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认出罪犯是自己的同学,罪犯哭了,原来还有人记得他

m
mkccc
楼主 (虎扑)



 

🔥 最新回帖

泡椒今天超神啦
158 楼
引用 @魔戒小分队队员 发表的:
后续看过,出狱时是这个法官去接的,重新做人了

不会最后还在一起了吧?

全村儿人的失望
157 楼
引用 @闭眼去摸象 发表的:
在我国的实务中,这种情况下,法官要主动回避,不回避就等于后面有一大堆麻烦。

大城市还好,小县城很容易就碰到有关系的人啊。

改个id重来
156 楼
人生有时远比喜剧抓马

虎扑用户614666
155 楼
引用 @魔戒小分队队员 发表的:
后续看过,出狱时是这个法官去接的,重新做人了

悲惨世界?

f
fxdshj
154 楼
引用 @kenjilam 发表的:
你呢

他也去犯罪了?

 

🛋️ 沙发板凳

药神李宝库
仔细想想尴尬之余还挺有人情味的,但这种情况法官需要回避吗
锋卫交换人
引用 @药神李宝库 发表的:
仔细想想尴尬之余还挺有人情味的,但这种情况法官需要回避吗

我觉得应该要。。。。

这有什么男的
这种情况法官要不要回避案件?

禽兽亦有情
oh my god 的意思是不是我叼你妈的?

爱妃抱紧我
引用 @锋卫交换人 发表的:
我觉得应该要。。。。

按我国刑事诉讼法,这只是属于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的情形。公诉人和被害人等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不属于应当回避。

魔戒小分队队员
后续看过,出狱时是这个法官去接的,重新做人了

鲜肉做成的腊肉
引用 @禽兽亦有情 发表的:
oh my god 的意思是不是我叼你妈的?

我的天啊

倾奇庆次
只看视频像剪一起的,两个人各自的内容几乎没有逻辑上的互动。

冰河世纪的贝加尔湖
引用 @倾奇庆次 发表的:
只看视频像剪一起的,两个人各自的内容几乎没有逻辑上的互动。

不是喔,这其实是完整的后面这兄弟改邪归正了,然后还去看这法官。

锋卫交换人
引用 @爱妃抱紧我 发表的:
按我国刑事诉讼法,这只是属于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的情形。公诉人和被害人等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不属于应当回避。

反正如果这个案子是我的 我会主动申请回避

我们迷失在这条路的两端
引用 @冰河世纪的贝加尔湖 发表的:
不是喔,这其实是完整的后面这兄弟改邪归正了,然后还去看这法官。

哪里能看后续呢

草原三恶霸
引用 @爱妃抱紧我 发表的:
按我国刑事诉讼法,这只是属于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的情形。公诉人和被害人等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不属于应当回避。

但是美国人崇尚自由,他们会觉得这是正常的

挖花花
我总觉得不是简单的同学这么简单,这两个人很默契

A
AUTURRA
引用 @禽兽亦有情 发表的:
oh my god 的意思是不是我叼你妈的?

诶呦我去

雷啸九天
引用 @禽兽亦有情 发表的:
oh my god 的意思是不是我叼你妈的?

英文奇才

去物色人人头丶
这个法官很有气质,笑起来很好看。

虎扑用户907227
引用 @这有什么男的 发表的:
这种情况法官要不要回避案件?

国内要 国外不需要!

汤昂包
翻译错了,中间有一句是whats sad is how old we become,不是什么你不可挽回了

打si你个亀孙
如果有一天自己一事无成,关系很好甚至有点喜欢的女同学有一天变得比自己优秀的多,心里会是什么感觉

L
LIZARDKING
引用 @锋卫交换人 发表的:
我觉得应该要。。。。

有啥需要回避的,这是当场认出来,这又不可能换法官。而且你这也太看低法官职业素养了。。。
锋卫交换人
引用 @LIZARDKING 发表的:
有啥需要回避的,这是当场认出来,这又不可能换法官。而且你这也太看低法官职业素养了。。。

我只是说我会回避

这有什么男的
引用 @众泰大中华首席ceo 发表的:
国内要 国外不需要!

