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正当防卫是正当防卫。 但是啤酒钱谁出……
引用 @李常栊 发表的: 2.5攻速,刀刀暴击的巨魔,你让我换技能?
引用 @黄金之路 发表的: 可以看看罗翔有一期视频专门讲到了,你要站在当事人角度,而不是事后理性人角度。以前我也不明白,看完后就懂了。
引用 @霸气妖刀1 发表的: 这个说实话我个人看法也觉得是有一点点责任的,防卫过当,毕竟刀在手了,第一下算防卫过当,那是龙哥已经够不成威胁了,定意外或防卫过当都可以,正当防卫说实话有点人情大于法了
引用 @火炎焱燚1234 发表的:明显防卫过当
引用 @damoncj 发表的: 对于抢劫,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不存在防卫过当一说
引用 @加泰罗尼亚唯一球王武磊 发表的: 成都的吧 娇子立交
引用 @DoctorDo 发表的: 没爆那几下看着真疼啊,爆了还感觉没那么疼。。
引用 @wangpenganhuei 发表的: 也没多少钱,老板砸的也挺开心的,毕竟也没有合法路径这么爽的爆头了。。
引用 @红魔卡神 发表的: 合理利用舆论还是没问题的
引用 @地甘蔗 发表的: 老板:我心里怕极了!!
引用 @w361656w 发表的:我觉得这个案件认定正当防卫再正常不过了,根本没有争议的点。
引用 @zhbbbby 发表的: “龙哥那事.没有全国铺天盖地的民意支持和监控,大概率就是故意伤害致死,即使往好处想也是防卫过当。” 以上是我不止一个公安部门的朋友解读的,可想而知,以前多少正当防卫被冤!
引用 @霸气妖刀1 发表的: 我看过,这个是我说的有问题,记错了,我想说的是在龙哥逃跑之前算正当防卫,但就算以受害者角度看这也没必要去追砍了吧,毕竟施害者跑了受害者的多数选择是逃跑吧而不是上去追砍,当然这有点上帝视角,当事人想法没办法评估,所以我觉得这算意外吧,我是支持无罪的,但这性质又有一定的防卫过当性质,所以定意外我个人觉得是合适的,都是无罪,但意外和正当防卫还是有区别的
引用 @倾盆大雨落 发表的: 致命了应该也没事吧?正当防卫,只要对面瘫了没有反抗能力了别补刀就行了吧???
引用 @Roje 发表的: 没拿酒瓶子砸过人,想问下有经验的老哥,这种近距离爆头,怎么才能让酒瓶子残渣蹦到自己脸上
引用 @宗师级钓鱼大师 发表的: 对歹徒也太宽容了吧,扔下刀就不能碰,受害人真的太惨了。
引用 @达芬奇猜密码 发表的: 高中时候我把兄弟就是在夜店和朋友玩把人打死了。用的就是这样的瓶装啤酒。也是这么连续砸头。
引用 @空调真太热 发表的: 后场的那脚传球太自信了吧,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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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两万二 发表的: 前两瓶子基本是呼脸上爆的,看到真爽。
引用 @wjwjwh 发表的: 刀也太小了,真要再大点老板就直接给钱不反抗了,给不了多少钱,而且一下就能抓回来。
引用 @凱爾特人客座教練加內特 发表的: 那就是防卫过当了
引用 @人生过半 发表的: 被刀架脖子上了。不反抗等死么。
引用 @Boooker 发表的: 真的是,别说爆头了,买一箱啤酒往电线杆子上duang duang轮 都够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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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国王场上散步大考猪 发表的: 老板就不暴力了?这种人别人绿了他老婆,估计就要人命那种
引用 @很惭愧就做了 发表的: 就按青啤一箱70给我也来一箱的
引用 @德律振斯 发表的: 什么原理……
引用 @elricliu 发表的: 人家砍你想砍就砍 你保护自己还得做个考题案例分析?
引用 @轻度发烧友 发表的: 感觉还是有危险的,换我我可能要再来6个瓶子,砸到凶手失去反抗能力再跑。万一拉开距离还没打过或者给了凶手伤害别人(如果有)的话就血亏了
引用 @绿色pegasus 发表的: 但是抢劫的这位扔出去那瓶他得自己结🐶
引用 @浮生若梦痴几许 发表的: 爱国,就在民族和领土两个问题上坚守就行。其他的,天下公器,利民则存,祸民则亡。你说的这个事情其实是件好事。德国的法学家曾经说过,法律是发现的,不是制定出来的。最起码以后有人嘲讽中国法律的时候,可以说,我们的法律在由不健全走向健全的过程中,重要的法律都有广大民众的参与,是一个个案件堆积出来的,不是舶来品。
引用 @追随流水 发表的: 老板也很厚道,没用打碎的瓶口捅他
引用 @白衣卿相柳耆卿 发表的: 打完这瓶还有五瓶
引用 @布鲁诺_费尔南德斯 发表的: 那最后出去又跑回来的时候把他打死又怎么算?
