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手有份怒 发表的: 曾经有建议,民警配左轮手枪仿效港警,但是最终也没落实到实际。一是国内突发事件并不多,人民比较安分,二来中国警用器械一直没有适用,发展自己的mp5的呼声一直没停过。到最后出警的不是79就是95,全是军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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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父之名 发表的: 我没有看清楚他之前犯过的事 回复有点以偏概全了 给各位jr道歉了。
引用 @齐先生o在的 发表的: 这个人好像是犯了一共三次强奸罪😒
引用 @牛逼的詹姆斯哈登 发表的: 人不可貌相呀老哥,你这个有点事后诸葛亮了,很多眉清目秀的也很多,这个真的没啥必然联系
引用 @范伟老师 发表的: 大快人心,两个罪犯必须严惩
引用 @翠儿的卤蛋 发表的: 值班都会配枪,但是突发情况你拔不出来,拔出来不一定打的中,十米以内,刀手绝对比你快,更不用说基层大量的64,77式停止能力差,就算命中对方一样可以冲上来砍你,看过太多案例了,防备意识差是一方面,装备差是一方面。
引用 @许多愁 发表的: 这些人老jr了,天天和罪犯共情,两条人命两个家庭被毁了不说,一犯罪就是tmd“一时冲动”。恶心不恶心人啊!
引用 @菊花好养哦 发表的: 配枪没用,可能里面没有子弹
引用 @TheSuriel 发表的: 作为公安大学学生,不出意外明年毕业也是要当警察的。我希望大家对警察也能适当理解、体谅一下。 不可否认,部分地区会有部分警察存在一些违法乱纪行为,这种警察大家大可举报投诉,不要因为极个别的案例就对警察戴有色眼镜。 基层派出所事情确实很多,有的时候一天几十起案件,但派出所正式民警可能也就十来个人(小派出所经常是十几个民警配十来个辅警这种),有的时候可能态度也会不好。 大家都是工作,只是我们穿了警服,必须冲在前面,但我们也是普通人也有家人,也有顾虑。所以也希望大家稍微谅解一下,嘴上留点情,吐槽也没事,别人身攻击、aoe群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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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懒懒锤 发表的: 中国警察为什么不装备电击枪
引用 @ballview 发表的: 92呢,我们这派出所配的这个
引用 @Allen-Yan 发表的: 我是派出所民警,事情很多很繁琐,案子多警情多,很累,毕业后建议去刑侦大队,多办些刑事案子学学本事,派出所太TM操蛋了😭
引用 @A英年早肥A 发表的: 突遇网上通缉犯。。。。。。怎么就一团火了?
引用 @TheSuriel 发表的: 我们做警察的是要用命去抓捕的,不是键盘侠在网上靠键盘就能指点江山的。 从最初得到消息只有1个在逃人员;到确定行凶者是两个人;再到检查周边全部监控获取轨迹、核查行凶者身份、动机、可能的落脚点;再到布置抓捕战术策略、调集人手分发装备;最后实施抓捕,这一套流程下来,还不算神速? 靠键盘和嘴皮子,我1秒就能抓捕。还有你说的拿着刀在街上乱逛,简直为了批评挑刺而说。全中国14亿人,家家户户有菜刀,就不说菜刀,能致人死亡的工具(螺丝刀、剪刀等)都人人都有,真的想冲动犯罪,转瞬之间就可以,你告诉我能怎么防备? 法律严惩凶手、案发后警察全力破案、平日加大巡防宣传力度这些已经做的够好了。如果你想证明你不是键盘侠,欢迎莅临指导,跟我们讲讲你的高见。
