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到这两个恶徒了

一坨O
引用 @黑水国际 发表的:
其中马洪兵曾因犯强奸罪、盗窃罪于1992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因犯强奸罪于2001年10月2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7月2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强奸罪于2009年2月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3年3月22日刑满释放。2015年又因强制猥亵罪被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刑。 看到这,是不是刷新你对人的底线的认知?

感觉我们国家对犯罪的量刑真的太轻了,这种人能走几个会改的?放出来不是祸害老百姓吗?第二次就应该枪毙了!

小灰灰233
引用 @张文近 发表的:
不是啊,只能说人家有关系吧,你看我们窃格瓦拉(不可能打工的那个)😂因为偷窃被判了4次,刑期一次比一次长。(最后一次判了4年半,前两个月刚放出来)这年头没关系你都不敢犯法。

两盲流有屁的关系

1
1今夜月色很美
引用 @供应链大师Rexx 发表的:
是啊,下次带几包大便塞口袋里

.......

小灰灰233
引用 @你干啥啊 发表的:
人性化怎么轮不到我家 我爸开收购站的 收了两三千块钱的电缆结果说要判五年 我现在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看我妈天天在那哭 感觉自己挺无能的

具体原因不说,谁知道你说的真假

小灰灰233
引用 @david_yangsh 发表的:
围观是我们的传统文化了。。。

还必须指指点点

L
L风花前雪月下R
引用 @供应链大师Rexx 发表的:
当年在宝山万达,一个20多岁的便衣几拳把小偷打得头破血流压在地上,大家纷纷鼓掌拍照

小偷和这种杀过人罪孽深重的还是差很多的

f
fzhe
引用 @鞋狗可以关注我了 发表的:
我在现场

这老哥前面还有一家商铺的人开着门看呢😂

呜呼拉忽
引用 @姚岱德 发表的:
有些时候就是这样,没办法

化学阉割怎么样

啊大杀四方
引用 @黃图基地 发表的:
有前科加上这次杀人希望能判个死刑

百分之百的,不判死刑公安部能跟高法干起来

3
350000岁就退休
引用 @KD35大回环 发表的:
是不是很有钱?

有钱也不需要老是去qj啊

C
CrymeaRiver1
引用 @黑水国际 发表的:
其中马洪兵曾因犯强奸罪、盗窃罪于1992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因犯强奸罪于2001年10月2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7月2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强奸罪于2009年2月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3年3月22日刑满释放。2015年又因强制猥亵罪被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刑。 看到这,是不是刷新你对人的底线的认知?

直接死刑多好

虎扑用户112420
引用 @呜呼拉忽 发表的:
化学阉割怎么样

我觉得可

D
Durantula666
引用 @等罗斯理光头 发表的:
有消息说杀了俩警察,真亡命徒,能不狂嘛,就该凌迟这俩傻逼

建议凌迟加炮烙

楼下被我R了
引用 @张文近 发表的:
不是啊,只能说人家有关系吧,你看我们窃格瓦拉(不可能打工的那个)😂因为偷窃被判了4次,刑期一次比一次长。(最后一次判了4年半,前两个月刚放出来)这年头没关系你都不敢犯法。

这种人会有毛线关系。有关系不会混成这样!而且有关系都会不认你了,你想你有个这样的亲戚你还帮他?

D
Durantula666
引用 @供应链大师Rexx 发表的:
当年在宝山万达,一个20多岁的便衣几拳把小偷打得头破血流压在地上,大家纷纷鼓掌拍照

要是大家能上去助拳就好了🐶

虎扑用户605648
引用 @黑水国际 发表的:
其中马洪兵曾因犯强奸罪、盗窃罪于1992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因犯强奸罪于2001年10月2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7月2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强奸罪于2009年2月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3年3月22日刑满释放。2015年又因强制猥亵罪被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刑。 看到这,是不是刷新你对人的底线的认知?

可能是因为觉得牢房的饭香 进到里面无忧无虑哈哈哈

了牛008
引用 @messiah1986 发表的:
这反复进去的为啥还不加重?

这恶贯满盈的家伙还每次都减刑了?
天下第一摸
引用 @供应链大师Rexx 发表的:
是啊,下次带几包大便塞口袋里

老卵,自杀式防守

d
diangohyeah
引用 @黑水国际 发表的:
其中马洪兵曾因犯强奸罪、盗窃罪于1992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因犯强奸罪于2001年10月2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7月2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强奸罪于2009年2月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3年3月22日刑满释放。2015年又因强制猥亵罪被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刑。 看到这,是不是刷新你对人的底线的认知?

