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黑水国际 发表的: 其中马洪兵曾因犯强奸罪、盗窃罪于1992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因犯强奸罪于2001年10月2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7月2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强奸罪于2009年2月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3年3月22日刑满释放。2015年又因强制猥亵罪被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刑。 看到这,是不是刷新你对人的底线的认知?
引用 @张文近 发表的: 不是啊,只能说人家有关系吧,你看我们窃格瓦拉(不可能打工的那个)😂因为偷窃被判了4次,刑期一次比一次长。(最后一次判了4年半,前两个月刚放出来)这年头没关系你都不敢犯法。
引用 @供应链大师Rexx 发表的: 是啊,下次带几包大便塞口袋里
引用 @你干啥啊 发表的: 人性化怎么轮不到我家 我爸开收购站的 收了两三千块钱的电缆结果说要判五年 我现在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看我妈天天在那哭 感觉自己挺无能的
引用 @david_yangsh 发表的: 围观是我们的传统文化了。。。
引用 @供应链大师Rexx 发表的: 当年在宝山万达,一个20多岁的便衣几拳把小偷打得头破血流压在地上,大家纷纷鼓掌拍照
引用 @鞋狗可以关注我了 发表的: 我在现场
引用 @姚岱德 发表的: 有些时候就是这样,没办法
引用 @黃图基地 发表的: 有前科加上这次杀人希望能判个死刑
引用 @KD35大回环 发表的: 是不是很有钱?
引用 @呜呼拉忽 发表的: 化学阉割怎么样
引用 @等罗斯理光头 发表的: 有消息说杀了俩警察,真亡命徒,能不狂嘛,就该凌迟这俩傻逼
引用 @messiah1986 发表的: 这反复进去的为啥还不加重?
引用 @dovezqsjq 发表的: 我估计比凌迟还惨 警察队伍对付这种畜生手段并不少 我小时候住警署院子里 没少听我爸他们讲这些 不过现在这社会也许管得更严了 便宜了这俩畜生
引用 @花洒的篮球 发表的: 这是社会的进步。
引用 @一天不坑心里难受 发表的: 然后底下有骂警察的
引用 @跨下换手跳投 发表的: 有你这句话我觉得还是任重道远
引用 @你干啥啊 发表的: 准备上诉了 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引用 @老警一枚 发表的: 你知道什么叫穷凶极恶吗?这俩老流氓了
引用 @用户0147645366 发表的: 说的你不是一样的
引用 @寂寞死你 发表的: 这种的咱路人也徒手制服不了,如果碰到,实在没办法 我手持兵器把他俩干死了,算罪过么
引用 @天下第一摸 发表的: 老卵,自杀式防守
引用 @陈信宏的小坤坤 发表的: 讲真 看一眼就得了 还是闲的啊 正常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 这种拿着刀的 还围观 真的是心大
引用 @老张家的王铁蛋 发表的: 警察都开枪了还不躲一躲,子弹打墙上反弹就够喝一壶的
引用 @Dreamer丶Meng 发表的: 杀死两位警察,我觉得从审讯开始就有他们好受的了
引用 @一碗二细 发表的: 第一,法律上没有加重处罚,按法律只能从重,加重是指超出法定范围的处罚。第二,从重处罚要符合一系列相关规定,累犯判定期限是5年,本案中前两次罪行和后两次已经超出5年。第三,08年和09年的两次判刑没太搞懂,推测08年应该是提前释放了,09年判处6年6个月按法律规定已经是从重处罚了。第四,15年被判刑,则又超出了累犯判定的5年期限。 总之这几次判刑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个人也是罪大恶极,屡教不改,罪有应得。
引用 @窦理理 发表的: 那可是凌迟?哥们,古代级别不够的都不够格的刑罚
引用 @老警一枚 发表的: 如果是在他逃跑过程中,你发现他们了,然后去抓,他们反抗,你干死他们了,那你是英雄,不但没有罪,还能领奖金。
引用 @316738507 发表的: 大胸弟也是淮安人啊
引用 @姚岱德 发表的: 也不是,假设强J罪直接死刑,那么受害者可能活不了了,反正都死刑了,可能还会有更多人受伤害甚至死亡,所以法律不判死刑不算为了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更多的是为了给受害人生存下来的机会。对于这个,有人说建议恢复更多酷刑,情节严重的就可以判酷刑
引用 @青春无悔彡 发表的: 强奸罪应该直接化学阉割!
