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日了大犀牛 发表的: 为了杠你 随手问了身边10改同事 有七个知道的
引用 @龙l娟 发表的: 思聪家的王可可要是让我给炖了吃了会怎么样?会按普通的阿拉斯加赔偿吗?
引用 @可乐是一种碳酸饮料 发表的: 当然是普通老百姓啊,, 您提古董的事,99%的老百姓是不知道古董具体值多少钱,但是大部分人知道古董很贵重啊,你会觉的一个鸭子很贵重吗?,你举这个例子就不成立 还有,不知道你们在杠什么,有案列,也有各种教材,法学教授法学分析,,自己都不带看的,,
引用 @spadecormano 发表的: 一般人的认知?什么叫一般人?顺手牵羊偷了别人东西的人就叫一般人?黑灯瞎火看不清车的品牌就划了车,结果发现是豪车,补漆是天价,然后对法官说我的认知里补个漆就几百块钱,多了不在我认知范围,所以不赔?熊孩子搞坏了亲戚家的手办,价值几万块,家长认为就几个玩具小人赔一百块都觉得多了,这个世界是按照你的认知运行的?
引用 @Reinmann 发表的: 还记得《越狱》里的这个人吗?就是个小偷,为啥会关到fox river这个重刑犯的监狱里呢?因为他一天晚上到一个富豪家里偷东西,看到一套卡片很喜欢就拿走了,结果他没想到是限量版,价值几百万美元的那种。
引用 @虎扑JR1547934170 发表的: 关于鸭子的争论,这位大妈要在各个方面证明自己认为这是普通鸭子才行,不是她一句话就完的😂😅
引用 @zaku 发表的: 偷了辆迈腾 能当帕萨特判吗
引用 @杨超越妹妹好看 发表的:这个不好判断的,因为偷的人肯定觉得就是个鸭子。
引用 @574782543 发表的: 不是 既然你看过就直接讲讲呗 是那么多不如给jr们科普下直接
引用 @我是魏总 发表的: 你想说辉腾吧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如果正常判定鸭子就在几十元,这个怎么判呢
引用 @我投篮比库里准 发表的:借楼 我看了一堆亮评 就没人替鸭子主人伸冤的? 花一万块买了一只宠物鸭 被偷走吃掉了 然后就按他们所谓的 一般人认知 直接当成几十块的菜市场鸭子来算了? 鸭子主人可真惨……
引用 @虎扑JR1547934170 发表的: 天价葡萄案的例子,在于科研价值在未出结果前无法定断,宠物鸭有购买证书的在民事上全赔偿,然后在谈刑事责任。
引用 @凯尔特人带上我都能夺冠 发表的: 住院⚠️
引用 @边疆汉臣 发表的: 入室盗窃不是盗窃?这不是在讨论具体案子?这个案子是不是入室盗窃?还需要说的很清楚?行啊你非要杠那我就加上入室盗窃,等着警方通告出来打你脸
引用 @不能没有傲骨 发表的: 他的阿拉斯加可能是有血统的吧
引用 @Mr海盗 发表的: 鸭子也分很多种,普通鸭子当然不贵重,如果是他们说的宠物柯尔鸭呢?有案例?那你到说说看
引用 @qqq3wc 发表的: 那你就说入室盗窃。不然谁知道你什么意思?这边都在讨论要不要判刑,金额判定,是入室还有什么好讨论的? 盗窃和入室盗窃是两个概念,这里最重要的入室两个字不说,是谁法盲?
