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珞丹同事一万多的鸭子被偷了,现在知道被杀了吃了

T
TonyStork
引用 @虎扑JR1393042718 发表的:
这个品种的鸭子叫柯尔鸭 市场价就是一万上下的宠物鸭 不是偷鸭的人觉得多少就多少的

呢我偷一双倒勾,一般人认为一双ag才1000多,呢我要赔多少呢

清源妙道真君zc
引用 @虎扑JR1393042718 发表的:
还是得看警察怎么判吧 看偷鸭的人是个大妈类型的 肯定不会知道这是个一万多的鸭子 就顺手抓回去吃了

警察判啥?警察不负责判好吧

渣布莱恩特
引用 @nestatse 发表的:
我觉得别人的大金链子是假的只值50,所以我偷了就不构成盗窃?

我说了那么多你都看不懂 还在认为你觉得有用?985一条街就这?

久醉乍醒何处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不是,要考虑到一般人正常认知,如果法官认可盗窃人偷盗时当做普通鸭子,没多大事

那她同事拿出来当时买鸭子的钱的证据,还会被当普通鸭子吗?

鱼头1984
引用 @用点子智慧 发表的:
我觉得金子不值钱可以去偷吗🐶

可以去偷,但是如果被抓到量刑的话就不是以你觉得的价值来考量了

F
Fe17O18
引用 @杨超越妹妹好看 发表的:
这个不好判断的,因为偷的人肯定觉得就是个鸭子。

所以法律不以“觉得”为标准

李白白白白丶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不是,要考虑到一般人正常认知,如果法官认可盗窃人偷盗时当做普通鸭子,没多大事

你考虑错情况了

虎扑用户505781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不是,要考虑到一般人正常认知,如果法官认可盗窃人偷盗时当做普通鸭子,没多大事

这么说容易产生误解吧,刑事上是没什么事,也就是不用坐牢,但民事上跑不了,该赔多少赔多少。

渣布莱恩特
引用 @苏神小迷弟 发表的:
真的按照宠物鸭来定罪。直接判刑了。超过3000了不是开玩笑了

说的就是不太可能按宠物鸭来判。但谁知道明星的效应和舆论的压力会带来什么呢

t
tingoku
有照片吗,鸭肉不是超市随便买买的吗,还有人馋这个

小城有个大故事
引用 @用点子智慧 发表的:
我觉得金子不值钱可以去偷吗🐶

你不懂法律

n
nedved0704
引用 @spadecormano 发表的:
一般人的认知?什么叫一般人?顺手牵羊偷了别人东西的人就叫一般人?黑灯瞎火看不清车的品牌就划了车,结果发现是豪车,补漆是天价,然后对法官说我的认知里补个漆就几百块钱,多了不在我认知范围,所以不赔?熊孩子搞坏了亲戚家的手办,价值几万块,家长认为就几个玩具小人赔一百块都觉得多了,这个世界是按照你的认知运行的?

你说的这是两个概念。一般人的正常认知这个是用来定罪的,不是说偷个一万的鸭子就判个两年,一般人觉得鸭子只值百十块,就按百十块的判,最多拘留,但是他这是刑事上的,和你找他索赔没有关系。你只要有证据你这鸭子值一万,他吃了你的鸭子当然要赔你一万块。
O
OkeyDk
引用 @渣布莱恩特 发表的:
看不懂还要杠?撞的人不识标影响社会一般人对宾利的认知么? 但一般人对一直鸭子定价是上万?

你不说鸭子的品种,一般人怎么定价?这鸭子品种就是那么贵和你偷不偷有关系吗?我家里一万多的金龙鱼,别人给我煮了吃了是不是也可以以为是10块钱的鲫鱼?

小城有个大故事
引用 @咕噜咕噜喵呜 发表的:
偷东西又不是按犯罪嫌疑人主观判断来衡量价值的,罗翔都说过。 当时举例的是偷作业本,你不能说你觉得这个不值钱就不值钱。

对 这叫事实误认 一般人认为鸭子就值几块钱 不构成犯罪

T
TheUniverse1
引用 @20厘米的垂直握把 发表的:
物价局标的?

