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安发布通告:便利店老板属于正当防卫!

霸气妖刀1
引用 @小小十三 发表的:
构不构成威胁你认为在当时的情境下当事人能判断的出来嘛?你可以?

不好意思,我刚又去看了一边视频,记差了,我想说的是前几刀,到龙哥跑行人追之前这几刀,算正当防卫,明显龙哥他的同伙没有参与斗殴伤人,而刀在行人手上龙哥挨了几刀而且在逃跑,这种情形就算是当事人也应该能判断出他不构成威胁了,当然,当事人的判断可能会有偏见,但是法律要以一般标准来判断,正常这种情况就应该可以了,而追砍这里就有防卫过当嫌疑了,当然,我个人是觉得防卫过当有点说不过去,但正当防卫也有点说不过去,所以我个人是比较倾向这属于意外的,都无罪,但是性质不太一样

虎扑用户266333
引用 @wangpenganhuei 发表的:
也没多少钱,老板砸的也挺开心的,毕竟也没有合法路径这么爽的爆头了。。

少林功夫好嘢

火箭熊9527
引用 @火炎焱燚1234 发表的:
明显防卫过当

嗯?这还有亮的?

喵呜啦马咋黑
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正当防卫是正当防卫。 但是啤酒钱谁出……

老板来找我 我出了

布朗尼681
引用 @追随流水 发表的:
老板也很厚道,没用打碎的瓶口捅他

凌晨一点多还开门,不抢你抢谁

雷霸龙詹姆斯1号
引用 @zhbbbby 发表的:
“龙哥那事.没有全国铺天盖地的民意支持和监控,大概率就是故意伤害致死,即使往好处想也是防卫过当。” 以上是我不止一个公安部门的朋友解读的,可想而知,以前多少正当防卫被冤!

确实就是这个。情况

不系舟L
引用 @霸气妖刀1 发表的:
这个说实话我个人看法也觉得是有一点点责任的,防卫过当,毕竟刀在手了,第一下算防卫过当,那是龙哥已经够不成威胁了,定意外或防卫过当都可以,正当防卫说实话有点人情大于法了

那受害人永远是被动的。而且你不开上帝视角怎么知道对方是否还构成威胁。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引用 @黑白GDP 发表的:
还是放把水果刀更安全😁记得之前广西 有人持小匕首抢劫 店主直接拿出一把大砍刀反杀 哈哈 https://haokan.baidu.com/v?pd=wisenatural&vid=13207311084013386337

起码这刀要被没收了

死不掉的虫子
引用 @沙蕙兰 发表的:
我甚至愿意再捐一箱砸在他头上

我跟一箱酱油

红魔卡神
引用 @1ngram3 发表的:
一直都是,只是好的一面现在也多起来了,我记得以前的一个新闻,一女的开车连续别一个男的,被那男的截停一顿暴打,后来说那女的着急开房去了(貌似出轨),当时觉得那男的玩舆论绝对有一手,虽然打人是不对的🐶

合理利用舆论还是没问题的

最爱吃芒果
引用 @用户0462356104 发表的:
万一他又掏出一把枪呢?你被人追着砍的时候还要帮对方考虑是不是已经没有威胁了?他砍了你一刀然后把刀扔了,此时不构成威胁了,然后大家打个招呼各自回家?

如果他掏手枪,你也只能用不高于手枪的武器还击,不然就是防卫过当。总不可能人家手枪刚拿出来,你就用冒蓝火的加特林把人家突突突了吧🐶。

霸王重生
心疼啤酒瓶

凱爾特人客座教練加內特
引用 @追随流水 发表的:
老板也很厚道,没用打碎的瓶口捅他

那就是防卫过当了

木头人翡府
引用 @wangpenganhuei 发表的:
也没多少钱,老板砸的也挺开心的,毕竟也没有合法路径这么爽的爆头了。。

解压神器

飞翔的篮板
引用 @花苼挂圆 发表的:
还有一个事情,那会是全国上下狠抓扫黑除恶,结果你昆山黑社会当街砍人,你警方不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安抚一下上面,扫黑不力的帽子就够他们喝一壶了

所以说龙哥真是活jb该!正是阎王叫他三更死,绝不留他到五更!

