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安发布通告:便利店老板属于正当防卫!

凯里大环境
不是,电视上酒瓶砸头啥事没有啊🐶

圣安东尼奥老流氓乐队
引用 @门前VII德玛IX越塔 发表的:
准确的说是杠了10下,6次爆瓶,10投6中,店主才是高手。可以肯定的是没爆的那几下比爆了的更痛。

脑瓜子嗡嗡的

甘如荠
引用 @晶晶昊 发表的:
高中,成年了,希望没放出来呢

一般都是高三才成年吧

微博被禁转战hp
引用 @wangpenganhuei 发表的:
也没多少钱,老板砸的也挺开心的,毕竟也没有合法路径这么爽的爆头了。。

有防卫过度这一说的

梦付千秋王皮鞋
引用 @沙蕙兰 发表的:
我甚至愿意再捐一箱砸在他头上

如果能爆头,来一瓶飞天茅台也不是不可以🐶

郭二娃
引用 @单身太好玩了 发表的:
河南那个半夜入室行凶被反杀的那个人渣,一家三口差点被灭门才反杀 就这那老头和闺女还被关了很久呢🐶

说来说去还是监控最重要
A
Aporia
引用 @cole10 发表的:
为什么这么说呀

大连三面环海,真要是重大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横不能从海上游到山东去...

L
Lakers總冠军
引用 @梦付千秋王皮鞋 发表的:
老板已经打算破财消灾了,但是这傻逼把到往人家脖子上送,老板想不反抗都不行了

对啊,那个贼也挺傻的。一般人都会选择破财消灾。

虎扑用户359738
引用 @温暖了寒窗 发表的:
真的,知道边打边跑

走A

虎扑用户790343
引用 @程小辉 发表的:
打了12下,爆了6瓶,50%暴击率可以的

暴击伤害应该没有加

铁骑
这酒瓶子质量不行啊,劫匪随便地上一扔都爆了

孑秣
引用 @霸气妖刀1 发表的:
这个说实话我个人看法也觉得是有一点点责任的,防卫过当,毕竟刀在手了,第一下算防卫过当,那是龙哥已经够不成威胁了,定意外或防卫过当都可以,正当防卫说实话有点人情大于法了

龙哥不去捅人家不就行了????美帝只要你先动手,人家拿枪biubiu你都是正当防卫。

V
Vip_Garnett
引用 @Sidrat 发表的:
那事昆山检方估计是想尽办法才把账面做的能不予起诉,因为就在事发两天后南京中院的一个检察长就发文解释为什么很可能被判故意伤害。 这个卷宗没公开,不知道具体,我猜可能是致命伤判定认为致死的伤口都是跑向SUV时产生的。否则以龙哥从SUV跑向草坪时还被追砍,即使以今天的判定标准,也会被判过当的。

明明是宝马,还SUV

铁骑
引用 @w361656w 发表的:
我觉得这个案件认定正当防卫再正常不过了,根本没有争议的点。


这六瓶子下去最少是个脑震荡,还能供认不讳还是挺牛的

眯眼投三分
肯定正当防卫,但是如果砸晕后用碎酒瓶再捅性质就不一样了,店员很机智
铁骑
引用 @DoctorDo 发表的:
啤酒爆头还是挺危险的,不过正面还好,后脑勺的话容易打出事

这真是性命相搏的时候,抡到哪算哪想不了那么多的

d
dy嗨专用号
引用 @w361656w 发表的:
我觉得这个案件认定正当防卫再正常不过了,根本没有争议的点。


我昨晚刚看的罗翔第八章正当防卫 特殊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好像 是不是这用酒瓶把对面杀死了都不受刑罚啊

罚球手阿杜
引用 @乔帮主神神 发表的:
以前正当防卫只在纸面上有,现实中不存在,最低都是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法条被龙哥活生生用命改了,哈哈。不过就当时情况来说,路人甲第二次反击按照当时正当防卫法条确实防卫过当。

