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安发布通告:便利店老板属于正当防卫!

虎扑用户593386
解压视频

无痕要做活神仙
还好摆啤酒在那里

硬卧跟我姓
引用 @天下平安是你我的心愿 发表的:
昆山龙哥为我国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做出了卓越贡献🐶

我记得之前还有一例,老婆被几个混混调戏。老公用水果刀一顿桶,好像死了一个,最后好像也是正当防卫。

眼罩Zzz
嗨呀这几啤酒敲下去太舒服了

c
crow6000
引用 @沙区洛马琴科 发表的:
如果酒瓶子砸了后脑勺,给这歹徒砸死了或者植物人了,是否会有争议?

歹徒手里有刀,参考龙哥,打死活该

你撒开我
引用 @火炎焱燚1234 发表的:
明显防卫过当

犯罪嫌疑人被啤酒砸的时候一直拿着刀子…从这一点,天王老子来了也是正当防卫…

上头少年LFC
引用 @zhbbbby 发表的:
“龙哥那事.没有全国铺天盖地的民意支持和监控,大概率就是故意伤害致死,即使往好处想也是防卫过当。” 以上是我不止一个公安部门的朋友解读的,可想而知,以前多少正当防卫被冤!

有人说国内公检法一体,其实当过警察的都知道,检察院法院的就是看不起警察,觉得警察大老粗,自己才是法律,没事就挑执法错误,以所谓法制名义浇一线执法民警的冷水。见义勇为也是因为以前大多数类似事件被冰冷的法条死死框住,没有以义的角度考虑。

o
october122520
引用 @几时鸿雁 发表的:
最不好的是把这货打成植物人,店主是不是还得赔点钱?

正当防卫不赔,店主还可以要求抢匪赔钱

你好啊Y
引用 @火炎焱燚1234 发表的:
明显防卫过当

里面能玩手机?

虎扑JR1365751678
那个劫匪估计是被酒灌醉了,不是被打蒙的

用户0994027444
引用 @火炎焱燚1234 发表的:
明显防卫过当

这种对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的犯罪适用特殊防卫,理论上打死都不犯法。

i
iL.Fibonacci
引用 @浮生若梦痴几许 发表的:
爱国,就在民族和领土两个问题上坚守就行。其他的,天下公器,利民则存,祸民则亡。你说的这个事情其实是件好事。德国的法学家曾经说过,法律是发现的,不是制定出来的。最起码以后有人嘲讽中国法律的时候,可以说,我们的法律在由不健全走向健全的过程中,重要的法律都有广大民众的参与,是一个个案件堆积出来的,不是舶来品。

这才是人民的国家 人民的法律

老衲化缘
引用 @前进米兰 发表的:
照这么说,全家、罗森、7-11里值夜班的小伙都是深藏不露的江湖好手?

都是扫地僧级别的🐶

西
西电彭于晏
引用 @wangpenganhuei 发表的:
也没多少钱,老板砸的也挺开心的,毕竟也没有合法路径这么爽的爆头了。。

我记得之前最高检明确了正当防卫的界线,只要对方亮出凶器有行凶意图,即使没有受到伤害(比如店主手被划伤),也可以夺下凶器追着砍。如果我是店主,我会给持刀抢劫的人的腿上来两刀,防止他追击我;如果像视频中这样抢劫的人被砸晕了没有反抗能力了,我会把他两条跟腱挑断,再报警

龍鸣观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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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甘蔗
引用 @神龟虽投犹有进时 发表的:
这个抢劫犯攻击性太强了,刀一直在脖子处比划

老板:我心里怕极了!!

y
yue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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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小辉
引用 @sd5909803 发表的:
你电视看多了,打碎的瓶口,捅人没杀伤力的,也就一点皮外伤,如果衣服穿的多一点,都破不了防

随便往脸上一捅看他受不受得了,说到底普通小老百姓只是自卫,没有那么恶毒的想法。

虎扑用户444634
引用 @风泽平世 发表的:
那怕是砸死人了

死不了的,香港古惑仔里面都是劈可乐瓶的😂

偷电瓶车养妳
引用 @wangpenganhuei 发表的:
也没多少钱,老板砸的也挺开心的,毕竟也没有合法路径这么爽的爆头了。。

这酒上头啊!