l
lG_Rookie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上纲上线就没意思了,动不动就扯国家扯制度

比大师傅
引用 @天下平安是你我的心愿 发表的:
昆山龙哥为我国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做出了卓越贡献🐶

只要对方拿刀了,起码要把它干晕了才放心,死不死也顾不上

蜗壳跳投美如画24
引用 @黯然鬼手 发表的:
能扛下一轮六连击,这哥们也是个猛人。

有兄弟知道被爆头是什么感觉🐶

哦你很达bou
引用 @布朗尼681 发表的:
凌晨一点多还开门,不抢你抢谁

开门做生意还有错了?

枸杞配大枣常喝身体好
引用 @wangpenganhuei 发表的:
也没多少钱,老板砸的也挺开心的,毕竟也没有合法路径这么爽的爆头了。。

真爽,看的我都想开个便利店了。🐶

虎扑JR2020
看了不下十遍了,真的爽

凱爾特人客座教練加內特
引用 @16的柯南 发表的:
我出300,换我来打。。

我出301

雨中赶路人
引用 @黯然鬼手 发表的:
能扛下一轮六连击,这哥们也是个猛人。

最后都站不稳了

第五十三
引用 @zhbbbby 发表的:
“龙哥那事.没有全国铺天盖地的民意支持和监控,大概率就是故意伤害致死,即使往好处想也是防卫过当。” 以上是我不止一个公安部门的朋友解读的,可想而知,以前多少正当防卫被冤!

民要顺

w
wi-ki
引用 @TaylorSivan 发表的:
这情况还想这么多?换我的话我估计都想不到用啤酒瓶爆头

走位还挺风骚哈哈哈

刘姑娘与张先生
引用 @大爷只喝冰水 发表的:
满瓶的啤酒瓶还好,空瓶的估计那人已经死了

和砸哪里有关系吧,头顶没事,如果是后脑勺就废了

神经病啊神经病
我天,这是大连的,怪不得这个猛劲如此之眼熟

虎扑用户915000
引用 @黯然鬼手 发表的:
能扛下一轮六连击,这哥们也是个猛人。

离头那么近砸 不好发力得用很大力砸 都是狠人

憨卵
引用 @浮生若梦痴几许 发表的:
爱国,就在民族和领土两个问题上坚守就行。其他的,天下公器,利民则存,祸民则亡。你说的这个事情其实是件好事。德国的法学家曾经说过,法律是发现的,不是制定出来的。最起码以后有人嘲讽中国法律的时候,可以说,我们的法律在由不健全走向健全的过程中,重要的法律都有广大民众的参与,是一个个案件堆积出来的,不是舶来品。

说得好!最近这些年咋们可以切实的感受到我们国家法律制度的进步,法律这东西要随时能感受得到在进步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

我就是我朋友
引用 @布朗尼681 发表的:
凌晨一点多还开门,不抢你抢谁

???

丶隔壁老陈
引用 @zhbbbby 发表的:
“龙哥那事.没有全国铺天盖地的民意支持和监控,大概率就是故意伤害致死,即使往好处想也是防卫过当。” 以上是我不止一个公安部门的朋友解读的,可想而知,以前多少正当防卫被冤!

每次看到这种定体问,都难免有一句,我朋友,我亲戚,我同学在什么什么部门…他们都这么说…

l
lynnyj611
赞一个👍

P
PrinceSanji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什么都不就是一蹴而就的,法制也是在不断进步完善的,要有信心🐶

热砂旋转功
引用 @tplwoshidiyi 发表的:
大快人心,不过大家也早就认定是正当防卫

问下,这个正当防卫是由公安认定还是法院认定?

溜溜溜的小老弟
引用 @国王场上散步大考猪 发表的:
老板就不暴力了?这种人别人绿了他老婆,估计就要人命那种



十元potter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为啥先灭不了,为杠而杠???

