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私入他人汽车身亡案,法律不允许“和稀泥”!

重返61号公路
楼主 (虎扑)
据央视网评: 两男童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他人轿车,误触门锁,最终因高温窒息死亡。最近发生在广州花都的这起悲剧让网友唏嘘。而围绕责任归属问题,也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男童家属认为尽管警方已排除他杀,但车主也有一定责任,称车未锁才导致小孩进入。而车主则表示,事发时车的遥控钥匙出了故障,儿童不幸身亡的根本原因在于“两个小孩无人看管”,现在酿成悲剧导致车辆报废,自己也是受害者。“别说我锁了车门,就算我没锁车门,是他来到我家里出的事,我觉得很冤枉”。 悲剧虽然发生在车上,但本案显然不适用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那么按照侵权责任法,车主是否存在过错? 目前很多法律专业人士已对此案作了详尽的分析。在专业人士看来,车主是否锁好了车门不是此案的关键,要害在于场所的性质。如果车主将车停在公共场所,需要就未成年人可能进入车内的意外做好预防。而车主的车不论是停放在自家还是亲友家的院内,都不是公共场所,因而无需尽到停放在公共场所的相应义务。 假若觉得法理的分析稍稍深奥了点,那么不妨用一个简单的比方来观察这一案例。如果一个人未锁房门,别人家的小孩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了房内,不幸因意外而身亡,在房主是否有责任的问题上,是不是足够清晰? 孩子死亡的悲剧给其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冲击,所有讨论此事的人,即使是坚定认为车主无责的专业人士,也都不曾吝惜他们对男童家属的同情。但同情是一回事,法律又是另一回事。社会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同情,并用社会募捐等方式对男童家庭给予抚慰,但法律则不应该打折。http://t.cn/A6Ldufwj(央视网)

 

🔥 最新回帖

赢在执行
270 楼
引用 @desiery 发表的:
那行,我做个密封的铁笼子,上面还写有“勿进”字样,放在你家不远处的公共场合,你的小孩进去死了,也算自认倒霉吗?

是的

R
RockHomeTown
269 楼
引用 @洛杉矶四点再无24 发表的:
转手就是女士精品二手车

一手车

辉哥秀秀秀
268 楼
引用 @ixjloppopy 发表的:
过失致人死亡呢,应当预见而没有遇见的情形

过失致人死亡也得发生实质性的侵害被害人生命权的行为,这家长只是监管不力,不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的。

d
desiery
267 楼
引用 @赢在执行 发表的:
我认为即使再公共场所不锁车门进去闷死车主也无责,谁让对方进去的呢

那行,我做个密封的铁笼子,上面还写有“勿进”字样,放在你家不远处的公共场合,你的小孩进去死了,也算自认倒霉吗?

d
desiery
266 楼
引用 @haohaoi58 发表的:
人家是门没有锁,而不是门不关!

关门不是关键,如果关了门就没有责任,那我做个密封的铁笼子,放在公共场合,小孩进去闷死了,只能怪家长吗?要是你的小孩死在里面了,也只能自认倒霉吗?还有人说家长为什么不在,不24小时照顾。那如果家长,那你能保证你的小孩能24小时有人照顾吗?如果不能保证,是不是不允许生育了。

 

🛋️ 沙发板凳

神锋诺伊尔
这波评论满分

h
hgwxx07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花花花大爷
法律可以讲人情,但是不能滥情

R
Ravenz
说实话,责任在父母,没有好好教育

一定要进总决赛
引用 @hgwxx07 发表的: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老幺点赞

w
watchtow
那意思如果停在外面,那就责任了

星之所
引用 @hgwxx07 发表的: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老凉粉了

忠勇仁义
引用 @hgwxx07 发表的: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强烈支持

虎扑用户287671
父母未尽监护人责任,致儿童死亡,应该判刑。

引体向上困难户
引用 @watchtow 发表的:
那意思如果停在外面,那就责任了

确实 这停外面又该怎么算呢

陆望舒
我赌5毛车主最后还是会赔点钱……
您还说
说公共场所的有点扯,汽车是不是私人财产,比如那我买一屉包子在公园里吃,转头捡个东西的时间,被人偷吃结果噎死了,是不是我也得负责啊

虎扑用户814781
在国外 监护人没有好好看住孩子是要坐牢的。

一群猪队友
引用 @引体向上困难户 发表的:
确实 这停外面又该怎么算呢

停公共场所,门不关,未成年爬进去,就相当一个鸟笼子,你说呢

引体向上困难户
引用 @一群猪队友 发表的:
停公共场所,门不关,未成年爬进去,就相当一个鸟笼子,你说呢

谁家小孩在大街上就爬别人家车呢

F
Fmvp塞克斯顿说
有没有课代表总结一下

感情开解专家
引用 @您还说 发表的:
说公共场所的有点扯,汽车是不是私人财产,比如那我买一屉包子在公园里吃,转头捡个东西的时间,被人偷吃结果噎死了,是不是我也得负责啊