引用 @你干啥啊 发表的: 我爸确实犯了错 一时贪心 可起诉书上赃物鉴定价值4621 但是却要判五年 这是不是太多了
引用 @十号的小皮 发表的: 怎么好几次不足年份就出来了?
引用 @激情看球 发表的: 前些年一些所谓的西方人权思想对于法制是种严重破坏
引用 @Sugarsun 发表的: 您这也没说清楚,是判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嘛
引用 @你干啥啊 发表的: 是的
引用 @Suenor 发表的: 想多了,之前我去斯德哥尔摩,当时摆放的同学住在郊区ropsten,旁晚家附近超市有人也是持刀和警察对峙,围观的人多得不能再多。 我反倒觉得美国要好点,自己在美国地铁或者路上碰见精神不正常/有危险行为的大家都躲的远远的,可能还是有枪民众才会害怕吧
引用 @科比布莱恩特_0824 发表的: 所以我建议就是再犯的话就和解手机密码锁一样,只要输错密码,下次输密码隔的时间越来越长
引用 @老警一枚 发表的: 放心吧,死定了,而且程序都会走很快。
引用 @人类的本质就是双重标准 发表的: 两个警察都是牺牲了,还不是死刑立即执行都可以查一查法院了
引用 @花洒的篮球 发表的: 这叫社会监督
引用 @夜晞 发表的: 我觉得累犯为什么要设定5年这个期限啊?根本不合理。好人特么的一辈子能进两次监狱?进两次的基本都是没救了,进三次的直接回娘胎重造好了,浪费粮食。
引用 @Akxxx 发表的:别带节奏了,哪有人支持他们,自抛自扣可真有意思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引用 @我布合理 发表的: 你东西被偷了警察给你找回来 完了警察和小偷打起来了 你在旁边喊警察打人???
引用 @难看 发表的: 进去多了,怎么感觉成了vip,刑期越来越短
引用 @Sugarsun 发表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基本刑在三年以下,情节严重才在三年以上。据您的说法,令尊收电缆的钱肯定是够不上情节严重的,可能是多次收购?如果主观恶性不大的话,上诉是有机会的,祝安
引用 @永远十八岁的詹姆斯 发表的: 一个民警一个辅警,重伤不治
引用 @花洒的篮球 发表的: 什么理解能力
引用 @Durantula666 发表的: 要是大家能上去助拳就好了🐶
引用 @潘驴邓小闲香红软紧鼓 发表的: 反过来想,强奸就死刑,强奸的数量也会大大降低
引用 @只逛补锌街 发表的: 我个人不介意多交税来永久关押这种死不悔改的人
引用 @减肥全靠吃喝睡 发表的: 辖区民警去小区核查的,在屋子里杀了两个警务人员
引用 @老警一枚 发表的: 这时候已经不用鸣枪警告了。可以直接击毙的。
引用 @暴力流 发表的: 以前我们小区群众逮到一个贼,那阵子街坊领居很多家被偷,可能都是他干的,七八个人围着他揍。然后警察来了也没有拉开,在边上看大家打,打了一阵子才把人带走。
感觉我们国家对犯罪的量刑真的太轻了,这种人能走几个会改的?放出来不是祸害老百姓吗?第二次就应该枪毙了!
两盲流有屁的关系
.......
具体原因不说,谁知道你说的真假
还必须指指点点
小偷和这种杀过人罪孽深重的还是差很多的
这老哥前面还有一家商铺的人开着门看呢😂
化学阉割怎么样
百分之百的,不判死刑公安部能跟高法干起来
有钱也不需要老是去qj啊
直接死刑多好
我觉得可
建议凌迟加炮烙
这种人会有毛线关系。有关系不会混成这样!而且有关系都会不认你了,你想你有个这样的亲戚你还帮他?
要是大家能上去助拳就好了🐶
可能是因为觉得牢房的饭香 进到里面无忧无虑哈哈哈
这恶贯满盈的家伙还每次都减刑了?