请问下,您怎么看待近年中国汽车市场的萎缩?

十常侍之首
外国法官

雅也哟
引用 @禽兽亦有情 发表的:
oh my god 的意思是不是我叼你妈的?

老哥英语已经到达另一种境界了😂

意大利雕塑家米生气基罗
引用 @锋卫交换人 发表的:
反正如果这个案子是我的 我会主动申请回避

申请回避不是指法官的

红雨瓢泼泛起了回忆怎么潜
引用 @锋卫交换人 发表的:
反正如果这个案子是我的 我会主动申请回避



锋卫交换人
引用 @意大利雕塑家米生气基罗 发表的:
申请回避不是指法官的

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 一、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的条件: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五)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巡逻舰之虎孟德华
引用 @锋卫交换人 发表的:
我觉得应该要。。。。

其实确实应该避嫌,不然很难说公权力有没有滥用。

j
jiuaonuh
为什么不是罪犯先认出法官是他老同学??

k
kioseido
引用 @众泰大中华首席ceo 发表的:
国内要 国外不需要!

这种应该不属于熟人范畴吧

k
kiko家的库里酱
他是我念书的时候看到的最好的同学了,太诛心了

R
R1nd0
引用 @LIZARDKING 发表的:
有啥需要回避的,这是当场认出来,这又不可能换法官。而且你这也太看低法官职业素养了。。。

按中国法律来说原告是有权申请更换法官的

小船胡子哥JH
引用 @倾奇庆次 发表的:
只看视频像剪一起的,两个人各自的内容几乎没有逻辑上的互动。

https://bbs.hupu.com/32896082.html?is_reflow=1&cid=75573086&bddid=68922536892&puid=42621492&client=F21788B2-5840-48AA-A3CD-79137305CF7F