以后想死了去别人家拿刀自杀,哈哈

黄大大先森
我只能说车主是真的倒霉

虎扑用户506288
父母监护不到位才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虎扑JR0770179357
按法律办司机过失赔十分之一钱,孩子父母过失杀人判3年刑可破

您还说
引用 @感情开解专家 发表的:
以后想死了去别人家拿刀自杀,哈哈

那不行,得看谁买了刀,趁他不注意拿走,谁让他看管不严🐶

一颗木瓜君
车主好好的车子变“凶车”,房子变“凶宅”,这家长还有逼脸说车主有责任?真就当父母不用考试?

这波水平怎么样
引用 @七颗雷 发表的:
父母未尽监护人责任,致儿童死亡,应该判刑。

同意

w
watchtow
引用 @引体向上困难户 发表的:
确实 这停外面又该怎么算呢

停院子里那也是小区的公共场所,那和停小区外面又有什么区别呢?

筷下留肉
可惜的是现实里就说简单的电动车闯红灯被撞,每个城市的处理结果都不会一样,甚至于同一城市发生的事,这个警察的处理结果和另一个就不一样。

小飞侠科比Mamba
好慌 今天下班时候找不到车钥匙,找了好久都没有。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车里看一下,果真是忘记拔钥匙了。万一被哪个熊孩子爬上车开车去撞死人,我岂不是血崩

茶叶蛋爱上咸鸭蛋
引用 @陆望舒 发表的:
我赌5毛车主最后还是会赔点钱……

可以不赔,自愿人道主义赔偿吧

君子厚德载物
六爷点了一个赞👍

我们的征途是星辰与大海
引用 @hgwxx07 发表的: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利物浦的红色火箭
引用 @hgwxx07 发表的: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在有些大是大非的事情面前确实应该严格,但是有些案件警察法官就应该和和稀泥,比如家庭纠纷领里纠纷,甚至一些欠款案件,双方和解自愿履行更能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没什么不好,反而让法律更有温度,不要一刀切。

蔯瘋瘋
这种人还给他募捐?

性感老哥在线怼人
引用 @七颗雷 发表的:
父母未尽监护人责任,致儿童死亡,应该判刑。

剥夺饲养权

r
rushar
这傻逼父母有啥可同情的?毫无廉耻,狡诈奸滑之人,断子绝孙合情合理。

海口府城小旋风zzz
引用 @茶叶蛋爱上咸鸭蛋 发表的:
可以不赔,自愿人道主义赔偿吧

要是我这车都不想要了……死了两个小孩

a
alfred_
引用 @七颗雷 发表的:
父母未尽监护人责任,致儿童死亡,应该判刑。

对 父母也有法律责任

清风之刃
引用 @hgwxx07 发表的: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不但不该追车主的责任,相反该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我虎虎生威啊
引用 @watchtow 发表的:
那意思如果停在外面,那就责任了

你没看上文吗?私有财产你管我停哪里

引体向上困难户
引用 @watchtow 发表的:
停院子里那也是小区的公共场所,那和停小区外面又有什么区别呢?

昂我不是杠 我只是不理解这和车主有什么关系

a
alfred_
引用 @watchtow 发表的:
停院子里那也是小区的公共场所,那和停小区外面又有什么区别呢?

自家的院子 这户好像是院子还没安门

虎扑用户216160
引用 @性感老哥在线怼人 发表的:
剥夺饲养权

抚养权吧。

m
messiah1986
法律是兜底的,不讲人情的,这是法律的底线

C
Ccheo
引用 @我虎虎生威啊 发表的:
你没看上文吗?私有财产你管我停哪里

原文讨论了场所问题

央行北平分行方步亭
引用 @七颗雷 发表的:
父母未尽监护人责任,致儿童死亡,应该判刑。

但我觉得很难把这个儿童的父母亲都送进监狱的,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感觉很难。

东川路小开
哪怕公共场合来说,车主也没责任。 我忘记锁车了不行吗? 我只要停在正规合法位置,比方说停车场,何责之有?我就是单纯忘记锁车了,有问题?
猛龙老大莱昂纳德
法理下还有人情不是,法官应该让车主人道赔偿50%吧

虎扑用户311921
引用 @一群猪队友 发表的:
停公共场所,门不关,未成年爬进去,就相当一个鸟笼子,你说呢

认可,公共场所车主有一定责任。

t
twfddd
那以后不是可以找没锁的车碰瓷了???发财机会

戚戚于失
引用 @hgwxx07 发表的: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六子点赞

虎扑用户138543
引用 @hgwxx07 发表的: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六子老工具人了

情绪曼巴胡小姐
引用 @引体向上困难户 发表的:
确实 这停外面又该怎么算呢

公共场合 没有法律说不能停就行

广
广州恒大球员罗纳尔多
引用 @hgwxx07 发表的: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玩绳子上吊了 找厂家赔偿?

