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私入他人汽车身亡案,法律不允许“和稀泥”!

我的名字很长不信的话你看
这。。。也就是说如果车停了公共场合忘记锁的话就有责任了?啊这,讲道理你家小孩没得到允许进入他人车了搞得车变凶车害得附带责任了。卧槽有没有天理了

盖世烂人
引用 @hgwxx07 发表的: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上面不是说,看他停在哪里才是关键,要是公共停车位他还是要负责,这我觉得搞笑

虎扑用户759326
初学法律者说点不同意见,可以一起讨论,别人身攻击谢谢各位jr。从记者采访中得知,死亡男童家与车主存在一定得亲缘关系,属于同一太公,且男童家距离车主家不过200米。如果男童家与车主家平时有互相来往,就可得出男童对车主家并不陌生的结论,平时可能多次游玩至车主家门口,从采访视频中可以看出,事发地应该属于农村地区,农村小孩子没什么娱乐项目,大部分都是走街串巷找乐子,况且正在上幼儿园的男童,正是喜欢上蹿下跳,到处探险的年纪,在发现车辆未上锁的情况下,进去玩耍也比较符合他们这个年纪天性。车主在明知自己遥控钥匙失灵一个多月,并且知道男童经常在附近玩耍,不管是出于对自己财产保护还是对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保护,都应当及时修理更换遥控钥匙或者锁车后应该有谨慎注意的意识,对车门是否上锁进行检查。车主应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当然,在这起事故中,家长存在严重的监管缺失,应当负本次的事故的绝大部分责任。 (此分析基于男童多次在周边甚至车主家门口玩耍作出的,如果男童只是第一次到车主家门口,以前从未踏入,那车主无法预见,也不能期待他去预见从“从天而降”男童会进去他家门口并被锁在车内,那么我赞同车主毫无责任)

s
stronghh
不锁门不是问题,家里又不安全的东西被碰到就有责任

持机投篮
有因果关系不代表有责任,逻辑要搞清楚

让篮球飞一会行不行
引用 @hgwxx07 发表的: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鹅城的豪绅和百姓都像你这么有良心和明事理,我六爷也不至于因一碗凉粉惨死🤙

嫂子喊老哥的弟弟
引用 @七颗雷 发表的:
父母未尽监护人责任,致儿童死亡,应该判刑。

如果场景发生在公共场合不知道会怎么判?现在碰瓷越来越走向高端!

没有半月板
引用 @七颗雷 发表的:
父母未尽监护人责任,致儿童死亡,应该判刑。

还要赔偿车主 车损

山下飘着云
引用 @我的一个朋友和我说 发表的:
在有些大是大非的事情面前确实应该严格,但是有些案件警察法官就应该和和稀泥,比如家庭纠纷领里纠纷,甚至一些欠款案件,双方和解自愿履行更能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没什么不好,反而让法律更有温度,不要一刀切。

你说的这些是民事案件,调解很正常,这不叫和稀泥。

虎扑用户317828
引用 @番茄棒棒嘡 发表的:
满分鸡儿,一个这么简单的事情还给老子分析来分析去!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还有分在私人场地和公共场所的搞法?!这特么是什么玩意!?!

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说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只是说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这点是由我们国家的制度决定的。

山下飘着云
引用 @猛龙老大莱昂纳德 发表的:
法理下还有人情不是,法官应该让车主人道赔偿50%吧

人情是吧,房子、车子都不想要了,赔钱吧

洛杉矶四点再无24
引用 @霸天虎奔哥 发表的:
还应该赔车主换车钱吧?不然开车时不会觉得后脖颈凉飕飕的吗?

转手就是女士精品二手车

恶魔爱哭泣
引用 @央行北平分行方步亭 发表的:
但我觉得很难把这个儿童的父母亲都送进监狱的,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感觉很难。

不是很难,是不可能

虎扑用户134879
引用 @hgwxx07 发表的: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老春来老哥了

窝火无敌日遍联盟
引用 @岿然 发表的:
老春来老哥了

娶个婆姨🐶

谈笑丨风生丶又一年
车主要是有责任,那就是中国法律的问题

紬希摘希白杨小埋康娜
只要车主没责任就好,家属还想讹钱,蹲家里哭吧,活该

虎扑用户134879
那你得问陈坤,六子吃了几碗凉粉

虎扑用户947003
引用 @七颗雷 发表的:
父母未尽监护人责任,致儿童死亡,应该判刑。

虾仁猪心啊

懵懵的初九
我如果是车主,如果对方没找我要钱,我就自认倒霉了,要是像新闻里这样的父母,我肯定是反而找律师要求他们赔偿我损失的

K
KKKIBOR
引用 @热爱我所热爱的 发表的:
这不是大街,这是人家院子里

老哥,你是不是没懂他说的啥意思

啊帆带你超神
引用 @hgwxx07 发表的: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现在大部分法律并不会大家说两碗就两碗。 会告诉你,他就一个卖凉粉的,别计较,算你吃了一碗半。

