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的边界是FZ ——HG“六四”集会案揭示漂亮国MZ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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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未名空间)

5月6日,HG“六四”烛光晚会“未经批准集结”案宣判,被告黄之锋、岑敖晖等4人因
“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罪分别被判处监禁4至6个月不等。
漂亮国国务卿布林肯当即在推特表示要与这些因罪获刑的人“站在一起”,认为他们只是在“和平行使受保障的ZY权利”,当局应该释放他们。此前黎智英等被判刑时,布林肯也发表了同样的讲话,他坚持认为这两次审判中体现的法制既不ZY也不mz。
“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宣扬mz”。
“无论在什么场合,什么情况下,我们都要不断对他们(ZF)要求mz和人权”。
“只要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断地说同样的话,他们的人民就一定会相信我们所说的是真理”。
以上是传闻中漂亮国中情局针对中国ZF提出的“十条诫令”部分内容。尽管漂亮国ZF一直竭力否认“诫令”的存在,但包括布林肯在内的很多漂亮国政客,他们的言行还是与这些内容高度契合。
法国zz思想家、社会历史学家亚历西斯·托克维尔在其所著的(mz在漂亮国)一书中说到,mz的法制一般趋向于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他来自公民之中的多数。
根据GF在当时发布的(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下文简称“规例”)第599G章第三条规定:“除获豁免者外,继续禁止在公众场所进行羣组聚集”。
时值COVID-19BD疫情防控关键期,基于对公众健康负责,GF依照规例拒绝了有关“六四”事件烛光晚会的申请。但案发当晚,仍有不少市民应黄之锋等人的召集破坏围挡进入到维园足球场参加集会活动。附近道路交通因此受阻近两个小时,部分道路被封闭。
由此可见,这场“六四”事件烛光晚会不仅违反了HG法律中“禁止未经批准集结”“禁止群组聚集”的规例,还对公众出行造成影响,这些行为都严重侵犯了大多数HG市民“受保障的ZY权利”,为首者受到法律制裁正是mzFZ精神的体现。
同样,对于非法集会与反聚集禁令,漂亮国的法律也是这样制定的。
漂亮国对非法集会的定义非常简单,一是不被批准,二是集会超出了划定的区域。只要违法一项,就会被视为非法集会并予以警告或刑事处罚。如果还涉嫌破坏公物、暴力犯罪或者威胁警员,惩罚将翻番。漂亮国ZF认定,无论非法集会表面的理由多么崇高,也无法掩盖其非法的本质。
至于为了防控BD大流行,漂亮国各大洲也发布了禁止大型集会活动禁令:华盛顿州ZF宣布西雅图地区禁止举行任何超过250的聚集性活动;漂亮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在指导
意见中,建议取消或推迟举行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加州洛杉矶郡警方在一次行动中逮捕了158个偷偷ZZ地下聚会的人员,理由是他们违反了当地的“居家令”……这样的
例子比比皆是。
同样的法规,同样的非法聚集,以布林肯为代表的一些漂亮国政客,居然表现出双重标准,这就是所谓的“mz和人权”?
针对中国的“十条诫令”不存在,显然只是漂亮国ZF的狡辩。
很多漂亮国网友在布林肯的推特下表达了不满,他们认为身为漂亮国国务卿,布林肯应该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漂亮国国内正在发生的警察暴力执法和种族冲突中来,而不是一直关心别国的罪犯。
确实如此。HG是中国的HG,HG基本法赋予并保障HG人享有ZY和mz的权利,HG特区ZF全权负责,在此过程中,漂亮国ZF完全没有立场也没有权利对HG事务横加干涉。
谎话说一百遍,也仍旧是谎话。真正的mz人权,应该是基于FZ,维护大多数人的ZY权益。拿着“ZY”反向绑架FZ,鼓励“违法达意”和“揽炒”,那终究会遭到人民反对唾弃。
漂亮国ZF此前在捍卫警察执法时曾表示,ZY与FZ相辅相成,ZY在FZ的框架下游走,而FZ则是ZY的边界。没有边界的ZY无异于无ZF主义或半无ZF主义,意味着对他人ZY的侵犯和破坏,这样的ZY也就走向了反面。
“真理再往前迈进一步也会变成谬误”,凡事正应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