刷新了我对法律法规的认知

窦理理
引用 @dovezqsjq 发表的:
我估计比凌迟还惨 警察队伍对付这种畜生手段并不少 我小时候住警署院子里 没少听我爸他们讲这些 不过现在这社会也许管得更严了 便宜了这俩畜生

那可是凌迟?哥们,古代级别不够的都不够格的刑罚

跨下换手跳投
引用 @花洒的篮球 发表的:
这是社会的进步。

有你这句话我觉得还是任重道远

心灵的壁垒
引用 @黑水国际 发表的:
其中马洪兵曾因犯强奸罪、盗窃罪于1992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因犯强奸罪于2001年10月2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7月2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强奸罪于2009年2月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3年3月22日刑满释放。2015年又因强制猥亵罪被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刑。 看到这,是不是刷新你对人的底线的认知?

一些人生性就是那样,所以到60岁了照样犯事进监狱

跨下换手跳投
引用 @一天不坑心里难受 发表的:
然后底下有骂警察的

圣母是真的恶心😂

虎扑用户102064
楚州j r

h
hom_狼
引用 @黑水国际 发表的:
其中马洪兵曾因犯强奸罪、盗窃罪于1992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因犯强奸罪于2001年10月2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7月2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强奸罪于2009年2月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3年3月22日刑满释放。2015年又因强制猥亵罪被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刑。 看到这,是不是刷新你对人的底线的认知?

有些犯罪,真就该严惩。不是每个人渣都该给改过自新的机会。。

花洒的篮球
引用 @跨下换手跳投 发表的:
有你这句话我觉得还是任重道远

这叫社会监督

6
60岁就退休
引用 @你干啥啊 发表的:
准备上诉了 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找律师吧,免费的也有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先咨询。

用户1180566982
引用 @黑水国际 发表的:
其中马洪兵曾因犯强奸罪、盗窃罪于1992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因犯强奸罪于2001年10月2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7月2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强奸罪于2009年2月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3年3月22日刑满释放。2015年又因强制猥亵罪被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刑。 看到这,是不是刷新你对人的底线的认知?

没有刷新,据我所知很大一部分犯人都会短时间内再次犯罪。能改过自新的只是少数。

毛肚饲养员
居然还是着装警力抓到的

寂寞死你
引用 @老警一枚 发表的:
你知道什么叫穷凶极恶吗?这俩老流氓了

这种的咱路人也徒手制服不了,如果碰到,实在没办法 我手持兵器把他俩干死了,算罪过么

陈信宏的小坤坤
引用 @用户0147645366 发表的:
说的你不是一样的

讲真 看一眼就得了 还是闲的啊 正常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 这种拿着刀的 还围观 真的是心大

老警一枚
引用 @寂寞死你 发表的:
这种的咱路人也徒手制服不了,如果碰到,实在没办法 我手持兵器把他俩干死了,算罪过么

如果是在他逃跑过程中,你发现他们了,然后去抓,他们反抗,你干死他们了,那你是英雄,不但没有罪,还能领奖金。

迈阿密上空曾经的闪电
引用 @天下第一摸 发表的:
老卵,自杀式防守

老哥这ID挺应景啊🐶

用户0147645366
引用 @陈信宏的小坤坤 发表的:
讲真 看一眼就得了 还是闲的啊 正常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 这种拿着刀的 还围观 真的是心大

其实真在现在肯定有好奇心的,想看结局怎样,就跟你帖子上看视频不会看到一半就不看了吧

牛仔很忙2019
引用 @黑水国际 发表的:
其中马洪兵曾因犯强奸罪、盗窃罪于1992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因犯强奸罪于2001年10月2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7月2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强奸罪于2009年2月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3年3月22日刑满释放。2015年又因强制猥亵罪被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刑。 看到这,是不是刷新你对人的底线的认知?

这下好了,可以送他们走了

虎扑用户101740
引用 @老张家的王铁蛋 发表的:
警察都开枪了还不躲一躲,子弹打墙上反弹就够喝一壶的

一看你就是个傻子,子弹打墙上弹回来还有威力?

油茶花
引用 @Dreamer丶Meng 发表的:
杀死两位警察,我觉得从审讯开始就有他们好受的了

现在可以暴力审讯吗?