精品食堂
引用 @魔戒小分队队员 发表的:
后续看过,出狱时是这个法官去接的,重新做人了

在哪看后续呢老哥

d
drz3
引用 @魔戒小分队队员 发表的:
后续看过,出狱时是这个法官去接的,重新做人了

要是这样的话,这个故事还真有挺好的结局。

虎扑用户799175
这个罪犯经历了从无所谓到震惊到欣喜到羞愧这一串情绪 想看有没有演员能演出这种感觉
虎扑用户148758
黑哥英语还没我好呢 就会一句话🐶

第八号艺术家
引用 @锋卫交换人 发表的:
我觉得应该要。。。。

同学关系不属于法定的回避理由,但可以申请

克格勃特派员
这个法官在法庭遇到不止一个同学,至少两个,都有视频

生活艰辛呢
引用 @草原三恶霸 发表的:
但是美国人崇尚自由,他们会觉得这是正常的

你翻看过美国的法律吗?我没看过,我不懂,我不说

用户0988109596
引用 @草原三恶霸 发表的:
但是美国人崇尚自由,他们会觉得这是正常的

是个人都想自由,不是某个国家的人

锋卫交换人
引用 @第八号艺术家 发表的:
同学关系不属于法定的回避理由,但可以申请

是的

拉个风昵称
引用 @drz3 发表的:
要是这样的话,这个故事还真有挺好的结局。

能哭成这样,应该也是个可怜人

拉个风昵称
引用 @草原三恶霸 发表的:
但是美国人崇尚自由,他们会觉得这是正常的

可不得了,自由是毒药,要不得

韩国大财阀
确实是个感人的故事

无心超人
引用 @草原三恶霸 发表的:
但是美国人崇尚自由,他们会觉得这是正常的

外国人不像咱们这么总讲人情,他们很重视原则。

z
zgj8960195
五味杂陈

人一辈子安全第一
引用 @drz3 发表的:
要是这样的话,这个故事还真有挺好的结局。

可以拍电影了,刚好反应黑人问题

堇生无存
引用 @精品食堂 发表的:
在哪看后续呢老哥

BV1pW411A7dL

K
KamadoNezuko
引用 @魔戒小分队队员 发表的:
后续看过,出狱时是这个法官去接的,重新做人了

假的吧……

不能读取用户昵称
引用 @冰河世纪的贝加尔湖 发表的:
不是喔,这其实是完整的后面这兄弟改邪归正了,然后还去看这法官。

什么呀,出狱的时候法官和家人一起去接了而已,不要加戏

风骚小灯泡
引用 @魔戒小分队队员 发表的:
后续看过,出狱时是这个法官去接的,重新做人了

这就是美国不同阶级之间的命运,美国的无产阶级需要站起来了!!MAGA!!

猛龙老大莱昂纳德
黑人不犯罪也没出路啊

g
gary28
引用 @KamadoNezuko 发表的:
假的吧……

真的 还有后续 他出狱时法官去接他了

药神李宝库
引用 @爱妃抱紧我 发表的:
按我国刑事诉讼法,这只是属于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的情形。公诉人和被害人等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不属于应当回避。

为什么要按我国刑诉法?
华哥333
引用 @堇生无存 发表的:
BV1pW411A7dL

搜不出来

小果冻lzq
引用 @华哥333 发表的:
搜不出来

b站

虎扑用户74539
引用 @草原三恶霸 发表的:
但是美国人崇尚自由,他们会觉得这是正常的

这跟自由有什么关系。。。
虎扑用户077545
引用 @锋卫交换人 发表的:
我觉得应该要。。。。

如果是美国,他们是陪审团制,最后判罪与否并不是法官说了算,法官相当于主持人。

虎扑用户281702
引用 @拉个风昵称 发表的:
可不得了,自由是毒药,要不得

哈哈哈

虎扑用户059799
现实并不美好 大哥17岁开始就进进出出监狱 22岁因抢劫盗窃被判了20年 10年后假释 后来又进去了 视频里是15年7月 而之前他刚刚在14年12月被释放 人心都有柔软的地方不假 但光凭视频就觉得他能收到激励改邪归正也过于天真 毕竟他的族裔和案底让社会很难对他友好 哪怕他真心向善

虎扑用户238119
引用 @klakers 发表的:
如果是美国,他们是陪审团制,最后判罪与否并不是法官说了算,法官相当于主持人。

错,法官在有些条件下可以直接审判,在陪审团判决明显不符法律时还可以修改结果(刑事案件被判无罪的除外),而且法官对陪审团成员解释法律条文的方式,对控辩双方律师的态度等都会直接陪审团判决。这里法官没有选择回避应该是因为她认为自己能保持公正

虎扑用户313657
引用 @魔戒小分队队员 发表的:
后续看过,出狱时是这个法官去接的,重新做人了

为什么一个是法官一个是犯人呢?因为肤色从出生就决定了命运

理中客MJ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黑人法官多的是,命运不同决定因素太多了,没必要都归结为肤色。

最爱踩单车
黑人白人。。

k
klakers
引用 @塔图姆隔扣懒兔 发表的:
错,法官在有些条件下可以直接审判,在陪审团判决明显不符法律时还可以修改结果(刑事案件被判无罪的除外),而且法官对陪审团成员解释法律条文的方式,对控辩双方律师的态度等都会直接陪审团判决。这里法官没有选择回避应该是因为她认为自己能保持公正

原来是这样。

反我
引用 @挖花花 发表的:
我总觉得不是简单的同学这么简单,这两个人很默契

插过?

宫泽轩最棒
引用 @KamadoNezuko 发表的:
假的吧……

是真的,我也看过那个视频

k
kstrootman
聂赫留朵夫。

缺二个老婆
引用 @无心超人 发表的:
外国人不像咱们这么总讲人情,他们很重视原则。

错,外国的人情那是同阶层才讲其他人你门都摸不到,看了一篇介绍美国法学院搞法律这批人真的是一代传一代啊,外国人搞近亲繁殖的水平比国企高

缺二个老婆
引用 @众泰大中华首席ceo 发表的:
国内要 国外不需要!