这问到重点了,哄抬鸭价,或者未被记录都难弄

虎扑用户079649
引用 @咕噜咕噜喵呜 发表的:
偷东西又不是按犯罪嫌疑人主观判断来衡量价值的,罗翔都说过。 当时举例的是偷作业本,你不能说你觉得这个不值钱就不值钱。

兄弟建议你好好再学学刑法

小城有个大故事
引用 @乌斯怀亚的灯塔1 发表的:
这有市场价的!有明码标价的

事实误认 价值是按一般人认为的

起了一百次名才成功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不是,要考虑到一般人正常认知,如果法官认可盗窃人偷盗时当做普通鸭子,没多大事

什么没多大事儿,偷鸽子烤吃了,结果偷得是信鸽,最后被判刑的,你可以上网看看。

小城有个大故事
引用 @麦克DeSanta 发表的:
借楼,上一下罗翔说刑法的链接https://b23.tv/qbp4as 我抓了邻居家一条狗,吃掉了才知道这条狗值88万!

巧了 我也刚看了 事实误认

种田多多
引用 @渣布莱恩特 发表的:
你那五亿的杯子如果放在杯子正常出现的场合 比如你出去吃饭就摆在桌子上装水喝 也没有标识 那被别人碰坏了或者偷了 就不用按五亿赔。 因为一般人不会认定这杯子价值五亿,但你要放展台上或者类似的地方 被人损坏或者偷了 那就是要按你说那个五亿来了

那劳斯莱斯是不是要专门修条路来开啊?
小城有个大故事
引用 @虎扑JR1755433466 发表的:
可以看看罗翔的,有一期就是讲这个的

刚看了 价值误认 事实误认

b
bobo239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一般人会认为金子不值钱吗

我以为是假金子

我和你的MM
引用 @nwx1982 发表的:
多看罗翔,增强法治意识,全面依法治国。 其实很清楚,1、民事上,按侵权损害赔偿追究,可以要求她赔1万。2、刑事上,只能看成一起盗窃普通鸭子的案件,不构成盗窃罪。

讲的很明白,懂了。赔偿损失是可以,但是不构成犯罪

斗鱼阿冷
引用 @沙克爱生活 发表的:
这要刑事和民事分开说,刑事上是这样,抓了这只鸭子炖了吃了不会按照市价来判断,所以刑事罪名是不会有的。 但是王珞丹同事可以向对方提出民事索赔,民事上就是根据这个东西的市场公允价值来算的了,如果认定一万是合理的市场价格,那这个抓鸭子的就要赔王珞丹同事一万块

这你说的我觉得合理,唯一有疑问的合理的价格是协商的价格,还是市场价?就像商场里损坏翡翠古董,然后按照市场价赔偿,我觉得肯定不合理。

小城有个大故事
引用 @虎扑JR1932827118 发表的:
就是呀,这个就已经是盗窃的性质了。大街上鸭子肯定是有主的,盗窃鸭子的人是知法犯法,之前肯定也没少干,觉得偷个鸭子大不了赔个百八十块。谁知道这次翻车了。

不够成盗窃 不服可以打赌

小城有个大故事
引用 @虎扑JR0564287112 发表的:
以一般人的认知判断为依据,建议重新学习罗翔刑法

事实误认 和 价值误认

虎扑用户079649
引用 @虎扑JR1393042718 发表的:
这个品种的鸭子叫柯尔鸭 市场价就是一万上下的宠物鸭 不是偷鸭的人觉得多少就多少的

那就只有偷盗普通鸭子的犯罪故意,没有偷盗科尔鸭的犯罪故意,主客观认识不统一,最终只在普通盗窃罪的范围内竞合

虎扑JR89757
引用 @渣布莱恩特 发表的:
你那五亿的杯子如果放在杯子正常出现的场合 比如你出去吃饭就摆在桌子上装水喝 也没有标识 那被别人碰坏了或者偷了 就不用按五亿赔。 因为一般人不会认定这杯子价值五亿,但你要放展台上或者类似的地方 被人损坏或者偷了 那就是要按你说那个五亿来了

