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大头大头1991 发表的: 我喜欢看一b站养鸟up主,就是从小就把普通鸭子鸭子拿手捧着养,长大了叫一声就能跟着跑,挺有意思的。
引用 @打铁詹姆斯 发表的: 也有可能是王珞丹的本身就是肉鸭,只是把它当成宠物来养,网友误认为是科尔鸭,我看她本人也没提到是科尔鸭。。
引用 @想不到叫什么啊 发表的:流浪狗多了去了。但你在城市里看过多少“流浪鸭”,更何况是品相这么好的“流浪鸭”
引用 @CheGuevarastin 发表的: 盗窃满五百立案
引用 @麦司卡林 发表的: 你是说黄总和啤酒鸭吗
引用 @才高八斗学富五车 发表的: 不管怎么说都是自己的宠物,就像是我用了好多年的笔,被人偷了我也生气啊
引用 @棱镜233 发表的: 额,所以偷普通鸭就是无所谓了吗?
引用 @wobucal 发表的: 我看她微博评论里一个人张口就是这鸭子40万……
引用 @萧萧沐羽 发表的: 无所谓啊,关键我养的就是肉鸭你tm也不能抓去吃了吧,就是偷窃。
引用 @孩篮族跪 发表的: 和之前偷鲍鱼的帖子不是一个风向啊,没准是人家捡的呢
引用 @她只是简单地爱了我一下 发表的:我不追王珞丹,但我觉得这种明显一看就是有主的东西要不你不捡要不你捡了就还回去。就事论事不管它是什么鸭子你带回家了没还回去甚至还把鸭子给做了这种行为就是错误的。
引用 @tamakos 发表的: 臭豆腐
引用 @想不到叫什么啊 发表的:就是偷。想想就知道城市街道上哪有无主的野鸭捡啊。而且还是品相这么好的“野鸭”
引用 @大头大头1991 发表的: 是啊,看的我都想养了,尤其是想养八哥。
引用 @喜欢绿色 发表的: 这是什么品种的问题吗?我把你朋友煮了吃什么感觉
引用 @阿里里卡拉 发表的: 你见过?还品相好,丢的时候怎么不想品相好,我最讨厌遛宠物不牵着得了。我说怎么反响这么大,原来是没到量刑标准,用舆论施压呢。
引用 @打铁詹姆斯 发表的: 科尔鸭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偷,还是捡?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引用 @南风吹雨 发表的: 小学生还说奥特曼是真的呢
引用 @本人单身建议分手 发表的: 好像也没说是科尔鸭吧,只不过大部分人认为宠物鸭就是科尔鸭,可能别人就拿肉鸭当宠物养呢
引用 @摇晃的香蕉船 发表的: 俘虏
引用 @18岁的严屹宽 发表的: 小时候养小鸡,我是真当宠物养的,谁知道我妈是为了过年吃上自己亲手养的鸡😂
引用 @想不到叫什么啊 发表的:人家不是有po鸭子的日常照吗?你想想都知道城市街道哪来的无主流浪鸭?偷东西还有理由?人家发布寻物启事写的哪条不合理了,找到了人家也没把对方怎么滴啊
引用 @pYU9eWX 发表的:肉鸭也很可爱呀 没必要一定是柯尔鸭吧 小时候养过肉鸭 可惜没养大
引用 @阿里里卡拉 发表的: 牛逼,人人都要看微博,管明星那点破事的。还再说偷,盗窃和侵占是两个概念,现在只要大妈愿意赔,从法律上是没法辩驳的。也就是一帮水军带着一帮网络盲流乱窜。
引用 @Street_free 发表的: 地摊上的那笼子鸡鸭,我就随地捡了带回家煮了吃了。什么?你说是你的?上面写你名字了吗? 牛逼嗷,给你开出了一条财路,明天别上班了嗷
引用 @用户0958417313 发表的: 彩灯是番鸭。比较瘦。
引用 @温小宝 发表的:这是活的生物,是偷盗,如果说死的就另当别论
引用 @平常心亏 发表的:既然不是你的,也没有别人的名字,那么你凭什么拿回去吃。
引用 @姜贞羽老婆 发表的: 我小时候养过鸡,对那鸡特别好,还经常抱着亲😂结果它长大了天天追着啄我,我奶奶就把鸡给杀了,我含泪吃了一大碗😭
引用 @Street_free 发表的: 你是敌军还是友军?
引用 @平常心亏 发表的:这和这件事有啥子关系?