引用 @咕噜咕噜喵呜 发表的: 一般人还判断一块手表就几十块钱,巧了,偷的是劳力士世纪限定版。 罗翔应该说过,任何犯罪的人,你问他你知不知道这是犯罪,他肯定说不知道,你知不知道这东西值钱,他肯定说不知道。 这些东西罗翔应该都讲过的。
引用 @花样美男杜兰特 发表的: 但凡养过宠物的都知道这鸭子不便宜。那么问题来了,养过宠物的人算不算多,称不称得上一般人,看法官怎么判断
引用 @id为什么要那么牛 发表的: 还好,这段没有张三
引用 @渣布莱恩特 发表的: 偷十块钱不是道德问题? 这能入刑? 我也长见识了
引用 @渣布莱恩特 发表的: 一般人对一只在家里鱼缸里养的金龙鱼和一只走在路上的鸭子的认知能一样么。。 在步行街普法果然是个错误的选择 太累了
引用 @巩义某jr 发表的:不一样的,我朋友是律师,我问了,这种事情,不按偷盗者认为的价值和主人认为的价值判定,是按照社会普罗大众的认知来定的,你说的豪车社会认知就是豪车,你觉得不值钱也没用,重判,你说的手办,社会认知的小公仔就是百十块钱的工艺品,那肯定轻判了,这个案子也一样,社会大众普遍知道的鸭子也就百十块,虽然你是价值上万的柯尔鸭,但是大概率按照市场价值的肉鸭判定了。这个之前有个专家说过类似案例,偷了邻居家的狗,杀肉吃了,结果那狗88W,最后按普通狗赔了。
引用 @花哨2333 发表的: 不太懂,案件严重程度是按一般认知判,那具体赔偿是一万,还是几十块?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不是,要考虑到一般人正常认知,如果法官认可盗窃人偷盗时当做普通鸭子,没多大事
引用 @小傻瓜阿 发表的: 就是钱还是要赔的,坐牢是不可能的对吧
引用 @虎扑JR1393042718 发表的: 这个品种的鸭子叫柯尔鸭 市场价就是一万上下的宠物鸭 不是偷鸭的人觉得多少就多少的
引用 @麦克DeSanta 发表的:借楼,上一下罗翔说刑法的链接https://b23.tv/qbp4as 我抓了邻居家一条狗,吃掉了才知道这条狗值88万!
引用 @龙l娟 发表的: 假设跑丢了,我以为流浪狗给炖了,然后赔他几千块钱...撕葱会不会找人把我给办了...
引用 @nwx1982 发表的:民事上可以考虑侵权损害赔偿,按实际价值损害算;但刑事上不是这样的。——————其实这就是罗翔喜欢举例的兰草案,旅馆服务员发现了客人遗忘的一小盘花草,拿回自己家了,客人回来找并报案了,是名贵的兰花。这属于刑事构成要件故意中的认识要素中的社会评价要素,判断标准是——行为人所属的外行人的平行判断,说通俗点就是社会一般人的观念判断,再通俗点就是一般老百姓的判断。——————————你觉得,一般老百姓比如你我,看见这个鸭子,会认为这个鸭子值几十块还是一两万。所以结论就是,那个女的,的确有偷窃的故意,但她偷窃的主观故意不是1万元宠物鸭而是几十元的普通鸭,虽然客观损害的确是1万元的宠物鸭,但主客观相统一的范围重叠在几十元,几十元不构成盗窃罪。————客观危害结果看实际损失,就是实际市场价1万元,主观故意认识要素看社会一般人(外行人)的判断,就是我们这种外行人看一只鸭子的价值几十元,主客观相统一在几十元范围内,这个小偷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盗窃罪。
引用 @娜璉 发表的: 比不过。从长相到名气到价格
引用 @等待麦子 发表的:盗窃一毛钱都是犯罪
引用 @猫一万 发表的: 你没看过小偷误以为8848是普通的手机,结果被抓才知道值1万多的新闻吗,这个差不多
引用 @就是怼你好开心 发表的: 不记得,不知道,也不想了解
引用 @丨mirror丨 发表的: 那就没什么异议了,一般人怎么可能知道这鸭要一万啊
引用 @dboymike 发表的: 天价葡萄案怎么说
引用 @DOOM03 发表的: 那这鸭子案咋弄就很清楚了
引用 @OkeyDk 发表的: 你不说鸭子的品种,一般人怎么定价?这鸭子品种就是那么贵和你偷不偷有关系吗?我家里一万多的金龙鱼,别人给我煮了吃了是不是也可以以为是10块钱的鲫鱼?
引用 @超级天才厉心怡 发表的: 这个鸭子本身就有市场价啊,5000—1万。不管小偷怎么认为,这个鸭子市场价就是这样,
引用 @边疆汉臣 发表的: 盗窃的话一毛钱都能进监狱
引用 @20厘米的垂直握把 发表的: 物价局标的?