帕萨特和辉腾呢?都在停车场放着

f
frankie22
引用 @nwx1982 发表的:
民事上可以考虑侵权损害赔偿,按实际价值损害算;但刑事上不是这样的。——————其实这就是罗翔喜欢举例的兰草案,旅馆服务员发现了客人遗忘的一小盘花草,拿回自己家了,客人回来找并报案了,是名贵的兰花。这属于刑事构成要件故意中的认识要素中的社会评价要素,判断标准是——行为人所属的外行人的平行判断,说通俗点就是社会一般人的观念判断,再通俗点就是一般老百姓的判断。——————————你觉得,一般老百姓比如你我,看见这个鸭子,会认为这个鸭子值几十块还是一两万。所以结论就是,那个女的,的确有偷窃的故意,但她偷窃的主观故意不是1万元宠物鸭而是几十元的普通鸭,虽然客观损害的确是1万元的宠物鸭,但主客观相统一的范围重叠在几十元,几十元不构成盗窃罪。————客观危害结果看实际损失,就是实际市场价1万元,主观故意认识要素看社会一般人(外行人)的判断,就是我们这种外行人看一只鸭子的价值几十元,主客观相统一在几十元范围内,这个小偷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盗窃罪。

这就叫专业!!

虎扑用户706766
引用 @进去了们计划了 发表的:
记得研究所天价葡萄案吗?

不记得,不知道,也不想了解

渣布莱恩特
引用 @伊龙J 发表的:
借楼,有个问题,主客观不统一的时候,是客观决定犯罪,按主观量刑?偷普通鸭子肯定是不入刑,但如果鸭子价值一万多那大概就要入刑了,所以是不是会按侵占他人财物罪判个最轻的? 我不学法,有没有法学生来解惑一下?

这件事主要是不太可能把那只鸭子定价为一万多。所以刑法应该用不上 走民事赔偿吧,不行就起诉那个大妈让她赔一万块钱 最后怎么判交给法院。

虎扑用户079649
引用 @渣布莱恩特 发表的:
但一只走在路上的鸭子 一般人会认为这鸭子值1w多? 这种事情的判断 既不看偷鸭人的认定 也不看鸭主的价值评估 是按一般人的认定来看的

兄弟别跟他们争论了,学法和不学法的人认识肯定不一样。让他们那样认识就行了,不然要那么多律所干啥

今晚赵泰赵公子买单
引用 @我有一头秀发 发表的:
肯定不会量刑,就是赔钱,民事诉讼之前那个天价葡萄只赔了几百

那个和这个不一样,这个鸭是有发票证实它就值这么多,民事赔偿是肯定的,就是刑事责任问题,取决于这鸭一万多符不符合一般人的认知

虎扑用户116976
引用 @边疆汉臣 发表的:
盗窃的话一毛钱都能进监狱

要是那样的话,开超市的人太高兴了,很遗憾,盗窃量刑的标准是1000元

酷帅小河马
引用 @花哨2333 发表的:
谢谢科普,这个侵权损害赔偿的成功率很大吗?因为可能有这种情况,我了解到这是只一万的🦆,但是纯为了恶心你,我就抓来吃了,这种主观的恶意,我们又没法去揣测,事实结果就是我说我当成是几十块钱的🦆吃的

是的,就像前面老哥说的,刑法的目的是惩戒,侵权损害赔偿属于民法范畴,主要目的是弥补损失,所以肯定算市价,而且宠物鸭的话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官估计也会支持。然后你说的那种情况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不过难度在于证明对方的主观心态

厂长打不过明凯
引用 @安东尼去哪儿 发表的:
对啊,就像偷了只柴犬以为是土狗,总不能当土狗还算吧

土狗: 气抖冷,这个世界还能不能好了!

f
frankie22
引用 @一个大桃子桃大个一 发表的:
不懂还是不要乱说,左边才是科尔鸭,右边就是普通鸭子,肉眼可见的差别,科尔鸭长不大一般就500-800g,那人手里抓的鸭子那么大,根本不是科尔鸭

你看有人回你吗?大家都占领了正义的制高点,正道德批判呢,谁管你是不是真的

p
pwlya
引用 @乌斯怀亚的灯塔1 发表的:
这有市场价的!有明码标价的

这个东西假如失主要申请赔偿的话,赔钱是应该的,但是应当不会按照偷盗上万元的财物入刑。赔钱肯定要赔的。
沙克爱生活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这你说的我觉得合理,唯一有疑问的合理的价格是协商的价格,还是市场价?就像商场里损坏翡翠古董,然后按照市场价赔偿,我觉得肯定不合理。