引用 @安德门的换乘站 发表的: 所谓相由心生,这句话真的是有道理的,这些年来,虽然没经历啥大事,但也算学了些看人的经验,陌生人,基本也能看准个6成,我家老头子要厉害一些 七八成吧; 有的人,真的是 你一眼就知道不是啥好鸟,奸 滑 蠢 恶等等,真的有很多能从面相看出来一二。
引用 @流年‰飘雪 发表的: 这两人看面相就是穷凶极恶之徒。
引用 @迷恋酒色 发表的: 一个罪判一年,一个罪判六年,合并就判六年六个月,为什么要打折?难道不应该罪越多,判得越重吗
引用 @虎三壮 发表的: 除非专业训练过枪斗术,不然绝逼没有刀手快,
引用 @用户1398556208 发表的: 咋看上去这俩是一个人,一个眯着眼,一个瞪着眼
引用 @PrinceSanji 发表的: 还有基层警力严重化不足才是关键啊,大城市还好,一般的城市或者乡镇的警力真的没法看
引用 @TheSuriel 发表的: 现在都要求下基层的。我们公安大学江苏的除了各省联考前几名有机会去省厅直属单位,其他的都要下基层锻炼的,都得先去派出所。
引用 @黑崎慎 发表的:刑法是限制国家权力的,没有刑法就犬决了。听罗翔老师说的。
引用 @东营梅西 发表的: 可惜了,没有击毙,还要浪费公共资源
引用 @仁其饼 发表的: 应该是扣掉已经执行的半年,然后剩半年再并
引用 @TheSuriel 发表的: 两位暴力袭警通缉犯现已抓获。 希望所有军警战友们保护好自身安全🙏
引用 @安德门的换乘站 发表的: 眉清目秀指的是纯长相,但是,一个人所表现出来的状态,面部表情,尤其是眼神,才是面相的精华所在。
引用 @胶县彭于晏 发表的: 哈哈哈,楼主可能前因后果也不知道就先评论一番
引用 @zhangyoi 发表的: 剛看一個帖子,報案人19年就和這兩人起衝突報案了,報了4、5次,每次警察都說回家等消息 。現在犧牲了兩民警,10小時抓到了,無奈。
引用 @Mensah 发表的: 先被打到半死再说吧 击毙前也要让他们好好尝尝苦头
引用 @迷恋酒色 发表的: 这个我当然知道。我是说犯的罪行越多,应该越重判才对。
引用 @网二第一小鱼人 发表的: 现在我们这里都是95
引用 @你个大撒比 发表的: 幸亏人抓到了,不然晚上都不敢出去了,案发就在我家隔壁小区
引用 @许佳琪冲呀 发表的: 进去先招待一波,然后让他们慢慢等待注射死,这过程就够这2个畜牲喝一壶了
引用 @山西网友 发表的: 要没有这一出 被这俩罪犯骚扰的一家人不知道何年何月才有人管
引用 @HOOPGAGA 发表的: 那个我看了都懵。。感觉一点事情没有
引用 @用户0147645366 发表的: 又来了,你每天去路上盯着,看到面相恶的就去报警
引用 @迷恋酒色 发表的: 不是的,已经执行的时间,也会计入刑期的。比方说已经被关押100天,判了了300天,那么执行剩下的200天,但是判决书上是300天
引用 @张大坑1218 发表的: 我是淮安的,这两个人也不知道进去多少次了,偷,强奸,进去出来出来进去………其实本来警察查的不是他两个,然后这两人以为是抓他们的,结果就先下手偷袭了警察…
引用 @GSJaVale 发表的: 枪斗术?!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给子弹一个初速度使之产生抖动?
引用 @KasJbar 发表的:我听民警说,超过10米又很难打中了
引用 @Maliamo 发表的: 有了这个就明白了,经济纠纷被通缉,民警上门调查不会全副武装的,又不是毒贩子。 太可惜了……
引用 @安德门的换乘站 发表的: 我处处说的留余地,怎么还能被杠呢?
