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天下平安是你我的心愿 发表的: 昆山龙哥为我国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做出了卓越贡献🐶
引用 @沙区洛马琴科 发表的: 如果酒瓶子砸了后脑勺,给这歹徒砸死了或者植物人了,是否会有争议?
引用 @火炎焱燚1234 发表的:明显防卫过当
引用 @zhbbbby 发表的: “龙哥那事.没有全国铺天盖地的民意支持和监控,大概率就是故意伤害致死,即使往好处想也是防卫过当。” 以上是我不止一个公安部门的朋友解读的,可想而知,以前多少正当防卫被冤!
引用 @几时鸿雁 发表的: 最不好的是把这货打成植物人,店主是不是还得赔点钱?
引用 @浮生若梦痴几许 发表的: 爱国,就在民族和领土两个问题上坚守就行。其他的,天下公器,利民则存,祸民则亡。你说的这个事情其实是件好事。德国的法学家曾经说过,法律是发现的,不是制定出来的。最起码以后有人嘲讽中国法律的时候,可以说,我们的法律在由不健全走向健全的过程中,重要的法律都有广大民众的参与,是一个个案件堆积出来的,不是舶来品。
引用 @前进米兰 发表的: 照这么说,全家、罗森、7-11里值夜班的小伙都是深藏不露的江湖好手?
引用 @wangpenganhuei 发表的: 也没多少钱,老板砸的也挺开心的,毕竟也没有合法路径这么爽的爆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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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神龟虽投犹有进时 发表的: 这个抢劫犯攻击性太强了,刀一直在脖子处比划
引用 @sd5909803 发表的: 你电视看多了,打碎的瓶口,捅人没杀伤力的,也就一点皮外伤,如果衣服穿的多一点,都破不了防
引用 @风泽平世 发表的: 那怕是砸死人了
引用 @小时光艾斯 发表的: 电线杆:你mb啊,我不疼啊
引用 @霸气妖刀1 发表的: 这个说实话我个人看法也觉得是有一点点责任的,防卫过当,毕竟刀在手了,第一下算防卫过当,那是龙哥已经够不成威胁了,定意外或防卫过当都可以,正当防卫说实话有点人情大于法了
引用 @机机富机机 发表的: 如果打死了算不算正当防卫
引用 @极地雪狼2016 发表的: 大乌苏
引用 @追随流水 发表的: 老板也很厚道,没用打碎的瓶口捅他
引用 @黯然鬼手 发表的: 能扛下一轮六连击,这哥们也是个猛人。
引用 @韦德真装逼 发表的: 老板是真的有想法,要是我肯定想不到啤酒爆头这个办法,既打爽了还不会造成致命伤,
引用 @裁判一直在路上的王师兄 发表的: 给正当防卫做出了正确的解释。以前需要受害人是上帝视角就扯淡。。。
引用 @1ngram3 发表的: 我觉得你朋友说挺对的,那事儿舆论的作用真的太好了,虽然我不喜欢有些人利用舆论,但像这种事儿,舆论是好的方向
引用 @最爱中宇 发表的:老板砸了6瓶啤酒,抢劫的砸了1瓶。。。然后抢劫的倒在地上的时候可能碰坏了一些东西。。。老板的损失应该在30块左右(手动狗头)
引用 @Hilbert空间 发表的: 我捐一箱空瓶子😏
引用 @大风起兮炆肥羊 发表的: 彭宇案放现在也许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吧
引用 @很惭愧就做了 发表的: 就按青啤一箱70给我也来一箱的
引用 @茅山张国忠 发表的: 你知道四马路钢子吗?当年可就是一个酒瓶子就把老疤打成大树了……🐶🐶🐶
引用 @ylc100 发表的: 我高中一个同学,放学路上打电话的时候,一个小混混过来把他手机一把抢走,然后顺势给他肚子上一水果刀,他当时就觉得这人这么屌啊,抢手机还撞我,根本没觉得疼,然后一摸肚子才发现一手的血,住了一个多月院,医生说伤口最近的位置离心脏就2公分,万幸只是胃捅破了,还是市中心,离我们这最好的医院也近
引用 @暴击各种洋舔 发表的: 罪不至死
引用 @用户2114715566 发表的: 学我老广话哉:食过夜粥
引用 @霸气妖刀1 发表的: 杀了他都合法你这嚷嚷啥,换你你不想?