一般最开始是市场价格,但是最后大多都是协商价格……
身在诱惑的街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不是,要考虑到一般人正常认知,如果法官认可盗窃人偷盗时当做普通鸭子,没多大事

这种案子首先看你宠物或者物品是否有相应的证,打个比方,狗有证,证明其是名贵狗,那就直接认定,改走刑事案走刑事。如果没有证或者其他客观能够认定的,这种是不可能走刑事的,就民事给你调解下

小刀曲
路过个粪车都得尝尝咸淡

怕冷的蚂蚁
看了评论算明白了,刑事上不构成犯罪,民事上需要照价赔偿,不过对一些老赖来说,宁愿进去也不愿赔偿的。

渣布莱恩特
引用 @虎扑JR89757 发表的:
帕萨特和辉腾呢?都在停车场放着

一般人对帕萨特和辉腾价值有认知啊。肇事者懂不懂并不重要 但一般人对一只走在路上的鸭子的认知不会是一万 理解了么

T
TTGH
引用 @罗夏的蝴蝶 发表的:
认定数额时不以你的主观为标准,也不以物品本身的价值为标准,而是采用社会一般人的标准。社会普遍认可金子值钱,所以哪怕你从来不知道金子值钱,你偷了金子也是重罪。社会普遍认可一只鸭子不值几个钱,所以哪怕这只鸭子是科研人员花费几百万弄出来的高科技转基因鸭,这个案件里面也只能按照菜市场里的一般鸭子来认定数额。

那我记得以前有报道说有人进中科院吃了点水果。然后不是按普通算的?

隐形黑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不是,要考虑到一般人正常认知,如果法官认可盗窃人偷盗时当做普通鸭子,没多大事

如果硬币,球星卡,邮票,纪念币这些东西是不是等于说可以随便偷就,比较懂行的找个惯犯咁,偷到就是几十万,被抓就说常识这不就几块钱的东西吗?

直到末路
引用 @spadecormano 发表的:
一般人的认知?什么叫一般人?顺手牵羊偷了别人东西的人就叫一般人?黑灯瞎火看不清车的品牌就划了车,结果发现是豪车,补漆是天价,然后对法官说我的认知里补个漆就几百块钱,多了不在我认知范围,所以不赔?熊孩子搞坏了亲戚家的手办,价值几万块,家长认为就几个玩具小人赔一百块都觉得多了,这个世界是按照你的认知运行的?

虽难你说的有道理,但是确实不对

G
Garnnat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不是,要考虑到一般人正常认知,如果法官认可盗窃人偷盗时当做普通鸭子,没多大事

主客观一致

阿里里卡拉
引用 @frankie22 发表的:
你看有人回你吗?大家都占领了正义的制高点,正道德批判呢,谁管你是不是真的

欸,兄弟,我们这种真是人微言轻,这不就是标准的水军造舆论,我真是被恶心坏了。

我有一头秀发
引用 @今晚赵泰赵公子买单 发表的:
那个和这个不一样,这个鸭是有发票证实它就值这么多,民事赔偿是肯定的,就是刑事责任问题,取决于这鸭一万多符不符合一般人的认知

民事是肯定的了,刑事几乎不可能,毕竟人家拿来吃了必然不知道这鸭子这么贵

c
cccxxx110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不是,要考虑到一般人正常认知,如果法官认可盗窃人偷盗时当做普通鸭子,没多大事

大妈是普通人,我们就不是普通人?

斗鱼阿冷
引用 @沙克爱生活 发表的:
一般最开始是市场价格,但是最后大多都是协商价格……

那协商就有极大可能协商不成,那法院如何判定

C
ChofnIP
引用 @只要有你就好 发表的:
不要你觉得,要大众认知觉得

其实原则上是要看主观认知,但是主观认知也不能凭你一张嘴,会参考大众认知。但是极端情况,比如主人撒了谎告诉你这个链子是钢的,你心想反正不值钱拿了也是拿了,这种情况不会定盗窃罪。如果是本案中的鸭子,如果你跟主人很熟,显然知道鸭子价格不菲,这个时候也不会以普通大众认知来判无罪,而是应当定盗窃罪。

渣布莱恩特
引用 @OkeyDk 发表的:
你不说鸭子的品种,一般人怎么定价?这鸭子品种就是那么贵和你偷不偷有关系吗?我家里一万多的金龙鱼,别人给我煮了吃了是不是也可以以为是10块钱的鲫鱼?