引用 @风的人哈 发表的: 有一个点是偷鸭人,是在哪个地方偷的或则说拿的,是否知道🦆有主人。从微博上上这个鸭子的丢失好像不是在家里丢的,如果吃🦆人主观上不承认知道鸭子有主人,估计也不会担负刑事责任。只能用民法解决,故此在法律上最多也只会赔钱而已,并且也不符合大金额盗窃条件,如果受害人不一心追究做好长期战斗,窃贼也不会赔的太多
引用 @用点子智慧 发表的: 我觉得金子不值钱可以去偷吗🐶
引用 @咕噜咕噜喵呜 发表的: 偷东西又不是按犯罪嫌疑人主观判断来衡量价值的,罗翔都说过。 当时举例的是偷作业本,你不能说你觉得这个不值钱就不值钱。
引用 @Mr海盗 发表的: 一般人指的是哪类人?平民百姓还是官僚土绅?如果是平民百姓,那就舒服了。99%的老百姓都不懂古董的价值,去偷个些几百上千万的古董,然后谎称弄丢了。反正以老百姓的认知来判断,赔个几十几百块好了。真品转卖黑市,大赚!
引用 @虎拉吧唧嘴V5 发表的: 是我有这个能力也会办了你..
引用 @Aop9 发表的: 怎么的,偷还分大小吗?
引用 @穿墙雷达 发表的:把希特勒的狗吃了会怎样?
引用 @懂球帝泰伦卢 发表的:法官必须按市场价来判,不让上诉这法官也别干了
引用 @我投篮比库里准 发表的: 所以还是能要求赔偿一万块的咯 虽然不能以偷窃罪抓这个大妈
引用 @着衣的玛哈 发表的: 捡一块就不是捡了?跟数额有关吗
引用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发表的: 盗窃罪的量刑和赃物价值有关,这个价值的认定肯定是按盗窃者的一般认知判决,之前有个保姆偷威图的案子,案值就是按3、4000的普通手机定的,而不是按照10万的实际价值。一般人认不出宠物鸭,那就是按家禽价值认定。但是民事上,宠物鸭值多少钱按价赔偿就是了
引用 @喜羊羊干超人强 发表的: 养这个鸭的少数,一般人肯定是按大多数人的标准来
引用 @虎扑JR1393042718 发表的: 还是得看警察怎么判吧 看偷鸭的人是个大妈类型的 肯定不会知道这是个一万多的鸭子 就顺手抓回去吃了
引用 @禾斗匕匕永远总冠军 发表的: 刑事可以按一般人认知,但是民事退赔按市场价格
引用 @Kobe24zzZ 发表的: 不是你觉得一般人这样想那就是这样,要是我从乡下来然后我偷了个lv我以为就是个普通的包也这样算?一个包动辄上万几万那你能看出来么
引用 @你优雅地像一只猫 发表的: 你才是没分清楚,形势上,偷盗物品社会认为价值一般,你量刑按这个来。但是民事上,人家鸭子该多少钱你赔多少钱
引用 @虎扑JR1932827118 发表的:那这个保姆要赔偿物主多少钱呢?是赔偿三四千还是原价赔呀?
引用 @zairolee 发表的: 那你没学好啊
引用 @在一起的第三个月 发表的: 入不入刑是一回事,偷东西永远都不是道德问题。小偷小摸算道德问题我算长见识了
引用 @咕噜咕噜喵呜 发表的: 葡萄那个是因为科研没出成果,所以无法具体判断价值。 但是很多案例都是,包括砍珍贵树木被判五年的,这些人家明码标价几万块钱买回来的,是市场承认的。 那个葡萄是科研而且未出成果所以才无法估量啊。
引用 @拆家圣手卡不打 发表的: 哈哈哈哈xd看完这些评论应该放心,这些人以后都是你的潜在大客户啊
引用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发表的: 东西找回来了,要是弄没了就按10万赔啊
引用 @虎扑JR1393042718 发表的: 那你给我解释解释?
