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我有一个项目想和你谈一谈 发表的: 夸张了吧。。。 。
引用 @咕噜咕噜喵呜 发表的: 偷东西又不是按犯罪嫌疑人主观判断来衡量价值的,罗翔都说过。 当时举例的是偷作业本,你不能说你觉得这个不值钱就不值钱。
引用 @花哨2333 发表的: 谢谢科普,这个侵权损害赔偿的成功率很大吗?因为可能有这种情况,我了解到这是只一万的🦆,但是纯为了恶心你,我就抓来吃了,这种主观的恶意,我们又没法去揣测,事实结果就是我说我当成是几十块钱的🦆吃的
引用 @他爱沈佳宜 发表的: 一般人认知古董不值钱?一般人认知鸭子最多100块钱
引用 @赫尔曼格迈纳尔 发表的: 要这么说的话,看见个古董觉得不值钱可以顺手拿走呗
引用 @卡不打大战詹郎恶霸 发表的: 一看就是知道的。非杠,就是想知道是咋看出来的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不是,要考虑到一般人正常认知,如果法官认可盗窃人偷盗时当做普通鸭子,没多大事
引用 @nestatse 发表的: 我觉得别人的大金链子是假的只值50,所以我偷了就不构成盗窃?
引用 @虎山老司机 发表的: 不可能,你这想法法律漏洞太大了,全去偷古董了,被抓就说不知道,以为热水瓶
引用 @渣布莱恩特 发表的: 但一只走在路上的鸭子 一般人会认为这鸭子值1w多? 这种事情的判断 既不看偷鸭人的认定 也不看鸭主的价值评估 是按一般人的认定来看的
引用 @zaku 发表的: 一般人的正常认知是不偷东西。 如何说是无意造成的损失,还可以说正常认知。一个贼也配吗?
引用 @我是来挖煤的 发表的: 以前有过天价葡萄的,所以大概率是偷得人不知道这个鸭子的宠物功能,单纯是以平时食物得标准偷得,那就得按市场价来算,最多就是个行政处罚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一般人不会认为超跑是五菱宏光
引用 @虎扑JR1393042718 发表的: 可是在社会认知里面 如果这只鸭子是柯尔鸭的话 他就是值一万上下
引用 @用户1828174499 发表的: 请教一下,这个课题跟偷鸭子有什么关系?
引用 @罗夏的蝴蝶 发表的: 这个案件里,我们要分别分析这个偷鸭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刑事上,她偷的柯尔鸭市价上万,已经达到了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可能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因为以社会一般人的标准来看,柯尔鸭和普通的食用鸭没有明显区别,所以此案数额认定上只能以普通鸭子来计算,偷鸭人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虽然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鸭主人可以对偷鸭人提起民事诉讼,证明这只鸭子的价值后,可以要求偷鸭人按价赔偿。这只鸭子值一千就赔一千,值一万就赔一万。
引用 @用点子智慧 发表的: 我觉得金子不值钱可以去偷吗🐶
引用 @赫尔曼格迈纳尔 发表的: 那就可以顺手拿走吗?
引用 @乌斯怀亚的灯塔1 发表的: 这有市场价的!有明码标价的
引用 @虎扑JR1393042718 发表的: 我的意思是智商决定价值 个人看法是这只鸭子的智商决定了他不是一只普通的鸭子
引用 @spadecormano 发表的: 一般人的认知?什么叫一般人?顺手牵羊偷了别人东西的人就叫一般人?黑灯瞎火看不清车的品牌就划了车,结果发现是豪车,补漆是天价,然后对法官说我的认知里补个漆就几百块钱,多了不在我认知范围,所以不赔?熊孩子搞坏了亲戚家的手办,价值几万块,家长认为就几个玩具小人赔一百块都觉得多了,这个世界是按照你的认知运行的?