一般人对一只在家里鱼缸里养的金龙鱼和一只走在路上的鸭子的认知能一样么。。 在步行街普法果然是个错误的选择 太累了

p
pwlya
引用 @花哨2333 发表的:
不太懂,案件严重程度是按一般认知判,那具体赔偿是一万,还是几十块?

赔偿是要按照这个鸭子的实际价格赔偿,比如5000-1万。但是不会按照偷盗达到5000元财物的标准作刑事处罚,就是口头教育下,民事赔偿是免不了的。
R
RJayson
引用 @AntwerpTG 发表的:
主客观相统一,可以去学习一下天价葡萄案

主客观相统一说的是入不入刑,民事赔偿按市场价格来。

虎扑用户278830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不是,要考虑到一般人正常认知,如果法官认可盗窃人偷盗时当做普通鸭子,没多大事

不是有新闻报道说有农民偷了某研究所研究的特种葡萄吃了但最后却被判罚普通葡萄价钱的吗

龙l娟
引用 @麦克DeSanta 发表的:
借楼,上一下罗翔说刑法的链接https://b23.tv/qbp4as 我抓了邻居家一条狗,吃掉了才知道这条狗值88万!

思聪家的王可可要是让我给炖了吃了会怎么样?会按普通的阿拉斯加赔偿吗?

p
pwlya
引用 @虎扑JR1393042718 发表的:
还是得看警察怎么判吧 看偷鸭的人是个大妈类型的 肯定不会知道这是个一万多的鸭子 就顺手抓回去吃了

你想想,你假如知道这鸭子的价值一万,你会炖了吃么,,肯定挂网上卖了。
我投篮比库里准
引用 @nwx1982 发表的:
对的。说白了,大妈吃了一万块的鸭子,给人家造成了亿万块的损失,这个民法上当然要赔的。但刑法上,大妈真的只想偷个鸭子吃肉,是想偷几十块钱的肉,不是想偷一万块钱致富,而且大家也都认不清这个鸭子,所以大妈不是盗窃罪。民事刑事要分开,各走各的。

好的懂了

渣布莱恩特
引用 @偷腻几洼 发表的:
兄弟别跟他们争论了,学法和不学法的人认识肯定不一样。让他们那样认识就行了,不然要那么多律所干啥

太累了。一堆人啥也不懂 还在自认为有理在杠 害 不多说了 背法条去了

C
ChofnIP
引用 @nestatse 发表的:
我觉得别人的大金链子是假的只值50,所以我偷了就不构成盗窃?

只要他告诉你其实这个链子是铁的,你发自内心真的信了,想着拿了也就拿了。那确实不定罪。

虎扑用户391721
拿是别想拿走了,端走吧!

造化弄人3424
引用 @罗夏的蝴蝶 发表的:
认定数额时不以你的主观为标准,也不以物品本身的价值为标准,而是采用社会一般人的标准。社会普遍认可金子值钱,所以哪怕你从来不知道金子值钱,你偷了金子也是重罪。社会普遍认可一只鸭子不值几个钱,所以哪怕这只鸭子是科研人员花费几百万弄出来的高科技转基因鸭,这个案件里面也只能按照菜市场里的一般鸭子来认定数额。

学无止境啊,学吧

东南木村
引用 @边疆汉臣 发表的:
盗窃的话一毛钱都能进监狱

你在秀智商?

最爱红薯稀饭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不是,要考虑到一般人正常认知,如果法官认可盗窃人偷盗时当做普通鸭子,没多大事

忘了偷鸟的怎么判的了吗

一只茄茄茄茄茄
引用 @龙l娟 发表的:
思聪家的王可可要是让我给炖了吃了会怎么样?会按普通的阿拉斯加赔偿吗?