国内也不需要,一个初中同学,这八杆子打不着的关系

爱妃抱紧我
引用 @药神李宝库 发表的:
为什么要按我国刑诉法?

因为我也不懂美国的刑事诉讼法啊 我也不能乱说不是

不高冷
你哥

喝不惯江小白
学霸和学渣的故事?

喝不惯江小白
后来她又审了一个同学,也是个黑人https://b23.tv/GXCliO

f
faw_jh
引用 @爱妃抱紧我 发表的:
按我国刑事诉讼法,这只是属于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的情形。公诉人和被害人等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不属于应当回避。

陪审有影响吗

虎扑用户815229
人心中总有一处无比柔软的地方

爱科血糖仪
引用 @爱妃抱紧我 发表的:
按我国刑事诉讼法,这只是属于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的情形。公诉人和被害人等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不属于应当回避。

罪犯供认不讳。法官酌情宣判。

飘逸的麦子丶
像极了爱情

叭嘞叭嘞轰
如果女的是黑的,她当不上法官。如果男的是白的,就不会被压迫到去犯罪

虎扑用户620704
生活啊

愤世嫉俗猪
引用 @klakers 发表的:
如果是美国,他们是陪审团制,最后判罪与否并不是法官说了算,法官相当于主持人。

只有极少案件是trial用到陪审团。剩下基本就是法官决定的。而且即使是trial的那些案件,法官也能给出量刑和拒绝陪审团意见。法官权利是非常大的。 但是回到避嫌的事情,逻辑点是利益冲突,法官跟被告至少同学并没有利益冲突,所以完全不用回避。

w
w5404158
没人抨击下怎样的社会环境会把一个曾经的学霸送到监狱??

闭眼去摸象
引用 @爱妃抱紧我 发表的:
按我国刑事诉讼法,这只是属于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的情形。公诉人和被害人等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不属于应当回避。

在我国的实务中,这种情况下,法官要主动回避,不回避就等于后面有一大堆麻烦。

Y
YoHololens
引用 @锋卫交换人 发表的:
我只是说我会回避

你是哪里的法官

愤世嫉俗猪
引用 @锋卫交换人 发表的:
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 一、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的条件: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五)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哎 讲真如果你连利害关系这个核心词眼都无法理解就很难受了。 你的一个初中同学30年没联系了,有任何利害关系吗?不存在的。

闭眼去摸象
引用 @药神李宝库 发表的:
仔细想想尴尬之余还挺有人情味的,但这种情况法官需要回避吗

在中国需要。

锋卫交换人
引用 @愤世嫉俗猪 发表的:
哎 讲真如果你连利害关系这个核心词眼都无法理解就很难受了。 你的一个初中同学30年没联系了,有任何利害关系吗?不存在的。

我认为有

锋卫交换人
引用 @YoHololens 发表的:
你是哪里的法官

咋了 要举报我啊😂

Y
YoHololens
引用 @锋卫交换人 发表的:
咋了 要举报我啊😂

没有,就想问问你是不是法官

锋卫交换人
引用 @YoHololens 发表的:
没有,就想问问你是不是法官

不是 没那个水平

用户1662234288
引用 @锋卫交换人 发表的:
我认为有

那你去当法官叭

她闹我笑
引用 @众泰大中华首席ceo 发表的:
国内要 国外不需要!

如果是那种一个学校毕业的也需要吗。只是同一届而已。不在一个班。甚至于不同一届。

虎扑用户581287
l

虎扑用户195008
引用 @用户1662234288 发表的:
那你去当法官叭

没考法考啊

虎扑用户447050
引用 @KamadoNezuko 发表的:
假的吧……

你这个假的吧。让我想起前阵子国内发的护士抗疫的图片,国外一堆人说,假的吧。。中国发的东西。假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