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正当防卫是正当防卫。 但是啤酒钱谁出……
引用 @wangpenganhuei 发表的: 也没多少钱,老板砸的也挺开心的,毕竟也没有合法路径这么爽的爆头了。。
引用 @爱吃辣鸡的替身使者 发表的: 打死了店估计得关门了,没人敢来了,划不来
引用 @黯然鬼手 发表的: 能扛下一轮六连击,这哥们也是个猛人。
引用 @西电彭于晏 发表的:我记得之前最高检明确了正当防卫的界线,只要对方亮出凶器有行凶意图,即使没有受到伤害(比如店主手被划伤),也可以夺下凶器追着砍。如果我是店主,我会给持刀抢劫的人的腿上来两刀,防止他追击我;如果像视频中这样抢劫的人被砸晕了没有反抗能力了,我会把他两条跟腱挑断,再报警
引用 @霸气妖刀1 发表的: 这个说实话我个人看法也觉得是有一点点责任的,防卫过当,毕竟刀在手了,第一下算防卫过当,那是龙哥已经够不成威胁了,定意外或防卫过当都可以,正当防卫说实话有点人情大于法了
引用 @李常栊 发表的: 2.5攻速,刀刀暴击的巨魔,你让我换技能?
引用 @木头薇薇 发表的: 堆暴击还是有用啊🐶
引用 @宸miracle轩 发表的: 老板估计也吓坏了,毕竟一刀捅什么地方都不好受
引用 @上头少年LFC 发表的: 有人说国内公检法一体,其实当过警察的都知道,检察院法院的就是看不起警察,觉得警察大老粗,自己才是法律,没事就挑执法错误,以所谓法制名义浇一线执法民警的冷水。见义勇为也是因为以前大多数类似事件被冰冷的法条死死框住,没有以义的角度考虑。
引用 @天下平安是你我的心愿 发表的: 昆山龙哥为我国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做出了卓越贡献🐶
引用 @沙蕙兰 发表的: 我甚至愿意再捐一箱砸在他头上
引用 @队蜜都希望马刺变好 发表的: 脑子被砸死了?伤后脑
引用 @地虎天王爱yuyu 发表的: 主演是瓶子大
引用 @韦德真装逼 发表的: 老板是真的有想法,要是我肯定想不到啤酒爆头这个办法,既打爽了还不会造成致命伤,
引用 @杜绍禹 发表的: 可能说明现在酒瓶子质量不行🐶
引用 @PSGLGD丶ANA 发表的: 我捐打可乐吧,玻璃瓶的那种,啤酒太贵了捐不起🐶
引用 @我养的猪叫二 发表的: 强迫症表示中间几个瓶子没有一击就碎有点难受🐶
引用 @阿祭祀 发表的: 本来店主都在出钱了 这狗b直接想把刀架脖子上 店主只能搏一搏了
引用 @小阿天1 发表的: 有一说一 乌苏是真的难喝杂质多
引用 @wjwjwh 发表的: 别逗,不说别的动脉,脖子以上随便捅两下试试。真是电视都没看过,不知道玻璃有多锋利?划一下皮直接就开了,别说捅了。
引用 @october122520 发表的: 就这视频来看,出事还好,不出事算抢匪走运。
引用 @我们肘了 发表的: 啤酒瓶:你们只关心爽不爽,都没有人关心我的感受
引用 @炮兵连连长 发表的: 被起诉了
引用 @霸气妖刀1 发表的: 不好意思,我刚又去看了一边视频,记差了,我想说的是前几刀,到龙哥跑行人追之前这几刀,算正当防卫,明显龙哥他的同伙没有参与斗殴伤人,而刀在行人手上龙哥挨了几刀而且在逃跑,这种情形就算是当事人也应该能判断出他不构成威胁了,当然,当事人的判断可能会有偏见,但是法律要以一般标准来判断,正常这种情况就应该可以了,而追砍这里就有防卫过当嫌疑了,当然,我个人是觉得防卫过当有点说不过去,但正当防卫也有点说不过去,所以我个人是比较倾向这属于意外的,都无罪,但是性质不太一样
引用 @DoctorDo 发表的: 啤酒爆头还是挺危险的,不过正面还好,后脑勺的话容易打出事
引用 @丁伟不是主帅 发表的: 重于泰山啊,要不是龙哥,我们以后怎么还手
引用 @农场主与射手 发表的: 。颈上一抹,,就去天堂了。。对凶手来说多简单的事,,要换我我都死命砸,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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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Aporia 发表的: 而且还是大连。说不好听,犯了事儿跑都跑不掉。