不然呢,我之前也一直以为撕葱的狗是个普通阿拉斯加,如果他能认定你知道狗的价值那就不好说了。

一日一斤1999
引用 @牛B丨可以 发表的:
首先是偷这个行为,然后才是你偷的价值。并不是说价值低你偷窃的行为就会变得无所谓。

我国现在偷窃要达到一定数额才行

虎扑用户762771
引用 @虎扑JR1393042718 发表的:
这个品种的鸭子叫柯尔鸭 市场价就是一万上下的宠物鸭 不是偷鸭的人觉得多少就多少的

不是柯尔鸭 我看了就是普通鸭子,柯尔鸭要小很多脖子短很萌,而且也就几千块,没有一万多好么
我又回来了丶丶丶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不是,要考虑到一般人正常认知,如果法官认可盗窃人偷盗时当做普通鸭子,没多大事

虎扑法官宁来辣

虎扑用户273800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不是,要考虑到一般人正常认知,如果法官认可盗窃人偷盗时当做普通鸭子,没多大事

不懂就问,那要是我看见邻居家鞋柜放在屋外,上面有一双倒钩(正品)我能拿走吗,到时警察找我我就说觉得这是一双普通的五十多的鞋

可乐是一种碳酸饮料
引用 @虎扑JR1393042718 发表的:
这个品种的鸭子叫柯尔鸭 市场价就是一万上下的宠物鸭 不是偷鸭的人觉得多少就多少的

这种市场价值,就像当初藏獒一样,是否有哄抬成分,是否有物价局定价? 大家争辩的一般人的标准,也完全成立啊,,,, 正因为是偷的是个鸭子,普通人很难意识到这个鸭子价值一万多,,,

e
erdon23
引用 @我是来挖煤的 发表的:
以前有过天价葡萄的,所以大概率是偷得人不知道这个鸭子的宠物功能,单纯是以平时食物得标准偷得,那就得按市场价来算,最多就是个行政处罚

看了这个贴,觉得真的和老师说的一样我国懂法的人太少了

n
nwx1982
引用 @隐形黑 发表的:
如果硬币,球星卡,邮票,纪念币这些东西是不是等于说可以随便偷就,比较懂行的找个惯犯咁,偷到就是几十万,被抓就说常识这不就几块钱的东西吗?

如果一切案情都查清的话,你这个案例,比较懂行的这个家伙,和找的那个惯犯,两人百分之百构成共同犯罪,都是盗窃罪,盗窃的标的是几十万,等着坐大牢吧————法考中的刑法案例,也就是罗翔讲的那些,默认是全部案情查清。至于能不能认定、证据充分不充分,那是刑诉法的范畴,归向高甲讲,不归罗翔讲
C
ChofnIP
引用 @nwx1982 发表的:
民事上可以考虑侵权损害赔偿,按实际价值损害算;但刑事上不是这样的。——————其实这就是罗翔喜欢举例的兰草案,旅馆服务员发现了客人遗忘的一小盘花草,拿回自己家了,客人回来找并报案了,是名贵的兰花。这属于刑事构成要件故意中的认识要素中的社会评价要素,判断标准是——行为人所属的外行人的平行判断,说通俗点就是社会一般人的观念判断,再通俗点就是一般老百姓的判断。——————————你觉得,一般老百姓比如你我,看见这个鸭子,会认为这个鸭子值几十块还是一两万。所以结论就是,那个女的,的确有偷窃的故意,但她偷窃的主观故意不是1万元宠物鸭而是几十元的普通鸭,虽然客观损害的确是1万元的宠物鸭,但主客观相统一的范围重叠在几十元,几十元不构成盗窃罪。————客观危害结果看实际损失,就是实际市场价1万元,主观故意认识要素看社会一般人(外行人)的判断,就是我们这种外行人看一只鸭子的价值几十元,主客观相统一在几十元范围内,这个小偷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盗窃罪。

那如果那个服务员知道兰草价值呢,还参加过爱好者交流会,认识这个兰草呢?

库里M3
引用 @虎扑JR1393042718 发表的:
这个品种的鸭子叫柯尔鸭 市场价就是一万上下的宠物鸭 不是偷鸭的人觉得多少就多少的

这个就是,奸尸结果人没死又活了,怎么判

钢七连副连长
引用 @小盯档 发表的:
所以搞农业科研项目的课题组风险真的很大。这种缺德的人每偷一次,就会有一批硕士博士延期毕业,而且还极有可能把整个课题搞黄。

农院的学生,要是东西被偷了,想死的心都有了

虎扑用户762771
引用 @柒紛熟 发表的:
问题在于,普通的鸭子就能偷走吗?