虎扑用户849424
引用 @一群猪队友 发表的:
停公共场所,门不关,未成年爬进去,就相当一个鸟笼子,你说呢

这车是人家的私人财产,锁不锁车应该是自己的权利吧

走着走着这样
引用 @一群猪队友 发表的:
停公共场所,门不关,未成年爬进去,就相当一个鸟笼子,你说呢

这个不是门不关啊,是门没锁而已,照片那个不关门肯定是事后拍的呀。。。。

我才是最可爱的
引用 @性感老哥在线怼人 发表的:
剥夺饲养权

老哥可能是一时打错字了,但这个饲养权给我看笑了

原来并没有事
想问一下,车停在公共停车位不锁车出这事就有责任了?也不合理吧,自己的车不锁车有什么错?随便上别人车不犯法?

w
wi-ki
引用 @hgwxx07 发表的: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张默点赞

不会打球的篮球迷
引用 @星之所 发表的:
老凉粉了

老六子了

你说不是就不是
引用 @watchtow 发表的:
停院子里那也是小区的公共场所,那和停小区外面又有什么区别呢?

那个院子根本就不是什么小区

J
JanMc
引用 @alfred_ 发表的:
自家的院子 这户好像是院子还没安门

房子里面还在搞装修,门应该装修好之后最后搞

t
tanogh
和稀泥会有更多的问题出现,越和问题越多。

一勺子带走
引用 @性感老哥在线怼人 发表的:
剥夺饲养权

人都没了,还抚养啥…

人鱼森林
引用 @七颗雷 发表的:
父母未尽监护人责任,致儿童死亡,应该判刑。

你好,应该判几年呢

菜即是原罪
引用 @性感老哥在线怼人 发表的:
剥夺饲养权

养熊孩子可不就是饲养吗

霸天虎奔哥
引用 @七颗雷 发表的:
父母未尽监护人责任,致儿童死亡,应该判刑。

还应该赔车主换车钱吧?不然开车时不会觉得后脖颈凉飕飕的吗?

大粪
在法律面前没有强弱之分,没有受伤害大小之别

热爱我所热爱的
引用 @引体向上困难户 发表的:
谁家小孩在大街上就爬别人家车呢

这不是大街,这是人家院子里

霸天虎奔哥
引用 @watchtow 发表的:
那意思如果停在外面,那就责任了

停外面也没责任吧?话说你能在大街上随便拉开别人的车门钻进去,车主要使用暴力赶你出去是不是得算谋杀?不能把停在公共场所的汽车车内空间和公共场所混为一说吧

小高你真行
看过这个事件死者母亲的采访,这个母亲说法院判车主无责也是正常。并没有强调车主一定有责任

霸天虎奔哥
引用 @watchtow 发表的:
停院子里那也是小区的公共场所,那和停小区外面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认为车外是公共场所,车内是私人场所!话说你能在街上随便凯拉开别人的车门钻进去吗?

韦德上虎扑
引用 @watchtow 发表的:
停院子里那也是小区的公共场所,那和停小区外面又有什么区别呢?

该车主是停在自建房的院子

虎扑用户678099
为什么没人讨论孩子父母该赔偿车主呢

虎扑用户601722
引用 @海口府城小旋风zzz 发表的:
要是我这车都不想要了……死了两个小孩

没仔细看吧,车直接去报废了

中国电信网上营业厅
引用 @性感老哥在线怼人 发表的:
剥夺饲养权

哈哈哈。。。。没忍住不好意思。

羊羊羊扬扬
引用 @性感老哥在线怼人 发表的:
剥夺饲养权

人都死了,就没抚养权了呀

a
alfred_
引用 @twfddd 发表的:
那以后不是可以找没锁的车碰瓷了???发财机会

拿命换钱啊

a
alfred_
引用 @JanMc 发表的:
房子里面还在搞装修,门应该装修好之后最后搞

他们都是亲戚吧

大把尔
引用 @Ravenz 发表的:
说实话,责任在父母,没有好好教育

是沒监管该判重刑的

h
hp最穷03小指车主
我停在公共场合,不预防小偷偷我东西,要预防孩子进我车。我私人财产和私人空间,就算开着门,我没让你进你就能进?

t
twfddd
引用 @alfred_ 发表的:
拿命换钱啊

没说要把自己弄死嘛!!!

