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暗夜雨人 发表的: 杨教授的电疗可以解决,一把给这人电成白痴下半生不能自理 就干不成坏事了
引用 @丹尼小史密斯 发表的: 那边对面的人明显离得近,估计就十来步的距离,都不用P40,已经动刀动枪的地步了,还不跑还在那站着拍照
引用 @科比布莱恩特_0824 发表的: 所以我建议就是再犯的话就和解手机密码锁一样,只要输错密码,下次输密码隔的时间越来越长
引用 @鞋狗可以关注我了 发表的: 我在现场
引用 @你干啥啊 发表的: 人性化怎么轮不到我家 我爸开收购站的 收了两三千块钱的电缆结果说要判五年 我现在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看我妈天天在那哭 感觉自己挺无能的
引用 @斗胆一言 发表的: 我一直认为暴力型故意犯罪一定要重刑,不要相信教化的力量,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广大善良的人民。
引用 @等罗斯理光头 发表的: 有消息说杀了俩警察,真亡命徒,能不狂嘛,就该凌迟这俩傻逼
引用 @黑水国际 发表的: 其中马洪兵曾因犯强奸罪、盗窃罪于1992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因犯强奸罪于2001年10月2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7月2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强奸罪于2009年2月2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3年3月22日刑满释放。2015年又因强制猥亵罪被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刑。 看到这,是不是刷新你对人的底线的认知?
引用 @姚岱德 发表的: 也不是,假设强J罪直接死刑,那么受害者可能活不了了,反正都死刑了,可能还会有更多人受伤害甚至死亡,所以法律不判死刑不算为了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更多的是为了给受害人生存下来的机会。对于这个,有人说建议恢复更多酷刑,情节严重的就可以判酷刑
引用 @等罗斯理光头 发表的: 有哥们儿说是去调解还是干嘛的?这俩畜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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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Dreamer丶Meng 发表的: 记得去年的新闻有市民围观被警察的流弹击中
引用 @老警一枚 发表的: 你知道什么叫穷凶极恶吗?这俩老流氓了
引用 @zml0916 发表的:耳鼻科你不去看看??
引用 @抟风 发表的: 妈的 上次也是有消息去查逃犯,估计有人通风报信让逃犯人跑了,进去他们宿舍门口就放着一把菜刀 下次得注意点了
引用 @messiah1986 发表的: 这反复进去的为啥还不加重?
引用 @dovezqsjq 发表的: 我估计比凌迟还惨 警察队伍对付这种畜生手段并不少 我小时候住警署院子里 没少听我爸他们讲这些 不过现在这社会也许管得更严了 便宜了这俩畜生
引用 @钟爱雷霆大西布 发表的: 老哥以后要注意了,我今年毕业,感觉以后再小的警也要穿个防刺背心了,这种东西真的防不胜防的,太害怕了。
引用 @用户1303452132 发表的: woc,才发现就住在我家小区隔壁
引用 @青春无悔彡 发表的: 强奸罪应该直接化学阉割!
引用 @80后中年男 发表的: 也真佩服你啥都喷的这些人,你确定这些都是看热闹的,我看见的有白衣服的医生,也许还有便衣之类的,我想这种时候就是想围观也不定挤得进去,也许后面的有过路人!
引用 @激情看球 发表的: 前些年一些所谓的西方人权思想对于法制是种严重破坏
引用 @Ryan_Tedder 发表的: 刑罚具体怎么设置真的不是很容易就能下定论的 如果一律重典确实会导致亡命之徒越来越多 总体不利于社会安定 但是我还是支持保留死刑的 不能废除
引用 @张文近 发表的: 不是啊,只能说人家有关系吧,你看我们窃格瓦拉(不可能打工的那个)😂因为偷窃被判了4次,刑期一次比一次长。(最后一次判了4年半,前两个月刚放出来)这年头没关系你都不敢犯法。
引用 @把波给我我要回家 发表的:很多还要取消死刑的
引用 @超级大野猪 发表的:又是这套理论… 简直就是万能,可以用于任何恶性犯罪上
引用 @身体健康是革命的本钱 发表的: 居然还有人支持他们两个
引用 @熊猫草人 发表的: 去年上海警方处置一个持刀中年男子,开枪后歹徒逃窜,随后六七枪才放倒,跳弹还伤到了路人。造成这些意外情况的原因,一个是枪械威力小,另一个就是老百姓太喜欢围观。两者互相成就。。。
引用 @小夜曲格林那威 发表的: 现在会大喊警察打人
引用 @密城曼巴米文远 发表的: 你说反了,人权思想建立法治,为资本主义社会建立打下基础,导致法国,美国的独立
引用 @绿恒z 发表的: 上午十点袭击 下午马上就抓到了 伤害人民警察 这个真的不能忍
引用 @huangfx2003 发表的: 欺负老实人,累计犯罪屡教不改就应该加重判罚,现在的法律有问题。
引用 @现在的我G 发表的: 为什么会越来越多,你这个逻辑说得通吗
引用 @把你手机忍了 发表的:去年我们这204国道和上次那个一样的油罐车,车祸,车头都烂了,司机卡住了了,一群人围观,把路都堵住了。我们着急回去下班直接在小路走了。看看这次爆炸,那威力,这些人心真大。
引用 @贾静雯情人 发表的: 这种畜牲不如的东西为什么总能减刑,有没有狱警同志解释下?