引用 @平常心亏 发表的:这就是捡别人东西不还,这不算偷盗吧?
引用 @棱镜233 发表的: 哪有捡的鸭子啊,捡的话不就是野鸭吗那判的更重
引用 @孩篮族跪 发表的: 有个虎扑老哥给我认真科普了路人捡散养动物不犯法
引用 @无威不催 发表的: 番鸭不是吃肉的吗,水鸭喝汤,我记得是这样
引用 @Miamas 发表的: 我管你知不知道,捡了就算你侵占,活该你坐牢
引用 @棱镜233 发表的: 大哥哪里还有捡的鸭子啊?现在鸭子都家养的,捡到鸭子只有野鸭,野鸭判的更重
引用 @她只是简单地爱了我一下 发表的:第一,难不成现在还能随处可见野鸭子?即使是人养的肉鸭不是你养的那就不是你的。第二,不管算不算偷窃,我认为一个人道德标准是应该高于法律底线的,不是你的就不该拿,不管会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一开始我都在说捡到别人的东西应该还回去。捡到不还数额小的东西还好数额大的东西那就构成偷窃了,因为这只鸭子具体价值多少我不清楚所以一开始我也没说偷窃,不是吗?
引用 @想不到叫什么啊 发表的:流浪狗常见,但是有流浪鸭的吗。又不是农村,何况品相这么好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地摊上的鸡鸭,有地摊后面的主人。与主贴中,这个鸭子与主人很远,主人疏忽照料有关。两个例子不一样,不要硬肛了。。
引用 @Street_free 发表的:哦,鸭子没鸭链,没牌子,没写名字,地摊上那么多人,我哪儿知道是你的呢?为什么要负责?
引用 @小冰狗 发表的:对啊,辛辛苦苦养大了刚准备吃,结果煮熟的鸭子飞了,搁谁谁不伤心啊🐶
引用 @添火燎原 发表的: 你在马路上捡到东西就是偷窃?追星追魔怔了?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地摊是一个商品交换的地方。与主贴中,鸭子不见的街头,不能等同。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第一,说人家偷鸭子要有证据。没证据只能说捡。第二,给你普个法,捡到的野鸭子,如果仅仅是捡,也不会违法。第三,捡到的野鸭子如果吃了,大概率也不会犯罪,不会【更重】。因为普通人都会知道大熊猫是珍稀动物,但是不可能知道,这个鸭子是不是珍稀动物。明白了?
引用 @Street_free 发表的: 原来地摊不是摆在街头的嗷
引用 @此时打野仍在骑猪赶来的路上 发表的: 肉鸭也很可爱鸭🐶
引用 @詹皇退役我删号 发表的: 你去试试吃一个国家二级三级保护动物,然后去派出所问问看是不是犯罪,看警察叔叔会不会赏你你一副银手镯。
引用 @打铁詹姆斯 发表的: 北京鸭
引用 @nmb氧化钙 发表的: 捡别人的钱也算盗窃的
引用 @哈士豆 发表的: 麻雀以前还四害呢,现在敢动一个试试
引用 @艾亚里斯利安 发表的: 老干妈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我们讲的是鸭子。来。跟我读,一啊鸭,自一子。
引用 @哈士豆 发表的: 老哥您不说吃野鸭不犯罪的嘛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对啊,你还知道我说的是鸭啊,那兄弟你整麻雀干嘛啊。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需要不需要我给你扫盲一下,关于野鸭是不是国家保护动物的知识?需要么?这样吧,你来个知识付费吧,打1000话费。我再额外送你个知识点,广义野鸭和狭义野鸭的区别?好不好。我在等你呢,兄弟。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算了,爷烦了。给你普个小法。地摊上的鸡鸭鹅,没有脱离鸡鸭鹅主人的控制。在其控制范围,能力内。你也见过地摊。有人看,而且往往是一片区域。但是主贴的鸭子,自行走失。已经脱离了原所有者的控制能力,控制范围。身上一不栓绳,二无物主铭牌,也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证明这个鸭子不是人遗弃的。有没有脱离原物主的控制范围,是地摊鸡鸭鹅,与主贴鸭子之间的本质区别。理解很难么?
引用 @神无风 发表的: 香不香?