我科是帅锅
停在公共场所就得担责吗?这事情是不可预见的,不锁车门的行为也是不具有危害性的,所以车主为何要担责?把车主的注意义务无限扩大才是对社会秩序的损害。相反,孩子家长没尽到监护责任,造成车辆贬值损失,应当赔偿车主。

为卿不侍君
引用 @一群猪队友 发表的:
停公共场所,门不关,未成年爬进去,就相当一个鸟笼子,你说呢

1.停在私人院子里就没有责任,因为小孩不该闯入别人的家中。那停在公共场所,小孩不是也应该知道不能闯到别人车里么? 2.如果在公共场所就有责任,那哪怕我把车门关了,也会有小孩乱蹿撞我车上受伤的风险,我也要为之承担责任? 所以我觉得按照停车的场所来划分责任很牵强,终究还是小孩家庭教育和监护的问题。

爹帝
引用 @一勺子带走 发表的:
人都没了,还抚养啥…

以后的

漏网之鱼why
引用 @七颗雷 发表的:
父母未尽监护人责任,致儿童死亡,应该判刑。

舒服了

引体向上困难户
引用 @热爱我所热爱的 发表的:
这不是大街,这是人家院子里

大哥你看完我之前的回复 我是支持车主的 只不过我觉得就算在外面也不应该是车主的责任

t
tPepsi
听起来如果在公共场所,车门不锁,还要担责任??

贝多芬用多芬
引用 @七颗雷 发表的:
父母未尽监护人责任,致儿童死亡,应该判刑。

同意!其实法理再怎么高深,也不能脱离现实生活的观念和逻辑。这件事,打一个很相似的比方:如果这俩小孩不是进到车里被闷死的,而是去河里被淹死的,那监护人去找谁索赔呢?法理又该怎么解释?就结果而言,这个假设就是换了一个案发现场而已!况且,人车停在自己家门口的,俩小孩还侵犯了人家的物权,现在人家的车因此报废了,孩子监护人理应赔偿,因为监护人没尽到监护义务才导致事情的发生。

上课
引用 @您还说 发表的:
那不行,得看谁买了刀,趁他不注意拿走,谁让他看管不严🐶

我怎么没想到啊!评论删掉,给我发🐶

番茄棒棒嘡
引用 @神锋诺伊尔 发表的:
这波评论满分

满分鸡儿,一个这么简单的事情还给老子分析来分析去!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还有分在私人场地和公共场所的搞法?!这特么是什么玩意!?!

R
Realericli
引用 @陆望舒 发表的:
我赌5毛车主最后还是会赔点钱……

我赌50

为卿不侍君
引用 @一群猪队友 发表的:
停公共场所,门不关,未成年爬进去,就相当一个鸟笼子,你说呢

而且我觉得自家院子是私人场所,那私家车内同样也是私人场所(即使车停在公共场所),总不能别人可以随便进我车或者拿我车里的东西吧?

心在跳情在烧i
引用 @霸天虎奔哥 发表的:
还应该赔车主换车钱吧?不然开车时不会觉得后脖颈凉飕飕的吗?

肯定换车了

洛杉石基矶
引用 @hgwxx07 发表的:
不和稀泥的法律才能称之为法律,吃了一碗就是一碗,不能众口一说就成了两碗,同样的,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责,不能秉持死者为大的理论就将人情世故代入法律当中

老刘含冤点赞

a
alfred_
引用 @twfddd 发表的:
没说要把自己弄死嘛!!!

把自己弄死 老婆跟人跑了

P
PORSCHE保时捷集团
引用 @猛龙老大莱昂纳德 发表的:
法理下还有人情不是,法官应该让车主人道赔偿50%吧

凭什么?

布鲁大帝
引用 @watchtow 发表的:
那意思如果停在外面,那就责任了

所以恶毒的人家养不起小孩不要小孩,想办法把小孩弄进路人车里弄死还能得赔偿。 法律如果为社会鼓励这种新的财富密码,道德沦丧,那只能说非常可怕了,今天不追究监护人责任,未来就会有更多不负责任的监护人!

沽月人总冠軍
引用 @七颗雷 发表的:
父母未尽监护人责任,致儿童死亡,应该判刑。

父母判刑太难了,把车主的损失赔偿了就行

领克linkco
现在怎么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