引用 @可乐是一种碳酸饮料 发表的: 有几个人认识柯尔鸭?,, 网上有个天价葡萄案,罗翔也说过香草案,也举过60w狗的例子, 还有,别老问别人要,自己不懂还理直气壮的,你也是牛批,
引用 @柒紛熟 发表的: 问题在于,普通的鸭子就能偷走吗?
引用 @命丧寡妇村 发表的: 家禽还有不知道有主人的?野生动物没有主人我还可以理解,现代社会还有野生家禽吗?头一次知道
引用 @小城有个大故事 发表的:对 这叫事实误认 一般人认为鸭子就值几块钱 不构成犯罪
引用 @有肉不吃菜 发表的: 越狱里小偷男孩因为偷了绝版球星卡入重型狱,认识了tbag,走上了不归路
引用 @虎扑JR1932827118 发表的:那他这个鸭子案件就按照一个鸭子一百块,然后不予立案调查,偷东西的赔偿王的朋友一万块?🤔
引用 @卡特接受采访时表示 发表的: 不用按一万来定罪,但是可以按一万来赔偿吧?
引用 @虎扑JR1755433466 发表的: 可以看看罗翔的,有一期就是讲这个的
引用 @梦碎乌拉拉 发表的: 所以真就不知无罪呗 离谱
引用 @龙l娟 发表的: 我以为流浪狗呢,哪能算盗窃呢?
引用 @孙艺珍SonYeJin 发表的: 你拿给你身边的人看,有几个能认出这是什么鸭子,值多少钱的?
引用 @三省吾身l气否l饭否l如意否 发表的: 天价葡萄是实验种植品种 看起来和普通葡萄差不多 这鸭子一眼贵 谁家肉鸭长这样 反正不好说 真打官司 搞不好又成了司法典型案例
引用 @夏天最帅 发表的:如果是这样,我觉得我找到了财富密码。 我就偷这种宠物鸭,然后几千块钱卖掉。但我不认识他是什么品种,我就觉得他是普通鸭子就值几十块钱,连偷窃都不构成。我能卖几千块钱是因为我厉害,买主看上我这个人了。我就是这么认知的。
引用 @OkeyDk 发表的: 那我是不是不小心撞了宾利,不识标还可以以为是比亚迪啊
引用 @不得不拉风 发表的:以一般人的认知来判断?以法律的严谨,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哪些是一般人,哪些又不是一般人?请问有定义吗?这又不是没有市场明确价值的东西。
引用 @伊龙J 发表的: 借楼,有个问题,主客观不统一的时候,是客观决定犯罪,按主观量刑?偷普通鸭子肯定是不入刑,但如果鸭子价值一万多那大概就要入刑了,所以是不是会按侵占他人财物罪判个最轻的? 我不学法,有没有法学生来解惑一下?
为了杠你我问了我家人,都不知道,小样本有什么好说的
把希特勒的狗吃了会怎样?
鸭子也分很多种,普通鸭子当然不贵重,如果是他们说的宠物柯尔鸭呢?有案例?那你到说说看
法盲就算了,对自己不知道的事情还怎么理直气壮,无知者无畏
几百万美元不可能,最贵的卡90多万刀
都吃了,还不够证明吗
你想说辉腾吧
普通鸭子就能随便偷走吗?
b站搜罗翔,就是按一般人标准,讲的很清楚
是的 你看我就不懂
一样的,还是按原价格判,但是可能会稍微减轻,如果偷的人赔偿,王若丹出具谅解书,那可能会再减轻一档
本来就是这种,b站罗翔有一期就是这么讲,你赔归赔1w,但处罚就是按一般人标准来
了解...
就嘴硬?承认自己说错了很难吗
了解,这就通知我朋友取消行动🐶
有几个人认识柯尔鸭?,, 网上有个天价葡萄案,罗翔也说过香草案,也举过60w狗的例子, 还有,别老问别人要,自己不懂还理直气壮的,你也是牛批,
这个案件不是入室道歉?这个贴不是讨论这个案件?大大方方道个歉不就行了,还犟,笑死哈哈哈
所以就是看法官怎么判,按一般人的标准看
养这个鸭的少数,一般人肯定是按大多数人的标准来
法外狂徒张三
怎么的,偷还分大小吗?