引用 @托马斯回旋转身三分 发表的: 鸡小的时候贼可爱,长大了就一副看了就想吃的样子
你是说黄总和啤酒鸭吗
好像她也没说是她养的吧
不是我说,就这么个鸭子在大马路上你要不跟我说这是个宠物鸭我真就以为是肉食鸭
不是3000嘛
是啊,看的我都想养了,尤其是想养八哥。
偷,还是捡?
偷,还是捡?
偷,还是捡?
微博里的脑残啊,那正常😊
不是一千吗?
偷还是捡?
哪有捡的鸭子啊,捡的话不就是野鸭吗那判的更重
确实不是盗窃,但不归还构成侵占罪。但考虑到鸭子的价值不足3000,不会进入刑事程序,只会有民事赔偿。
俘虏
偷,还是捡?这个鸭子,一不栓绳,二没宠物铭牌。我怎么知道它不是主人遗弃的流浪鸭?
八哥可以的,我家楼下小卖部有只八哥不但会讲话还会学猫叫,跟小猫的叫声一样一样的
你这是叉开话题了,偷只几十元的鸭子和偷上万元的鸭子能一样吗,哪里可以吃人,举例也要按情况来
人家不是有po鸭子的日常照吗?你想想都知道城市街道哪来的无主流浪鸭?偷东西还有理由?人家发布寻物启事写的哪条不合理了,找到了人家也没把对方怎么滴啊
真的好可爱啊
大哥哪里还有捡的鸭子啊?现在鸭子都家养的,捡到鸭子只有野鸭,野鸭判的更重
这不是俺偷嘞,是俺捡嘞
第一,难不成现在还能随处可见野鸭子?即使是人养的肉鸭不是你养的那就不是你的。第二,不管算不算偷窃,我认为一个人道德标准是应该高于法律底线的,不是你的就不该拿,不管会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一开始我都在说捡到别人的东西应该还回去。捡到不还数额小的东西还好数额大的东西那就构成偷窃了,因为这只鸭子具体价值多少我不清楚所以一开始我也没说偷窃,不是吗?
这是活的生物,是偷盗,如果说死的就另当别论
这鸭子四十万肯定是假的 但奥特曼肯定是真的啊🐶
胸大
对啊,辛辛苦苦养大了刚准备吃,结果煮熟的鸭子飞了,搁谁谁不伤心啊🐶
老干妈
流浪狗常见,但是有流浪鸭的吗。又不是农村,何况品相这么好
没办法,同人不同命。有的鸭子进了烤箱,有的鸭子成了宠物,虽说也被吃了,但起码活的滋润些
肉鸭也很可爱鸭🐶
饭你冒了个批 理都不讲只会给人贴标签 低级
让我想到了银之匙🐶
牛逼,人人都要看微博,管明星那点破事的。还再说偷,盗窃和侵占是两个概念,现在只要大妈愿意赔,从法律上是没法辩驳的。也就是一帮水军带着一帮网络盲流乱窜。
这个鸭好吃么?
我养过4只,出去玩几天被我爸喂肥皂水死了 💢😠
人人都看,所以我丢了东西就不能找了?牛逼。拿别人东西还有理?那我上街随便拿别人东西,找到我就赔你好了,找不到我就赚了。
小时候养狗,有天发现狗不见了,家里吃狗肉,没反应过来,一边吃狗肉一边催家人带我出去找狗
我管你知不知道,捡了就算你侵占,活该你坐牢
地摊上的那笼子鸡鸭,我就随地捡了带回家煮了吃了。什么?你说是你的?上面写你名字了吗?
牛逼嗷,给你开出了一条财路,明天别上班了嗷 [ 此帖被Street_free在2020-07-03 22:32:29修改 ]
我去百度了嗷,来读读我听听红字是啥呢?
来来来,读读我听听是啥,这是管几把明星不明星的事,这是社会风气财产问题,逗老子笑
既然不是你的,也没有别人的名字,那么你凭什么拿回去吃。
番鸭不是吃肉的吗,水鸭喝汤,我记得是这样
这就是捡别人东西不还,这不算偷盗吧?
你是敌军还是友军?
这和这件事有啥子关系?