引用 @姜贞羽的正牌男友 发表的: 一般人认知是指的量刑吧,就是金额够不够刑事案件,够判多少。赔钱还不是改赔多少赔多少。。。
引用 @zaku 发表的: 偷了辆迈腾 能当帕萨特判吗
引用 @Mr_M先森 发表的: 我觉得这里是指按照这个商品的一般市场价格来,比如说你看到旁边人有个限量款的手表 你拿过来了说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牌子的手表 就觉得挺好看的,或者说拿了别人的钻戒说我以为这只是玻璃珠子呢 这样主观臆断肯定是不行的
引用 @nwx1982 发表的:民事上可以考虑侵权损害赔偿,按实际价值损害算;但刑事上不是这样的。——————其实这就是罗翔喜欢举例的兰草案,旅馆服务员发现了客人遗忘的一小盘花草,拿回自己家了,客人回来找并报案了,是名贵的兰花。这属于刑事构成要件故意中的认识要素中的社会评价要素,判断标准是——行为人所属的外行人的平行判断,说通俗点就是社会一般人的观念判断,再通俗点就是一般老百姓的判断。——————————你觉得,一般老百姓比如你我,看见这个鸭子,会认为这个鸭子值几十块还是一两万。所以结论就是,那个女的,的确有偷窃的故意,但她偷窃的主观故意不是1万元宠物鸭而是几十元的普通鸭,虽然客观损害的确是1万元的宠物鸭,但主客观相统一的范围重叠在几十元,几十元不构成盗窃罪。————客观危害结果看实际损失,就是实际市场价1万元,主观故意认识要素看社会一般人(外行人)的判断,就是我们这种外行人看一只鸭子的价值几十元,主客观相统一在几十元范围内,这个小偷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盗窃罪。
引用 @胃里有蝴蝶飞 发表的: 我在街上捡一个破旧瓦罐 结果你告诉我是我拿了唐三彩?
引用 @娜璉 发表的: 比不过。从长相到名气到价格
引用 @RomanFeverpitch 发表的:当年一个家伙偷了一个兵马俑的头,他也以为就是个普通兵马俑没啥大事,结果后来证明这是个将军俑,总共没发现几个那种,超级稀有。结果本以为最多十年八年的刑期,搞成了枪毙。
引用 @奈落空谷声 发表的: 这鸭子一万多吧,盗窃证据确凿涉案金额一万多具体判多久?
引用 @虎扑JR1393042718 发表的: 这个品种的鸭子叫柯尔鸭 市场价就是一万上下的宠物鸭 不是偷鸭的人觉得多少就多少的
引用 @AntwerpTG 发表的: 主客观相统一,可以去学习一下天价葡萄案
引用 @赫尔曼格迈纳尔 发表的: 那样的话,要是追究这个人责任是需要原价赔偿还是怎么样?
引用 @牛B丨可以 发表的:首先是偷这个行为,然后才是你偷的价值。并不是说价值低你偷窃的行为就会变得无所谓。
引用 @jiangruilinzc 发表的: 你不会真以为柯尔鸭不出名吧?这种一看就不是肉鸭 惯偷鸭的人会不知道鸭的品种?这些都不说好了 王思聪那只鸭去年那么出名 还能不知道了?
引用 @湖人夺得迪士尼冠军 发表的: 牛批🐮
引用 @麦克DeSanta 发表的:借楼,上一下罗翔说刑法的链接https://b23.tv/qbp4as 我抓了邻居家一条狗,吃掉了才知道这条狗值88万!