虎扑用户156476
引用 @黯然鬼手 发表的:
能扛下一轮六连击,这哥们也是个猛人。

六连暴击,伤害拉满了啊,这老板技能cd这么短🐶

蓝天在唱歌
引用 @321那就这样吧 发表的:
同时告诫我们平时多锻炼少冲🐶,遇到这种情况还是需要一定爆发力的,以后不看什么基地了!🐶

哈登基地表示很淦

再想回到过去
引用 @布朗尼681 发表的:
凌晨一点多还开门,不抢你抢谁

晚上开门的便利店多着呢,这也不是抢劫的理由吧?

虎扑JR0951842169
引用 @轻度发烧友 发表的:
这种就是当场打死了也是正当防卫。视频来看太教科书了,

嫌疑人一直手拿武器,所以犯罪行为根本没有停止,刀掉了还捡起啤酒瓶继续,所以他全程无间断实施犯罪行为,老板全程暴露在危险之下。砸多少下都没事,完美

虎扑用户993447
大快人心,艹!

情绪曼巴胡小姐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果然是猪

小乌龟圆滚滚
竟然没砸死?头铁啊

小学生进村了
引用 @黯然鬼手 发表的:
能扛下一轮六连击,这哥们也是个猛人。

少林功夫好耶,我是铁头功,他是金刚腿

虎扑用户214452
这么看来电视里的爆头挺真实的呀🐶

凱爾特人客座教練加內特
引用 @蜗壳跳投美如画24 发表的:
有兄弟知道被爆头是什么感觉🐶

你是说ak还是m4,或者是巴雷特?没区别!都是挂!

凱爾特人客座教練加內特
引用 @八块腹肌的派大星哈 发表的:
六连暴击,伤害拉满了啊,这老板技能cd这么短🐶

你可以举报他开挂🐶

围观群众酱油哥
引用 @黯然鬼手 发表的:
能扛下一轮六连击,这哥们也是个猛人。

可能是要面子吧,老子来抢劫怎么能这么轻易倒下😂

氵鱼遇雨欲语
引用 @大风起兮炆肥羊 发表的:
彭宇案放现在也许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吧

一说彭宇案我就想起“你没撞他你为什么要扶他”这狗币法官

法拉利一号车手勒克莱尔
针对抢劫进行的正当防卫,把犯罪人打死都不用负刑事责任

和安贾丽造人
引用 @绿色pegasus 发表的:
但是抢劫的这位扔出去那瓶他得自己结🐶

倒地之前还摔碎一瓶

稳稳稳pyb
不打的好看不换!

未来联盟门面豪巨星
引用 @天下平安是你我的心愿 发表的:
昆山龙哥为我国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做出了卓越贡献🐶

来都来了,上柱香再走呗,啊呸🐶

凛冬将至spurs
引用 @wjwjwh 发表的:
刀也太小了,真要再大点老板就直接给钱不反抗了,给不了多少钱,而且一下就能抓回来。

不是刀长刀短的问题,人老板都打算破财免灾,给拿钱了,他拿刀往人家脖子上抹,这不反抗等死吗

就叫这个名字芭
引用 @只吃兔子的胡萝卜 发表的:
once in a life time. Would you capture it.. or just let it slip...

怎么整起lose yourself来了

虎扑用户018719
引用 @DoctorDo 发表的:
没爆那几下看着真疼啊,爆了还感觉没那么疼。。

没爆更疼

稳稳稳pyb
引用 @wangpenganhuei 发表的:
也没多少钱,老板砸的也挺开心的,毕竟也没有合法路径这么爽的爆头了。。

这个距离也ci一身

罗纳梅开二度
这种人真怕他出狱之后会回来报复

虎扑用户956152
好怕他出来后报复

东北草帽王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事物的发展是螺旋上升的

M
Memor丿浅陌
引用 @火炎焱燚1234 发表的:
明显防卫过当

醒啦

霸气妖刀1
引用 @黄金之路 发表的:
可以看看罗翔有一期视频专门讲到了,你要站在当事人角度,而不是事后理性人角度。以前我也不明白,看完后就懂了。

我看过,这个是我说的有问题,记错了,我想说的是在龙哥逃跑之前算正当防卫,但就算以受害者角度看这也没必要去追砍了吧,毕竟施害者跑了受害者的多数选择是逃跑吧而不是上去追砍,当然这有点上帝视角,当事人想法没办法评估,所以我觉得这算意外吧,我是支持无罪的,但这性质又有一定的防卫过当性质,所以定意外我个人觉得是合适的,都是无罪,但意外和正当防卫还是有区别的

夜月重楼
其实这一系列正当防卫都是我国监控设备普及,监控效果升级,手机拍照升级的结果。我这十年开店经营,监控是越来越先进,事情争议是越来越少。
虎扑用户835132
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正当防卫是正当防卫。 但是啤酒钱谁出……

咋滴,自己砸自己的还想报销?

