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门前VII德玛IX越塔 发表的:准确的说是杠了10下,6次爆瓶,10投6中,店主才是高手。可以肯定的是没爆的那几下比爆了的更痛。
引用 @晶晶昊 发表的: 高中,成年了,希望没放出来呢
引用 @wangpenganhuei 发表的: 也没多少钱,老板砸的也挺开心的,毕竟也没有合法路径这么爽的爆头了。。
引用 @沙蕙兰 发表的: 我甚至愿意再捐一箱砸在他头上
引用 @单身太好玩了 发表的: 河南那个半夜入室行凶被反杀的那个人渣,一家三口差点被灭门才反杀 就这那老头和闺女还被关了很久呢🐶
引用 @cole10 发表的: 为什么这么说呀
引用 @梦付千秋王皮鞋 发表的:老板已经打算破财消灾了,但是这傻逼把到往人家脖子上送,老板想不反抗都不行了
引用 @温暖了寒窗 发表的: 真的,知道边打边跑
引用 @程小辉 发表的: 打了12下,爆了6瓶,50%暴击率可以的
引用 @霸气妖刀1 发表的: 这个说实话我个人看法也觉得是有一点点责任的,防卫过当,毕竟刀在手了,第一下算防卫过当,那是龙哥已经够不成威胁了,定意外或防卫过当都可以,正当防卫说实话有点人情大于法了
引用 @Sidrat 发表的:那事昆山检方估计是想尽办法才把账面做的能不予起诉,因为就在事发两天后南京中院的一个检察长就发文解释为什么很可能被判故意伤害。 这个卷宗没公开,不知道具体,我猜可能是致命伤判定认为致死的伤口都是跑向SUV时产生的。否则以龙哥从SUV跑向草坪时还被追砍,即使以今天的判定标准,也会被判过当的。
引用 @w361656w 发表的:我觉得这个案件认定正当防卫再正常不过了,根本没有争议的点。
引用 @DoctorDo 发表的: 啤酒爆头还是挺危险的,不过正面还好,后脑勺的话容易打出事
引用 @乔帮主神神 发表的: 以前正当防卫只在纸面上有,现实中不存在,最低都是防卫过当
引用 @牛仔裤头打补丁 发表的: 那肯定就不算正当防卫了。
引用 @西电彭于晏 发表的:我记得之前最高检明确了正当防卫的界线,只要对方亮出凶器有行凶意图,即使没有受到伤害(比如店主手被划伤),也可以夺下凶器追着砍。如果我是店主,我会给持刀抢劫的人的腿上来两刀,防止他追击我;如果像视频中这样抢劫的人被砸晕了没有反抗能力了,我会把他两条跟腱挑断,再报警
引用 @流年悠悠 发表的: 我记得后来彭宇承认是他撞得了,有段时间了,有这个印象
引用 @停雨同学 发表的: 要是空瓶子 估计一瓶他就晕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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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充钱更强 发表的: 再后面还有云南醉鬼拿菜刀去别人家闹事被一女子用水果刀反杀事件,被关了一年之后无罪释放。
引用 @天下平安是你我的心愿 发表的: 昆山龙哥为我国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做出了卓越贡献🐶
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正当防卫是正当防卫。 但是啤酒钱谁出……
引用 @最爱中宇 发表的:老板砸了6瓶啤酒,抢劫的砸了1瓶。。。然后抢劫的倒在地上的时候可能碰坏了一些东西。。。老板的损失应该在30块左右(手动狗头)
引用 @我白萌萌哒 发表的: 没死太可惜了,这种人渣就怕出来了报复老板
引用 @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基基 发表的: 勇闯天涯
引用 @机机富机机 发表的: 如果打死了算不算正当防卫
引用 @韦德真装逼 发表的: 老板是真的有想法,要是我肯定想不到啤酒爆头这个办法,既打爽了还不会造成致命伤,
引用 @ylc100 发表的: 我高中一个同学,放学路上打电话的时候,一个小混混过来把他手机一把抢走,然后顺势给他肚子上一水果刀,他当时就觉得这人这么屌啊,抢手机还撞我,根本没觉得疼,然后一摸肚子才发现一手的血,住了一个多月院,医生说伤口最近的位置离心脏就2公分,万幸只是胃捅破了,还是市中心,离我们这最好的医院也近
引用 @1ngram3 发表的: 老板:主要是后悔了,废啤酒
引用 @三径就荒松菊犹存 发表的:判了多少年啊
引用 @亲爱的QWERTYUIOP 发表的: 少林功夫劲
引用 @啊拉呃呃呃 发表的: 感觉这个老板打架很有经验哈哈
引用 @酒钱翼神 发表的: 那为什么当时侦监批捕了啊?