引用 @供应链大师Rexx 发表的: 当年在宝山万达,一个20多岁的便衣几拳把小偷打得头破血流压在地上,大家纷纷鼓掌拍照
引用 @减肥全靠吃喝睡 发表的: 辖区民警去小区核查的,在屋子里杀了两个警务人员
引用 @庖丁解牛轧糖 发表的: 对罪犯人性化,对守法良民铁面无私?
引用 @你干啥啊 发表的: 我爸确实犯了错 一时贪心 可起诉书上赃物鉴定价值4621 但是却要判五年 这是不是太多了
引用 @我选z 发表的:死性不改呗 ,就该建立那种十八层地狱模式,在监狱里没那么轻松找到诀窍减刑,出来了同时也要给他们教育工作的希望才能尽量避免犯罪,对于再三故意而犯的翻倍的同时还要监视。
引用 @zhudachang007 发表的: 法律上这个叫一般累犯,一般累犯法律规定是从重处罚,但是这个从重处罚,也只是在量刑期内从重,打个比方强奸罪如果最高刑期是八年(我不清楚强奸罪最高刑期),那也只能往八年靠,而不可能超过八年
引用 @张子枫的丈夫 发表的: 真佩服看热闹的这些人,警察都牺牲两个了,他们还敢这么近看热闹
引用 @山猫赢总决 发表的: 宝山万达那个小偷是真的多,多到扑出来
引用 @yf709 发表的: 别说什么凌迟这些废话,进去后把手指头一个个给掰断,这个比较现实。
引用 @激情看球 发表的: 我说的是一些所谓的西方人权思想。意思是打着人权的幌子实现自己私心之举。集体与个人的关系不能走向任何一边的极端,但是这些年的人权思想有些泛滥,西方国家的现状就是因为如此。
引用 @花洒的篮球 发表的: 强奸罪最高刑期是无期。
引用 @Ahannn 发表的:这是想拿刀劈子弹?已经疯了
引用 @KD35大回环 发表的: 是不是很有钱?
引用 @黃图基地 发表的: 有前科加上这次杀人希望能判个死刑
引用 @瓜哥别再打铁啦 发表的: 其实是死刑
不能自理还得浪费人力照顾😭
去年上海不也是这样,警察抓人,旁边围观的一大圈,警察开枪了还在旁边拍拍拍,结果跳弹轻伤两个路人....侧面也说明平时治安好吧,看见刀枪没一个怕的
赞同,每犯一次相同类型的罪翻一倍
这最后欢快的铃声才是骚
找律师咯,法院没判之前都是未知数
加强执法力度比重刑更能威慑犯罪,刑罚的意义在于不可逃避而非严苛
我估计比凌迟还惨 警察队伍对付这种畜生手段并不少 我小时候住警署院子里 没少听我爸他们讲这些 不过现在这社会也许管得更严了 便宜了这俩畜生
特么的,数学没学好还是法律对罪犯太宽荣?屡教屡犯非但步加重处罚力度反而各种减刑???
化学阉割最好
排查户口吧应该是
不是,这种屡教不改的惯犯,为何要给他提前出来啊。。。看了下,强奸罪都至少早放了两年
妈的,中国人是真的喜欢看热闹,遇见亡命之徒还敢站那看
在我们上海😃
好像有国家这样,犯罪次数越多,刑期加重
这个人出狱就再次犯罪,罚的太轻了
穷凶极恶是老四,这俩应该是恶贯满盈
我五官没问题,就怕有人眼瞎心也瞎
老哥以后要注意了,我今年毕业,感觉以后再小的警也要穿个防刺背心了,这种东西真的防不胜防的,太害怕了。
减刑次数不少啊
真的应该枪毙,再出来又要害人。并什么要给这种忍第二次机会啊,那些被他们害的人谁给他们第二次机会!
是不是很有钱?
连续强奸罪这判的越来越轻是什么鬼?不是加重情节吗?第一次11年,第二次6年,第三次 与前罪数罪并罚6年6个月?最后猥亵罪判了多久?这已经是惯犯了啊,不是可以判比较高刑期了?
这个有明文规定的,你爸肯定知道这个不能收呢。电缆井盖觉对不能收。
这种人被干是必须的了。申诉也无门 。
对,有安全防范意识是好的,当然练一身散打功夫就更顶了。
中南的啊?