库里不是酷吏
引用 @我们肘了 发表的:
啤酒瓶:你们只关心爽不爽,都没有人关心我的感受

手:合着我白送呗?

0
0o小天狼星o0
引用 @坐等国足拿大力神杯 发表的:
关键是刷虎扑的店家看到在新闻爆一爆!日后大部分小店都流行门口酒瓶C位。

国服第一酒桶

飞翔的篮板
引用 @浮生若梦痴几许 发表的:
爱国,就在民族和领土两个问题上坚守就行。其他的,天下公器,利民则存,祸民则亡。你说的这个事情其实是件好事。德国的法学家曾经说过,法律是发现的,不是制定出来的。最起码以后有人嘲讽中国法律的时候,可以说,我们的法律在由不健全走向健全的过程中,重要的法律都有广大民众的参与,是一个个案件堆积出来的,不是舶来品。

说得太好了!

酱酱酱子
引用 @布朗尼681 发表的:
凌晨一点多还开门,不抢你抢谁

兄弟,你声望-4000不是没原因的

绝不退休
引用 @我上过ZION 发表的:
他有这胆子,去做上门追债不是更好?真服了,都是会坐牢为啥不干点高回报的。。。

就是啊,上门追债判出了事的也比抢劫轻,一般就是非法拘禁什么的

只要我闺女开心就好
引用 @追梦的水花 发表的:
可是补完两瓶后发现又亏了两瓶🐶……

越想越气,再补两瓶

乘风而行不忘初心
引用 @sd5909803 发表的:
你电视看多了,打碎的瓶口,捅人没杀伤力的,也就一点皮外伤,如果衣服穿的多一点,都破不了防

有没有懂哥说一下,这要是碎瓶子往眼睛和脖子上捅造成伤残或者死亡会不会判刑?

y
yourgenius
引用 @三径就荒松菊犹存 发表的:
判了多少年啊

未成年应该十年以内

人生过半
引用 @wjwjwh 发表的:
刀也太小了,真要再大点老板就直接给钱不反抗了,给不了多少钱,而且一下就能抓回来。

被刀架脖子上了。不反抗等死么。

C
Cdesert
引用 @zhbbbby 发表的:
“龙哥那事.没有全国铺天盖地的民意支持和监控,大概率就是故意伤害致死,即使往好处想也是防卫过当。” 以上是我不止一个公安部门的朋友解读的,可想而知,以前多少正当防卫被冤!

其实按照法律字面的意思,在制止不法侵害后的后续行为,是可以定为防卫过当的。龙哥那事客观来说按照法律字面的意思就是防卫过当。但是,我认为人不是机器,不能完全准确判断形势,也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情绪,如果有人拿刀砍我脖子了,那我大脑肯定也是一片空白,唯一的想法就是把对方搞死,对我而言只要对方还能行动就是对我生命的威胁。当你被砍的那一刻,法律很远,砍刀很近。 其实我们的法律是不主张积极防卫,主张的是躲避,因为主张积极防卫会带来很多后果,变相鼓励厮打,在司法实践中冲突双方有没有主动撤离的举动对责任划分很重要。
炮兵连连长
引用 @Stephen_H 发表的:
没事的,凡事都在进步,美国也不是很完美的(杀死佛洛依德的警察貌似现在还好好的),至少我们还是看到进步了,相信未来会更好

被起诉了

鲨鱼爱奥胖
引用 @天下平安是你我的心愿 发表的:
昆山龙哥为我国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做出了卓越贡献🐶

和南京彭宇案,一正一反

斯坦福大学计算机学院院长
引用 @库里不是酷吏 发表的:
手:合着我白送呗?

耳朵:我听的不难受?