我们肘了
引用 @小时光艾斯 发表的:
电线杆:你mb啊,我不疼啊

啤酒瓶:你们只关心爽不爽,都没有人关心我的感受

宗师级钓鱼大师
引用 @霸气妖刀1 发表的:
这个说实话我个人看法也觉得是有一点点责任的,防卫过当,毕竟刀在手了,第一下算防卫过当,那是龙哥已经够不成威胁了,定意外或防卫过当都可以,正当防卫说实话有点人情大于法了

对歹徒也太宽容了吧,扔下刀就不能碰,受害人真的太惨了。

虎扑用户022850
引用 @zhbbbby 发表的:
“龙哥那事.没有全国铺天盖地的民意支持和监控,大概率就是故意伤害致死,即使往好处想也是防卫过当。” 以上是我不止一个公安部门的朋友解读的,可想而知,以前多少正当防卫被冤!

我们刑法老师说,龙哥案算是彻底撕开了正当防卫的口子,就像教材里说的,正当防卫不是一种不得已的应急措施,而是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手段

虎扑用户357106
引用 @机机富机机 发表的:
如果打死了算不算正当防卫

人家还举着刀呢,砸死他当然不算了

虎扑用户168759
老座头哥了。

虎扑用户432982
引用 @极地雪狼2016 发表的:
大乌苏

主演是瓶子大

虎扑用户531847
砸死个biang的

虎扑用户753858
引用 @霸气妖刀1 发表的:
这个说实话我个人看法也觉得是有一点点责任的,防卫过当,毕竟刀在手了,第一下算防卫过当,那是龙哥已经够不成威胁了,定意外或防卫过当都可以,正当防卫说实话有点人情大于法了

杀鸡儆猴,以儆效尤,让给社会也别太装13,龙哥算是一个牺牲品,但不冤

韦迷密
老板都准备给他拿钱了 这歹徒还拿刀往脖子上划 真的是欠砸

虎扑JR1917514750
引用 @追随流水 发表的:
老板也很厚道,没用打碎的瓶口捅他

我就在想,如果用呢?怎么判? 对方拿刀,我是真害怕

李常栊
引用 @追随流水 发表的:
老板也很厚道,没用打碎的瓶口捅他

2.5攻速,刀刀暴击的巨魔,你让我换技能?

霸气妖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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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他都合法你这嚷嚷啥,换你你不想?

没命的跑
引用 @黯然鬼手 发表的:
能扛下一轮六连击,这哥们也是个猛人。

六瓶畅饮

n
nba第一老油条
这敲得爽啊,那个人直接懵逼,晕了,哈哈~

虎扑用户649240
引用 @韦德真装逼 发表的:
老板是真的有想法,要是我肯定想不到啤酒爆头这个办法,既打爽了还不会造成致命伤,

高中时候我把兄弟就是在夜店和朋友玩把人打死了。用的就是这样的瓶装啤酒。也是这么连续砸头。

吧嘚1998
引用 @追随流水 发表的:
老板也很厚道,没用打碎的瓶口捅他

确实,碎了之后立马换新的😂

A
Alex蔚蓝
引用 @浮生若梦痴几许 发表的:
爱国,就在民族和领土两个问题上坚守就行。其他的,天下公器,利民则存,祸民则亡。你说的这个事情其实是件好事。德国的法学家曾经说过,法律是发现的,不是制定出来的。最起码以后有人嘲讽中国法律的时候,可以说,我们的法律在由不健全走向健全的过程中,重要的法律都有广大民众的参与,是一个个案件堆积出来的,不是舶来品。

恨万亮,说得好!

小小十三
引用 @霸气妖刀1 发表的:
这个说实话我个人看法也觉得是有一点点责任的,防卫过当,毕竟刀在手了,第一下算防卫过当,那是龙哥已经够不成威胁了,定意外或防卫过当都可以,正当防卫说实话有点人情大于法了

构不构成威胁你认为在当时的情境下当事人能判断的出来嘛?你可以?

