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ylc100 发表的: 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胃一旦破裂,胃酸会流出来,引发人的中毒,而且会越来越疼,但是他起码活下来了,他本来在我们这个中等偏上的学校的中等偏上的班里学习中等偏上,结果高考考了个211,挺好的
引用 @Cdesert 发表的:其实按照法律字面的意思,在制止不法侵害后的后续行为,是可以定为防卫过当的。龙哥那事客观来说按照法律字面的意思就是防卫过当。但是,我认为人不是机器,不能完全准确判断形势,也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情绪,如果有人拿刀砍我脖子了,那我大脑肯定也是一片空白,唯一的想法就是把对方搞死,对我而言只要对方还能行动就是对我生命的威胁。当你被砍的那一刻,法律很远,砍刀很近。 其实我们的法律是不主张积极防卫,主张的是躲避,因为主张积极防卫会带来很多后果,变相鼓励厮打,在司法实践中冲突双方有没有主动撤离的举动对责任划分很重要。
引用 @沙蕙兰 发表的: 我甚至愿意再捐一箱砸在他头上
引用 @wangpenganhuei 发表的: 也没多少钱,老板砸的也挺开心的,毕竟也没有合法路径这么爽的爆头了。。
引用 @童童想买东西 发表的: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呀
引用 @上头少年LFC 发表的: 有人说国内公检法一体,其实当过警察的都知道,检察院法院的就是看不起警察,觉得警察大老粗,自己才是法律,没事就挑执法错误,以所谓法制名义浇一线执法民警的冷水。见义勇为也是因为以前大多数类似事件被冰冷的法条死死框住,没有以义的角度考虑。
引用 @帕伽索斯J 发表的: 看香港电影和电视剧,基本一瓶下去爆樽就出血和晕的,拍戏用糖胶做的酒瓶打下去都会晕和疼,甚至小擦伤的,这个人能顶六个真瓶子...
引用 @利物浦传奇教练克洛普 发表的: 龙哥的死对法律的完善有很重大的意义 死得其所
引用 @乡间的阿伦 发表的: 反斗龙🦕
引用 @流浪者八号 发表的:我捐那种小瓶的玻璃瓶可乐吧,感觉那个结实,说不定还可以回收实现循环经济。
引用 @几时鸿雁 发表的: 最不好的是把这货打成植物人,店主是不是还得赔点钱?
引用 @zhbbbby 发表的: “龙哥那事.没有全国铺天盖地的民意支持和监控,大概率就是故意伤害致死,即使往好处想也是防卫过当。” 以上是我不止一个公安部门的朋友解读的,可想而知,以前多少正当防卫被冤!
引用 @我养的猪叫二 发表的: 强迫症表示中间几个瓶子没有一击就碎有点难受🐶
引用 @阿祭祀 发表的: 本来店主都在出钱了 这狗b直接想把刀架脖子上 店主只能搏一搏了
引用 @故乡_庭院 发表的: 正当防卫是正当防卫。 但是啤酒钱谁出……
引用 @SNH48穆巴拉克 发表的:本来只是求财量刑不重,非要整个故意伤人加条重罪,没文化多可怕🐶🐶🐶
引用 @追随流水 发表的: 老板也很厚道,没用打碎的瓶口捅他
引用 @品茗翠微 发表的: 现在开了天眼说在逃跑,当时怎么判断不是到车上拿更厉害的武器来杀自己,或者上车开车撞自己?只要对方上车了自己百分百死定了你知道不?
引用 @SB打野来抓你爹 发表的: 因为舶来品也需要时间来验证是否真的是好,是否真的是适合中国这个有着14亿人口的国家。这个是因为发生了这样的事所以才证明了这个是需要的。 就好像所谓的美国的自由,美国的应急体制在新冠之前也很多人觉得很棒,非常棒,大家也会希望能直接套用,但只有真的发生了新冠你会发现这个真的完全不适合我们。 所有人都不是上帝视角,zf也不是,都只能是用时间去尝试,去证明最适合我们的路,这个没办法的,这也是进步的代价。 我们很遗憾这些案件的出现,但是也要相信法律的修正能力并用自己可以做的去支持法律的完善和进步。
引用 @黑白GDP 发表的: 还是放把水果刀更安全😁记得之前广西 有人持小匕首抢劫 店主直接拿出一把大砍刀反杀 哈哈 https://haokan.baidu.com/v?pd=wisenatural&vid=13207311084013386337
引用 @东艾西科南麦北卡中乔丹 发表的: 我奇怪的是这都没死??