油茶花
引用 @等罗斯理光头 发表的:
有消息说杀了俩警察,真亡命徒,能不狂嘛,就该凌迟这俩傻逼

罗:拉出去,犬决。

开拓者名宿拉利德
引用 @一碗二细 发表的:
第一,法律上没有加重处罚,按法律只能从重,加重是指超出法定范围的处罚。第二,从重处罚要符合一系列相关规定,累犯判定期限是5年,本案中前两次罪行和后两次已经超出5年。第三,08年和09年的两次判刑没太搞懂,推测08年应该是提前释放了,09年判处6年6个月按法律规定已经是从重处罚了。第四,15年被判刑,则又超出了累犯判定的5年期限。 总之这几次判刑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个人也是罪大恶极,屡教不改,罪有应得。

好好说的就没人看 讲些没逻辑的煽动情绪的话 就一堆人附和 害

d
dovezqsjq
引用 @窦理理 发表的:
那可是凌迟?哥们,古代级别不够的都不够格的刑罚

不是为了争论哪个更惨 不过凌迟反正会很快把人弄死 而现代医学能给你全身骨头敲了 治好 再来一遍 我也是听说的 目睹过一次:两兄弟酒醉后因之前的纠纷跑派出所报复警察 捅到我一个叔叔的大腿 然后其中一个没跑 被抓住了 我爸他们动起手来 反正绝对可以做到妈都不认识 然后连夜送到县局去 临行前 我听我爸给另一个叔叔说 带他去县里 再下点毛毛雨 大概就是还有一系列手段等着呢 审判???还早着呢 熬够了再说 总之 警察队伍对于战友的流血牺牲 会激起比常人更强的血性 他们对这些事情非常敏感 当然 这也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现在不知道还敢不敢这样

虎扑用户490798
引用 @黑水国际 发表的:
其中马洪兵曾因犯强奸罪、盗窃罪于1992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因犯强奸罪于2001年10月2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7月2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强奸罪于2009年2月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3年3月22日刑满释放。2015年又因强制猥亵罪被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刑。 看到这,是不是刷新你对人的底线的认知?

真正的恶贯满盈。

3
316738507
大胸弟也是淮安人啊

寂寞死你
引用 @老警一枚 发表的:
如果是在他逃跑过程中,你发现他们了,然后去抓,他们反抗,你干死他们了,那你是英雄,不但没有罪,还能领奖金。

不是逃跑,普通坏人 或许要行凶,也可能对我 对路人构成威胁,我既不会点穴 身体又不强壮,手里只有一把刀。我不知道何为正当防卫,只想刀子进我身体之前 先把对方捅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停止。

性感格林在线发牌
引用 @316738507 发表的:
大胸弟也是淮安人啊

人称淮安吴亦凡

四等公民
引用 @姚岱德 发表的:
也不是,假设强J罪直接死刑,那么受害者可能活不了了,反正都死刑了,可能还会有更多人受伤害甚至死亡,所以法律不判死刑不算为了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更多的是为了给受害人生存下来的机会。对于这个,有人说建议恢复更多酷刑,情节严重的就可以判酷刑

罪大恶极的人就是要连坐或者酷刑

四等公民
引用 @青春无悔彡 发表的:
强奸罪应该直接化学阉割!

这种人就要让他去挖煤

虎扑用户610158
引用 @你干啥啊 发表的:
我爸确实犯了错 一时贪心 可起诉书上赃物鉴定价值4621 但是却要判五年 这是不是太多了

您这也没说清楚,是判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嘛

虎扑用户408089
引用 @十号的小皮 发表的:
怎么好几次不足年份就出来了?

按照强制措施时间开始计算的

虎扑用户391393
毙了毙了

小鸟游真生
引用 @激情看球 发表的:
前些年一些所谓的西方人权思想对于法制是种严重破坏

神逻辑

虎扑用户096159
引用 @黑水国际 发表的:
其中马洪兵曾因犯强奸罪、盗窃罪于1992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因犯强奸罪于2001年10月2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7月2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强奸罪于2009年2月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3年3月22日刑满释放。2015年又因强制猥亵罪被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刑。 看到这,是不是刷新你对人的底线的认知?