引用 @我有一头秀发 发表的: 法盲还有脸在这哈哈?建议你去看下啥叫一般认知,刑法要两阶层主客观统一,啥也不懂就别说话
引用 @邬妖王 发表的: 常识
引用 @安东尼去哪儿 发表的: 对啊,就像偷了只柴犬以为是土狗,总不能当土狗还算吧
引用 @真TMD走运 发表的: 几年前有个大学生抓鸟贩卖,后来被抓了发现是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判刑10年,按理说一般人也不知道这什么鸟。
引用 @奥黛丽雷德 发表的: 不用考虑,直接看市场价,你觉得钻石就是块石头,也不能拿别人家钻石
引用 @罗夏的蝴蝶 发表的: 我活了二十多年,今天才知道有个品种叫柯尔鸭,才知道这种鸭子一万上下,社会上也基本都是我这种人。所以除非你的柯尔鸭有特别异于普通鸭子的地方,能够让没听说过这个品种的人一眼就看出这鸭子不是普通鸭,不然的话也只能以普通鸭子计算数额。
引用 @SWEETSIDES 发表的: 还真是罗翔老师反复讲过这点,这是判定罪责的一个重要因素
引用 @日了大犀牛 发表的: 为了杠你 随手问了身边10改同事 有七个知道的
引用 @fuliang98 发表的:那自行车呢?比如偷了一台看起来很破的自行车,为了省事方便骑完就扔了,结果发现很贵很贵。这个是按一般人的标准认定吗?
引用 @渣布莱恩特 发表的: 这是道德问题了。但很多人要求拿刑法来处罚那大妈 可能难以实现
引用 @胶县彭于晏 发表的: 你可拉到吧,像这种是派出所或法院受理后,找专业机构来估价,人家不管你认为这是只普通鸭子还是只玩具鸭子,人家只会根据市场价来定!
引用 @我有一头秀发 发表的: 你可以看下前几天那保安偷吃了天价太空葡萄那个案例
引用 @一个大桃子桃大个一 发表的:就不是科尔鸭,普通鸭子吧
引用 @柒紛熟 发表的: 问题在于,普通的鸭子就能偷走吗?
引用 @麦克DeSanta 发表的:https://b23.tv/qbp4as
引用 @痛苦之拥 发表的: 性格和智商应该土狗更好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可以百度天价葡萄案,这种案件本来就有争议
引用 @斗鱼阿冷 发表的: 罗老师经常说这个,挺难理解的
引用 @罗夏的蝴蝶 发表的: 认定数额时不以你的主观为标准,也不以物品本身的价值为标准,而是采用社会一般人的标准。社会普遍认可金子值钱,所以哪怕你从来不知道金子值钱,你偷了金子也是重罪。社会普遍认可一只鸭子不值几个钱,所以哪怕这只鸭子是科研人员花费几百万弄出来的高科技转基因鸭,这个案件里面也只能按照菜市场里的一般鸭子来认定数额。
引用 @大明未亡 发表的: 我觉得吧,不管是不是宠物鸭,大街上走着一只鸭子,不是你的,凭什么抓来吃掉,这种行为就能看出这人的为人了
有几个是从宠物小精灵知道的 有几个是从王思聪微博知道的
越狱里小偷男孩因为偷了绝版球星卡入重型狱,认识了tbag,走上了不归路
这个就要看法官的调查了,比如普通人砍了珍贵树木和搞走私的砍了珍贵植物,虽然都是按照社会一般人认知来判断也是不一样的。一般人认知普通人是认不出来珍贵树木的,但是专门从事这一行的肯定认识,所以刑事责任肯定不一样
那就可以顺手拿走吗?
如果这个古董,社会一般人,大多数外行人,都觉得不值钱。比如是个碗吧,实际价值100万,社会一般人,外行人都觉得这个碗就是个十块钱的瓷碗,除非有其他证据证明小偷知道这个碗的实际价值,不然就会认为小偷是个社会一般人,他想偷的是10块钱的碗而不是100万的古董。偷10块钱的东西在道德上还是小偷,也是不对的,不能偷得,但刑法上不认定为盗窃罪。
你不会真以为柯尔鸭不出名吧?这种一看就不是肉鸭 惯偷鸭的人会不知道鸭的品种?这些都不说好了 王思聪那只鸭去年那么出名 还能不知道了?
你可拉到吧,像这种是派出所或法院受理后,找专业机构来估价,人家不管你认为这是只普通鸭子还是只玩具鸭子,人家只会根据市场价来定!