引用 @白色星辰 发表的: 现在啤酒瓶质量不行了,以前一爆就一头血,哪需要这么多
引用 @书豪冲鸭 发表的: 牙还不得打掉了
引用 @苏绿帽醒 发表的: 话说感觉老板没咋发力基本就抡一瓶炸一瓶,啤酒瓶有那么好爆吗🐶
引用 @凱爾特人客座教練加內特 发表的: 你是说ak还是m4,或者是巴雷特?没区别!都是挂!
引用 @黯然鬼手 发表的: 能扛下一轮六连击,这哥们也是个猛人。
引用 @飞翔的篮板 发表的: 所以说龙哥真是活jb该!正是阎王叫他三更死,绝不留他到五更!
引用 @blake32griffin 发表的: 这肯定没得跑吧!
引用 @啊拉呃呃呃 发表的: 感觉这个老板打架很有经验哈哈
引用 @吉米辛普森 发表的:以后收银旁都要备一箱啤酒
引用 @沙蕙兰 发表的: 我甚至愿意再捐一箱砸在他头上
引用 @单身太好玩了 发表的: 河南那个半夜入室行凶被反杀的那个人渣,一家三口差点被灭门才反杀 就这那老头和闺女还被关了很久呢🐶
引用 @帝王蕉 发表的: 这时候厂家应该站出来啊 给超市老板提供几千块钱慰问金并拿出一系列检验合格证书 就当推广了
引用 @菠萝粥 发表的: 我高中的时候,一个杀人犯去网吧上网,高中小流氓跟他对骂,然后少了一个肾,从此那个网吧生意一天不如一天,上网多人也老实了不少,那时候就行五项,那种最早的喊麦,还有什么另类,就是骂人的,从那次以后喊麦的人也少了,声音也小了
引用 @有熊出没_刺 发表的: 店员是拍拍熊吗🐶
厂家营销一波:喝了我的酒,化身战神,拥有六连击被动技能🐶
老巨魔了 贴身一顿敲
好像是防卫时对方掉屎坑了踩不踩一脚,然后他说换我我也踩😂
人家砍你想砍就砍 你保护自己还得做个考题案例分析?
持刀抢劫的是你亲戚家人吧🐶
那最后出去又跑回来的时候把他打死又怎么算?
对,就这个
要是空瓶子 估计一瓶他就晕过去了。。
吓都吓傻了,还爽呢? 只有你看着爽
对的,合理运用还是可以的
吓得我抄起了六瓶啤酒🐶
这个真属于标准正当防卫了,打死都是活该。话说这老板战斗力真好,在对方有刀子的情况下自己一下没伤把对方敲倒
是的,我们学校法学院一位教授在一场法律类讲座上重点提到了昆山反杀案,他也表示,虽然有监控视频,但如果不是舆论压力过大至少也是防卫过当
你实施犯罪就要做好承担犯罪的后果。龙哥就是这种思想的体现。
别再补刀,报警就可以了😁
我透,是蹦不到脸上,说错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而是法律要以通常为标准,正常人这时候应该是赶紧跑的多吧,我是想说这个判决的争议,无罪这个是应该的,讨论的是什么情况的无罪,定意外应该比正当防卫合适吧,个人意见。PS:我上面就不该加防卫过当的😓这只是在讨论他的行为性质,我也不赞成防卫过当,但司法考量是要考虑的
其实这东西真的要注意,只是为了打架千万别砸人后脑勺,砸额头就行,又有视觉效果
那些说防卫过当的人出来挨骂
那可是C罗和巅峰小胖
别装逼了,这件事检察院了解案情以后第一时间就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后来又做出了“正当防卫”的解释说明。从来就没有给杀人那哥们入罪,哪儿恶心你了?你自己把自己恶心了?
居然能抗这么多下我是没想到的
老板本来想破财消灾,可是他刀架脖子了。抢劫刀架脖子大概率会有伤害行为。与其自己的命就在歹徒手里,不如找个机会拼了。
建议你和被打那哥们换一下
想多了,重点是有可信取证,这个和昆山龙哥都是有完整清晰监控作为直接证据才好判的
一开始和他在争,捅了他应该算是正当防卫吧。如果他没有继续对你构成威胁时,继续补刀,那就算是防卫过当
明显拖延呀,要想扎有这么扎的?