对恶人的善,就是对善人的恶

你干啥啊
引用 @Sugarsun 发表的:
您这也没说清楚,是判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嘛

是的

虎扑用户610158
引用 @你干啥啊 发表的:
是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基本刑在三年以下,情节严重才在三年以上。据您的说法,令尊收电缆的钱肯定是够不上情节严重的,可能是多次收购?如果主观恶性不大的话,上诉是有机会的,祝安

y
ylc100
引用 @等罗斯理光头 发表的:
有消息说杀了俩警察,真亡命徒,能不狂嘛,就该凌迟这俩傻逼

这些老祖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丢掉太可惜了

虎扑用户445133
引用 @Suenor 发表的:
想多了,之前我去斯德哥尔摩,当时摆放的同学住在郊区ropsten,旁晚家附近超市有人也是持刀和警察对峙,围观的人多得不能再多。 我反倒觉得美国要好点,自己在美国地铁或者路上碰见精神不正常/有危险行为的大家都躲的远远的,可能还是有枪民众才会害怕吧

哈哈,那是我想当然了,老哥这样实际去过更有发言权

人类的本质就是双重标准
引用 @科比布莱恩特_0824 发表的:
所以我建议就是再犯的话就和解手机密码锁一样,只要输错密码,下次输密码隔的时间越来越长

按我的理解就是这样才对啊……我还以为一直都是这样执行的呢,要不然前科这个词哪来的。这法官什么判罚

人类的本质就是双重标准
引用 @老警一枚 发表的:
放心吧,死定了,而且程序都会走很快。

两个警察都是牺牲了,还不是死刑立即执行都可以查一查法院了

晟禾
干得漂亮

B
BobbyMinoBl
引用 @KD35大回环 发表的:
是不是很有钱?

有钱还干这种事?女的都自己扑过来

老警一枚
引用 @人类的本质就是双重标准 发表的:
两个警察都是牺牲了,还不是死刑立即执行都可以查一查法院了

兄弟,现在死刑立即执行,从拘留,逮捕,起诉,一审,二审,死刑复核,执行,一步都不能少。

夜晞
引用 @一碗二细 发表的:
第一,法律上没有加重处罚,按法律只能从重,加重是指超出法定范围的处罚。第二,从重处罚要符合一系列相关规定,累犯判定期限是5年,本案中前两次罪行和后两次已经超出5年。第三,08年和09年的两次判刑没太搞懂,推测08年应该是提前释放了,09年判处6年6个月按法律规定已经是从重处罚了。第四,15年被判刑,则又超出了累犯判定的5年期限。 总之这几次判刑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个人也是罪大恶极,屡教不改,罪有应得。

我觉得累犯为什么要设定5年这个期限啊?根本不合理。好人特么的一辈子能进两次监狱?进两次的基本都是没救了,进三次的直接回娘胎重造好了,浪费粮食。

西
西风消魂
我觉得现代社会因为摄像头的增加,很多时候发生暴力行为都是会被监控记录下来的,所以是不是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的行为应该更加受到保护,比如我看到有人行凶,我就过去一刀捅死他,我并不知道会捅死的,我只是怕他还具有攻击能力,这样的行为被监控拍下就应该判无罪。上面很多人说强奸就要死刑啥的,我觉得不切实际,因为会有误判和冤案,如果你被冤枉了,就直接枪毙,补救的机会都没有。

詹文连线66
所以作为警察真是很危险,自己生命受到威胁时时刻刻存在,可惜并不是每个警察都跟电影里陈家驹那样

我布合理
引用 @花洒的篮球 发表的:
这叫社会监督

你东西被偷了警察给你找回来 完了警察和小偷打起来了 你在旁边喊警察打人???

一碗二细
引用 @夜晞 发表的:
我觉得累犯为什么要设定5年这个期限啊?根本不合理。好人特么的一辈子能进两次监狱?进两次的基本都是没救了,进三次的直接回娘胎重造好了,浪费粮食。

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么?🐶如果你觉得法律不合理,有几种办法一自己努力进入立法机构,提交修改建议,并呼吁人大代表通过你的建议。二坚持不断从民间向相关机构表达法律不合理之处建议其改革。

虎扑用户044858
引用 @等罗斯理光头 发表的:
有消息说杀了俩警察,真亡命徒,能不狂嘛,就该凌迟这俩傻逼

还不是被逼的?

E
EmricKos
引用 @Akxxx 发表的:
别带节奏了,哪有人支持他们,自抛自扣可真有意思

这楼里还有人说是被逼的呢🐶

E
EmricKos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被逼强奸多次?