引用 @Carrot黄 发表的: 龙哥是谁
引用 @兜兜我来呢 发表的: 瓶子太小了,不顺手。还是600ml 大乌苏舒服😌,力矩比较长。 我再赞助一箱格瓦斯吧,秋林道里斯的,再追一箱大白梨
引用 @笑望江湖1976 发表的:防卫过当这个概念的提出是中国法律的耻辱,也是书房派法学家智商堪忧的明证,——他们常常着力于追求法条在表面的、理论上的合理性,但无视它们是否真具有可操作性。 当人遭遇不法侵害而超过其本身容忍度的时候,他一旦进行防卫,他自身就必定处于激愤状态,主观方面他很难去想到要控制后果,而在同时,现场并非他一人存在一人具有意志,实施侵害的一方将继续作出什么行为,他无法预料更无法去控制,在这个时候,双方也更不可能突然冷静并停手,进行协商而导致某种合符正当防卫要求的合理结果。也就是说,他在事实上根本无法去控制并控制住后果。 比如说在于欢案件中,当对方的侵害超过其容忍度的时候,于欢在激愤之下决定防卫反击,他在事实上就根本不可一边反击一边冷静地观察,去实施某种有效的行为,去控制住防卫后果。 绝对不可能、而现实条件也不允许他这样去做:“大哥些,打个商量啊,打个商量啊!你们怕了没有?怕了的话,百分之百决心决定不继续不法侵害了,并且不杀我的话,我就不杀了哈?裁判在哪里啊?裁判在哪里啊?我要停手了,我要停手!” 从正当防卫到当防卫过当,这个过程的控制,这个度的把握,是在现实生活中的行为人根本就不可能去实施的。 合乎逻辑的做法只能是:当一旦被判定为正当防卫,即不应存在防卫过当之说;而一旦被判定为非正当防卫,则应当负担刑事责任。
引用 @我上过ZION 发表的: 他有这胆子,去做上门追债不是更好?真服了,都是会坐牢为啥不干点高回报的。。。
引用 @布鲁诺_费尔南德斯 发表的: 那最后出去又跑回来的时候把他打死又怎么算?
引用 @浮生若梦痴几许 发表的: 爱国,就在民族和领土两个问题上坚守就行。其他的,天下公器,利民则存,祸民则亡。你说的这个事情其实是件好事。德国的法学家曾经说过,法律是发现的,不是制定出来的。最起码以后有人嘲讽中国法律的时候,可以说,我们的法律在由不健全走向健全的过程中,重要的法律都有广大民众的参与,是一个个案件堆积出来的,不是舶来品。
引用 @Boooker 发表的: 真的是,别说爆头了,买一箱啤酒往电线杆子上duang duang轮 都够爽了
引用 @爱新觉罗Jerry 发表的: 确实,让我知道了,只要施暴没有结束,自己有被伤害的可能之下,都叫正当防卫
引用 @霸气妖刀1 发表的: 这个尸检结果我没有看过,我只是想讨论受害人的行为性质,主要是他追砍的性质,前面正当防卫这肯定没问题,以当事人视角看这种情况大多数是不是会选择跑而不是去追砍那,法律考虑一般情况,行为人还是有一些防卫过当的嫌疑的,当然我个人觉得他是无罪的,但无罪性质是值得讨论的,私人以为意外会比正当防卫好一些
引用 @我不吃葱蒜 发表的: 现在不是了吗?别人砍我一刀,然后把刀扔了,并表示投降,这时候我还手不还是防卫过当嘛
引用 @辽霸足篮再辉煌 发表的:哈哈,少林功夫好耶
引用 @最靓嘚仔 发表的: 意思就是龙哥死的好死的值🐶
引用 @有熊出没_刺 发表的: 店员是拍拍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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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苏绿帽醒 发表的: 话说感觉老板没咋发力基本就抡一瓶炸一瓶,啤酒瓶有那么好爆吗🐶
引用 @zhbbbby 发表的: “龙哥那事.没有全国铺天盖地的民意支持和监控,大概率就是故意伤害致死,即使往好处想也是防卫过当。” 以上是我不止一个公安部门的朋友解读的,可想而知,以前多少正当防卫被冤!