忧郁小猫猫啦啦啦啦
引用 @牛仔裤头打补丁 发表的:
那肯定就不算正当防卫了。

别站在上帝视角看问题,如果把你放在那个位置,你肯定整死他的心都有。。。

忧郁小猫猫啦啦啦啦
引用 @西电彭于晏 发表的:
我记得之前最高检明确了正当防卫的界线,只要对方亮出凶器有行凶意图,即使没有受到伤害(比如店主手被划伤),也可以夺下凶器追着砍。如果我是店主,我会给持刀抢劫的人的腿上来两刀,防止他追击我;如果像视频中这样抢劫的人被砸晕了没有反抗能力了,我会把他两条跟腱挑断,再报警

监控下做这个行为就是标准的事后防卫,故意伤害。。。

虎扑用户634188
引用 @流年悠悠 发表的:
我记得后来彭宇承认是他撞得了,有段时间了,有这个印象

当法官这个逻辑出来的时候真相已经不重要了。从那开始还有多少人敢扶?而且那个判决也给讹人的很大的支持

虎扑用户850532
引用 @停雨同学 发表的:
要是空瓶子 估计一瓶他就晕过去了。。

满瓶伤害暴击啊

木鱼火星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差不多这个意思 对方刀插进去 但是松手了 站旁边,这是停止侵害 你不能把刀拔出来反捅过去。 对方拔刀插进去 再拔出来扔在地上了,你也不能捡起来捅回去

木鱼火星
引用 @充钱更强 发表的:
再后面还有云南醉鬼拿菜刀去别人家闹事被一女子用水果刀反杀事件,被关了一年之后无罪释放。

这种出来被误判的得给补偿款吧

一大杯可乐
引用 @天下平安是你我的心愿 发表的:
昆山龙哥为我国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做出了卓越贡献🐶

死得其所

2
215加内特
不懂就问,犯人的医药费谁付,这样的人家庭肯定很一般,政府买单吗?

善人平安
歹徒抓到没有。老板真勇阿

大华子1
没有昆山龙哥的贡献,在中国别人打你你敢还手打死打伤对方都是防卫过当
u
ula00
引用 @w361656w 发表的:
我觉得这个案件认定正当防卫再正常不过了,根本没有争议的点。


这种如果警察在场应该都可以直接击毙了吧

还是让我来吧
这个只要动管制刀具肯定是正当防卫,要是赤手空拳想去抢劫这么砸估计会有争议。
虎扑JR0959014685
开瓶器🐶

黄美英1019
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正当防卫是正当防卫。 但是啤酒钱谁出……

勇闯天涯出!
雅娜丝
引用 @沙蕙兰 发表的:
我甚至愿意再捐一箱砸在他头上

+1

贾斯丁本山
引用 @最爱中宇 发表的:
老板砸了6瓶啤酒,抢劫的砸了1瓶。。。然后抢劫的倒在地上的时候可能碰坏了一些东西。。。老板的损失应该在30块左右(手动狗头)

讲道理,关门打扫卫生不算成本啊🐶🐶🐶

你大爷是李大爷
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正当防卫是正当防卫。 但是啤酒钱谁出……

我要那个啤酒厂商我就趁机蹭点热度,多送几箱给这个老板~~多好的打广告机会啊·
虎扑用户654167
引用 @我白萌萌哒 发表的:
没死太可惜了,这种人渣就怕出来了报复老板