花洒的篮球
引用 @我布合理 发表的:
你东西被偷了警察给你找回来 完了警察和小偷打起来了 你在旁边喊警察打人???

什么理解能力

虎扑用户618764
引用 @夜晞 发表的:
我觉得累犯为什么要设定5年这个期限啊?根本不合理。好人特么的一辈子能进两次监狱?进两次的基本都是没救了,进三次的直接回娘胎重造好了,浪费粮食。

法律只是最低道德标准要求 谁都无法保证他一辈子不犯错误

虎扑用户618764
引用 @十号的小皮 发表的:
怎么好几次不足年份就出来了?

刑事拘留至法院判刑 这个时间可能长达几个月至几年 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 有些短刑的 判下来都马上出去了

不会呼吸的哈得斯
引用 @花洒的篮球 发表的:
这叫社会监督

呵呵

等下一张改名卡
引用 @难看 发表的:
进去多了,怎么感觉成了vip,刑期越来越短

这种屡教不改的不应该加大力度???卧槽

刘丰祯
赶快枪毙这帮傻逼玩意

无方通行
引用 @黑水国际 发表的:
其中马洪兵曾因犯强奸罪、盗窃罪于1992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因犯强奸罪于2001年10月2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7月2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强奸罪于2009年2月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3年3月22日刑满释放。2015年又因强制猥亵罪被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刑。 看到这,是不是刷新你对人的底线的认知?

“为什么我支持死刑”

迈克尔红毛丹
引用 @黑水国际 发表的:
其中马洪兵曾因犯强奸罪、盗窃罪于1992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因犯强奸罪于2001年10月2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7月2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强奸罪于2009年2月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3年3月22日刑满释放。2015年又因强制猥亵罪被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刑。 看到这,是不是刷新你对人的底线的认知?

是刷新了我对法律底线的认识

你干啥啊
引用 @Sugarsun 发表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基本刑在三年以下,情节严重才在三年以上。据您的说法,令尊收电缆的钱肯定是够不上情节严重的,可能是多次收购?如果主观恶性不大的话,上诉是有机会的,祝安

感谢

最爱ASUKA
引用 @永远十八岁的詹姆斯 发表的:
一个民警一个辅警,重伤不治

这次基本要死刑了吧

从现在开始我要起飞
引用 @花洒的篮球 发表的:
这叫社会监督

如何理解美国警察打人合法

我布合理
引用 @花洒的篮球 发表的:
什么理解能力

???

暴力流
引用 @Durantula666 发表的:
要是大家能上去助拳就好了🐶

以前我们小区群众逮到一个贼,那阵子街坊领居很多家被偷,可能都是他干的,七八个人围着他揍。然后警察来了也没有拉开,在边上看大家打,打了一阵子才把人带走。

迷茫夜幕
引用 @dovezqsjq 发表的:
我估计比凌迟还惨 警察队伍对付这种畜生手段并不少 我小时候住警署院子里 没少听我爸他们讲这些 不过现在这社会也许管得更严了 便宜了这俩畜生



荒原猪
引用 @潘驴邓小闲香红软紧鼓 发表的:
反过来想,强奸就死刑,强奸的数量也会大大降低

不记得是影视剧还小说的台词:反正也就进去蹲三五年,今天就她办了。 这句话就充分说明了犯罪成本低,所以犯罪率高。如果强奸就是死刑,就不会有这种台词了。

荒原猪
引用 @只逛补锌街 发表的:
我个人不介意多交税来永久关押这种死不悔改的人

我建议判几百年,怎么减刑也不能活着出来的那种

荒原猪
引用 @减肥全靠吃喝睡 发表的:
辖区民警去小区核查的,在屋子里杀了两个警务人员

他们这种烂人赶紧死了得了,还祸害警察。妈的,真该对他们用酷刑。

荒原猪
引用 @老警一枚 发表的:
这时候已经不用鸣枪警告了。可以直接击毙的。

不能直接击毙,要审判他们,折磨他们,让他们直接死了,就便宜他们了

荒原猪
引用 @暴力流 发表的:
以前我们小区群众逮到一个贼,那阵子街坊领居很多家被偷,可能都是他干的,七八个人围着他揍。然后警察来了也没有拉开,在边上看大家打,打了一阵子才把人带走。

我直呼干得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