引用 @台州大流氓 发表的: 牛逼吹的这么厉害,怎么这两人派出所一年了不出警去抓?看看另外一个帖子
引用 @塔轮霍顿塔克 发表的: 确实,上次看武汉那个袭警的,都开枪打到了那人跟没事人似的
引用 @虎三壮 发表的: 基努里维斯那个,不是神剧那个
引用 @独坐听灯语 发表的: 那个也是神剧
以我亲身经历讲讲。我父亲就是警察,我也是公安大学在读的。我父亲一度配发使用过左轮手枪,但是效果真的很差。左轮手枪可以说是花架子,是手枪里各方面都比较差的。而且威力巨小,有些暴徒人高马大或者丧心病狂,左轮手枪要是没有直击要害,暴徒还能有继续行凶伤人的能力。现在的92G已经算不错的了。 另一方面,国内舆论实在让人难以评论。警察击毙暴徒,舆论会说“为什么不打腿?”;一旦出现极个别警察用枪走火、犯罪的案例,就会被居心叵测的人大家渲染,抨击指责。谁还敢顶着压力让民警日常配枪?击毙犯人也能被抨击,出了事直接舆论爆炸,怎么都是背锅。 最后,我也想跟各位说一说。手枪的性能实在很差。我用步枪30米靶,十发97环;手枪15米靶,都不能确保十发稳定80环以上,这还建立在我们警校生有射击课专门训练的基础上。手枪后坐力太大,步枪打的准不代表手枪就打的准。何况真正出警时,暴徒张牙舞爪拿刀跑向你,周围还都是群众需要顾及,你也不可能有充分准备、也不一定给你一个好的持枪姿势的机会,这个时候能击中暴徒就很不错了,至于要求“不打要害,只让他丧失战斗能力”这种理想化情况,键盘侠们键盘打打就行了。 最后的最后,也是我国枪支管控的好,一般很少有涉枪案件,没有枪支的情况下,警察武器装备一般会比犯人更好,有压制力,因此训练更注重战术、抓捕、格斗而非枪械。有待改进,但其实也能理解,毕竟真的很少需要用到枪。
冲动就杀人,冲动就强奸?
他们犯得事枪毙十回都不嫌多!
冲动3次不行吗?🐶
没了解就评论,评论个锤子哦
眉清目秀指的是纯长相,但是,一个人所表现出来的状态,面部表情,尤其是眼神,才是面相的精华所在。
杀了俩警察 死刑都便宜这俩人渣了
中国警察为什么不装备电击枪
要没有这一出 被这俩罪犯骚扰的一家人不知道何年何月才有人管
92呢,我们这派出所配的这个
兄弟,你看我位置,都是真枪实弹。😂
抓的时候应该已经开枪了,后面那个人腿上全是血,希望看守所里好好“照顾”一下
现在我们这里都是95
开枪环境差
就应该公开枪决!
除非专业训练过枪斗术,不然绝逼没有刀手快,
我是派出所民警,事情很多很繁琐,案子多警情多,很累,毕业后建议去刑侦大队,多办些刑事案子学学本事,派出所太TM操蛋了😭
我2013前后在淮安大学城失窃过,报警的滋味一言难尽
同学以前是特警现在是片警,经常去他们那儿打球跟他同事几个也有些熟,我感觉省会城市维稳的武装配置还是很强的,基层片警那完全没有武器可言。
怕用出事呗,不过个别地方在推行
80%地区配的64,77,92毛病也不少,新疆都换格洛克了
现在都要求下基层的。我们公安大学江苏的除了各省联考前几名有机会去省厅直属单位,其他的都要下基层锻炼的,都得先去派出所。
幸亏人抓到了,不然晚上都不敢出去了,案发就在我家隔壁小区
不要搭理键盘侠,只会浪费自己精力,而你越搭理键盘侠就越喜欢杠,这二位警察兄弟可惜了,在外执法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尽量带足器械装备,有枪的情况下必要时开枪自卫。
又来了,你每天去路上盯着,看到面相恶的就去报警
事后诸葛亮
应该是扣掉已经执行的半年,然后剩半年再并
我们值班室的电棍都不通电的,怕值班的人玩电到自己......
所以我一直认为警察抓人有两点特别重要,一是危险加一理论,二是绝对的警力压制,第二点除非特别重大的专案或者群体性事件一般很难实现,所以第一点特别重要,每次我们出任务,组长都会私下和我们说,安全是第一位的,这次抓不到还有下次,但是千万要注意安全
92貌似有部分地方换装了,我们这儿还没换。我只是在苏州第二警校培训的时候打过92,我自己觉得手感还可以,但听人说92很容易发生弹匣卡壳的事件,我没遇到过,不知道真假。
有心算无心。一个有预谋要你命,一个还在犹豫能不能拔枪事后会不会受处分。
两兄弟
训练也严重不足。
好好准备公安联考,我们省对于公大公安联考回来的好多都在市局
这个我当然知道。我是说犯的罪行越多,应该越重判才对。
先被打到半死再说吧 击毙前也要让他们好好尝尝苦头
一团火?之前判过好几次刑,强奸、抢劫、猥亵、打砸.......怎么就一团火了?