引用 @哈登肆虐雷霆 发表的: 这个人才是聪明的 会打游击跑一下打一下 之前看到个挑衅别人别人拿刀了还站着给人砍
引用 @黯然鬼手 发表的: 能扛下一轮六连击,这哥们也是个猛人。
引用 @whatcanisay24 发表的: 你那叫下毒
引用 @浮生若梦痴几许 发表的: 爱国,就在民族和领土两个问题上坚守就行。其他的,天下公器,利民则存,祸民则亡。你说的这个事情其实是件好事。德国的法学家曾经说过,法律是发现的,不是制定出来的。最起码以后有人嘲讽中国法律的时候,可以说,我们的法律在由不健全走向健全的过程中,重要的法律都有广大民众的参与,是一个个案件堆积出来的,不是舶来品。
引用 @白心黄皮要最可悲 发表的: 头也铁
引用 @霸气妖刀1 发表的: 这个说实话我个人看法也觉得是有一点点责任的,防卫过当,毕竟刀在手了,第一下算防卫过当,那是龙哥已经够不成威胁了,定意外或防卫过当都可以,正当防卫说实话有点人情大于法了
引用 @So呸俗 发表的: ???罪犯从头到尾还拿着刀,甚至老板跑后还拿着刀,还能砸两瓶啤酒,罪犯后面失去意识的时候老板早都跑了又没跑回来继续砸…怎么说都是正当防卫
引用 @Ourea饼干 发表的: 这还有点亮?犯罪分子一直刀不离手能够对被害人造成伤害,这是明显的正当防卫,别不懂就在那想当然
引用 @yuleli 发表的: 什么意思,被捅破还能结果反而考个211🐶
引用 @队蜜都希望马刺变好 发表的: 说得对,碎玻璃瓶捅肚子是最容易的,身体最柔软的地方。
引用 @亲娘嘞影响仕途啊 发表的: 放屁,打碎了直接照脖子全力一捅,绝逼马上丧失战斗力
引用 @邢行行行 发表的: 我刚才还跟我朋友讨论这个问题呢,挨了六瓶子还站着,真滴牛批。而且这才多长时间还能接受审讯,身体素质杠杠滴。
引用 @天下平安是你我的心愿 发表的: 昆山龙哥为我国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做出了卓越贡献🐶
引用 @韦德真装逼 发表的: 老板是真的有想法,要是我肯定想不到啤酒爆头这个办法,既打爽了还不会造成致命伤,
引用 @白鹿青Ya 发表的:连造6瓶,那肯定得晕啊
引用 @沙区洛马琴科 发表的: 如果酒瓶子砸了后脑勺,给这歹徒砸死了或者植物人了,是否会有争议?
引用 @再来一个女儿 发表的: 相反,法检普遍认为就是正当防卫,没多少可争议的。
引用 @晶昊和夸父的故事 发表的: 这傻逼最后还想冠回去,还不跑????这啥脑回路
引用 @福建首富之子 发表的: 打我支付宝吧
引用 @Torelli 发表的: 希望人出事🙏🏻
引用 @ylc100 发表的: 我高中一个同学,放学路上打电话的时候,一个小混混过来把他手机一把抢走,然后顺势给他肚子上一水果刀,他当时就觉得这人这么屌啊,抢手机还撞我,根本没觉得疼,然后一摸肚子才发现一手的血,住了一个多月院,医生说伤口最近的位置离心脏就2公分,万幸只是胃捅破了,还是市中心,离我们这最好的医院也近
引用 @阿杜偷吃老詹的taco 发表的: 来了来了
引用 @飞翔的篮板 发表的: 所以说龙哥真是活jb该!正是阎王叫他三更死,绝不留他到五更!
引用 @龙泉山庄药膳部主管经理李宝库 发表的: 还能供认不讳 估计这sb没少挨揍过
引用 @sd5909803 发表的: 你自己去菜场买块猪肉,买瓶啤酒敲碎了,自己去捅捅看能刺进几公分,再来看谁没有脑子
引用 @勇闯天涯绿灯侠 发表的: 反不反抗事后都会报警,现在啥年代了,还拿刀抢劫,还是超市,摄像头底下,是真的蠢。
引用 @德律振斯 发表的: 什么原理……
引用 @w361656w 发表的:我觉得这个案件认定正当防卫再正常不过了,根本没有争议的点。
引用 @凱爾特人客座教練加內特 发表的: 那就是防卫过当了
引用 @Ginsoul 发表的: 吓得我抄起了六瓶啤酒🐶
引用 @小阿天1 发表的: 有一说一 乌苏是真的难喝杂质多
引用 @凱爾特人客座教練加內特 发表的: 你是说ak还是m4,或者是巴雷特?没区别!都是挂!
引用 @tplwoshidiyi 发表的: 大快人心,不过大家也早就认定是正当防卫
引用 @这鱼告诉我 发表的: 你这么猛啊,佩服
引用 @wjwjwh 发表的: 为啥有人看不懂呢。。。刀要是长,拿刀人就不用把身体靠那么近,而且不好抢。这人根本没想伤人,他是怕威胁太小想把刀架人家脖子上,往过一走,老板直接就能按住他的手了,而且刀是在可控范围内了。
引用 @白衣卿相柳耆卿 发表的: 打完这瓶还有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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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sd5909803 发表的: 你电视看多了,打碎的瓶口,捅人没杀伤力的,也就一点皮外伤,如果衣服穿的多一点,都破不了防
引用 @吉光羽 发表的: 果然两广不分家的吗?