可能性挺大啊感觉,店就在那里

贾斯丁本山
只要这抢劫犯刀没离手,旁边这三箱都可以直接给他无限畅饮。。。

朝圣山
教科书般的正当防卫
虎扑用户160470
不错不错,这老板可以,厉害了

龙爱上鱼
引用 @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基基 发表的:
勇闯天涯

乐爆,砸开快乐

贾斯丁本山
引用 @机机富机机 发表的:
如果打死了算不算正当防卫

就这刀到最后都在抢劫犯手上拿着,起身了还在用酒瓶子给店老板还手,这种情况,旁边三箱给他个无限畅饮都行。。。

虎扑用户156525
引用 @程小辉 发表的:
打了12下,爆了6瓶,50%暴击率可以的

适应性头盔出一个

b
bravenewworld
拿刀架脖子,逼着人反抗啊

虎扑用户553380
引用 @韦德真装逼 发表的:
老板是真的有想法,要是我肯定想不到啤酒爆头这个办法,既打爽了还不会造成致命伤,

后脑绝对致命

虎扑用户800654
引用 @ylc100 发表的:
我高中一个同学,放学路上打电话的时候,一个小混混过来把他手机一把抢走,然后顺势给他肚子上一水果刀,他当时就觉得这人这么屌啊,抢手机还撞我,根本没觉得疼,然后一摸肚子才发现一手的血,住了一个多月院,医生说伤口最近的位置离心脏就2公分,万幸只是胃捅破了,还是市中心,离我们这最好的医院也近

肾上腺素分泌可以让人短时间忽略疼痛以保持战斗力。 但是肾上腺素效果过了之后。。。那就酸爽了
k
kings1903
引用 @1ngram3 发表的:
老板:主要是后悔了,废啤酒

如果有下次的话,用白酒瓶子

虎扑用户649240
引用 @三径就荒松菊犹存 发表的:
判了多少年啊

不是主犯,断断续续有2年多。我在外面学习时候出来过。来找过我,在我那住了几天。没多久就回去了。出来那些天是家里给弄的未成年。他是这么说的。出来那段时间不能出省。现在是老师。现在挺好的。

久舞而凄
引用 @亲爱的QWERTYUIOP 发表的:
少林功夫劲

他係铁头功,你係金刚腿

偷人为大
这个人死了没有?求各位知道的大神告知下!

屁屁乐呵呵
感觉角色互换了

虎扑用户433825
引用 @程小辉 发表的:
打了12下,爆了6瓶,50%暴击率可以的

满怒蛮王

虎扑JR1153734305
引用 @ylc100 发表的:
我高中一个同学,放学路上打电话的时候,一个小混混过来把他手机一把抢走,然后顺势给他肚子上一水果刀,他当时就觉得这人这么屌啊,抢手机还撞我,根本没觉得疼,然后一摸肚子才发现一手的血,住了一个多月院,医生说伤口最近的位置离心脏就2公分,万幸只是胃捅破了,还是市中心,离我们这最好的医院也近

前几年我们这边也有持刀抢便利店,凌晨时候,店员挨了好几刀,没手机,没人,医院在五百米左右,结果死在半路,挺惨的,本身家庭很穷
用户0620788336
引用 @啊拉呃呃呃 发表的:
感觉这个老板打架很有经验哈哈

开超市这种当然得早早做过心理预案遇到极端情况怎么办。 再说这小小这体格当打劫的也不够个啊
再来一个女儿
引用 @酒钱翼神 发表的:
那为什么当时侦监批捕了啊?

批捕了吗?不是昆山检察提前介入,公安以正当防卫撤案了吗

l
liupang00
引用 @啊拉呃呃呃 发表的:
感觉这个老板打架很有经验哈哈

连续爆头那个速度和力度, 固然是在肾上腺素的支撑下, 也需要相当的心理素质才能用力恰到好处
吃着火锅唱着歌的麻匪
绝对东北人 没有酒瓶子不会打架 🐶 把人打晕了 还到处找酒瓶子