不是的,已经执行的时间,也会计入刑期的。比方说已经被关押100天,判了了300天,那么执行剩下的200天,但是判决书上是300天
剛看一個帖子,報案人19年就和這兩人起衝突報案了,報了4、5次,每次警察都說回家等消息 。現在犧牲了兩民警,10小時抓到了,無奈。
相由心生那是算命的编出来的。。。人不可貌相才是祖宗传下来的俗语。这都2020年了怎么这还理不清。。
是层主
https://bbs.hupu.com/36389537.html?is_reflow=1&cid=24215468&bddid=2506538899503976&puid=16197964&client=837ebf81414bef57b4d8555e834ce85add67479b
妈的,直接配加特林算了,遇见恶性犯罪直接扫开花
楼主你好,不知道我们国家有没有防刺服之类的衣服?如果有的话,执勤的时候穿上就可以防止极端的情况发生啊。还有就是基层警察的配枪情况也应该改善一下了。不是款式太旧就是火力太小,有的甚至连配枪都没有,这样怎么去跟犯罪分子周旋?不知道国家有没有这方面的考虑。
强烈建议恢复绞刑或是车裂!让它们死无全尸才解恨!
我是淮安的,这两个人也不知道进去多少次了,偷,强奸,进去出来出来进去………其实本来警察查的不是他两个,然后这两人以为是抓他们的,结果就先下手偷袭了警察…
一罪A年,一罪B年,B>A,刑期∈(B,A+B)
枪斗术?!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给子弹一个初速度使之产生抖动?
派出所配95?
我去,武警都上了啊
注射死太便宜他们了把
有了这个就明白了,经济纠纷被通缉,民警上门调查不会全副武装的,又不是毒贩子。 太可惜了……
我们的民警说过值班的手枪🔫,超过20米杀伤力很小很小
我处处说的留余地,怎么还能被杠呢?
应该是亲兄弟
对的,羁押时间算进来的
是为了帮两个民警争取补偿,才说成两个网上通缉犯的。
光强奸都3次了吧?还有盗窃罪,猥亵妇女罪,这人真的是监狱vip了,几次坐牢加起来都坐了20多年了。
基努里维斯那个,不是神剧那个
95不是步枪吗
好人不能做一件坏事,做了就不可饶恕,坏人做一件好事就浪子回头,百般开脱,唉,人还是要有点是非观呀
也并没有大快人心,两个社会渣滓,害的警察牺牲,两个正经家庭受伤害。 话说回来,去抓通缉犯为什么是一个警察带个辅助?什么配置啊?枪带上没啊?
牛逼吹的这么厉害,怎么这两人派出所一年了不出警去抓?看看另外一个帖子
我听民警说,超过10米又很难打中了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淮开刑初字第00190号 公诉机关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马洪兵,无业。因犯强奸罪、盗窃罪于1992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因犯强奸罪于2001年10月2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7月2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强奸罪于2009年2月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3年3月22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强制猥亵妇女罪于2015年8月4日被刑事拘留,2015年8月18日被逮捕,现羁押看守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淮开检诉刑诉(2015)17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洪兵犯强制猥亵罪,于2015年11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陆青青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马洪兵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2015年7月29日凌晨,被告人马洪兵骑电动车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与达方路交叉口时,发现被害人严某独自一人骑电动车,后被告人马洪兵上前以问路为由搭讪严某并用手抓摸严某胸部,致严某被逼停摔倒在地,后马洪兵下车强行将严某按倒并以抓胸、扒裤子方式强制猥亵严某。经鉴定,严某身体损伤程度目前已经构成轻伤二级。 2、2015年8月3日23时30分许,被告人马洪兵骑电动车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方花园六期西门口时,发现被害人翟某独自一人骑电动车,后被告人马洪兵骑电动车尾随其后并以问路为由搭讪翟某,翟某被逼停后被告人马洪兵以拉拽、强行搂抱的方式猥亵翟某,被巡逻人员当场抓获。 