青春随炮退役而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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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ngram3
引用 @裁判一直在路上的王师兄 发表的:
给正当防卫做出了正确的解释。以前需要受害人是上帝视角就扯淡。。。

是啊,也是在进步了

大风起兮炆肥羊
引用 @1ngram3 发表的:
我觉得你朋友说挺对的,那事儿舆论的作用真的太好了,虽然我不喜欢有些人利用舆论,但像这种事儿,舆论是好的方向

彭宇案放现在也许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吧

飛翔的候鳥
原来人的头可以这么硬,挨了五下酒瓶子还能反击。

C
CHINAKT
引用 @最爱中宇 发表的:
老板砸了6瓶啤酒,抢劫的砸了1瓶。。。然后抢劫的倒在地上的时候可能碰坏了一些东西。。。老板的损失应该在30块左右(手动狗头)

2瓶

红魔卡神
引用 @1ngram3 发表的:
我觉得你朋友说挺对的,那事儿舆论的作用真的太好了,虽然我不喜欢有些人利用舆论,但像这种事儿,舆论是好的方向

舆论是双刃剑

虎扑用户23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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捅了?看视频拿刀的只是想劫点钱而已,过后报案就行了,这老板连续凿了人脑袋那么多瓶子不是防卫过当?

大风起兮炆肥羊
引用 @黯然鬼手 发表的:
能扛下一轮六连击,这哥们也是个猛人。

我也觉得这兄弟头是真硬

虎扑用户432982
引用 @Hilbert空间 发表的:
我捐一箱空瓶子😏

空瓶子冲量有点小,老哥在乎多出几十块钱吗🐶

黄金之路
引用 @霸气妖刀1 发表的:
这个说实话我个人看法也觉得是有一点点责任的,防卫过当,毕竟刀在手了,第一下算防卫过当,那是龙哥已经够不成威胁了,定意外或防卫过当都可以,正当防卫说实话有点人情大于法了

可以看看罗翔有一期视频专门讲到了,你要站在当事人角度,而不是事后理性人角度。以前我也不明白,看完后就懂了。

1
1ngram3
引用 @大风起兮炆肥羊 发表的:
彭宇案放现在也许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吧

我觉得会不一样

大风起兮炆肥羊
引用 @很惭愧就做了 发表的:
就按青啤一箱70给我也来一箱的

我出一箱一番榨

蜉蝣一生1
引用 @sd5909803 发表的:
你电视看多了,打碎的瓶口,捅人没杀伤力的,也就一点皮外伤,如果衣服穿的多一点,都破不了防

头上面部脖子都可以一击制服

虎扑用户261015
引用 @茅山张国忠 发表的:
你知道四马路钢子吗?当年可就是一个酒瓶子就把老疤打成大树了……🐶🐶🐶

哈哈哈,马大帅永远滴神

叶染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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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主动把脖子送上去

斗帝化马
引用 @ylc100 发表的:
我高中一个同学,放学路上打电话的时候,一个小混混过来把他手机一把抢走,然后顺势给他肚子上一水果刀,他当时就觉得这人这么屌啊,抢手机还撞我,根本没觉得疼,然后一摸肚子才发现一手的血,住了一个多月院,医生说伤口最近的位置离心脏就2公分,万幸只是胃捅破了,还是市中心,离我们这最好的医院也近

我的注意点是,万幸,胃桶破?🙃

姚老板的士力架
引用 @暴击各种洋舔 发表的:
罪不至死

那是因为刀没架在你脖子上,别在那说风凉话,装大方

杰拉德布莱恩特
以后记住 便利店商店门口收银处多放啤酒

好波!!
引用 @用户2114715566 发表的:
学我老广话哉:食过夜粥

终于到我露翻两手了喂~

虎扑用户230151
引用 @霸气妖刀1 发表的:
杀了他都合法你这嚷嚷啥,换你你不想?

老板就不暴力了?这种人别人绿了他老婆,估计就要人命那种

虎扑jr6457849464
引用 @刁蛮的小蛮 发表的:
没点本事谁敢深夜开便利店

想啥呢,这是中国,大晚上的能有啥事,谁真有本事大半夜还看店
你在等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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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的过程是这样的

普斯卡斯
引用 @zhbbbby 发表的:
“龙哥那事.没有全国铺天盖地的民意支持和监控,大概率就是故意伤害致死,即使往好处想也是防卫过当。” 以上是我不止一个公安部门的朋友解读的,可想而知,以前多少正当防卫被冤!