还玩起绕口令了
龙哥那个按客观来看,开上帝视角,他跑回车上最可能做的事是什么呢?是逃跑?还是开车来撞?!凭什么防卫过当?
爆头从23秒开始,我反复看了好几遍,今年最解压视频了
我甚至怀疑抢劫的不是被砸晕的,是被啤酒弄醉了
要的就是让犯罪分子付出代价,
有同感
可能说明现在酒瓶子质量不行🐶
重于泰山啊,要不是龙哥,我们以后怎么还手
不恰当
那个太结实了,靓坤试验过了。
按照按照公安的说法,打死了都不用
加一个 不太会砸
应该是现在监控覆盖面积功劳
应该是没力了
看那架势给钱也要杀人家 人家能不跟你拼命嘛
老板请客了
只要是抢,好像最低就是3年
当时就是想到也不会捅吧 除非那人反击。
少林铁头功
我甚至愿意捐一箱河北特产,衡水老白干砸她丫的。
当时好像就说这也是定正当防卫的一个原因
关于龙哥这个事真的不需要太多时间去验证。大部分人能够心态平且满怀希望的在论坛上谈论这件事只是因为根本没人遇见过这种惨事,我的初中同学因为劝架被人捅死了,他妈直接就疯了,他爸也和她妈离婚了,整个家庭瞬间崩溃,而凶手呢?少管所里呆了一年不知道走了后门还是表现良好就这么放出来了,谁又来替他们申冤呢?我已经把那个回复删除了,老实说我希望是层主说的那样,可我亲眼所见的现实,和你所说的这些大道理真的相差甚远,就像我不是药神里的那样,最后法院是判了男主无罪,可死的那些白血病人又怎么办。韩国能为了一部熔炉立一部法,我们就只能等着再出一个龙哥吗? [ 此帖被方德伯克在2020-06-29 20:32:47修改 ]
果然两广不分家的吗?
死了反而麻烦了 这样最好 出气了自己又没事
风骚走位🐶
抗不了,直接就晕了好久。。。再来两下估计就回泉水了
砸一箱,就大概率防卫过当了。
一瓶子下去即可
大兄弟法考主观题第一题满分的水平
少林功夫劲
就是说嘛,很多人都想有合法的途径发泄一下自己,以前东北很多正义感爆表的人士都这么干,后来采访还挺开心的
我捐十箱,没别的,就是痛快
所谓第一刀正当防卫然后说构不成威胁那真是学法学法粪坑里去了
砍了没?没砍就算全程拿着刀也没有对你做出侵害,所以就不存在防卫,这老板该判故意伤害
砍了没?拿着刀没砍怎么算对你伤害?反而是老板故意伤害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那之后更刻苦了
老陈: 这我熟! 我熟啊!🐶
原来啤酒瓶子爆头是头硬啊
我就想知道。那抢劫的逼被打得怎么样了?
碎玻璃渣子捅脖子还全力? 你用手砍一下都没问题。
不去搬砖搬砖为国家建筑发展贡献一份力实属遗憾
改革是需要流血的 让我们深切的怀念龙哥
微博法庭还有点用的
能打死吧
说的太好啦。大拇指!
音容宛在,笑貌永存
你造你也晕
也是,换一般人血都吱吱往外冒了
没有。但是如果你砸了前面6瓶,他直接晕过去了,然后你还上,这样可能会过当
那为什么当时侦监批捕了啊?
老弟你也体会牛🐮,这货都被爆了多少次头了,你让他如何思考?怎么跑?没死就是命大了。。
自古变法,无有不牺牲者。🐶
我感觉是真的吓到了,跟爽不爽没关系。
首富之子就这?
老希望工程师了
你这么猛啊,佩服
少林功夫好啊真的好
艾玛,谦真是万能捧哏
真就吊钱没有吊图一堆🐶
进去的感觉比家里面好多儿了
你自己买块猪肉看看猪皮几厘米厚,再去杀个人扒皮看看人皮多厚,不懂就别bb
而且还是大连。说不好听,犯了事儿跑都跑不掉。
你可以试试,空瓶比装酒的难砸碎多了
按说这防卫正不正当应该是法院说了算吧 公安也能判这个?
正当防卫的
嘿,这啤酒瓶还得是砸头上才叫地道🐶别的地儿都不行
肯定难喝啊,容易喝下去那叫夺命大乌苏吗
问:枪爆头疼还是啤酒瓶爆头疼? 答:头疼
出来以后会报复啊
真同学,我关系最好的两个高中男同学之一
刀都架脖子了还揣摩歹徒敢不敢的心理属实不妥
笑出猪声
认知层次确实高
国家没恶心你,恶心你的还是某些人而已 不过我们可以用我们的力量尽量让这个国家变好一点
酒吧凶器???
我被百度弄得搞不清到底是广东还是广西了
我出,我再买一箱砸。