不是这样说的,之前有个掏鸟窝的,不知道是保护品种,不一样判了好多年。
沙克爱生活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那协商就有极大可能协商不成,那法院如何判定

我觉得是这样,类似的民事索赔原告一般不会是买来多少钱就索赔多少钱的,肯定会以“抚养多年”“投入心血”这些理由提高价格的,比如售价1万的鸭子可能就会要求赔偿3万。

对方不接受,如果协商不成的话,那我个人认为法院会目前的市场价格来判,虽然这对原告来说也是不能接受的,但因为这个金额是唯一可以可靠计量的。比如当时买鸭子花了1万,但是这种鸭子现在市价是8千,那法院可能会判赔偿8千左右,因为从法院的角度来说,王珞丹同事可以拿赔偿款买到一只“一模一样的鸭子” [ 此帖被沙克爱生活在2020-07-03 15:16:18修改 ]
虎扑用户161838
引用 @罗夏的蝴蝶 发表的:
认定数额时不以你的主观为标准,也不以物品本身的价值为标准,而是采用社会一般人的标准。社会普遍认可金子值钱,所以哪怕你从来不知道金子值钱,你偷了金子也是重罪。社会普遍认可一只鸭子不值几个钱,所以哪怕这只鸭子是科研人员花费几百万弄出来的高科技转基因鸭,这个案件里面也只能按照菜市场里的一般鸭子来认定数额。

社会普遍的穷人不认得豪车,把车报废了能不能按二手奥拓去赔?

书豪去湖人
引用 @虎扑JR1393042718 发表的:
这个品种的鸭子叫柯尔鸭 市场价就是一万上下的宠物鸭 不是偷鸭的人觉得多少就多少的

这就难说了,这就好比一些限量款的东西,价格远高于实际价值,得看具体法律怎么定,市场价格只是其中一个因素

5
574782543
引用 @我有一头秀发 发表的:
你可以看下前几天那保安偷吃了天价太空葡萄那个案例

都说太空葡萄 那是个例 个例案不具备参考意义 人鸭子是正经的高价宠物,有市有价,不是你说不知道就不知道的。所有证据要综合考虑。物主出具了价值鉴定确实花了一万买的,到时刑法判几年就几年。

酋长不打球
引用 @渣布莱恩特 发表的:
但一只走在路上的鸭子 一般人会认为这鸭子值1w多? 这种事情的判断 既不看偷鸭人的认定 也不看鸭主的价值评估 是按一般人的认定来看的

这个判法能理解,是站着作案人的角度考虑到他们的权利,但是反过来对于受害方很不公平,一个是失主的事实损失远超过被赔偿的数额,二是难道大众拥有被一般人认定价值低但实质价值高的物品的权利没法得到保障吗,三是后果轻或者主观认为价值低难道是作案人认为可以作案犯罪的理由吗?我个人还是觉得,除去过失和意外这种非主观意愿的犯罪,最终判罚应该还是和实际造成损失和事实造成的损失成正比。总不能你以为不是大错就一直去触碰底线,难道不会有一天不小心就犯了大罪?这不是纵容犯罪嘛

斗鱼阿冷
引用 @最爱红薯稀饭 发表的:
忘了偷鸟的怎么判的了吗

闫啸天承认自己知晓所售卖的鸟是隼,且是国家保护动物。在知道的情况下逮捕,售卖,获利

今晚赵泰赵公子买单
引用 @我有一头秀发 发表的:
民事是肯定的了,刑事几乎不可能,毕竟人家拿来吃了必然不知道这鸭子这么贵

所以啊,现在争议的点就是这个,几十块钱的肉鸭充其量只是一个治安管理处罚

H
Heng-說
引用 @花哨2333 发表的:
不太懂,案件严重程度是按一般认知判,那具体赔偿是一万,还是几十块?

刑事判罚和民事赔偿是分开的,你可以理解为定罪按一般人认知,但赔付受害人按市场价。
虎扑用户841564
引用 @龙l娟 发表的:
思聪家的王可可要是让我给炖了吃了会怎么样?会按普通的阿拉斯加赔偿吗?

