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露暴最牛B 发表的:
引用 @von_ddt 发表的: +10086。同意这个规则有问题,右车的视线明显更好,左车的盲区太大,能看到的让更合理
引用 @篮板王魔力 发表的: 多来开车吧,处理几次事故你就知道不是什么都是理论,而且你那个理论不适用车头撞车尾
引用 @骨灰宏远密 发表的: 兄弟,我半个月前刚发生了个类似剐蹭,坐标深圳,不同的是我是右向左先变道,车基本完全进车道的情况下被辆左向右变道的憨批爆改三系撞了,然而左让右原则没卵用,照样判共同变道
引用 @SiegHP 发表的:交法规定的 保护右方驾驶员.应该有其他方面的考量 视野不好就慢 多观察.有个并线辅助能安全很多.
引用 @AzureHP 发表的: 让右是为了保护司机。盲区大更应该多仔细观察。
引用 @Locusa 发表的:是一样的原理,如果发生碰撞右车司机更危险
引用 @心目中的老大 发表的: 保护驾驶员原则
引用 @鹅满天飞 发表的: 那副驾乘客谁来保护?
引用 @AzureHP 发表的: 不是所有副驾都有人。但所有行车肯定都有司机
引用 @鹅满天飞 发表的: 左侧乘客更危险吧
引用 @拉赛尔威震天 发表的: 同等责任吗
引用 @SiegHP 发表的:同时变道左让右.别扯什么先后 让了就不会撞 撞了就没让.
引用 @干涸的海88 发表的: 这跟超车没关系啊。
引用 @扒手 发表的: 我是重庆的,我们这边的规则是右边车让左边车先行。这个案例中,责任是B车。
引用 @20年后再来看 发表的:让右原则。
引用 @背锅霍华德 发表的: 这样吗?我估计应该是重庆的地形问题吧,多山,比较危险。右车视野比较好,所以在重庆是右让左。我猜的
引用 @扒手 发表的: 这条的前提条件是道路有三车道甚至以上,一般适用于城市快速路或者高速公路,不是基于地形考量的。而是由于左边车辆速度快,且视野不好,而右边相对较慢且视野好才规定的右边让左边先行。
引用 @追炫小子 发表的: 交通法上地方法规应该是大于全国性法规的
看到了,学习了
其实我觉得不是左右的问题,应该是后面的让前面的。
法盲?
同等责任吗
正因为右侧视野好,出这种事故更说明右侧司机没有观察啊
那副驾乘客谁来保护?
左侧乘客更危险吧
那视野好更应该多观察啊
这就是副驾最危险的原因
不是所有副驾都有人。但所有行车肯定都有司机
正因为此,右侧更应避让啊。自己都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为什么要别人负责
乘客不是必然会有,司机是必然会有。
对的,申诉无果,找了交警熟人也没用
如何判定同时变道呢?同时这个词很模糊。楼主说A先变道,快完成时,b变道,顶在A的屁股上,没道理A还要让B,A也没法让。如果这也能让,那没人敢向右变道了
左转让右转?还是左车让右车?
如果中间有车的话。
这样吗?我估计应该是重庆的地形问题吧,多山,比较危险。右车视野比较好,所以在重庆是右让左。我猜的
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撞,责任划分,无证驾驶作为责任划分依据吗?
这条的前提条件是道路有三车道甚至以上,一般适用于城市快速路或者高速公路,不是基于地形考量的。而是由于左边车辆速度快,且视野不好,而右边相对较慢且视野好才规定的右边让左边先行。
哦,原来是这样。谢谢
再说说为什么要让右:因为如果发生碰撞,右车是驾驶室侧,伤人概率更大。
不可能, 地方法规可以补充,和具体实施, 但这个是明显的冲突了, 地方法无效,打回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