香辣海带丝
引用 @凱爾特人客座教練加內特 发表的:
那就是防卫过当了

并不过当吧

我不信这都能重
引用 @追随流水 发表的:
老板也很厚道,没用打碎的瓶口捅他

老王立了

虎扑用户536834
这不就是教科书式的正当防卫么

虎扑用户759236
肯定怕日后被报复啊 这店开不了了

晶晶昊
引用 @三径就荒松菊犹存 发表的:
判了多少年啊

高中,成年了,希望没放出来呢

哈登伴我闯荡
到底什么才算正当防卫啊 有没有懂法的朋友科普下

儿子很喜欢
引用 @sd5909803 发表的:
你电视看多了,打碎的瓶口,捅人没杀伤力的,也就一点皮外伤,如果衣服穿的多一点,都破不了防

没开瓶的会不会爆头剩下不了多少玻璃? 毕竟会爆

I
IAMJOKERR
引用 @斯坦福大学计算机学院院长 发表的:
耳朵:我听的不难受?

眼睛:我看的倒还挺爽

历史第一王座
引用 @黯然鬼手 发表的:
能扛下一轮六连击,这哥们也是个猛人。

瓶身爆还行,用瓶底爆那个人就没了

霸气妖刀1
引用 @369814041 发表的:
这是错误的观念,从施害人对受害人施害开始,双方的地位就不对等了,刀在手也没用,受害方完全有理由相信随手带刀施害方还有其他行凶工具,受害人也没能力和义务去确定施害方是否失去继续加害的能力,因为事后的上帝视角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而且不能要求受害方在这种生命刚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做出理性反应。

上帝视角有一些,但法律有以通常为标准,你想想,受害人在歹徒逃跑是是会上去追砍还是逃跑,我觉得多数人会选择逃跑吧,我支持他无罪,但不是正当防卫,可以定性意外,这有区别

多米诺砖家拿出砖头说
引用 @程小辉 发表的:
打了12下,爆了6瓶,50%暴击率可以的

敏捷堆的挺高!对方护甲堆的挺厚,尤其头盔,应该是极品😂😂😂

库里不是酷吏
引用 @KING最强召唤师 发表的:
没爆更疼

爆了比没爆轻多了

晶晶昊
引用 @机机富机机 发表的:
如果打死了算不算正当防卫

有无限防卫权,打死都行。

我欲天翔
引用 @58岁就退休吧 发表的:
确实是这样,砍了你一刀,刀扔了,你在去反杀就是防卫过当了。除非他刀扔了,有可能拿别的东西威胁你的生命,才算正当防卫。

🤔🤔龙哥在掏根棍子打你脑袋怎么办,你愿意活活被打死么。

林允儿的亲亲老公
引用 @斯坦福大学计算机学院院长 发表的:
耳朵:我听的不难受?

嘴巴:老子馋死了 不喝给我啊

帥哥在此
引用 @虎扑JR2003571235 发表的:
我们刑法老师说,龙哥案算是彻底撕开了正当防卫的口子,就像教材里说的,正当防卫不是一种不得已的应急措施,而是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手段

无限防卫权的司法解释,一直都有。只是真正的司法实践,很少有按这个判的。 像视频里这个歹徒,就算刀掉了,老板拾起来,把歹徒捅了,一样是正当防卫。 这就是龙哥案的社会意义了。
天水明溪
引用 @wangpenganhuei 发表的:
也没多少钱,老板砸的也挺开心的,毕竟也没有合法路径这么爽的爆头了。。

爆头爆的这么爽,足够回本了。。

虎扑用户118136
在早期的中国,如果正当防卫嫌疑人死了,好像店员有罪···
晶晶昊
引用 @机机富机机 发表的:
如果打死了算不算正当防卫

而且防卫是有延续性的,可以补刀。

湖人今天又赢了
引用 @IAMJOKERR 发表的:
眼睛:我看的倒还挺爽

嘴巴:我叫的挺happy

圣城老马
引用 @韦德真装逼 发表的:
老板是真的有想法,要是我肯定想不到啤酒爆头这个办法,既打爽了还不会造成致命伤,

当时肯定手边上有什么趁手的家伙就招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