不是你觉得一般人这样想那就是这样,要是我从乡下来然后我偷了个lv我以为就是个普通的包也这样算?一个包动辄上万几万那你能看出来么
刑事可以按一般人认知,但是民事退赔按市场价格
实际价值,跟玉石宝石一样
法官必须按市场价来判,不让上诉这法官也别干了
王公子不要你赔,但会找机会做了你,还只是意外事件!!!
是的
我就喜欢你这样的评论。不能说偷了个加特林非说是给儿子的水枪
依然没救,民事要按原价赔偿。一顿吃了上万的鸭子有的她心疼的。
是我有这个能力也会办了你..
对的,专业
很可悲,不过长相我还是喜欢中华田园犬
这个应该不会进入刑事程序,最多民事处理一下,双方协商吧。 鸭子对于一般人的理解价值不过百八十块,百八十块的盗窃罪也就是个轻微情节。 关键点在于对于大众会认为鸭子价值会有这么高吗?当然不会。
对自己不了解的领域请保持沉默,无知者的口嗨很令人反感
几千和一万多量刑有差距吗
无知还这么骄傲自大?
一般人觉得100最多了 所以应该不构成了
那个葡萄没有市场价,但是这个鸭子有。
不一样啊,手机一般认知也超一千了,算盗窃了。普通鸭子也就几十一只。
那就跟之前的重庆那个金龙鱼被盗一样 几百万的鱼说被打来吃了 结果你看赔了多少
同意。不然我偷了钱可以说以为是假币,偷了钻石可以说以为是玻璃,那以后偷窃罪都按500块案值算好了。
那是抢劫
他说的这个狗正常市场价值就构成盗窃,但是还说过一个试验田的西红柿案子到现在还在争议
这不就是天价豆角案么 怎么可能按这个价值
我寻思那偷个古董花瓶也按物价局标的花瓶价格那可好了
家禽还有不知道有主人的?野生动物没有主人我还可以理解,现代社会还有野生家禽吗?头一次知道
可以的,只要你能偷到
哈哈哈哈xd看完这些评论应该放心,这些人以后都是你的潜在大客户啊
偷科研的葡萄的最后也不知道咋样了
刑事处罚以一般人的认知来判断,民事赔偿以物品本身价格进行赔偿,这是分开的。
怕了怕了,溜了溜了...
定盗窃罪是要分啊
会进集中营吧……
市场价算1万元盗窃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最终是按照普通鸭子算,不构成盗窃罪。这个我们可以后续看新闻。
对的,按多少赔钱。按公众认知刑罚。公众认知,这鸭就几十块,关个十几天吧
偷1块和偷1万有区别吗?都是偷,对于偷的人性质没区别。但定罪量刑不一样啊。这就是区别
那这个保姆要赔偿物主多少钱呢?是赔偿三四千还是原价赔呀?