O
OKC最棒
可是还是同情弱者,我开车撞了一个开电动三轮车的老头轻微事故,老头腿手出了血。交警说老头无牌而且不允许电动全责还得赔我修车钱,我看那老头坐在地上捂着伤口想想算了,还给了他200块钱

不要在意昵称看内容
监护人没尽到监护责任,应该判刑

I
IG亡了
父母责任重大

I
IG亡了
父母不管小孩

你们一起上我赶时间
车主还要叫小孩家里赔偿才对,特么叫我的车以后怎么开

虎扑用户514368
引用 @hgwxx07 发表的: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孙守义,你说,到底吃了几碗,在坐的乡亲都会为你做主🐶

L
LvKyle
引用 @hgwxx07 发表的: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六爷敞亮人

水花永不停息
引用 @性感老哥在线怼人 发表的:
剥夺饲养权

搁这养动物呢🐶

M
MarkWatney
一点都不同情,同情啥?父母是干啥吃的?

再上明月楼
引用 @霸天虎奔哥 发表的:
还应该赔车主换车钱吧?不然开车时不会觉得后脖颈凉飕飕的吗?

车主已经说了 把车报废

番茄棒棒嘡
引用 @拉面加面不要面 发表的:
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说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只是说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这点是由我们国家的制度决定的。

我表达不准确,我说的私财不可侵指的是法律之外的人性层面的
K
KOP4KOP
在专业人士看来,车主是否锁好了车门不是此案的关键,要害在于场所的性质。如果车主将车停在公共场所,需要就未成年人可能进入车内的意外做好预防。而车主的车不论是停放在自家还是亲友家的院内,都不是公共场所,因而无需尽到停放在公共场所的相应义务 法盲们 好好学习一下 以后不要出点事情上来就骂人 法律不等同于道德 也有非常细致的分类 这次的是泼妇 以前有多少人 甚至以后还会有很多人 都是在你们骂骂咧咧的鄙视中 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旺犬
引用 @七颗雷 发表的:
父母未尽监护人责任,致儿童死亡,应该判刑。

这在国外真有可能判刑吧?我们国内好像对于家长的法律约束不多,不过也在慢慢进步了。但是还是希望走在一些不好的事情发生前立法,不要出了事才想到哪哪还没完善。

我你嘛爱嫂子啊
引用 @引体向上困难户 发表的:
谁家小孩在大街上就爬别人家车呢

还进别人院子里了

d
drz3
引用 @七颗雷 发表的:
父母未尽监护人责任,致儿童死亡,应该判刑。

从道理上讲就应该是这样!可惜我国暂时看来有点困难。。。

老林1945
应该追究儿童家长疏忽看管责任和承担车主车辆报废的损失,精神损失

孤单独行NICE
引用 @七颗雷 发表的:
父母未尽监护人责任,致儿童死亡,应该判刑。

不是小孩父母托给邻居照料的么!

虎扑用户647498
罗翔:法律是平衡的艺术。

卑微的喽啰
我自己的车我锁不锁是我自己的自由,换个成年人进去我还告你盗窃讷

e
eyodilee
那这车停院外大路上 那车主就有责任了?

央行北平分行方步亭
引用 @恶魔爱哭泣 发表的:
不是很难,是不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

H
Haoyuoooo
引用 @不会打球的篮球迷 发表的:
老六子了

要的就是一个公平

别哭我赢了上帝就回来
引用 @性感老哥在线怼人 发表的:
剥夺饲养权

饲养权可还行😂

用户1160429485
希望孩子家长赔车主车钱

j
jwelia
引用 @贝多芬用多芬 发表的:
同意!其实法理再怎么高深,也不能脱离现实生活的观念和逻辑。这件事,打一个很相似的比方:如果这俩小孩不是进到车里被闷死的,而是去河里被淹死的,那监护人去找谁索赔呢?法理又该怎么解释?就结果而言,这个假设就是换了一个案发现场而已!况且,人车停在自己家门口的,俩小孩还侵犯了人家的物权,现在人家的车因此报废了,孩子监护人理应赔偿,因为监护人没尽到监护义务才导致事情的发生。

当然是找河神索赔了

阿里爸爸4567
车主没锁好门,车里被盗窃了,有没有人分担一下责任呢?

虎扑用户473351
引用 @hgwxx07 发表的: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小六子

j
juno_von
就算是停在公共场所,我觉得车主都没有责任

l
liaotengyun
父母责任最大

k
kinglion1
引用 @热爱我所热爱的 发表的:
这不是大街,这是人家院子里

那更不行了✋,人家院子里爬人家的车?