引用 @神龟虽投犹有进时 发表的: 这个抢劫犯攻击性太强了,刀一直在脖子处比划
引用 @黯然鬼手 发表的: 能扛下一轮六连击,这哥们也是个猛人。
引用 @火炎焱燚1234 发表的: 砍了没?没砍就算全程拿着刀也没有对你做出侵害,所以就不存在防卫,这老板该判故意伤害
引用 @吉米辛普森 发表的:以后收银旁都要备一箱啤酒
引用 @呀啦嘿 发表的: 这种,要是不曝光,或许判决又不同。
引用 @亲娘嘞影响仕途啊 发表的: 放屁,打碎了直接照脖子全力一捅,绝逼马上丧失战斗力
引用 @布朗尼681 发表的: 凌晨一点多还开门,不抢你抢谁
引用 @zhbbbby 发表的: “龙哥那事.没有全国铺天盖地的民意支持和监控,大概率就是故意伤害致死,即使往好处想也是防卫过当。” 以上是我不止一个公安部门的朋友解读的,可想而知,以前多少正当防卫被冤!
引用 @Wallace52 发表的: 以前一堆抓方向盘的,大多教育下敷衍了事,自从掉江里死一堆人才开始严惩。
引用 @bigkiky 发表的:不去搬砖搬砖为国家建筑发展贡献一份力实属遗憾
引用 @by白兔two 发表的: 现在酒瓶子是不行,以前酒瓶子还回收能抵五毛呢,现在都不回收了,多少能说明用料少瓶子不值钱了
引用 @原地胯下换手发球 发表的: 第一下算正当防卫不假,后边的绝对不算防卫过当!当时被捅第一刀以后,龙哥转身是往车里走的动作,你怎么知道他不是又去拿刀了呢!如果龙哥被砍以后是趴在地上不动,那再补刀属于防卫过当,但当时龙哥的动作真的是给人以会再受伤害的感觉的!
引用 @可我只想好好学习 发表的: 曼联都没有这样的防守反击🐶
引用 @宸miracle轩 发表的: 老板估计也吓坏了,毕竟一刀捅什么地方都不好受
引用 @帥哥在此 发表的:无限防卫权的司法解释,一直都有。只是真正的司法实践,很少有按这个判的。 像视频里这个歹徒,就算刀掉了,老板拾起来,把歹徒捅了,一样是正当防卫。 这就是龙哥案的社会意义了。
引用 @勇闯天涯绿灯侠 发表的: 反不反抗事后都会报警,现在啥年代了,还拿刀抢劫,还是超市,摄像头底下,是真的蠢。
引用 @黄金之路 发表的: 可以看看罗翔有一期视频专门讲到了,你要站在当事人角度,而不是事后理性人角度。以前我也不明白,看完后就懂了。
引用 @DoctorDo 发表的: 没爆那几下看着真疼啊,爆了还感觉没那么疼。。
脑瓜子嗡嗡的
一般都是高三才成年吧
有防卫过度这一说的
如果能爆头,来一瓶飞天茅台也不是不可以🐶
说来说去还是监控最重要
大连三面环海,真要是重大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横不能从海上游到山东去...
对啊,那个贼也挺傻的。一般人都会选择破财消灾。
走A
暴击伤害应该没有加
龙哥不去捅人家不就行了????美帝只要你先动手,人家拿枪biubiu你都是正当防卫。
明明是宝马,还SUV
这六瓶子下去最少是个脑震荡,还能供认不讳还是挺牛的
这真是性命相搏的时候,抡到哪算哪想不了那么多的
我昨晚刚看的罗翔第八章正当防卫 特殊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好像 是不是这用酒瓶把对面杀死了都不受刑罚啊
正当防卫法条被龙哥活生生用命改了,哈哈。不过就当时情况来说,路人甲第二次反击按照当时正当防卫法条确实防卫过当。
别站在上帝视角看问题,如果把你放在那个位置,你肯定整死他的心都有。。。
监控下做这个行为就是标准的事后防卫,故意伤害。。。
当法官这个逻辑出来的时候真相已经不重要了。从那开始还有多少人敢扶?而且那个判决也给讹人的很大的支持
满瓶伤害暴击啊
差不多这个意思 对方刀插进去 但是松手了 站旁边,这是停止侵害 你不能把刀拔出来反捅过去。 对方拔刀插进去 再拔出来扔在地上了,你也不能捡起来捅回去
这种出来被误判的得给补偿款吧
死得其所
这种如果警察在场应该都可以直接击毙了吧
勇闯天涯出!
