近年来中欧之间首个重大贸易协定。

关于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Geographicalindication)强调的是产品的“原产地”,即认为产品的质量、特性或声誉与其生产的地理位置有关,因此对地方特色产品以产地命名的方式进行保护和控制。他们的名字一般是由商品产地(可以是乡村城镇或是国家)和商品名称来命名的,比如摩泽尔葡萄酒,西提亚橄榄油,安吉白茶等。这种基于原产地的命名保护最初起源于20世纪早期法国的葡萄酒酿造业,后来逐渐成为一种与地理标志相关的产权保护制度,为世界各国所认可。
欧洲被认为拥有世界上最发达的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律。欧盟的“地理标志体系”(
GeographicIndications)可分为“原产地保护”体系(Protected Designation of
Origin),和“地理标志保护”体系(Protected Geographic Indication),在这种
地理标志制度下,生产者可以保护本地的竞争力,提升商品的质量和信誉,也使消费者免受假冒伪劣坑害。

协定达成背景
中国和欧盟在关于地理标志的保护和合作早在2007年就开始了,从试点项目,多轮谈判到正式签署《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中欧双方经过多次谈判和磋商,最终达成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协定。以下是协定达成经历的一系列过程:

2007年
启动“10+10”地理标志互认互保试点项目

2011年
中欧进行多轮地理标志协定的谈判

2012年11月
中欧达成对各自10个地理标志进行注册保护的协议

2019年
中欧签署了关于结束地理标志协定谈判的联合声明

2020年7月20日
欧盟理事会正式授权协定签署

2020年9月14日
中欧双方宣布正式签署《中欧地理标志协定》

2012年10个中国获得欧盟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是龙口粉丝、龙井茶、琯溪蜜柚、蠡县麻山药、陕西苹果、金乡大蒜、镇江香醋、盐城龙虾、平谷大桃、东山白芦笋。

协定具体内容
此次达成的《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共有十四条和七个附录,主要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规则和地理标志互认清单等内容。双方共有550个地理标志(各275个)纳入,并分为两批开始生效——第一批中欧双方各100个地理标志,于2021年初生效,生效4年后,再新增保护双方各175个地理标志。受保护的地理标志涉及中国和欧洲的酒类、茶叶、水果
蔬菜、奶酪、火腿、食用油等食品,以及手工艺制品等。

在我国的首批名单中,安吉白茶、普洱茶、武夷岩茶、赣南脐橙、烟台苹果、库尔勒香梨等知名地方特产纷纷上榜;欧洲方面则有巴伐利亚啤酒、爱尔兰威士忌、慕尼黑啤酒、芬兰伏特加、帕达诺干奶酪、丹麦蓝乳酪等100个产品。

协定为产品销售带来的积极作用
保护协定对于双方有关产品进入对方市场、提升知名度等方面将提供有力保障,使之更有利于获得对方消费者的认可,对生产者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即获得更高、更稳定的出口收入。根据欧盟委员会此前发布的一项针对地理标志食品估价的研究(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 a European treasure worth EUR75 billion),发现
具有受保护名称的产品售价平均是未认证同类产品的2倍,并更能获得市场的青睐。比
如说,葡萄酒溢价率为2.85,烈酒溢价率为2.52,农产品和食品的溢价率为1.5。

德国/欧盟商标
从中欧的贸易数据以及最高领导人层面的对话往来,我们可以看到,即使是在疫情期间,中欧也能保持持续稳定的高质量的经贸沟通,为双方在未来的进出口贸易,经贸合作保驾护航。作为世界上的两大经济体,双方寻求互利共赢,加强贸易关系,使中欧企业和双方消费者实质上受益。

与地理标志相类似,有经验的企业在拓展德国等欧洲国家业务的计划时,为了突出产品的优质,优先抢占市场,会选择为商品注册德国或欧盟商标。作为无形资产,产品拥有商标,不仅增加了其识别度,也大大加强市场及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同度和信赖度。

欧盟商标在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登记注册,在27个成员国统一有效;而注册的商标由
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管理,在德国有效。

申请欧盟商标虽然有着单一国家注册申请无可比拟的成本经济的优势,但其和各成员国单一国家注册存在着不可切割的互补和转化关系。欧盟采取一票否决制,即只要其中一个成员国不通过,则商标申请失败。另外,即使顺利地通过了实质审查,在公示期内,基于任何一个成员国在先权利都可对欧盟注册申请提起异议。一旦有第三方提出异议,注册商标时间及成本就会大幅增涨。

希望各企业能够更从容的趋利避害,利用欧盟商标注册和单一国家注册的关系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利。有意向拓展德国及欧洲业务的投资者与企业可预约DCBC德中商务服务中心的驻场律师进行欧盟商标注册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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