因为要出司法解释,所以视频满天飞,我认识的朋友这么解读的。

用户0462356104
引用 @霸气妖刀1 发表的:
这个说实话我个人看法也觉得是有一点点责任的,防卫过当,毕竟刀在手了,第一下算防卫过当,那是龙哥已经够不成威胁了,定意外或防卫过当都可以,正当防卫说实话有点人情大于法了

万一他又掏出一把枪呢?你被人追着砍的时候还要帮对方考虑是不是已经没有威胁了?他砍了你一刀然后把刀扔了,此时不构成威胁了,然后大家打个招呼各自回家?

一脸浓浓的安慕希

是时候上这个视频了🐶

傅惊世
引用 @ylc100 发表的:
我高中一个同学,放学路上打电话的时候,一个小混混过来把他手机一把抢走,然后顺势给他肚子上一水果刀,他当时就觉得这人这么屌啊,抢手机还撞我,根本没觉得疼,然后一摸肚子才发现一手的血,住了一个多月院,医生说伤口最近的位置离心脏就2公分,万幸只是胃捅破了,还是市中心,离我们这最好的医院也近

初中同学当年说自己和抢劫的混过,他们讲究“抢必见血”,不然不吉利,自己将来会受伤。。。。。。

卓尔哈兰德
场面极度舒适

宿
宿命注定的
引用 @geng08 发表的:
那得上十下呢 有点刺激 不过这货也比较蠢 抢就抢吧 大多数人就当破财挡灾 他偏偏要把刀子伸到人家脖子下 不是找反抗吗

我感觉也是刀架脖子上,人家也没办法了

虎扑用户789456
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正当防卫是正当防卫。 但是啤酒钱谁出……

你的角度真的很刁钻

虎扑用户374345
怎么不扎完一箱呢?没死算手下留情了

o
odi
文明劝酒,要不容易上头🐶

斯异Chen
这都没把这傻逼砸死

白色星辰
引用 @DoctorDo 发表的:
啤酒爆头还是挺危险的,不过正面还好,后脑勺的话容易打出事

现在啤酒瓶质量不行了,以前一爆就一头血,哪需要这么多

叶染霜
引用 @霸气妖刀1 发表的:
这个说实话我个人看法也觉得是有一点点责任的,防卫过当,毕竟刀在手了,第一下算防卫过当,那是龙哥已经够不成威胁了,定意外或防卫过当都可以,正当防卫说实话有点人情大于法了

构不构成威胁不是你说了算的。

熊喵BearCat
引用 @国王场上散步大考猪 发表的:
捅了?看视频拿刀的只是想劫点钱而已,过后报案就行了,这老板连续凿了人脑袋那么多瓶子不是防卫过当?

牛逼牛逼

w
wjwjwh
引用 @神龟虽投犹有进时 发表的:
这个抢劫犯攻击性太强了,刀一直在脖子处比划

刀也太小了,真要再大点老板就直接给钱不反抗了,给不了多少钱,而且一下就能抓回来。

轻蔑微微笑
引用 @国王场上散步大考猪 发表的:
老板就不暴力了?这种人别人绿了他老婆,估计就要人命那种

老杨毅了

痛并快乐123
打死了都是正常防卫

熊喵Bear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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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说什么

你今天能17张牌把卢本伟秒了
引用 @天下平安是你我的心愿 发表的:
昆山龙哥为我国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做出了卓越贡献🐶

感恩,龙哥

读着倒要不你请
引用 @国王场上散步大考猪 发表的:
老板就不暴力了?这种人别人绿了他老婆,估计就要人命那种

👍👍👍你逻辑真牛

宗师级钓鱼大师
引用 @沙区洛马琴科 发表的:
如果酒瓶子砸了后脑勺,给这歹徒砸死了或者植物人了,是否会有争议?