+1
讲道理,关门打扫卫生不算成本啊🐶🐶🐶
我要那个啤酒厂商我就趁机蹭点热度,多送几箱给这个老板~~多好的打广告机会啊·
可能性挺大啊感觉,店就在那里
乐爆,砸开快乐
就这刀到最后都在抢劫犯手上拿着,起身了还在用酒瓶子给店老板还手,这种情况,旁边三箱给他个无限畅饮都行。。。
适应性头盔出一个
后脑绝对致命
肾上腺素分泌可以让人短时间忽略疼痛以保持战斗力。 但是肾上腺素效果过了之后。。。那就酸爽了
如果有下次的话,用白酒瓶子
不是主犯,断断续续有2年多。我在外面学习时候出来过。来找过我,在我那住了几天。没多久就回去了。出来那些天是家里给弄的未成年。他是这么说的。出来那段时间不能出省。现在是老师。现在挺好的。
他係铁头功,你係金刚腿
满怒蛮王
前几年我们这边也有持刀抢便利店,凌晨时候,店员挨了好几刀,没手机,没人,医院在五百米左右,结果死在半路,挺惨的,本身家庭很穷
开超市这种当然得早早做过心理预案遇到极端情况怎么办。 再说这小小这体格当打劫的也不够个啊
批捕了吗?不是昆山检察提前介入,公安以正当防卫撤案了吗
连续爆头那个速度和力度, 固然是在肾上腺素的支撑下, 也需要相当的心理素质才能用力恰到好处
如果不比划其实也不会被控制住手腕然后夺刀
这几瓶啤酒不知道省了多少花生米,就算了。🐶
很多人一瓶下去直接就死了
这键盘敲的,你去判得了
那抢劫的学会了用啤酒瓶砸老板怎么办。。其实这种没有准备的最好。。
双花红棍
判罚虽然偏向施救者,但是他的药店也倒闭了
直接黑人抬棺走起
真你马啥玩意都有啊哈哈
那本来就是防卫过当。。。官方禁不住舆论压力而已,这种现象究竟是进步还是退步,我觉得真不好说。
要进一切努力和办法平息能够引起共鸣的任何负面事件并加以大力度处理和宣传
这一次就治改了,估计在里面得郁闷很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吧
下次抢劫,进去后先看看有没有啤酒瓶。哈哈
肯定有jr会说我出的
是因为科技发达 生产力提升
你是真能杠啊,在你分析这件事的时候你应该换位思考一下,环境和当时诸多因素不是你现在事后说风凉话能解决的
我踏马分不清你是敌是友 一律打死吧
老板其实准备给他钱了,但开收银机时这家伙逼得太紧,把刀都戳脸上了,老板感觉受威胁,而且恰好一把抓住了持刀的手,这厮力气还小,只能挨打了
记得当时有人解读过以前的防卫问题: 对方拿出刀子并未开始攻击,犯罪活动尚未开始,此时动手不能算防卫;对方刀子插入自己身体,此时动手属于防卫;对方把刀子拔出去,犯罪中止,此时动手也不能算防卫。 后来黑恶势力的代言人龙哥横空出世,从此改天换地。
这是人说的话吗?
我昨天刚看一个直接抱着收银机跑的真是🐂
不只是六连击,还有两瓶是组合技能。
有些律师,学法,学的人性都没有了
我朋友的爸爸就是公交司机,几年前有人扑上来抢方向盘,被他一脚踢飞(他爸是年轻时爱好武术的小200斤壮汉,乘客瘦的跟竹竿似的,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结果被罚款停职。之前只要乘客投诉,司机就必然挨罚,不管什么原因,发生这件事以后才开始改变。
要按以前,太小概率正当防卫了,因为刀不是正在砍你你就不能防卫,真砍你了要不挨着,要不就是跑
没爆那是一个装满水的玻璃瓶子怼脑壳子上。。。 爆了那也是脑壳子撞破的。。。 大瓶砸头还是会血肿的。正经还是会死人的。。。 不过话说回来,人体还是挺脆弱的。想整死一个人还是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