不要你觉得,要大众认知觉得
不是你说不知道就不知道的,是按照社会一般人认知。而且这个只是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该怎么赔就怎么赔。
那我是不是不小心撞了宾利,不识标还可以以为是比亚迪啊
这里的一般人认知指的是对物品价值判断按照社会一般人认知标准,不是指行为。
只要有发票,必然赔全款
那就砸贴五菱标的超跑🐶
估计也就上次思聪买了知道的人才多点,之前知道的少之又少。
你花很大成本培育一个特种西瓜,结果被人摘了,人家以为是普通西瓜
那样的话,要是追究这个人责任是需要原价赔偿还是怎么样?
罗翔说过的偷狗不是和这偷鸭子一样?还是要看一般人的认知
不可以,在一般常识里金子就是值钱的,你说不知道不行🐶
我在街上捡一个破旧瓦罐 结果你告诉我是我拿了唐三彩?
按照社会一般人认知这个鸭子就是个普通鸭子,最多100块吧,不够成刑法上的数额较大盗窃罪(超过1000块),所以基本上没有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话直接照价赔偿就可以了。
你怎么说不明白呢 我知道它是一万的东西跟我认为它是一百的东西拿走性质能一样嘛
法盲
还真不是这样的,除非你能证明这一个种群智商拔群,就像狗中边牧,才能溢价,这动物能听懂人的呼唤确实不能代表它的智商有多高,因为其他的鸭子,鸡,乌龟,兔子都能做到
老法盲了
不是的,你可以百度天价葡萄案,造成损失不可估量,最后就赔偿几百块钱。
两个价位差不多吧
你把咱们的司法工作者当木头吗……
所以说的是一般人的判断而不是盗窃者的主观判断,这里的一般人就是普遍的大众的正常人的标准。一般人会认为钻戒是玻璃珠子吗?一般人看不出来名表价格不菲吗?恐怕一般人还是大概都能识货的吧。
牛批🐮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的,不能一概而论,比如一个普通人在街上捡的一个破瓦罐,和一个专门搞走私的在街上捡了一个破瓦罐,同样的物品价值,按照社会一般人认知也是不一样的,刑事责任也不一样。但是民事责任还是要赔偿的。
性格和智商应该土狗更好
你自己搞错这个这个案子的判断依据了。盗窃普通兵马俑的头也是重罪,盗窃犯以为不是重罪是法律认识错误,不影响判断。一般人正常认知,应该知道,层层保护的兵马俑是文物,是不能侵犯的法益。除非有阻却违法事由,小孩、傻子、隔绝环境下的人。
你好,每个省都有不一样的规定,具体可参考河南省关于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视是否退赔及是否认罪认罚进行量刑,另参考北京天价普通案,具体数额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事实认识,但会在既遂基础上酌情从轻。
首先是偷这个行为,然后才是你偷的价值。并不是说价值低你偷窃的行为就会变得无所谓。
振振有词的法盲…
那如果你和农村老夫赶着牛车把一辆法拉利刮了呢?
这个不可能以盗窃罪入刑。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不可能知道这鸭子这么贵的,如果知道,那么他偷过来肯定是拿去卖的,而不是吃掉。
他说的一般人定义,是理论上的一般人定义,指的是法律上的一般人定义。你认为他那个一般人定义是口头上的,所以你理解错了。
天价葡萄是实验种植品种 看起来和普通葡萄差不多 这鸭子一眼贵 谁家肉鸭长这样 反正不好说 真打官司 搞不好又成了司法典型案例
以为是现代工业的残赤品
几年前有个大学生抓鸟贩卖,后来被抓了发现是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判刑10年,按理说一般人也不知道这什么鸟。
说的很清楚了。 1、民事上,按侵权损害赔偿,可以要求她赔1万。2、刑事上,只能看成一起盗窃普通鸭子的案件,不构成盗窃罪。
没毛病
还真是罗翔老师反复讲过这点,这是判定罪责的一个重要因素
我确实第一天知道,我关注王思聪干嘛?感情大妈上网的频率比我还高呗
这个偷鸭人不用坐牢,但是要原价赔鸭。
多看罗翔,增强法治意识,全面依法治国。 其实很清楚,1、民事上,按侵权损害赔偿追究,可以要求她赔1万。2、刑事上,只能看成一起盗窃普通鸭子的案件,不构成盗窃罪。
这件事是错的,但法律是明确的,不能说你认为他怎样就怎样,而要结合他的动机。顺手拿走这件事肯定是错的
帕萨特和辉腾,五亿的鸡缸杯和普通杯,你告诉我怎么判
为啥王思聪养只鸭子全国人民都得知道😳
老哥,不懂法就别瞎比比行么,什么时候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判断来衡量被盗物品的价值啊?