然后底下有骂警察的
这种就是被阉割了也要糟蹋别人,看看这犯罪经历和岁数就知道没救了
我说的话哪句是在喷了?真有趣,有多角度视频,那群人里没有医生,一堆人拿着手机在拍,还有个骑电动车的路过直接停那开始拍,警察控制住了嫌疑人这群人又向前几步。什么都是你想,自己脑子幻想的在这说我看见的事实情况?
你说反了,人权思想建立法治,为资本主义社会建立打下基础,导致法国,美国的独立
为什么会越来越多,你这个逻辑说得通吗
你这逻辑感人啊,社会没那么清明,更没你想的这么黑,一个有关系的人,用得着天天强奸天天盗窃?
那些要取消死刑的,估计家里有人马上要吃枪子了,他们能不叫么
法律上这个叫一般累犯,一般累犯法律规定是从重处罚,但是这个从重处罚,也只是在量刑期内从重,打个比方强奸罪如果最高刑期是八年(我不清楚强奸罪最高刑期),那也只能往八年靠,而不可能超过八年
职业罪犯,除了犯罪不会别的的这种…
这种人出狱前就给他牢牢监控起来,避免再犯时还浪费警力去找
这是没办法的事好吗?谁想让恶人活着?
对法律也认识了一下
居然还有人支持他们两个
嗯,我也被人喷了,见怪不怪了,毕竟网络喷子多
第一次犯罪就应该没收作案工具
想多了,这种人能有个啥关系,有关系能混成这样
化学阉割➕终生戴环
最后一次是抢劫加盗窃一起判的,数罪并罚肯定要重啊
前几天不是还有人谁对于强奸等罪,不能罚太重吗?免得他们没有后路乱杀人。现在挺好的,给他们留了多少后路,不知道人民群众的路是不是越来越窄了。
想想成本
唉,只有交通法是叠加的,比如你第一次酒驾拘留扣分,第二次直接吊销驾驶证,希望以后越来越进步吧
去年我们这204国道和上次那个一样的油罐车,车祸,车头都烂了,司机卡住了了,一群人围观,把路都堵住了。我们着急回去下班直接在小路走了。看看这次爆炸,那威力,这些人心真大。
然后拍照传到微博上,迫于舆论压力那个警察还会被处理
我说的是一些所谓的西方人权思想。意思是打着人权的幌子实现自己私心之举。集体与个人的关系不能走向任何一边的极端,但是这些年的人权思想有些泛滥,西方国家的现状就是因为如此。
伤害谁也不能忍
要看情节的呀各位,强奸未遂也是按强奸罪判的,但幅度就轻很多了
开废品站不知道什么该收,什么不该收?收电缆的成了老实人我是没想到
你这种人就是属于典型无知又喜欢自作聪明的。。
一换一,懂了吗
建议学习韩国🇰🇷
就这还不把他吊给剁喽,这货有病吧,是头种猪,
所以那些车祸视频事故视频还是很有教育意义的🐶。
建议送到永信那里,每天电疗。
这种问题其实更应该问问法院和检察院
这下他们两身体要喝营养液了😂😂😂
宝山万达那个小偷是真的多,多到扑出来
老哥也是猛人
…那这肯定死刑了吧
就他妈很迷
窃钩者诛,真的是恶法
资本主义的基础是人权法制。。
第一,法律上没有加重处罚,按法律只能从重,加重是指超出法定范围的处罚。第二,从重处罚要符合一系列相关规定,累犯判定期限是5年,本案中前两次罪行和后两次已经超出5年。第三,08年和09年的两次判刑没太搞懂,推测08年应该是提前释放了,09年判处6年6个月按法律规定已经是从重处罚了。第四,15年被判刑,则又超出了累犯判定的5年期限。 总之这几次判刑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个人也是罪大恶极,屡教不改,罪有应得。
我个人不介意多交税来永久关押这种死不悔改的人
强奸罪最高刑期是无期。
本质上 是国家不愿意养这么多闲人,负担太重,惩罚、教化什么的反而不那么重要。
这是社会的进步。
别带节奏了,哪有人支持他们,自抛自扣可真有意思
是的,我跑都来不及,这些人心大
是啊,下次带几包大便塞口袋里
就应该当场击毙
……我觉得你把判刑轻上升到人权有点无理取闹
其实是死刑
以为自己是火云邪神
但凡有200去个街边也不会每次都强奸罪
他犯的这罪,无疑是个穷汉了
不知道你们这些人为什么天天就喜欢扯有关系有关系。说难听点,这样的罪犯。那怕之前他真的有关系,连续犯罪被关,还有那个关系愿意敢帮他。就这种烂人,帮他能有什么好处。谁会去帮。
100%死刑了
是啊,枪毙真是便宜了
死刑关不了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