你恐怕不知道抢劫罪是什么性质的犯罪,这个还是持刀抢劫。抢劫是正儿八经的刑事犯罪,哪怕只抢了1元钱,甚至没抢到,3年起步。

佐悠然
引用 @黯然鬼手 发表的:
能扛下一轮六连击,这哥们也是个猛人。

半打起步

京北林业大学教务处
引用 @牛仔很忙2019 发表的:
爆自己合法,就是老板不肯爆。



死不掉的虫子
引用 @霸气妖刀1 发表的:
这个说实话我个人看法也觉得是有一点点责任的,防卫过当,毕竟刀在手了,第一下算防卫过当,那是龙哥已经够不成威胁了,定意外或防卫过当都可以,正当防卫说实话有点人情大于法了

理性人 罗翔讲的厕所拍流氓案

读着倒要不你请
引用 @斗帝化马 发表的:
我的注意点是,万幸,胃桶破?🙃

离心脏就俩公分,这不是万幸是什么?捅了心脏人都没了

虎扑用户904695
再来一瓶再来一瓶再来一瓶!!!

士多啤梨星冰乐
歹徒的一招穿刺暴击如果中了老板再怎么输出也白给

坐等国足拿大力神杯
引用 @damoncj 发表的:
门口贴张条子:老板曾经啤酒瓶猛砸劫匪。那样的话,下次我有机会去大连肯定上这家店买东西

关键是刷虎扑的店家看到在新闻爆一爆!日后大部分小店都流行门口酒瓶C位。
1
1ngram3
引用 @红魔卡神 发表的:
舆论是双刃剑

一直都是,只是好的一面现在也多起来了,我记得以前的一个新闻,一女的开车连续别一个男的,被那男的截停一顿暴打,后来说那女的着急开房去了(貌似出轨),当时觉得那男的玩舆论绝对有一手,虽然打人是不对的🐶

y
ylc100
引用 @苍白的光 发表的:
卧槽,小混混抓着没?

还真没抓住,那时候应该是我高二的时候,也就是零七零八年的事,坐标兰州,虽然是省会的市中心,但是确实穷,当年我们这边可没现在这么多监控,哪怕现在,市中心也有非常多的小巷子还没改造

滨边美波酱
引用 @ParadiseNow 发表的:
两个人距离那么近,老板右手发力距离和空间都足够,第二瓶下去歹徒基本已经没有反抗能力了,而且那个角度要捅就是照着脸捅,拜托说话前过过脑子行吗,就这还有人亮……

?这不是还起来反抗了两下才倒嘛😂

哈耶克1984
引用 @zhbbbby 发表的:
“龙哥那事.没有全国铺天盖地的民意支持和监控,大概率就是故意伤害致死,即使往好处想也是防卫过当。” 以上是我不止一个公安部门的朋友解读的,可想而知,以前多少正当防卫被冤!

反正就是卡钱

加泰罗尼亚唯一球王武磊
引用 @斗帝化马 发表的:
我的注意点是,万幸,胃桶破?🙃

胃捅破跟心脏捅破相比,不是万幸吗

圣城石匠and麦蜜
引用 @浮生若梦痴几许 发表的:
爱国,就在民族和领土两个问题上坚守就行。其他的,天下公器,利民则存,祸民则亡。你说的这个事情其实是件好事。德国的法学家曾经说过,法律是发现的,不是制定出来的。最起码以后有人嘲讽中国法律的时候,可以说,我们的法律在由不健全走向健全的过程中,重要的法律都有广大民众的参与,是一个个案件堆积出来的,不是舶来品。

恨万亮!老哥所言鞭辟入里!

绝世毒王戈贝尔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拘留所里也能用手机?

用户1851392228
引用 @浮生若梦痴几许 发表的:
爱国,就在民族和领土两个问题上坚守就行。其他的,天下公器,利民则存,祸民则亡。你说的这个事情其实是件好事。德国的法学家曾经说过,法律是发现的,不是制定出来的。最起码以后有人嘲讽中国法律的时候,可以说,我们的法律在由不健全走向健全的过程中,重要的法律都有广大民众的参与,是一个个案件堆积出来的,不是舶来品。

说得好!

白衣卿相柳耆卿
引用 @黯然鬼手 发表的:
能扛下一轮六连击,这哥们也是个猛人。

打完这瓶还有五瓶

虎扑用户23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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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不动都想置人死地的人真可怕

啊大杀四方
引用 @沙蕙兰 发表的:
我甚至愿意再捐一箱砸在他头上

算我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