V
VVVccc丶
引用 @引体向上困难户 发表的:
谁家小孩在大街上就爬别人家车呢

他家孩子

快乐的正真是不你
引用 @性感老哥在线怼人 发表的:
剥夺饲养权

虽然粗俗,但话糙理不糙,这种监护人也就剩下喂饱了,就这还想赖人家车主,三观崩了,能教育出啥孩子,不饿着就算好的了

快乐的正真是不你
引用 @您还说 发表的:
那不行,得看谁买了刀,趁他不注意拿走,谁让他看管不严🐶

这波解析6,碰瓷式处罚

东川路小开
引用 @KOP4KOP 发表的:
在专业人士看来,车主是否锁好了车门不是此案的关键,要害在于场所的性质。如果车主将车停在公共场所,需要就未成年人可能进入车内的意外做好预防。而车主的车不论是停放在自家还是亲友家的院内,都不是公共场所,因而无需尽到停放在公共场所的相应义务 法盲们 好好学习一下 以后不要出点事情上来就骂人 法律不等同于道德 也有非常细致的分类 这次的是泼妇 以前有多少人 甚至以后还会有很多人 都是在你们骂骂咧咧的鄙视中 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扯淡,如果是摩托车呢? 小孩顽皮爬上摩托车倒下砸死了怎么说? 前提摩托车停在公共场所合法位置。
您还说
引用 @快乐的正真是不你 发表的:
这波解析6,碰瓷式处罚

没办法,超市的塑料袋太不结实,很容易破🐶

宋祖儿圈外男友
引用 @央行北平分行方步亭 发表的: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我们钟裹真是太厉害啦!🐶

好那就随便吧
引用 @hgwxx07 发表的: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我觉得还要追究车主的损失,未成年人跑别人家自杀,造成的经济损失谁来承担。

虎扑用户849424
引用 @小高你真行 发表的:
看过这个事件死者母亲的采访,这个母亲说法院判车主无责也是正常。并没有强调车主一定有责任

那她为啥要告人家

虎扑用户590916
引用 @七颗雷 发表的:
父母未尽监护人责任,致儿童死亡,应该判刑。

判刑待商榷,赔偿车主是真的
好那就随便吧
引用 @盖世烂人 发表的:
上面不是说,看他停在哪里才是关键,要是公共停车位他还是要负责,这我觉得搞笑

我也觉得搞笑,假使一个小偷偷了车撞人了,车主还要赔钱,这不扯淡嘛

好那就随便吧
引用 @引体向上困难户 发表的:
谁家小孩在大街上就爬别人家车呢

贼家的孩子

h
haohaoi58
引用 @引体向上困难户 发表的:
谁家小孩在大街上就爬别人家车呢

人家是门没有锁,而不是门不关!

I
Imisstheolddays
引用 @霸天虎奔哥 发表的:
停外面也没责任吧?话说你能在大街上随便拉开别人的车门钻进去,车主要使用暴力赶你出去是不是得算谋杀?不能把停在公共场所的汽车车内空间和公共场所混为一说吧

我也觉得,不然实在难以理解啊,难道车停在公共场所就不是个人财产了?就算是地下车库买了私人车位,那特么停车场也还是公共场所啊,被人非法入侵车内,居然还要受害者来担责。。。。。。
金州扛把子史帝芬库里
引用 @hgwxx07 发表的: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那么,到底吃了几碗粉?

桥沟镇东二十里铺后村小吴彦祖
引用 @引体向上困难户 发表的:
谁家小孩在大街上就爬别人家车呢

这是人家家里呀

F
Fencer521
募捐个屁!应该对孩子父母罚款,如果他们还有孩子,应该剥夺其抚养权!

东川路小开
引用 @桥沟镇东二十里铺后村小吴彦祖 发表的:
这是人家家里呀

不是停家里就有问题了? 人家私有财产,不容侵犯啊。
P
ProfESDer
引用 @神锋诺伊尔 发表的:
这波评论满分

这要在公众场所没锁车发生这事儿,车主就该背锅了 这叫满分?

虎扑用户866965
引用 @hgwxx07 发表的: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刀给你 来剖开

w
woaizxy888
引用 @引体向上困难户 发表的:
谁家小孩在大街上就爬别人家车呢

应该全款赔车钱 这车以后谁还敢开

赤司复活
引用 @hgwxx07 发表的: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六一地里给你点赞

勇敢的豪猪
央视网评真新鲜,公共区域也不是也不存在责任,侵权责任要求侵权行为,侵权行为要有违法性,哪里违法?

凯岩城公爵
引用 @番茄棒棒嘡 发表的:
满分鸡儿,一个这么简单的事情还给老子分析来分析去!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还有分在私人场地和公共场所的搞法?!这特么是什么玩意!?!