亦敌亦友
🙄🙄
我在阴阳怪气那个人
有个虎扑老哥给我认真科普了路人捡散养动物不犯法
看到你这话我特想回一个老梗,但又怕被攻击地域黑😌😌😌
鸡小的时候贼可爱,长大了就一副看了就想吃的样子
现在问题是怎么确认这个大妈捡的鸭是不是王珞丹的那只鸭
番鸭肉比较精瘦,白卤水做得好,又香又有嚼劲
第一,捡了不等于侵占。第二,侵占罪要有主客观统一。这个鸭子无法做到主观知道它很值钱。第三,这种情况,就是没法坐牢。你是不是都快气死了?哈哈哈。笑死我了。
不是呀,满2000是刑事,不满是治安,一块钱也是偷的
地摊上的鸡鸭,有地摊后面的主人。与主贴中,这个鸭子与主人很远,主人疏忽照料有关。两个例子不一样,不要硬肛了。。
第一,说人家偷鸭子要有证据。没证据只能说捡。第二,给你普个法,捡到的野鸭子,如果仅仅是捡,也不会违法。第三,捡到的野鸭子如果吃了,大概率也不会犯罪,不会【更重】。因为普通人都会知道大熊猫是珍稀动物,但是不可能知道,这个鸭子是不是珍稀动物。明白了?
你光说道德。这里谈的是法律。明白?谁主张谁举证。你要证明人家捡了的人,是偷窃。在这个鸭子一不栓绳,二无主人铭牌的情况下,很难。懂不?这个鸭子有没有可能是被人遗弃的?有没有可能?连宠物狗猫都有可能被人遗弃,宠物鸭不行么?记住,你要主张,你得举证!!
你要主张你得举证啊。我说的是可能性。你要说人家偷,那你拿证据。比如有偷的录像。你要说人家明知这个鸭子有主人,那你要拿证据,比如鸭子栓绳,鸭子有主人铭牌。你没有证据,光用不捡街上的东西,流浪鸭常见不,来说事,说啥呢你?
哦,鸭子没鸭链,没牌子,没写名字,地摊上那么多人,我哪儿知道是你的呢?为什么要负责?
香不香?
地摊是一个商品交换的地方。与主贴中,鸭子不见的街头,不能等同。
估计是华农干的
老侵占了
你大街上捡钱包不算偷盗,但是你捡个孩子还据为己有,肯定是犯法了,这是我的理解
难道不是吗?我的天啊
你要想,咱们现在是人类站在生物链顶端,我们可以用暴力支配别的生物。同样是地球的生物,如果位置换一换呢,如果鸭子的文明更先进支配了人类,是不是也可以随意捡人类回家吃?
所以西瓜就是甜啊
原来地摊不是摆在街头的嗷
你去试试吃一个国家二级三级保护动物,然后去派出所问问看是不是犯罪,看警察叔叔会不会赏你你一副银手镯。
老哥也干过这事?
2000立案,经济好的地方3000立案
算了,爷烦了。给你普个小法。地摊上的鸡鸭鹅,没有脱离鸡鸭鹅主人的控制。在其控制范围,能力内。你也见过地摊。有人看,而且往往是一片区域。但是主贴的鸭子,自行走失。已经脱离了原所有者的控制能力,控制范围。身上一不栓绳,二无物主铭牌,也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证明这个鸭子不是人遗弃的。有没有脱离原物主的控制范围,是地摊鸡鸭鹅,与主贴鸭子之间的本质区别。理解很难么?
前面那个可爱,后边那个看起来适合吃
麻雀以前还四害呢,现在敢动一个试试
怎么感觉跟北京鸭一摸一样呢🙄
要看我在什么情况下吃的。个别情况下,我吃个大熊猫都不犯罪。
谢谢,有被笑到
首钢?
是肉鸭吖呀呀呀丫丫
准确来说捡到他人财物不还的话,价值较小的算不当得利,价值较大的算侵占,都不算盗窃
我们讲的是鸭子。来。跟我读,一啊鸭,自一子。
加柠檬
老哥您不说吃野鸭不犯罪的嘛
对啊,你还知道我说的是鸭啊,那兄弟你整麻雀干嘛啊。
麻雀都犯法,野鸭还不犯法。野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华秋沙鸭还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需要不需要我给你扫盲一下,关于野鸭是不是国家保护动物的知识?需要么?这样吧,你来个知识付费吧,打1000话费。我再额外送你个知识点,广义野鸭和狭义野鸭的区别?好不好。我在等你呢,兄弟。
04年中国人大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你说什么呢
小鸡金光色还毛茸茸的可可爱了,长大就不可爱了,还到处拉屎
哦,那你怎么证明这不是走丢遗失的?普法啊,来权威条文列出来让爷看看 [ 此帖被Street_free在2020-07-03 23:47:21修改 ]
别说,还真的很好吃
确实,长到一半我就放弃了当宠物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