噢噢噢呢而
看着过瘾

l
ldld9383
引用 @神龟虽投犹有进时 发表的:
这个抢劫犯攻击性太强了,刀一直在脖子处比划

如果不比划其实也不会被控制住手腕然后夺刀
白云无尽时
酒量不行啊~
民间张伯伦
兄弟酒量可以

虎扑用户432855
这个老板应该拿勇敢市民奖

虎扑用户812550
攻方堆暴击,守方堆全能,都没毛病

首席文明人
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正当防卫是正当防卫。 但是啤酒钱谁出……

这几瓶啤酒不知道省了多少花生米,就算了。🐶

涸辙之欢
引用 @黯然鬼手 发表的:
能扛下一轮六连击,这哥们也是个猛人。

很多人一瓶下去直接就死了

j
jiumaoliu
引用 @火炎焱燚1234 发表的:
砍了没?没砍就算全程拿着刀也没有对你做出侵害,所以就不存在防卫,这老板该判故意伤害

这键盘敲的,你去判得了

G
GOGOz
引用 @吉米辛普森 发表的:
以后收银旁都要备一箱啤酒

那抢劫的学会了用啤酒瓶砸老板怎么办。。其实这种没有准备的最好。。
里脊肉卷煎饼
引用 @啊拉呃呃呃 发表的:
感觉这个老板打架很有经验哈哈

双花红棍

超人会灰化
我觉得这哥们不是被啤酒瓶砸晕了,而是醉晕了

死猫不会发飙
引用 @呀啦嘿 发表的:
这种,要是不曝光,或许判决又不同。

判罚虽然偏向施救者,但是他的药店也倒闭了

仓颉会造字
引用 @亲娘嘞影响仕途啊 发表的:
放屁,打碎了直接照脖子全力一捅,绝逼马上丧失战斗力

直接黑人抬棺走起

f
fragle33
脑瓜子嗡嗡的

虎扑用户984531
我估计是喝醉的,打的没这么疼

用户0801087503
引用 @布朗尼681 发表的:
凌晨一点多还开门,不抢你抢谁

真你马啥玩意都有啊哈哈

虎扑用户884399
引用 @zhbbbby 发表的:
“龙哥那事.没有全国铺天盖地的民意支持和监控,大概率就是故意伤害致死,即使往好处想也是防卫过当。” 以上是我不止一个公安部门的朋友解读的,可想而知,以前多少正当防卫被冤!

那本来就是防卫过当。。。官方禁不住舆论压力而已,这种现象究竟是进步还是退步,我觉得真不好说。

只爱怂罗
老板反应真快,这就是最好的武术

用户0801087503
引用 @Wallace52 发表的:
以前一堆抓方向盘的,大多教育下敷衍了事,自从掉江里死一堆人才开始严惩。

要进一切努力和办法平息能够引起共鸣的任何负面事件并加以大力度处理和宣传

J
Joshua_Chan
这罪犯其实是金刚腿,老板搞错了

用户1736615727
曹达华:这个杂碎我扁的很happy

用户0801087503
引用 @bigkiky 发表的:
不去搬砖搬砖为国家建筑发展贡献一份力实属遗憾

这一次就治改了,估计在里面得郁闷很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吧

R
R10SAM
引用 @啊拉呃呃呃 发表的:
感觉这个老板打架很有经验哈哈

下次抢劫,进去后先看看有没有啤酒瓶。哈哈

七鹰飞天会总舵主萧鹄
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正当防卫是正当防卫。 但是啤酒钱谁出……

肯定有jr会说我出的
虎扑用户595531
引用 @by白兔two 发表的:
现在酒瓶子是不行,以前酒瓶子还回收能抵五毛呢,现在都不回收了,多少能说明用料少瓶子不值钱了

是因为科技发达 生产力提升

虎扑用户201044
吓得我赶紧放两箱啤酒到我收银台旁边

老飞9845
关键在于有视频,可以明确区分动手先后顺序

种菜
刀子一直没撒手,一直锤没毛病。撒手再锤,有可能防卫过当。
牟荻他爸是一个足球迷
这个的确是正当防卫! 首先店主已经决定掏钱了,但是歹徒依旧要拿刀划店主! 最重要的是犯罪嫌疑人左手一直握着刀呢,哪怕被连续爆头的时候,也死不揣着刀不放,店主如果暂停攻击……保不住要挨刀子!