引用 @刁蛮的小蛮 发表的: 没点本事谁敢深夜开便利店
引用 @geng08 发表的: 那得上十下呢 有点刺激 不过这货也比较蠢 抢就抢吧 大多数人就当破财挡灾 他偏偏要把刀子伸到人家脖子下 不是找反抗吗
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正当防卫是正当防卫。 但是啤酒钱谁出……
引用 @DoctorDo 发表的: 啤酒爆头还是挺危险的,不过正面还好,后脑勺的话容易打出事
引用 @国王场上散步大考猪 发表的: 捅了?看视频拿刀的只是想劫点钱而已,过后报案就行了,这老板连续凿了人脑袋那么多瓶子不是防卫过当?
引用 @国王场上散步大考猪 发表的: 老板就不暴力了?这种人别人绿了他老婆,估计就要人命那种
引用 @牛仔很忙2019 发表的:爆自己合法,就是老板不肯爆。
引用 @斗帝化马 发表的: 我的注意点是,万幸,胃桶破?🙃
引用 @damoncj 发表的: 门口贴张条子:老板曾经啤酒瓶猛砸劫匪。那样的话,下次我有机会去大连肯定上这家店买东西
引用 @红魔卡神 发表的: 舆论是双刃剑
引用 @苍白的光 发表的: 卧槽,小混混抓着没?
引用 @ParadiseNow 发表的: 两个人距离那么近,老板右手发力距离和空间都足够,第二瓶下去歹徒基本已经没有反抗能力了,而且那个角度要捅就是照着脸捅,拜托说话前过过脑子行吗,就这还有人亮……
引用 @沙蕙兰 发表的: 我甚至愿意再捐一箱砸在他头上
我记得之前还有一例,老婆被几个混混调戏。老公用水果刀一顿桶,好像死了一个,最后好像也是正当防卫。
歹徒手里有刀,参考龙哥,打死活该
犯罪嫌疑人被啤酒砸的时候一直拿着刀子…从这一点,天王老子来了也是正当防卫…
有人说国内公检法一体,其实当过警察的都知道,检察院法院的就是看不起警察,觉得警察大老粗,自己才是法律,没事就挑执法错误,以所谓法制名义浇一线执法民警的冷水。见义勇为也是因为以前大多数类似事件被冰冷的法条死死框住,没有以义的角度考虑。
正当防卫不赔,店主还可以要求抢匪赔钱
里面能玩手机?
这种对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的犯罪适用特殊防卫,理论上打死都不犯法。
这才是人民的国家 人民的法律
都是扫地僧级别的🐶
我记得之前最高检明确了正当防卫的界线,只要对方亮出凶器有行凶意图,即使没有受到伤害(比如店主手被划伤),也可以夺下凶器追着砍。如果我是店主,我会给持刀抢劫的人的腿上来两刀,防止他追击我;如果像视频中这样抢劫的人被砸晕了没有反抗能力了,我会把他两条跟腱挑断,再报警
?
老板:我心里怕极了!!
?
随便往脸上一捅看他受不受得了,说到底普通小老百姓只是自卫,没有那么恶毒的想法。
死不了的,香港古惑仔里面都是劈可乐瓶的😂
这酒上头啊!
啤酒瓶:你们只关心爽不爽,都没有人关心我的感受
对歹徒也太宽容了吧,扔下刀就不能碰,受害人真的太惨了。
我们刑法老师说,龙哥案算是彻底撕开了正当防卫的口子,就像教材里说的,正当防卫不是一种不得已的应急措施,而是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手段
人家还举着刀呢,砸死他当然不算了
主演是瓶子大
杀鸡儆猴,以儆效尤,让给社会也别太装13,龙哥算是一个牺牲品,但不冤
我就在想,如果用呢?怎么判? 对方拿刀,我是真害怕
2.5攻速,刀刀暴击的巨魔,你让我换技能?