引用 @用户0376300884 发表的: 恐龙快打第二关
引用 @舅舅情人 发表的: 龙拳警告⚠️
引用 @湖人6号新秀小詹姆斯 发表的: 没继续砸到不能反抗就是不对,这要是没倒,起身报复妇女儿童,那就问题大了,毕竟手里有刀
引用 @541438700 发表的: 巧了,只 就很灵性
引用 @黄金之路 发表的: 可以看看罗翔有一期视频专门讲到了,你要站在当事人角度,而不是事后理性人角度。以前我也不明白,看完后就懂了。
引用 @小学生进村了 发表的:少林功夫好耶,我是铁头功,他是金刚腿
引用 @crow6000 发表的: 歹徒手里有刀,参考龙哥,打死活该
引用 @PSGLGD丶ANA 发表的: 砸完小偷没砸倒店主都能累死咯😂
引用 @Lakers總冠军 发表的: 哈哈,是我的话,我就乖乖把钱给他了,搏斗起来不能保证一定赢,钱没了还可以再赚。我比较佩服那位老板的勇气
引用 @白鹿青Ya 发表的:连造6瓶,那肯定得晕啊
引用 @地虎天王爱yuyu 发表的: 空瓶子冲量有点小,老哥在乎多出几十块钱吗🐶
引用 @泉州古大乐 发表的:确实以前对正当防卫的认定相当苛刻的,基本上是要别人刀砍到你,你才能还手,而且不能多还手一下,不然就是防卫过当了。
引用 @帕伽索斯J 发表的: 看香港电影和电视剧,基本一瓶下去爆樽就出血和晕的,拍戏用糖胶做的酒瓶打下去都会晕和疼,甚至小擦伤的,这个人能顶六个真瓶子...
引用 @我用完改名卡了 发表的:合着我一分钱没抢到,还得搭两瓶酒钱呗🐶
引用 @雨中赶路人 发表的: 最后都站不稳了
引用 @w361656w 发表的:我觉得这个案件认定正当防卫再正常不过了,根本没有争议的点。
他手起刀落连砸6瓶啤酒,你问人家眼睛干不干???
你确定老板挺开心?。。。
警察给挂个见义勇为🐶
二段Q飞回来补伤害是真的猛,便利店のTheshy
雪花 勇闯天涯
晕了挑跟腱。。
至少昆山龙哥被夺刀后跑向自己的宝马车之前受害者于某一定是正当防卫,毕竟受害者于某在那种情况下不能确定龙哥是不是去车里拿更大的杀器,当然就算于某带着“恐惧”、“泄愤”的情绪也完全情有可原,毕竟作为常人不能开启上帝视角苛责于某在龙哥跑向自己的宝马车之前就能确定能完全压制龙哥的施害行为。
你这?。。。
实话说,很危险了,刀都架到脖子上了,只是本能的反应
这尼玛出了蝴蝶的PA也扛不住这么敲啊😂
爆伤高可能一下就秒了🤪🤪🤪
看了几遍感觉还是真的非常危险,罪犯先把刀往老板脖子架就很危险,老板反抗时候也是得亏老板力气大,用左手把罪犯持刀手给按住的同时右手还能去抓啤酒瓶子砸,如果他去抓瓶子那一刻没按住罪犯暴起发力,当时他的胸口腹部是完全暴露在刀前的,也许心脏就被捅了...