A
A邓肯
引用 @原地胯下换手发球 发表的:
第一下算正当防卫不假,后边的绝对不算防卫过当!当时被捅第一刀以后,龙哥转身是往车里走的动作,你怎么知道他不是又去拿刀了呢!如果龙哥被砍以后是趴在地上不动,那再补刀属于防卫过当,但当时龙哥的动作真的是给人以会再受伤害的感觉的!

你是真能杠啊,在你分析这件事的时候你应该换位思考一下,环境和当时诸多因素不是你现在事后说风凉话能解决的
贝老板
引用 @可我只想好好学习 发表的:
曼联都没有这样的防守反击🐶

我踏马分不清你是敌是友 一律打死吧
张噢噢
身位卡的也很好,不然腾不出手来拿酒瓶

无人机群
引用 @宸miracle轩 发表的:
老板估计也吓坏了,毕竟一刀捅什么地方都不好受

老板其实准备给他钱了,但开收银机时这家伙逼得太紧,把刀都戳脸上了,老板感觉受威胁,而且恰好一把抓住了持刀的手,这厮力气还小,只能挨打了

h
hongkaiy
引用 @帥哥在此 发表的:
无限防卫权的司法解释,一直都有。只是真正的司法实践,很少有按这个判的。 像视频里这个歹徒,就算刀掉了,老板拾起来,把歹徒捅了,一样是正当防卫。 这就是龙哥案的社会意义了。

记得当时有人解读过以前的防卫问题: 对方拿出刀子并未开始攻击,犯罪活动尚未开始,此时动手不能算防卫;对方刀子插入自己身体,此时动手属于防卫;对方把刀子拔出去,犯罪中止,此时动手也不能算防卫。 后来黑恶势力的代言人龙哥横空出世,从此改天换地。
虎扑用户022451
引用 @布朗尼681 发表的:
凌晨一点多还开门,不抢你抢谁

这是人说的话吗?

虎扑用户587238
引用 @勇闯天涯绿灯侠 发表的:
反不反抗事后都会报警,现在啥年代了,还拿刀抢劫,还是超市,摄像头底下,是真的蠢。

我昨天刚看一个直接抱着收银机跑的真是🐂

多彩大椰子
引用 @黯然鬼手 发表的:
能扛下一轮六连击,这哥们也是个猛人。

不只是六连击,还有两瓶是组合技能。

大喊一声哈撒ki
引用 @黄金之路 发表的:
可以看看罗翔有一期视频专门讲到了,你要站在当事人角度,而不是事后理性人角度。以前我也不明白,看完后就懂了。

有些律师,学法,学的人性都没有了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达达
引用 @Wallace52 发表的:
以前一堆抓方向盘的,大多教育下敷衍了事,自从掉江里死一堆人才开始严惩。

我朋友的爸爸就是公交司机,几年前有人扑上来抢方向盘,被他一脚踢飞(他爸是年轻时爱好武术的小200斤壮汉,乘客瘦的跟竹竿似的,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结果被罚款停职。之前只要乘客投诉,司机就必然挨罚,不管什么原因,发生这件事以后才开始改变。
淮滨
引用 @zhbbbby 发表的:
“龙哥那事.没有全国铺天盖地的民意支持和监控,大概率就是故意伤害致死,即使往好处想也是防卫过当。” 以上是我不止一个公安部门的朋友解读的,可想而知,以前多少正当防卫被冤!

要按以前,太小概率正当防卫了,因为刀不是正在砍你你就不能防卫,真砍你了要不挨着,要不就是跑
d
dfinger
引用 @DoctorDo 发表的:
没爆那几下看着真疼啊,爆了还感觉没那么疼。。

没爆那是一个装满水的玻璃瓶子怼脑壳子上。。。 爆了那也是脑壳子撞破的。。。 大瓶砸头还是会血肿的。正经还是会死人的。。。 不过话说回来,人体还是挺脆弱的。想整死一个人还是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