杀了他都合法你这嚷嚷啥,换你你不想?
六瓶畅饮
高中时候我把兄弟就是在夜店和朋友玩把人打死了。用的就是这样的瓶装啤酒。也是这么连续砸头。
确实,碎了之后立马换新的😂
恨万亮,说得好!
构不构成威胁你认为在当时的情境下当事人能判断的出来嘛?你可以?
?
是啊,也是在进步了
彭宇案放现在也许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吧
2瓶
舆论是双刃剑
捅了?看视频拿刀的只是想劫点钱而已,过后报案就行了,这老板连续凿了人脑袋那么多瓶子不是防卫过当?
我也觉得这兄弟头是真硬
空瓶子冲量有点小,老哥在乎多出几十块钱吗🐶
可以看看罗翔有一期视频专门讲到了,你要站在当事人角度,而不是事后理性人角度。以前我也不明白,看完后就懂了。
我觉得会不一样
我出一箱一番榨
头上面部脖子都可以一击制服
哈哈哈,马大帅永远滴神
希望你主动把脖子送上去
我的注意点是,万幸,胃桶破?🙃
那是因为刀没架在你脖子上,别在那说风凉话,装大方
终于到我露翻两手了喂~
老板就不暴力了?这种人别人绿了他老婆,估计就要人命那种
想啥呢,这是中国,大晚上的能有啥事,谁真有本事大半夜还看店
进步的过程是这样的
因为要出司法解释,所以视频满天飞,我认识的朋友这么解读的。
万一他又掏出一把枪呢?你被人追着砍的时候还要帮对方考虑是不是已经没有威胁了?他砍了你一刀然后把刀扔了,此时不构成威胁了,然后大家打个招呼各自回家?
是时候上这个视频了🐶
初中同学当年说自己和抢劫的混过,他们讲究“抢必见血”,不然不吉利,自己将来会受伤。。。。。。
我感觉也是刀架脖子上,人家也没办法了
你的角度真的很刁钻
现在啤酒瓶质量不行了,以前一爆就一头血,哪需要这么多
构不构成威胁不是你说了算的。
牛逼牛逼
刀也太小了,真要再大点老板就直接给钱不反抗了,给不了多少钱,而且一下就能抓回来。
老杨毅了
???你在说什么
感恩,龙哥
👍👍👍你逻辑真牛
你恐怕不知道抢劫罪是什么性质的犯罪,这个还是持刀抢劫。抢劫是正儿八经的刑事犯罪,哪怕只抢了1元钱,甚至没抢到,3年起步。
半打起步
理性人 罗翔讲的厕所拍流氓案
离心脏就俩公分,这不是万幸是什么?捅了心脏人都没了
关键是刷虎扑的店家看到在新闻爆一爆!日后大部分小店都流行门口酒瓶C位。
一直都是,只是好的一面现在也多起来了,我记得以前的一个新闻,一女的开车连续别一个男的,被那男的截停一顿暴打,后来说那女的着急开房去了(貌似出轨),当时觉得那男的玩舆论绝对有一手,虽然打人是不对的🐶
还真没抓住,那时候应该是我高二的时候,也就是零七零八年的事,坐标兰州,虽然是省会的市中心,但是确实穷,当年我们这边可没现在这么多监控,哪怕现在,市中心也有非常多的小巷子还没改造
?这不是还起来反抗了两下才倒嘛😂
反正就是卡钱
胃捅破跟心脏捅破相比,不是万幸吗
恨万亮!老哥所言鞭辟入里!
拘留所里也能用手机?
说得好!
打完这瓶还有五瓶
动不动都想置人死地的人真可怕
算我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