“ 18、19世纪,财产权被资产阶级视为天赋人权,神圣不可侵犯。 ……还规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增进社会繁荣,也可对财产权给以一定限制,必要时还可以在正当的补偿下收归国有。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基本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 百度百科

q
qparkorg121
话说这个车,从里面锁住就打不开了吗?

醉爱胖仔
引用 @宋祖儿圈外男友 发表的:
因为我们钟裹真是太厉害啦!🐶

加狗头也掩盖不了nhml🤪

赢在执行
引用 @引体向上困难户 发表的:
谁家小孩在大街上就爬别人家车呢

我认为即使再公共场所不锁车门进去闷死车主也无责,谁让对方进去的呢

上帝的干爹
引用 @我们的征途是星辰与大海 发表的:
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我今天就吃了一碗凉粉!

科少爷的剑
点评的非常好,希望执行层可以以此办理。

上帝的干爹
引用 @山下飘着云 发表的:
你说的这些是民事案件,调解很正常,这不叫和稀泥。

民事和刑事差别太大了

虎扑用户852278
引用 @七颗雷 发表的:
父母未尽监护人责任,致儿童死亡,应该判刑。

说是这么说,不过这样一来生育率又可以继续下跌了,谁想生个定时炸弹

K
KOP4KOP
引用 @东川路小开 发表的:
扯淡,如果是摩托车呢? 小孩顽皮爬上摩托车倒下砸死了怎么说? 前提摩托车停在公共场所合法位置。

既然你说了是合法的停车位置 那就刨去了一种可能 如果他是非法停车 没有讨论的意义了 那只剩下另外一种 这个合法停放地的管理者 我不是学法的 我给你解释不了那么详细 但是他肯定会分很多情况 孩子自己跑进去了 那有没有围栏之类的 还有就是家长带进去的 怎么解决 摩托车车主肯定无责 能做到的他都做到了 你是不是觉得 你家孩子自己吃饱撑得进去捣乱 我收费员还要跟着倒霉啊 这样想是错的 你说的这种情况 其实根本就不用法律知识在解释 还是用最简单的 把他换成另一个相对简单的例子 如果一个人抽着烟进了停车场 一不小心弄个大爆炸 你说物业有没有责任 这条街上讨厌熊孩子 讨厌电瓶车 总会带着片面的思维去考虑问题 你只要替换一个相近的案例 抛去监护人这个弯 就很容易理解了

辉哥秀秀秀
引用 @央行北平分行方步亭 发表的:
为什么不可能?

肯定不可能啊,监管不当致使孩子死亡,又没有主观侵犯孩子生命权的动机,也没有侵害孩子生命权的行为,为什么要判刑呢?

虎扑用户091325
引用 @啊帆带你超神 发表的:
现在大部分法律并不会大家说两碗就两碗。 会告诉你,他就一个卖凉粉的,别计较,算你吃了一碗半。

说这么好没人赞?

真的没得抑郁症
引用 @jwelia 发表的:
当然是找河神索赔了

金斧头还是银斧头

你们都有翻别人老贴的习惯吗
引用 @感情开解专家 发表的:
以后想死了去别人家拿刀自杀,哈哈

卖刀的:你能不用我们家的刀吗?谢谢

牛逼的人不吹牛
停在公共场所就有责任,那我车停公共场所被熊孩子划了家长怎么不出来赔我钱。
C
CechFans4ever
引用 @性感老哥在线怼人 发表的:
剥夺饲养权

本来很严肃的帖子直接被笑出眼泪…

l
lios1200
引用 @引体向上困难户 发表的:
谁家小孩在大街上就爬别人家车呢

别人车也不是公共场所啊

无解欧MVP
引用 @性感老哥在线怼人 发表的:
剥夺饲养权

这个ID很符合这个回复

洛杉矶淘肛魔
引用 @这波水平怎么样 发表的:
同意

导致人家车辆报废,人家是不是应该起诉呢,要求赔偿呢,好好的宅院成了凶宅是不是应该精神赔偿呢。

我是海沃德
引用 @清风之刃 发表的:
不但不该追车主的责任,相反该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恐怕还有赔偿车主,好好的车,这还怎么开。

z
z22haihan
引用 @我们的征途是星辰与大海 发表的:
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那权力如何寻租?

无敌金箍棒
我觉得,哪怕把车停公共场合,没锁何错之有?

X
Xequis
劳资自己的车 锁不锁车关别人屁事 这不就是讹人?

影云端
引用 @七颗雷 发表的:
父母未尽监护人责任,致儿童死亡,应该判刑。

应该赔偿车主 车辆的损失费
不能看书
引用 @引体向上困难户 发表的:
谁家小孩在大街上就爬别人家车呢

你别说,今天下午开的庭就是这样,开别人电动车撞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