葡萄那个是因为科研没出成果,所以无法具体判断价值。 但是很多案例都是,包括砍珍贵树木被判五年的,这些人家明码标价几万块钱买回来的,是市场承认的。 那个葡萄是科研而且未出成果所以才无法估量啊。
警察没有权利判
我就是这个意思,你们不懂对有些人来说,只要不是刑事案件,民事对她没约束力,撒泼耍无赖,除非你硬跟她较真儿,叫执行局执行她,扯不完的皮,我就遇见过,我养了一只腊肠,院里一个老太,不知道怎么抽风了,上去一脚,腰踢断了,小狗受了好久苦,最后死了,这女的听我说狗2000,不认了,最后拿监控给她,开始撒泼,说我家为了一只狗要逼死她,都是一个院住的,我妈最后让我算了,真给我气完了。
吐了 真就看不懂呗 今天真的是见识到985一条街的风采了。说了那么多 你以为的有啥用?根本就不看你以为的主观思想
我就是这个意思,你们不懂对有些人来说,只要不是刑事案件,民事对她没约束力,撒泼耍无赖,除非你硬跟她较真儿,叫执行局执行她,扯不完的皮,我就遇见过,我养了一只腊肠,院里一个老太,不知道怎么抽风了,上去一脚,腰踢断了,小狗受了好久苦,最后死了,这女的听我说狗2000,不认了,最后拿监控给她,开始撒泼,说我家为了一只狗要逼死她,都是一个院住的,我妈最后让我算了,真给我气完了。
东西找回来了,要是弄没了就按10万赔啊
那你没学好啊
这种有市场价值的,不是科研用途的,我看了看,基本都是按照市场购买价格量刑。
入不了刑的行为 那不就是要靠道德约束么? 这点都搞不清楚 在这争啥呢 法律是最低级别行为约束方法
b站罗翔有视频,讲的很清楚,就是说安一般人标准,举例吃了一条88w的狗,但是判刑是按照一般人的认知来的,反正最后就是看法官怎么断定一般人标准就完事了
我今天总算理解了 为啥律师可以赚那么多哈哈哈哈哈哈哈
那他这个鸭子案件就按照一个鸭子一百块,然后不予立案调查,偷东西的赔偿王的朋友一万块?🤔
我猜是知道有科尔鸭这个种类并且知道价格的人少,知道金子贵的人多?
实际还是要看法官怎么断定你是真不知道这个价值还是假不知道,这图里的案例有可能是法官已经有证据判定嫌疑人是知情的,我们讨论肯定是讨论理论上的,现实中还是等法官结果出来吧
自己说话不说完,谁没事天天看新闻?这个怎么解释?脸痛吗?
玩奥德赛投个2块都还被报官叫佣兵呢。。啥东西都不能随手顺的 何况是现实了
我是一个法律半吊子,没必要问号相追。另外我再表明下我的意思,宠物属于财物类。我说的不知道呢是当事人主观意愿上的不承认知道其主人存在自己不知道此🦆的贵重,鉴于往常偷他人家禽事例的判决习惯很难给重的处分,但鉴于此次事件的舆论导向判罚应该更严重一些,因此两者形成矛盾。
判案是法院的事
如果被吃掉的换成中华秋沙鸭呢?有些中华秋沙鸭停留的野生水域也有放养的肉鸭
看了又想重温一遍
对,如果有发票证明他的鸭子确实值一万块的话,或者有证据证明这只鸭子值一万块
那当然 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未必一样的
鸭子一般人觉得也就几十块,一百多一只。也就是不构成偷窃数额较大?那只能行政拘留十五天,然后只能民事诉讼?
你不知道是你的问题,但大家都不知道就不是你的问题。普通老百姓百分之九十都不知道这只鸭子这么贵,我百分之九十感觉还说少了。
检察官会有很多办法来证明按照一般人的思维,不会认定这是流浪狗。比如,毛色不会这么光滑柔顺,长相品种等等
基本不知道的
不会的,只会是刑法的典型案例。这在民法上是没争议的,肯定按照原价赔。但刑法上或许有争议,但我个人认为不会按照原价来作为量刑标准。
几千卖掉 主观你已经知道价值了
应该是刑事上按照普通家禽算,民事赔偿还是要按市场价来来算,不可能偷个一万的鸭子就赔个一百块吧
警察来也是这么判,这个社会不允许你拿你的无知当做犯罪的资本
民事赔偿没争议的,肯定按照宾利赔啊,也不知道你在杠什么
法律也不是空中楼阁,是调整人类行为的社会公约,是人制定的,我国法律也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在严谨,也不能脱离中国人的实际情况,,, 所谓的一般人,不是指人的分类,而是指大部分人,,, 就像猪肉我们认知是20块到30块左右一斤,有人卖1000块一斤当然不合理,这就是一般人的标准,,, 这个女人的行为是盗窃无疑,主要看她是否够受刑事处罚,因为我国盗窃罪有立案的标准,达到这一标准才会被提起公诉,,, 这也是大家争论的焦点,,, 还有您这个市场明确标价,,是怎么个标价法,有没有物价局认可,或者还是藏獒那种哄抬物价,, 你有没有考虑到大部分人对鸭子做宠物,有没有这个认识,,,
不是的 主客观统一是一起决定定罪和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