为证实上述指控事实,公诉人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并据此认为被告人马洪兵采用强制的手段猥亵妇女,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被告人马洪兵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建议本院依法对被告人马洪兵定罪处罚。 被告人马洪兵辩称1、公诉机关指控第1起不是事实,2015年7月29日凌晨其与哥哥马某甲逮鱼,车子坏了,侄儿马某乙、马某丙去接其回家;2、公诉机关指控第2起也不是事实,当时我与一女子说话,没有猥亵该女子;3、其被刑讯逼供,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供述不是事实。 经审理查明,1、2015年7月29日凌晨,被告人马洪兵骑电动自行车窜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与达方路交叉路口,发现被害人严某独自一人骑电动自行车,被告人马洪兵以问路为由搭讪严某并拉拽严某,致严某摔倒在地,被告人马洪兵将严某按倒后强行搂抱猥亵严某。经鉴定,严某身体损伤程度目前已经构成轻伤二级。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的如下证据证实: 1、被告人马洪兵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供述证实,2015年7月29日0时许,其骑电动自行车沿本市达方路自东向西至广州路交叉口,见一个妇女骑着电动车自北向南沿着广州路行驶,其假借问路的名义上前搭讪并伸手去拽她肩膀,她撞到涵洞墙上喊救命。其将该妇女按倒在地,用身体压制在她身上并勒令她“不要喊,嫁给我吧”。该妇女拿头盔砸其头部,其抱着她的腰继续将她按在地上。有一辆汽车开过来,其害怕,骑电动车跑了。 2、被害人严某陈述证实,2015年7月29日凌晨,其下班骑电动自行车从广州路往山阳湾方向回家,经过枚皋路大桥下涵洞时,一个穿白色汗衫的男子从其身后骑车经过,主动跟其搭讪,伸手抓其胸部,其避让过程中撞涵洞墙上,其受伤,车子也撞坏了,该男子抓其手,将其推倒在地,扒其裤子,其用头盔砸该男子,并用腿踢他。不一会,其看见一辆车路过,就喊救命,该男子跑了。 3、未到庭证人陈某证言证实,2015年7月29日0时许,其开着轿车回家,经过广州路与枚皋路交叉口的涵洞位置,听到车外传来女子的求救声,其将车子往西开出涵洞,在涵洞西口调了头,从路南又返回开回了涵洞东边,其汽车大灯照射到一个男子,该男子骑着电动车慌慌张张往西跑,其下车走到路边,看到路北侧的慢车道上躺着一个中年妇女,该妇女报警并将丈夫喊来。后其开车回家,在家门口,其看到有个穿白色衣服的男子站在空地上,身边有一辆电动车,看到其开车过来,就慌张骑电动车往南走了。其回到涵洞东边问女子,她说逼停她的男子穿白色衣服,与其家门口看到的男子穿衣颜色一样。 4、辨认笔录证实,严某辨认猥亵其的男子为马洪兵。 5、未到庭证人马某甲证言证实,2015年其与马洪兵捕过一次鱼,具体时间记不清,是2015年夏天的一天早上。 6、未到庭证人马某乙证言证实,2015年6月前后即马洪兵被公安机关拘留前一个月左右的一天晚上11点左右,当时下大雨,其接父亲马某甲电话称,车子坏了,要其来接。其即开汽车到淮安区农村的一条河边,见其哥哥马某丙也在,后将马某甲、马洪兵接回家。 7、未到庭证人马某丙证言证实,2015年6月23日、24
实弹射击训练,一年只有50发子弹,还不一定每年都能打,训练一般用的92,实际上单位大部分配的64,77,之前训练是15米精度射击,给你时间瞄准,这种情况大部分人成绩都很一般,后来屡次出现民警伤亡,现在改训5米速射了!
这孙子总共活52年,有尼玛小20年坐牢呢,啥事干不出来,心理肯定已经变态了。
怕是没这么简单
你眼睛这么会看 就干脆一个字也别说了...
看到真相的兄弟 他是不会回你的
而且还那么近距离,感觉枪口都能怼人家嘴巴里面了。。。
而且还那么近距离,感觉枪口都能怼人家嘴巴里面了。。。
那个也是神剧
这警察不做为?
你又知道了?合着我们公安内网上放的是假通缉,您说通缉谁才是真的有效的是么?
建议凌迟
好警察来了
还是希望jr能看完事情经过再评论
没觉得大快人心,牺牲的警察同志回不来了
限制加重原则
看到没人给你点亮我就放心了。起码大多数人还是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凡事以官方通报为准,如果所有网上一面之词的帖子你都信以为真,那我觉得我也没有和你浪费口舌的必要。如果你说官方通报也是假的,既然你如此反感、不信任你的国家和政府,你也大可以不留在中国,谢谢。
专业学习过,有一定实战意义的,只不过不可能那么耐操,要不是主角光环早死n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