这种,要是不曝光,或许判决又不同。
意思就是龙哥死的好死的值🐶
燕京 普通一箱72,加一,毕竟都是垃圾🐶
别人说“几箱”😂,这谁顶得住。
还不容易破
估计当时就是着急了 手边上就有啤酒 上去就轮呗 保命要紧啊
现在酒瓶子是不行,以前酒瓶子还回收能抵五毛呢,现在都不回收了,多少能说明用料少瓶子不值钱了
瓶子太小了,不顺手。还是600ml 大乌苏舒服😌,力矩比较长。 我再赞助一箱格瓦斯吧,秋林道里斯的,再追一箱大白梨
喝不了,半箱的量
感觉后面几下脱力了,前几下太狠了,后面技术变形没使上力
警察判定正当防卫应该也是基于这一点,嫌犯攻击性太强
我觉得很好喝,因为气少
碎玻璃瓶是真的锋利,前几年去野泳,在岸边刚下水在浅水的地方摸索写下去,手不小心一滑摸到碎啤酒瓶,手掌靠近手腕那里马上开了一个5公分左右的口子,当场把我吓的要死,要是再往下一点就直接到手腕静脉和手筋那里了,去医院缝了好几针,从那以后一次野泳都没去过
老爆头哥了
没啥用
后续咋样了
只要对方能跑,就还存在威胁。开车来撞我呢?或者叫帮手来?
感觉前两个是用脸爆的,是个狠人
龙哥是谁
换我第一瓶砸碎了 就直接捅脸 捅到对方彻底失去行动能力为止 我的命很精贵的 或者说 是个人的命都很金贵 你不我的命当命 我还客气啥 大家可以架空设想一下 你被坏人打死了 然后你的家人通过各种程序给你伸冤了 然后 你得到了公平 但是 你能回到最初吗 你的家人还能回到最初吗 ?
龙哥确实肠子都出来了,这个词语用的好
为什么这么说呀
前几年拿刀砍人结果刀掉了被别人捡刀反杀的人🐶百度昆山龙哥就行🐶
砸完小偷没砸倒店主都能累死咯😂
全面依法治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有这个智商他就不会这样了
歹徒手里的刀没放下就随便你怎么防卫
恨万亮,有水平
希望电线杆子没事🙏🏻
罗老师的粪坑案解说印象深刻
龙哥回车,你知道他是回去逃跑还是拿刀甚至拿枪? 或者驾车撞人? 逃跑? 你跑得过车么?你怎么知道他已经停止对他人的侵害? 上帝视角根本不能用来解释实际问题。
老板你这酒,有点上头啊
不过当,你说投降不算?
6瓶啤酒,给老板扣个666
真滴好
嗯嗯
dotaer
行云流水
绝大多数人,首次进行如此激烈的伤人行为后是会产生一定的心里问题的。
质量不行了🐶
反正成年男性砸稍微易碎点的东西都比较解压 也就是爽 吙哈哈哈哈
雪花啤酒瓶还好,你换燕京大绿棒子试试
这种人渣就应该六瓶起步,再加一箱。
讲真,昆山龙哥,那事情。那个当事人其实也厉害的一匹,临危不乱,说实话,这事情只有当事人他自己知道了。
这BOSS应该算是恐龙快打里最容易打的了
我要是这啤酒厂家或者经销商,肯定的大张旗鼓的来给送上几件,然后电视电台报纸微博朋友圈大肆宣传一波
不如三件啤酒直接抡完?
卧槽……你是高中语文老师吧?我只是单纯输入法打错了🐶
粪坑案🐕
他是麒麟臂🐶
打死就是为民除害了
第一下算正当防卫不假,后边的绝对不算防卫过当!当时被捅第一刀以后,龙哥转身是往车里走的动作,你怎么知道他不是又去拿刀了呢!如果龙哥被砍以后是趴在地上不动,那再补刀属于防卫过当,但当时龙哥的动作真的是给人以会再受伤害的感觉的!
哈哈哈,赶脚一瓶下去就脑震荡了,后面的都是惯性🐶
老板已经打算破财消灾了,但是这傻逼把到往人家脖子上送,老板想不反抗都不行了
空瓶杀伤力大一些,估计3瓶就爬不起来了。
如果是空瓶子3瓶估计歹徒脑袋就咧了
空瓶杀伤力比装有酒的杀伤力强
加我一个,不太会捐
我听网上说空瓶子更疼,而且同样的钱空瓶子能多砸几个🐶
之前龙哥那时候还有煞笔给我科普,强尖插进去算侵犯,拔出来就算侵犯完了,没防卫权了,再插进去又算侵犯。然后我就问候了他全家了。
确实哈哈哈哈 看着就是爽
只能说酒抢吧
入室抢劫,可不是只赔酒钱的问题
tko
搁南京你再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