老卵,自杀式防守
刷新了我对法律法规的认知
那可是凌迟?哥们,古代级别不够的都不够格的刑罚
有你这句话我觉得还是任重道远
一些人生性就是那样,所以到60岁了照样犯事进监狱
圣母是真的恶心😂
有些犯罪,真就该严惩。不是每个人渣都该给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叫社会监督
找律师吧,免费的也有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先咨询。
没有刷新,据我所知很大一部分犯人都会短时间内再次犯罪。能改过自新的只是少数。
这种的咱路人也徒手制服不了,如果碰到,实在没办法 我手持兵器把他俩干死了,算罪过么
讲真 看一眼就得了 还是闲的啊 正常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 这种拿着刀的 还围观 真的是心大
如果是在他逃跑过程中,你发现他们了,然后去抓,他们反抗,你干死他们了,那你是英雄,不但没有罪,还能领奖金。
老哥这ID挺应景啊🐶
其实真在现在肯定有好奇心的,想看结局怎样,就跟你帖子上看视频不会看到一半就不看了吧
这下好了,可以送他们走了
一看你就是个傻子,子弹打墙上弹回来还有威力?
现在可以暴力审讯吗?
罗:拉出去,犬决。
好好说的就没人看 讲些没逻辑的煽动情绪的话 就一堆人附和 害
不是为了争论哪个更惨 不过凌迟反正会很快把人弄死 而现代医学能给你全身骨头敲了 治好 再来一遍 我也是听说的 目睹过一次:两兄弟酒醉后因之前的纠纷跑派出所报复警察 捅到我一个叔叔的大腿 然后其中一个没跑 被抓住了 我爸他们动起手来 反正绝对可以做到妈都不认识 然后连夜送到县局去 临行前 我听我爸给另一个叔叔说 带他去县里 再下点毛毛雨 大概就是还有一系列手段等着呢 审判???还早着呢 熬够了再说 总之 警察队伍对于战友的流血牺牲 会激起比常人更强的血性 他们对这些事情非常敏感 当然 这也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现在不知道还敢不敢这样
真正的恶贯满盈。
不是逃跑,普通坏人 或许要行凶,也可能对我 对路人构成威胁,我既不会点穴 身体又不强壮,手里只有一把刀。我不知道何为正当防卫,只想刀子进我身体之前 先把对方捅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停止。
人称淮安吴亦凡
罪大恶极的人就是要连坐或者酷刑
这种人就要让他去挖煤
您这也没说清楚,是判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嘛
按照强制措施时间开始计算的
神逻辑
对恶人的善,就是对善人的恶
是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基本刑在三年以下,情节严重才在三年以上。据您的说法,令尊收电缆的钱肯定是够不上情节严重的,可能是多次收购?如果主观恶性不大的话,上诉是有机会的,祝安
这些老祖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丢掉太可惜了
哈哈,那是我想当然了,老哥这样实际去过更有发言权
按我的理解就是这样才对啊……我还以为一直都是这样执行的呢,要不然前科这个词哪来的。这法官什么判罚
两个警察都是牺牲了,还不是死刑立即执行都可以查一查法院了
有钱还干这种事?女的都自己扑过来
兄弟,现在死刑立即执行,从拘留,逮捕,起诉,一审,二审,死刑复核,执行,一步都不能少。
我觉得累犯为什么要设定5年这个期限啊?根本不合理。好人特么的一辈子能进两次监狱?进两次的基本都是没救了,进三次的直接回娘胎重造好了,浪费粮食。
你东西被偷了警察给你找回来 完了警察和小偷打起来了 你在旁边喊警察打人???
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么?🐶如果你觉得法律不合理,有几种办法一自己努力进入立法机构,提交修改建议,并呼吁人大代表通过你的建议。二坚持不断从民间向相关机构表达法律不合理之处建议其改革。
还不是被逼的?
这楼里还有人说是被逼的呢🐶
被逼强奸多次?
什么理解能力
法律只是最低道德标准要求 谁都无法保证他一辈子不犯错误
刑事拘留至法院判刑 这个时间可能长达几个月至几年 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 有些短刑的 判下来都马上出去了
呵呵
这种屡教不改的不应该加大力度???卧槽
“为什么我支持死刑”
是刷新了我对法律底线的认识
感谢
这次基本要死刑了吧
如何理解美国警察打人合法
???
以前我们小区群众逮到一个贼,那阵子街坊领居很多家被偷,可能都是他干的,七八个人围着他揍。然后警察来了也没有拉开,在边上看大家打,打了一阵子才把人带走。
哦
不记得是影视剧还小说的台词:反正也就进去蹲三五年,今天就她办了。 这句话就充分说明了犯罪成本低,所以犯罪率高。如果强奸就是死刑,就不会有这种台词了。
我建议判几百年,怎么减刑也不能活着出来的那种
他们这种烂人赶紧死了得了,还祸害警察。妈的,真该对他们用酷刑。
不能直接击毙,要审判他们,折磨他们,让他们直接死了,就便宜他们了
我直呼干得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