玻璃会炸着自己吧😂
彼曼联非彼曼联
推张三进粪坑还要扔砖头的那期吗?心疼张三🐶
你是劫匪亲戚?
我认识一个同行年轻时候跟人打架,一板砖拍在那人后脑勺当场死亡,后来坐了15年牢。
我还奇怪为啥没人灭你,原来是功能未开放。你这种圣母就适合亲身经历一下类似事件,怕是把你胆能吓出来,估计也会有和你类似的圣母评论:这人估计被老婆绿了也只敢嘤嘤嘤嘤哭两声
我捐那种小瓶的玻璃瓶可乐吧,感觉那个结实,说不定还可以回收实现循环经济。
酒的缓冲原理,暂时麻痹🐶
有人分析起来就是头头是道,就不说这种极端对方拿着刀子情况了,他和路上一人吵起来,别人不停地恶毒言语相加,他都忍不住要动手,这个时候他就没上帝视角了,他怎么不忍啊,不审时度势啊,做好各种备案啊
对,要是我至少也得把它打晕没有反抗能力才行,不然地上都是啤酒我跑的时候滑倒对方从后边给我一刀也是完
合着我一分钱没抢到,还得搭两瓶酒钱呗🐶
纯脑瘫
液体能缓冲冲击力
??? 等着别人抹脖子???
相反,法检普遍认为就是正当防卫,没多少可争议的。
...... [ 此帖被方德伯克在2020-06-29 19:34:44修改 ]
那个,中间好像捅了几下,但是那会儿这家伙的刀没离手,啤酒瓶碎片明显没有刀子厉害,所以老板的防卫动作并没有超出必要限度
再打完这瓶,还有三瓶🐶
你智力有问题
牙还不得打掉了
你这话才是真的脑补过度,法律会从平民伦理入手,但是绝对不能民义裹挟法律,龙哥之前早就有粪坑案了
大家快来围观弱智
对于这种黑社会,你能保证车里没有另一把刀?甚至会不会有一把枪?
骑车人砍的那几刀可是刀刀致命,不过龙哥也是活该
正当防卫,歹徒手里还有凶器。而且有攻击性动作。又是在自己店里。
你这警察朋友没学怎么学过法,粪坑案都考多少年了,不过朋友间这样吹吹还是没啥
智商在地心
以前还会回收瓶子,现在送都没人要
?
以儆效尤!这事就是用来杜绝那些拿刀就以为能横着走的纹身哥出来得瑟的,社会效益极佳!法律本身存在的意义就是维护社会秩序!
又不是砸嘴巴,砸的脑袋牙怎么会掉
意外事件主客观都要看,受害人主观上就是想杀死龙哥。
为啥有人看不懂呢。。。刀要是长,拿刀人就不用把身体靠那么近,而且不好抢。这人根本没想伤人,他是怕威胁太小想把刀架人家脖子上,往过一走,老板直接就能按住他的手了,而且刀是在可控范围内了。
空瓶不容易爆,有酒容易爆
M4有AC打98,死不了🐶
没什么的,出来混,不是我暴你就是你暴我啊
如果是我我会担心他出来后会报复吧
恐龙快打第二关
层主说了,还真没捉住
那个国家都有好的和不好的
嗯,没打架经验的人是没这么淡定从容的
店员是拍拍熊吗🐶
什么玩意
抢劫男:憋说了,脑瓜子嗡嗡的😰😰😰
啤酒还浪费,准备一箱啤酒瓶就行
这种情况可以适用无限防卫
应该捐点白的正好消毒一起走一波
龙哥死后,正当防卫解释就放宽了。
那不是我们河南的
摆门口卖根本不愁销路
pgone早年就是在yy上玩五项的
那个,是我记错了,我又去看了一遍龙哥案的视频,我记错了,我想说的是在龙哥逃跑之后的追砍,前面性质属于正当防卫没问题,后面的追砍是有争议的,不是说我站在上帝视角,就是在当事人来说通常的选择也该是逃跑而不是去追砍吧,法律以通常情况为标准,我上面提到的防卫过当是在法官考量范围的,他是有一定防卫过当嫌疑的,但实际情况我个人认为定意外比较好,我支持无罪,但意外和正当防卫的性质不一样,我是想讨论这个,不是想说他防卫过当,请理性思考在来讨论。
伤害有叠加
他爆头一只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