民事和刑事要分开来看,民事上该赔多少赔多少,但是你盗窃罪量刑可能会变轻

桐庐一只汪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不是,要考虑到一般人正常认知,如果法官认可盗窃人偷盗时当做普通鸭子,没多大事

是不是我认为不值钱的东西,偷了以后就可以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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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911sun
引用 @渣布莱恩特 发表的:
这是道德问题了。但很多人要求拿刑法来处罚那大妈 可能难以实现

罗老师又有题材了,张三馋隔壁的鸭子很久了有一天,他偷走了日死夜想的鸭子,当晚炖了吃,王女士得知1万的鸭子不见了,急的报了案,请问张三够不构成犯罪。

夏天最帅
引用 @罗夏的蝴蝶 发表的:
认定数额时不以你的主观为标准,也不以物品本身的价值为标准,而是采用社会一般人的标准。社会普遍认可金子值钱,所以哪怕你从来不知道金子值钱,你偷了金子也是重罪。社会普遍认可一只鸭子不值几个钱,所以哪怕这只鸭子是科研人员花费几百万弄出来的高科技转基因鸭,这个案件里面也只能按照菜市场里的一般鸭子来认定数额。

如果是这样,我觉得我找到了财富密码。 我就偷这种宠物鸭,然后几千块钱卖掉。但我不认识他是什么品种,我就觉得他是普通鸭子就值几十块钱,连偷窃都不构成。我能卖几千块钱是因为我厉害,买主看上我这个人了。我就是这么认知的。
人人都是赵海棠
引用 @枫林紅秋 发表的:
一般人标准 懂了吗

按谁的标准柯尔鸭也是一万块啊,按一般人标准我去偷个布偶猫能按小土猫价格还了,

咋了不服吗
引用 @渣布莱恩特 发表的:
但一只走在路上的鸭子 一般人会认为这鸭子值1w多? 这种事情的判断 既不看偷鸭人的认定 也不看鸭主的价值评估 是按一般人的认定来看的

有道理

我要学医救国人
引用 @边疆汉臣 发表的:
盗窃的话一毛钱都能进监狱

盗窃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1、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五个怪兽围着我锤
引用 @乌斯怀亚的灯塔1 发表的:
这有市场价的!有明码标价的

罗翔讲过。。。可以看一下

虎扑用户212108
引用 @就是怼你好开心 发表的:
从法律上讲,这可以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复制了另一个人的评论,同样是罗翔视频里说个的。 民事上可以考虑侵权损害赔偿,按实际价值损害算;但刑事上不是这样的。——————其实这就是罗翔喜欢举例的兰草案,旅馆服务员发现了客人遗忘的一小盘花草,拿回自己家了,客人回来找并报案了,是名贵的兰花。这属于刑事构成要件故意中的认识要素中的社会评价要素,判断标准是——行为人所属的外行人的平行判断,说通俗点就是社会一般人的观念判断,再通俗点就是一般老百姓的判断。——————————你觉得,一般老百姓比如你我,看见这个鸭子,会认为这个鸭子值几十块还是一两万。所以结论就是,那个女的,的确有偷窃的故意,但她偷窃的主观故意不是1万元宠物鸭而是几十元的普通鸭,虽然客观损害的确是1万元的宠物鸭,但主客观相统一的范围重叠在几十元,几十元不构成盗窃罪。————客观危害结果看实际损失,就是实际市场价1万元,主观故意认识要素看社会一般人(外行人)的判断,就是我们这种外行人看一只鸭子的价值几十元,主客观相统一在几十元范围内,这个小偷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盗窃罪。

高冷帅气的嘉哥
引用 @边疆汉臣 发表的:
盗窃的话一毛钱都能进监狱

法盲?

虎扑用户939629


斌斌有里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不是,要考虑到一般人正常认知,如果法官认可盗窃人偷盗时当做普通鸭子,没多大事

刑法没事,民法该赔多少赔多少。

最爱红薯稀饭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闫啸天承认自己知晓所售卖的鸟是隼,且是国家保护动物。在知道的情况下逮捕,售卖,获利

不知道也不行的 法律没有不知者不怪这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