不用考虑,直接看市场价,你觉得钻石就是块石头,也不能拿别人家钻石
别拿无知当常识
然而盗窃罪就是要达到一定数额才能构成的,你偷一只一百块的鸭,不用坐牢,顶多拘留几天。但是如果你偷的是一万块的鸭,且你明知价格,那等待你的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被盗窃物品的价值非常关键。
卖鸟那个很明显他是知道的
可以百度天价葡萄案,几十万最后定案几百块。
我觉得吧,不管是不是宠物鸭,大街上走着一只鸭子,不是你的,凭什么抓来吃掉,这种行为就能看出这人的为人了
你活了二十多年没偷过鸭子吧?这就是你与那个大妈不同的地方
对于你这种语气的法盲,连解释的欲望都没有。
罗翔讲过这件事啊,这只鸭子价值多少钱得根据大众的普遍认知来判断。根据大众的普遍认知一只鸭子能超过50块钱嘛……
罗老师经常说这个,挺难理解的
我觉得类似但是有区别,主要是科研葡萄和葡萄长得一样,这个明显不一样。不过被告肯定会以这个提出抗辩的,看法官了
好像这人是惯犯,而且知道
这个我还真不信。
问题是便宜你也不能偷啊,偷了就得按……
是
道德问题? 盗窃已经没跑了 现在是重还是轻的问题 和民事赔偿问题 大家主要是说这鸭子到底算普通肉鸭赔 还是柯达鸭标准赔
可以百度天价葡萄案,这种案件本来就有争议
没多大事是不是也得赔钱啊,这缺肉大婶看着不富裕吧
我前面打的这一大段都是刑法上的分析,民法不用考虑这些,就是第一句话,直接索赔就是了。这不是一个思维体系,刑法上,是拿主客观相统一来抵抗国家刑罚权的滥用,民法上,是用公平原则来抵抗同为平等主体的你。
科研价值很难界定跟柯尔鸭的市场价值明确是两个事件 不能放在一起判
要考虑一般人的主观常识
物价局标的?
怎么可能,看市场价的,我们这边有个厂老板养了一只狗,八万多,被人以为是土狼狗抓走了,后来是当大案办的,相当于八万多的财物,下午就抓到人了,刑拘啊。
普通鸭子脖子长很多的
盗窃归盗窃,但能不能刑事立案是另一回事
你真是搞笑,你不知道不代表这个东西就得按你的认知来,那这个世界上你不知道的多了,都得按你的认知来?再说了,这个鸭子不是人家说多少钱就多少钱,这是有市场明码标价的,不是你这种所谓的普通认知
还好,这段没有张三
土狗没有固定的样子,所以就没法标高价了。。。至于价格,等日本田园犬数量到一定程度了,也一样不值钱了
这个鸭子不是肉鸭,长得也与肉鸭有区别,类似柴狗与土狗的区别,明显带有宠物性质,一般人认知会没有这类区分吗
刑事上可能无责,民事上的赔偿责任是跑不掉的
不是吧?我之前似乎看过类似新闻。会考虑到盗窃者的认知
拖出去犬决!
老看罗老师慢慢开始体会法考应该很难🐶,还好我不是学法的
纯属炒作,千把块钱,铲屎官留!!
所以贪小便宜的人才屡禁不止。有几个重判案例,以后你看还有人敢这样顺手牵羊么?要不被判刑很简单,别贪小便宜就行了。
就是偷,哪怕只值十块钱,这种恶劣的行为也要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